出口木箱运输标志是什么-出口木箱运输标志
对外贸易合同的包装条款,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x0d\一、是包装材料和方式, 如木箱装、纸箱装、铁桶装、麻袋装等, 并根据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x0d\二、是运输标志, 按国际惯例, 一般由卖方设计确定, 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在签约时, 进口单位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责任, 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x0d\订立包装条款时应注意 :\x0d\(1) 对于有些包装术语如 适合海运包装 、 习惯包装 等 , 因可以有不同理解而引起争议, 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取得一致认识, 应避免使用。尤其对设备包装条件,应在合同中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如对特别精密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外,还应规定防震措施等条件。\x0d\(3) 运输标志如由买方决定, 也应规定标志到达时间 ( 标志内容须经卖方同意 ) 及逾期不到时买方应负的责任等。
如何出口货物?国际贸易有哪些步骤和注意的?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Export Trade)是指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
主要步骤如下:
出口贸易的一般步骤是:
(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2)交易磋商、订立合同阶段;
(3)组织货源阶段;
(4)履行合同、处理争议阶段;
(5)核算效益、总结得失阶段。
一、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内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调研和制订方案。
二、交易磋商、订立合同阶段
这一阶段首先要做的是广告宣传,使国外客户了解我方产品性能,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磋商并订立合同。
三、组织货源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中规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条件,组织生产或收购调拨调运、仓储保管。
四、履行合同,处理争议阶段
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
五、核算效益,总结得失
此阶段往往被外贸企业所忽视,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参考资料:
一、外贸第一步:外贸经营权----四招开启外贸之门
国家规定,只有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则可以采用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进行。
取得外贸通行证的第一招: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经贸委申请进出口权。自己拥有进出口权当然很好,全套业务都可以自己进行,对外的合同等票据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对企业形象和树立品牌很有好处。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鼓励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申办的手续日益简单开放。但对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人员配备等仍有相当的要求。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对严格的政府职能机构行政管理。
暂时达不到申请进出口条件要求,或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便申办的企业,还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对众多的民营小企业而言,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更为简便可行。所谓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与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谈,谈定后,以外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订合同。根据合同备货妥当后,由外贸公司代理进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海关申报、外汇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货款支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币,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给你。这样一来,虽然实质上仍是你做外贸,但操作形式上就变成:你以普通内贸的方式把货物赊销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自行出口后支付货款。
代理出口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除了同样的成本与费用外,还不得不承担额外的出口代理费----这个费用常常会占总交易金额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资料、交易价格等商业秘密提供给外贸公司。外商货款直接支付给外贸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外贸公司受国家严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赖帐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占用资金迟迟不转帐给你的情形却屡见不鲜,因为在外贸操作中根据资金转帐的渠道和各个经办银行程序的不同,国外支付的款项抵达国内帐户所需时间差别有时长达一个月,也不容易查询进展,这就给不良的出口代理商占用资金提供了借口与便利。毕竟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良莠不齐,既有本分经营拿了代理费认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计挖墙脚、克扣挪占货款的。再者,通过代理出口,所有票据写着别人的商号名字,对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与影响。
但不管怎么说,代理出口的方式避开了出口权限制,任何工厂都可以做外贸了。而且,只要慎重筛选出口代理,并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贸操作流程,就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事实上,在目前的外贸行业中,工厂与外贸公司顺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属多数。
同样地,除了工厂以外,普通外贸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代理出口的方式从事外贸。实务操作上与工厂无异,只多了一个普通国内进货的环节以解决货源而已。
对于个人做外贸还有第三招:挂靠。所谓“挂靠”就是与某个外贸公司达成协议,成为此外贸公司名义上的业务员或兼职的业务员。业务自己做,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交货、结算货款,自己则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提利润。挂靠的方式多见于有一定的外贸经验,有自己的进货和销售渠道的人。这所以选择挂靠而不是自己去开公司,主要是借助大型外贸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信用,以期在购销过程中得到优惠便利,并节省办公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
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申请上也没有资金限制,具体步骤是:
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
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
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
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加上个人的商业信用毕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贸权,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运用各种基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还只适合特定产品或小额交易。
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代理出口、挂靠、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四招,
外贸之门为虎添翼此敞开。
接下来的问题是,面对无限广阔的全球市场,选择什么样的经销产品去闯天下呢?国际买家喜欢什么样的产品呢?
