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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包装箱-木包装箱经销商

中国木包装箱-木包装箱经销商

用于包装各种商品的木箱。由于商品多种多样,因此包装木箱的形状、大小、结构以至加工程度也不尽相同。制造包装箱的木材和木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静曲强度和抗冲击强度,易于钉着,握钉力强,不易劈裂,重量轻,变形小。包装茶叶等食品的木箱还要求没有异味。出口产品的包装箱要求木材无虫眼和腐朽。箱板厚度不小于12毫米,含水率在20%以下。在中国,为了节约木材,对包装箱采取了改革箱型结构、回收利用和以多种材料代替木材的措施。军用包装箱往往还在防霉、防蛀、防潮和防震等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

中国十大板材品牌排行榜是?有谁知道?

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

2001年底,许多人还沉浸在入世的喜悦中,江苏申澄集团的当家人却仿佛遭到了当头一棒,他们出口德国的一批针织服装,因为没有达到合同上约定的生态纺织品标准而被中间商处以16万美元的罚款,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浙江一家专业从事女装出口的制衣公司将一批成衣按订单要求发往德国时,却被拒之门外。纳闷不已的经营者被告知:不是服装尺寸不对路,而是小小的钮扣出了大问题――不符合环保要求。制衣公司当即与钮扣厂联系。从来没有听说过钮扣还有环保问题的厂家赶紧按要求重新制作了一批钮扣,换了钮扣后的这批服装才得以“过关”。

之后,就像是连锁反应,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高高竖起的“绿色壁垒”前接连遭遇了“滑铁卢”:年初,浙江舟山出口欧洲的冻虾被欧盟检验部门检测出10亿分之0.2克氯霉素(请注意这个比例),全部被退回,并导致随后欧盟方面作出的暂时停止进口中国鸡肉、兔肉、冻虾等动物源性食品的决定1月4日至1月31日,日本政府决定对我国出口的蔬菜实行批批检验的临时加严检验措施,结果,浙江台州出口日本的西兰花,在日本临时加严的检验中部分被检验出农药残留超标,受此影响,台州西兰花的收购价格从每个1.6元猛跌至0.6元,14家相关企业和种植面积达10万亩的数万农民叫苦连天;还是在浙江,1月份,宁波的一批水产品出口企业因在出口到韩国、欧盟的水产品中被检出有杂质而受到“暂停进口申报”。检查