二、外贸第二步:选择受欢迎的经销产品
在经销产品的选择上, 我们首先要避免常见的三个误区:
1.品质越高越好
绝对不是。记住你的买家也是商人,并不是最终消费者。商人关心的永远是利润。假如一个低品质的产品比它同类的高品质产品利润空间大的话,国际批发商会更乐意选择前者并努力去推销它。毕竟质优价高是基本常例,高品质产品,利润高、资金占用量大,可市场相对较窄、订量小。大部分的国际商人会根据他当地市场的接收程度在品质和价格间寻求短暂的平衡点。市场的构成则通常是金字塔成橄榄形的,在实际的外贸中,中等或中下等品质反倒是主流。对初入行者来说,资金不多,行情不熟,中间及大路货反倒是比较易于上手的选择。等发展到站稳根基寻求突破的阶段,从竞争与抢占市场的角度再考虑高端产品不迟。
2.价格越低越有竞争力
同样不是。一分价钱一分货是商界永恒的真理,有经验的国际买家不会忘记这一点。在与外国人谈生意的时候,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讨价还价:“某某工厂的价格比你的低许多”----对这样的表述不要太当真,更不要因此乱了阵脚而放血贱卖你的产品。假如价格越低就越有竞争力的话,客户这时就该扭头就走去与低价者签约才是。除去技术革新的因素,同一时期同一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差不会太大,不顾一切去压缩成本的话,最容易的办法就是偷工减料了。作为国际买家,很难知道生产商的成本底线,为防范风险,最常见的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外于中间价位的竞争者往往更受买家重视。
3.关心产品是否属于朝阳产业
很多新入行的外贸业务员会关心国家大事这个问题。而实际上,对新手而言,这个问题没有多少意义。首先,随着科技的进步,产业间的相互整合与转化更为频繁易行,一个传统的产品,可能因为结构功效上的某些改进而脱胎换骨;一个新的产品, 也会迅速为后来者取代。市场与消费口味永远在变化之中,朝阳还是没落只在一线间,界限越来越模糊。此外,不管哪种产业,能叱咤风云的永远是少数行业大腕。即便是朝阳产业,因为前景好利润高,竞争尤为激烈,外人难以插手分羹,更多是陪人玩游戏而已。而一些所谓的传统产业,因为技术成熟,市场平稳,又需要革新进取,反倒比较易于吸纳生力军。新人入行,相对也有更多的机会去磨砺学习。
排除对高品质、超低价、新潮朝阳产业等的迷信,心态就平和了,对产品的选择面也可以更广了。那么,如何选择产品呢?
本身就是生产厂家的,自己已有的行业产品当然是首选。因为你了解工艺生产,有条件自己去调整产品控制成本,这是一个很大的竞争优势。不过,把现有的产品直接出口多半不行,因为内销和出口在品质、外观、功用等方面常常会有差异,国内畅销的商品,不一定符合国外消费者的习惯与喜好。因此,刚开始的时候不妨模仿。向同行业中有出口业务的工厂学习,刺探军情,分析他们的产品,以了解其中差异。特别留意那些出口量大,客户多次订购的产品。一旦有机会,甚至不妨争取与同行工厂合作,不挣钱也替他们分包一些生产任务,以求实际操作经验。跟在别人后面模仿,通常不会有什么利润,但却是稳妥的第一步。
如果你是受雇于一家外贸公司的新手业务员,那么一般是受命推销本公司的产品。这些产品要么是公司下属或兄弟工厂生产,要么是公司稳定的合作厂家生产。这种情况下就没什么选择余地了,初始阶段也没有特意去改变的必要,因为公司既然有成熟的业务,就说明产品有市场,努力学习产品知识,积极推销就是。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普通的贸易公司希望发展国外市场。这类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已经有比较看好的产品和供应厂家,有些则完全是一张白纸:无产品、无客户、无稳定供应商。这种情况下,就要认真考虑,寻找自身优势,比如行业知识,所在地区的特产或优势产品,人际关系等。一般的原则上是以货源为考虑重心----毕竟你的角色是卖方。
有一种特例,就是个人从事外贸的。常见的情况,一是有比较可靠的货源关系而希望做出口,这一类自然不存在产品选择的问题;二是有海外关系或联系上的优势的,如移民、留学生等。这一类人的特点是既不了解产品,也不了解外贸,更无现成的供货方、客户关系。那么选择面就很广了,情况更加复杂。考虑到个人做生意的特点和局限,一般的选择原则是倾向于日常消费品,体积小,耐储藏,价格弹性大,品质标准比较模糊,不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商品,比如工艺品、以年轻消费者为目标的流行饰品、时装箱包等,避免食品、农副产品、大宗纺织品、电器这类较专业,各国限制较多的类别。
经验漫谈
外贸产品的品质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同一类产品,销往不同国家,品质大不相同。外贸业务员要学会通过调整品质来调整成本,适应不同国家市场,从而取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不同的市场,对同类产品有各自的偏好。外贸业务员选择经销产品的时候应有的放矢。因此,了解一点世界地理知识、风俗习惯和历史沿革,就能投其所好,少走弯路。
从消费习惯来看,可大致分为美加(美国和加拿大)市场、欧洲市场、日韩市场、东欧市场、中东市场、非洲市场这几类。具体到每个客户固然各有所好、风格不同,但一般说来日韩市场特别是日本市场,偏爱精致优质的产品,高、精、尖、小巧美观,喜好中国传统文化,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产品常能得到理解与欢迎,也能接受高价格,但数量不会太大;美加与西、北、南欧等英语国家市场一般对品质要求适中,喜欢简洁流畅,新奇多变的产品风格,价格适中,量比较大,是中国出口商喜爱的客户。中东市场对品质要求不高,对产品的审美方面较为朴实甚至俗气,价格也低,数量也比较大;非洲市场弹性最大,本土文化与前英语殖民地文化、前法语殖民地文化交织,口味复杂,奢侈品和品质极差的产品都能接受。
正因为外贸产品在品质、功效和外观上的多变性,因此,选择什么样的经销产品,更多的考虑应从业务员对产品变化去做调整,能够有效控制成本的产品。本身是工厂最好,否则至少也要有若干工厂愿意配合。单纯被动地去推销现成产品是很难有发展前景的,不断求变才是成功外贸的关键。从这个需求出发,找一家好的配合工厂,比选择一个产品要重要得多。
目前很多民营中小型工厂都希望自己做外贸,因此无论条件成熟与否都纷纷招聘了新人来开辟国外市场。相对来说,工厂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比不上大城市里的外贸公司,但是对新人而言,实在是个好的学习机会。在工厂的时候学习掌握具体的生产工艺和成本核算,就能为独立做外贸打下扎实的基础。有没有下过车间生产线,对于产品品质与价格的掌控能力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在激烈的外贸竞争谈判中常常凸现出来。
外行要学习做外贸,并不难,毕竟外贸也就是做生意,只不过多了一些手续罢了,关于外贸的教材也很多,本书就是一例,耐心看看,几天工夫就能大致上手操作。而要了解一种产品,则是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非深入一线生产不可得知。
所以说,选择工厂比选择产品更重要的多,也是外贸的成功关键之一,选择什么样的经销产品,应以工厂配合程度而定。
解决了出口权限,选定了经销产品,接下来就是销售渠道的问题了。那么,外贸是如何做的呢?与普通的国内贸易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
三、外贸第三步:破解外贸的三个关键秘密
与普通的国内贸易相比,外贸的确是个截然不同的行业,繁杂的手续和各类专业术语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只要我们从外贸三个最关键的特点入手,即可破解外贸的全部秘密。
设想一下真正的外贸操作中,一个宁波工厂的外贸销售员王先生,与一个英国伦敦商人约翰逊做生意的情形。我们不难想像会遇见的难题:
1. 通常买卖双方互不见面
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商定交易。幸好,电脑与互联网的发达使这一过程变得越来越简单易行。通过网站、电子邮件、QQ或MSN即时聊天软件、数码照片、摄像头等途径,我们可以轻易地交流,展示产品,讨价还价,就像大家坐在会议桌旁一样。
2. 交易周期很长
一批货物从宁波运到伦敦,通常采用最合算的方式,即装在集装箱里由远洋货轮从宁波港口运到伦敦港口(假如某一方不是海港的话,还得加上部分铁路或公路运程)。这一过程目前单是海路就需要25天左右,加上备货、卸货和内陆运输的时间,往往在一个月以上。因此,现在磋商的往往是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后买家才能收到的货物。相应的,卖方收回货款的时间也需要大致时间。事实上,对于一些季节性强的家产品或针对性强的节日消费类产品通常会提前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磋商,订立长期的合同。
3. 交易成本高
即便是海运,费用依然很高。一个集装箱货物(大约30个立方米或20吨)的海运费,从宁波到伦敦大约需要1万元人民币以上。遥远、偏僻或港口规模较小的地区价格更高。此外,尚需一些用于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费用,用于结算货款的银行费用,而这些费用常常是固定的,与交易量没有太大关系。这样的方式,对于小额的交易显然是不合算的。为均摊费用,交易量大显然比较合算。这也是国际贸易的一个特点----量大。国际贸易货物多为大宗批发,常常以“集装箱”为交易量单位。
4. 中间环节多
货物从宁波直到伦敦,中间会经过多个环节。比如很多商品出口前必须强制检验,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操作;要向管理进出口的买卖双方海关申报;要通过远洋海运公司运输;要通过银行收取货款;要向税务机关纳税;同样我们国家还特别对外汇进行管制,归属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的方式统一管理。
外贸既然有双方不见面,交货和收钱的周期长,路途遥远,量大金额高、中间环节多等特点,自然风险也会比较大,一旦出问题损失也大。为此,几百年来国际贸易行业也相应地制定了贸易惯例与协定,包括货物的国际通行质量标准,价格计算,买卖双方责任与权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贸易秩序。同时,银行业、国际货运业、保险业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协同操作。
但是,还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大批量货物的运输和仓储费用不菲。从工厂出运到客户收货,中间牵涉的环节很多,货主不可能从头到尾监督保管。特别是国际贸易中多为层层转手,批次倒卖,如果都是实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运输和仓库的费用,更加大了货物在装卸途中的损耗。最好办法,就是简化实物转运的过程,让货物只经过工厂----装货码头仓库----卸货码头仓库----客户这四道环节。于是,演化出了最优化、最高效,同时也是外贸最大的关键点:单证交易。
外贸关键秘密之一:单证交易
所谓单证交易,就是用一套单证文件来代表货物。交易以这套单证为对象,谁拿到了这套单证,谁就是货物的主人。这样一来,货物尽量不动,单证则任意买卖转手,由单证的持有者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最终处理货物。这套单证,通常包括几个核心文件:
1. 提单(即提货单Bill of loading,缩写为B/L)
2. 发票(Invoice)
与普通发票的概念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该货物名称、数量
和价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装箱单(Packing List)
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体积重量及包装情况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
全套单证中,以提单最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是具备国际公认的法律效力的物权证明。发票和装箱单可以自己缮制。其他检验证书、产地证书等等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买家的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或双方认可的组织机构如民间检验公司,货运公司等出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叠纸片。因此一个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交易,而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货物的模样,一点也不奇怪----他只需谨慎处理好那叠纸片即可。我们不难设想,因为贸易多数时候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比如数据上的错误缺少一份相关证明文件等----则很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以初期顺利交易。当然,这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伪造单证进行欺诈。不过欺诈本身在世界各国都是犯罪行为,自有相应的追究措施。
总之,单据在外贸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建立起“外贸实际上就是买卖一套单据”的概念,对于理解国际贸易中很多特殊的、专业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时候,价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们常会看到外贸商以低于国内销售成本的价格出口货物。他们疯了吗?不。即使以低于进价的价位“贱卖”,外贸仍有利润。这就是外贸第二大关键秘密:退税制度。
外贸关键秘密之二: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外贸交易通常货值比较高,相应的退税金也很可观。当然,国家对退税管理也很严格的,与外汇管理紧密结合。出口前需从外汇管理局部门领取《出口退税核销单》,申报出口总金额。核销单还需海关盖章确认货物确实已经出口。在收到国外买家支付的货款以后,凭银行收据,连同核销单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再凭增值税发票等到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领取退税金。
因此,外贸利润的来源,相当程度上来源于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中的出口退税,这是外贸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也与大多数外贸业务员日常操作息息相关。
外贸关键秘密之三:信用证交易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相距遥远,背景各异货物筹备交接以及货款的支付周期都很长。因此商业信用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作为出口商,担心备齐了大宗货物以后,买家变卦怎么办?货物千里迢迢运到国外,客户不要了怎么办?或者要了不给钱怎么办?自然希望买家能够先支付货款,有了保障然后再备货交货。作为进口商,担心出口商无法按时交货怎么办?货物质量、数量不合格怎么办?自然希望卖家先把货物交付了,核查无误再给钱。
这个矛盾,当然也可通过买家支付部分预付款或订金的方式协商解决,但毕竟非上上策,一来买家资金占用比较大,二来真有什么纠纷了,双方无论对错都损失,不利公平。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外贸特有的操作方式:信用证。信用证的产生,正是以外贸“单证交易”特性为基础的。
所谓信用证,通俗说来就是买卖双方事先商定交易条件,如品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等。然后买家找一家银行(通常就是买家的开户行,或有一定的担保)作为“中间人”,把这些交易条件提交银行,银行据以出具一份文件作为买卖双方交易的依据。银行作为中间人的责任,就是监督交易行为。卖方根据文件来备货出货,然后把代表货物的全套单证交付银行。银行审核单证无误以后,直接支付货款。有银行作为中间人,买卖双方就不再直接进行钱货交易,而是分别与银行打交道。卖家不及时、按质按量交货,就拿不到钱;买家不付钱,就拿不到货。反之,有银行作保,只要卖家交了货,就一定能拿到钱。这种方式,既不占用买家资金,又给予了卖家很好的信用保证。这份用以证明双方商业信用的文件,就叫做信用证。
信用证最基本的一般有四个关系方:
1.进口商
负责向自己的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叫做信用证申请人。
2.进口商的银行
负责开立信用证并审核单据、拨付款项,叫做信用证开证行。
3.出口商
负责根据信用证出货,享有信用证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证受益人。
4.出口商的银行
负责替出口商领取信用证、转交单证并与开证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终负责拨款的银行叫做信用证偿付行,一般就是开证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银行先行垫付并收取少量费用,叫做信用证议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信用证是外贸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见的工具。国际商会为规范信用证的使用而制定了统一的标准《UCP500》即《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定》,作为使用及仲裁的依据。
关于信用证的实际操作,会在本书第五关《高手篇:信用证全攻略》中做实例讲解。
通过对外贸的三个关键秘密:单证交易、退税制度和信用证结算的了解,我们基本上掌握了外贸的精髓。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比较清楚地理解一个标准的出口操作案例流程了:
寻找客户----签订合同----客户开出信用证----根据信用证备货----货物办理商检、报关后交付货物运输公司并取得提单----根据信用证备齐全套单据----单据交付国外银行,国外银行审核无误后拨付货款至国内银行----根据国内银行的收款凭证至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至税务局办理退税----结束。
有了基本的外贸常识,接下来最后一步准备工作,就是打造做外贸的两个必备利器:电脑和英语。
四、外贸第四步:利器速成法----电脑与英语
因为外贸中买卖双方互不见面,作为现代最便捷有效的办公工具与****的电脑和互联网,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练掌握电脑知识和技巧,能为你顺利开展外贸节省下大笔费用。Office文档和制表软件是最基本的,此外还有最常见的查看和修改软件ACDSee,功能更大的 Photoshop,国际贸易公司喜欢用的PDF格式(电子书)文件浏览器AdobeReader 等,电子书最大的好处是不大容易在文件网络传输中修改、变形、缺漏或感染电脑病毒。
而最为重要的是学会在网上查找资料,收集信息。这个工作贯穿整个外贸过程,是关键所在。本书也会根据教程进展陆续介绍其中的技巧。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重要工具---搜索引擎。所谓搜索引擎,就是网上信息的“向导软件”。这个软件根据人想了解的内容----内容的“关键词”----比如“五金工具”、“运输公司”、“外贸技巧”、“出口商检申报”等等,在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世界中寻找相关的信息网页,这些网页的地址告诉你,由你去浏览并查找所需信息。这样的软件网上有很多,目前都是免费使用的,比如最著名的Google。在互联网地址中填入 即可进入这个搜索引擎了,在搜索栏中填入你想了解的信息的关键词,点击[搜索],奇妙的互联网世界就此开启。
国际贸易中的TT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76.87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676.76
:621.798
Corrugated box for export products GB5033-85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以下简称瓦楞纸箱)。
1 种类
按照瓦楞纸箱的包装容量及所使用瓦楞纸板的种类,将瓦楞纸箱分为表1的8种。
种 类
最大总容量
kg
最大尺寸
(长、宽、高之和)
mm
极限偏差
单瓦楞箱第1 种 10 1000
单瓦楞箱第2 种 20 1400
+4
-3
单瓦楞箱第3 种 30 1750
单瓦楞箱第4 种 40 2000
+5
-3
双瓦楞箱第1 种 20 1400
+4
-3
双瓦楞箱第2 种 30 1750
双瓦楞箱第3 种 40 2000
双瓦楞箱第4 种 50 2500
+5
-3
2 技术要求
2.1 材料
2.1.1 加工瓦楞纸箱使用GB5034-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中规定的瓦楞纸板。
2.1.2 钉合瓦楞纸箱使用16-18 号带有镀层的金属扁丝,金属扁丝不许有龟裂或使用上的缺点。
2.1.3 粘合瓦楞纸箱使用聚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
2.2 质量
2.2.1 箱体方正,表面洁净,不许有明显的外观不良和其他使用上的缺点。
2.2.2 瓦楞纸箱的搭接宽度不小于30mm。纸箱钉合采用斜钉或横钉。箱钉排列整齐,距离均匀。双钉钉距不大于
75mm,单钉钉距不大于55mm,头、尾钉距离压痕中线不大于20mm,箱钉必须完全钉在接头上。
2.2.3 瓦楞纸箱的承压能力要符合产品及运输环节的要求。
2.3 瓦楞纸箱成形后,瓦楞纸板的厚度不小于GB5034-85 所规定的相应楞型高度的下限数值。
3 结构、尺寸
3.1 瓦楞纸箱的结构以“对口盖箱”为基本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瓦楞纸箱。
3.2 瓦楞纸箱的规格尺寸要符合GB4892-85《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的要求。
4 验收规则
4.1 瓦楞纸箱应成批交货。生产厂保证出厂的瓦楞纸箱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出具合格证。
4.2 需货方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当发现基本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对不合格的指标进行复查。
4.3 若内尺寸、厚度及耐破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水分有一项不符合村标准时,或其他指标不符合
本标准的纸箱数多于10%时,则该批纸箱为不合格品。
5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5.1 纸箱贮运标志按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执行,危险品标志按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的规定执行。
5.2 生产厂应根据用户要求对瓦楞纸箱进行包装。
5.3 保证瓦楞纸箱在运输过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暴晒和污染的影响。装卸时不得从高处扔下,不得使用有损产品质
量的工具。
5.4 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须有良好的苫、垫防护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及天津分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人玉、郭连壁、宫应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UDC 676-76
:621-798
Corrugated fibre board for export products GB 5034-85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的瓦楞纸板(以下简称瓦楞纸板)。
1 术语
1.1 瓦楞纸板
由箱板纸和通过瓦楞辊加工成波形的瓦楞纸粘合而成的板状物.
1.2 单瓦楞纸板
由两层箱板纸和一层瓦楞纸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1。
1.3 双瓦楞纸板
由两层箱板纸、两层瓦楞纸和一层夹芯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2。
我们公司化工产品出口到美国,需要TSCA,请问是个什么文件,需要上哪个单位检测?
1、接到国外客户的订单
2、做合同传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回签
3、做生产单传国内客户,国内客户回签
4、向国外客户要回唛头、彩图、条形码,把唛头、彩图、条形码传给国内客户
5、紧追国内客户进行生产
6、在离船期大约有10天左右,向国外客户的货代要订舱单标准格式,按要求填好之后反传船公司订舱
7、船公司传出正式的S/O
8、一般是自己的验货员去供应商厂里验货(如果客户在大陆有验货代表一般是要求供应商把货物拖回本公司,再让客户大陆验货代表进行验货)
9、把S/O传给拖车行(在S/O面前注明拖柜时间,联系电话等前往拖柜)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该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扩展资料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或者提单正本交船公司做电放,不一定要凭正本提货,收到提单电放,进口商可以节省时间清关。(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百度百科——出口流程
国际贸易流程
TSCA,即有毒物质声明,这个是美国对化工品进口所要的一份资料,不需要上哪个单位检测,只要按照格式填写即可吗,一般是你们国外客户那边提供给美国当地海关。化工品出口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化工品要做出口, 首先我们要确定对应产品海关编码。这个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或者直接找工厂,因为工厂很有可能自己就出口过该产品。确定了海关编码,我们就可以根据海关编码查询到该产品出口是否存在监管条件。如果有监管的话,那我们就根据监管条件来办理相关的证件,一般是商检,进出口许可证等;如果没有监管的话那我们就可以直接来准备下一步工作。
第二步:我们要确定需要出口的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品,因为很多化工品它虽然也是液体或者粉末,但是并不一定是危险品。这个可以直接查看工厂提供的MSDS,在MSDS第14项运输信息上可以看到该化工产品的危险品等级CLASS,UN编号,包装类别;如果不是危险品的话也会显示在MSDS第14项,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如果工厂没有提供MSDS的话,可以自己根据产品的CAS号去网上搜。如果MSDS不是很准确或者工厂自己也无法判断产品的危险性与否,那么可以选择去送样品做一份鉴定报告,看看鉴定结果该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品。
第三步:如果确认了产品是危险品,那么我们仍然还要确认该产品是属于单纯的危险货物还是危险化学品。因为如果是属于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表里的危险化学品,那么出口的话除了办理危包证,还要办理商检。至于怎么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一种方式就是直接在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表里查询是否有该产品,如果有的话,那就要办理商检;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也不能准确确认该产品不是2015版目录表里的危险化学品,此时就需要去办理一份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这个鉴定报告结果上就会说明该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至于危包证以及商检如何办理,具体的话可以咨询工厂当地的商检局;当然也可以找你合作的货代帮你代办,前提是你有对应的资质才行哦。
第四步:如果产品是属于非危化学品,那出口就需要提供该产品的非危鉴定报告,这个一般几块钱找各大化工研究院做一个就好,你只需要提供样品给他们,目前出口用的最多的就是上海化工研究院做的非危鉴定报告。如果嫌麻烦,自己不想搞的话,那可以选择直接找你的出货代理帮你弄好,你掏钱就行了。
第五步:危险品出口报关当然还少不了基本的报关资料了,这个一般是: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申报要素,产品成分说明,报关委托书。国内各大港口基本都一样,部分地方可能有细微差别,这些东西就简单了,就是要做EXCEL跟WORD工作。
最后一步:以上几个步骤都完成了的话,那就可以准备发货了。一般是把货发到代理指定仓库,然后提供咱们准备好的对应资料即可。危险品出口的话不仅可以走海运整柜,拼箱,空运以及国际快递也可以正常发哦,详细可私信了解。
信用证操作中,出口商需要做哪些单据?
国际贸易的流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商务过程。仅以出口贸易过程为例,即可分为四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出口计划的编制,按计划进行收购或调拨出口货源,并采取各种方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国际市场和客户进行调查研究,选择适当的市场和客户;制订出口营销方案、宣传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出口交易洽谈。就是通过函电或谈判洽商每笔出口也的具体事宜。一般要经过询价、发价、还价和接受四个环节。
第三阶段为签定合同。按中国政府规定,若企业没有直接进出口权的话,交易必须找到一个进出口商作为中间商来进行。
第四阶段为履行合同。此阶段将涉及备货、领证、排载、报关、报检、装船、投保、议付、结汇、退税、索赔等环节。
整个经贸活动中的信息流将受到贸易主管部门、生产部门、运输、海关、商检、银行、税务、外汇管理、保险和贸促会等多个职能机构的监控。
它们包括,买方公司系统、进出口公司系统、海关系统、税务系统、金融机构系统、安检系统、运输系统以及卖方公司系统、供货公司系统、海关系统、税务系统、金融机构系统、运输公司系统等等。
这部分业务的范围包括:进出口管理、海关、商检/安检、金融、保险和国际运输等等。因此,对于一个国际贸易实务操作过程来说,在交易前的准备和贸易磋商这两个阶段与国内贸易商贸实务操作过程并无多大的区别。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过程中最为独特的是在供需意愿基本吻合、贸易磋商初步完成之后的实际单证事务处理过程。相关机构包括:各国的海关、税务、进出口管理机构、商检/安检、保险、银行、运输等部门。
单证包括:订购单、发货单、报关单、保税仓储单、报检单、货物承运单、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或配额指标、纳税单、保险单、付款单等等。
扩展资料:
出口流程就是外贸出口工作人员在出口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有序组合。包括了报价、订货、付款、包装、通关手续及备货装运等活动。
签单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该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付款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信用证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TT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直接付款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百度百科:出口流程
进出口环节具体包括哪些?
要做什么单据按的要求来就好了,46A中会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有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
有什么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你方的通知行,有专门处理这事的国际业务部,在寄单之前也会帮你先审核,基本上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了。
开证行那边只要你按规定提交单据,没有不符点,就会给你付款的。
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 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他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一致。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如需签字,来证中应明确规定,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因不同贸易方式而异。有海运提单、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及多式联运单据等。
我国外贸运输方式以海运为主。这里着重介绍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的缮制及注意事项。
托运人(Shipper)。一般即为出口商,也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果开证申请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证内规定作成第三者提单也可照办,例如请货运代理做托运人。
收货人(consignee)。该栏又称提单抬头。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结算。则一般做成指示式抬头。即写成 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x x X字样。不可做成以买方为抬头的记名提单或以买方为指示人的提单以免过早转移物权。
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船方发送到货通知的对象,通常为进口方或其代理人。但无论如何,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正本提单以不填为宜,但副本提单中仍应将进口方名称地址填明,以便承运人通知。
提单号码(B/L No.)。提单上必须注明编号,以便核查,该号码与装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或(集装箱)场站收据的号码是一致的。没有编号的提单无效。
船名及航次(Name of Vessel ;Voy No)。填列所装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转船,只填写第一程船名航次。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应填写具体港口名称。卸货港如不同国家有重名,则应加注国名。卸货港如采取选择港方式,应全部列明。如伦敦/鹿特丹/汉堡选卸, 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 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 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栏内。也可在卸货港内填上目的港, 同时注明在XX港转船(W/Tat XX)。
嗟头。与发票所列一致。
包装件数和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与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按实际情况列明。一张提单有几种不同包装应分别列明,托盘和集装箱也可作为包装填列。裸装有捆、件,散装货应注明In bulk。货物名称允许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中货物的描述有抵触。危险品应写清化学名称,注明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号码(IMCO CODE PAGE),联合国危规号码(UN CODE NO),危险品等级(CLASS NO)。冷藏货物注明所要求的温度。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吨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
运费和费用(Freight&Charges)。本栏只填运费支付情况, CFR和 CIF条件成交,应填写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FOB 条件成交,一般填写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除非买方委托发 货人代付运费。程租船一般只写明AS ARRANGED(按照约 定)。 如信用证另有规定,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按信用证规定签发,并分别用大小写数字填写,如(2)TW。信用证中仅规定全套(FUll set),习惯做两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视为全套。
提单日期和签发地点。除备运提单外,提单日期均为装货完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单签发地点按装运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规定装运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日期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i dated B/L);货未装上船就要 求船方出具已装船提单,这就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L),这 种做法系国际航运界陋习,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对方索赔以至拒收 而导致巨大损失。
签署。按UCP 500规定,海运提单表面应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署。签署人亦须表明其身份。若为代理人签署,尚须表明被代理一方的名称和身份。
其他。信用证要求在提单上加注的内容。如信用证规定每份单据上均应显示信用证号码、提单需提供贸促会证明等。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处理。
D.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ion)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凭证。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在CIF或CIP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银行或进口商收款时,提交符合销售合同及/或信用证规定的保险单据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义务。
保险单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人及保险公司。
保险单编号。
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货物由出口商申请投保,在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下,信用证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并加空白背书,以转让保险权益。
标记。指运输标志应和提单、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标记一致。通常在标记栏内注明按XX号发票(as per Invoice No.X XX)。
包装及数量。应与发票内容相一致。
保险货物名称。可参照商业发票中描述的商品名称填制。也可填货物的统称。信用证有时要求所有单据都要显示出信用证号码,则可在本栏空白处表示。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金额投保,若信用证未规定,则按 CIF或CIP价格的110%投保。
保费及资率。保费及资率一般没有必要在保险单上表示。 该栏仅填AS ARRANGED。但来证如果要求标明保费及费率时,则应打上具体数字及费率。
装载运输工具。海运货物应填写船名和航次。如果需在中途转船,如投保时已确定二程船名,则把二程船名也填上。如二程船名未能预知,则在第一程船名后加注and/or steamers。
开航日期、起运地和目的地.开航日期缮?quot;as per B/L(见提单),地点参照提单填写。
承保险别。本栏是保险单的核心内容。它主要规定了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承保的责任范围,也是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到损失后,确定是否属保险公司责任的根据。本栏应按投保资料缮制,并要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
赔付地点和赔付代理人。一般为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区的代理人。
保险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迟于提单或其他货运单据签发日期,以表示货物在装运前已办理保险。
保险公司签章。
E.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gin)是用以证明货物原产地或 制造地,是进口国海关计征税率的依据。我国出口商品所使用的产 地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
普通产地证。用以证明货物的生产国别,进口国海关凭以核定应征收的税率。在我国,普通产地证可由出口商自行签发,或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提交相应的产地证。在缮制产地证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规定办理。
普惠制产地证(GSP Certfficate of origin)。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罗斯及欧盟15国,以及部分东欧国家。凡是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商品,均须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才能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所以不管来证是否要求提供这种产地证,我出 口商均应主动提交。普惠制产地证的书面格式名称为格式A(Form A)。但对新西 兰还须提供格式59A(Form 59A),对澳大利亚不用任何格式,只须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有关声明文句。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对欧盟国家出口纺织品,需提交该产地证。该证是进口国海关控制配额的依据。在我国,该证由地方外经贸委(厅)颁发。GSP产地证是取得关税优惠,而纺织品产地证是取得配额 ? 证明。对欧盟出口有关产品时,需同时提交两种产地证。
对美国出口的原产地声明书。凡属对美国出口的配额商品,如纺织品等,应由出口商填写原产地声明书。有三种格式(l)格式A:单一国家声明书(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产地只有一个国家(2)格式B: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生产的;(3)格式C:非多种纤维纺织品声明书,亦称否定声明书(Negative Declaration),凡纺织品的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过17%,则可填用此格式,以说明该类商品为非配额产品。
F.检验证书
国际贸易中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ion)种类很多,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检验证书一般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出口企业或生产企业自行出具。应注意出证机构检验货物名称和检验项目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还须注意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为60天,新鲜果蔬类为2-3个星期,出口货物务必在有效期内出运,如超过期限,应重新报验。
G.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是指一切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 种类和规格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主要有装箱 (Packing List)、重量单(Weight List)、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H.其他单证
其他单证按不同交易情况,由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常见的有:寄单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Documents)、寄样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Shipment Sample)、邮局收据(Post Receipt)、快速收据(Courier Receipt)、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以及有关运输和费用方面的证明。
2 交单结汇
A.交单
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交单应注意三点:其一是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其二是单据内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证一致,其三是交单时间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交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收到运输单据,可以当天议付并对外寄单。另一种是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此时货已发运。银行审单后若发现不符点需要退单修改,耗费时日,容易造成逾期而影响收汇安全。因而出口企业宜与银行密切配合,采用两次交单方式,加速收汇。
B.结汇
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银行审核无误后,银行接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议付信用证,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的。主要结汇方式如下:
议付信用证。议付又称出口押汇。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 议付是可以追索的。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UCP 5OO规定,银行如仅仅审核单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议付。
我国银行对于议付信用证的出口结汇方式,除上述出口押汇外,还采用另外两种:一是收妥结汇,即收到单据后不叙做押汇,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待开证行将货款划给议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结汇 ;另一种是定期结汇,即收到单据后,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口商结汇,此期限为估计索汇时间。因此上述两种方式,对议付银行来说,都是先收后付,但按UCP 5OO规定,银行不能取得议付行资格,只能算是代收行。
付款信用证。付款信用证通常不用汇票,在业务中使用的即期付款信用证中,国外开证行指定出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受益人径直向付款行交单。付款行付款时不扣除汇程利息。付款是不可追索的。显然在信用证方式中,这是对出口商最为有利的一种。
承兑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通过国内代收行向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提示,经其承兑后交单。已得到银行承兑的汇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贴现。
若国内代收行愿意叙做出口押汇(议付),则出口商也可立即收到货款,但此时该银行仅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向开证行要求付款,不具有开证行所邀请的议付行的身份。
3 单证不一致时出口商可采取的措施
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据不符,即单据存在不符点,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则有下列处理方法:
凭保议付。受益人出具保证书承认单据瑕疵,声明如开证行拒付,由受益人偿还议付行所垫付款项和费用,同时电请开证人授权开证行付款。
表提。议付行把不符点开列在寄单函上,征求开征行意见,由开证行接洽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复后议付行即行议付。如申请人不予接受,开证行退单,议付行照样退单给受益人。
电提。议付行暂不向开证行寄单。而是用电传和传典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点。如开证行同意付款,再行议付并寄单,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单据,设法改正。
有证托收。单据有严重不符点,或信用证有效期已过,已无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证,只能委托银行在向开证行寄单函中注明信用证项下单据作托收处理,作为区别,称为有证托收。而一般的托收,则称为无证托收。由于申请人已因单证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证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
出口,想把我的产品销往国外需要什么流程
进出口环节一般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等。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7-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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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口需要的手续及详细流程如下:
一.客户询盘:
一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价:
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方式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三.订单/签约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六.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介绍信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七.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八.包装/刷口麦
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九.验货
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户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户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十.制备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十一.商检/报验:
办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在货物备齐以后,就应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准出口。
应注意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通知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十二.租船订仓和配载
1.如果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户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户。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5.查看船期表,填写出口货物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6.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十三.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十四.安排拖柜:
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十五.集中港区
洽妥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送到港区内的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便顺利装船作业。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保持密切联系.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对出口大宗货物,可联系港区提前发货。有船边现装条件的货物,也可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送港区船边现装,以节省进仓出仓手续和费用。对危险品、重大件、冷冻货或鲜活商品、散油等需特殊运输工具、起重设备和舱位的,应事先联系安排好调运、接卸、装船作业。发货前要按票核对货物品名、数量、标记、配载船名、装货单号等项,做到单、货相符和船、货相符。要注意发货质量,发现有包装破损或残损时,应由发货单位负责修理或调换。
十六.报检换单
十七.报关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卖方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的,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责任。货物装船后,出口方应及时地向国外方发出“装运通知”及相关证明,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 通知客户发货的细节,装船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号或合同号、信用证号、数量、总值、唛头、包装件数、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和预定到达日等。
二十一.支付运费
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衡量。凡需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发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二十二.收单 即获得运输文件:
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户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户,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根据装货的实际情况签发大副收据,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交原发货单位,出口企业可以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海运提单。
1.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2.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3.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二十三.制单结汇
交单指出口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出口结汇。 货物装运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缮制和备妥各种单据,包括汇票、出口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以及其它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所需结汇单证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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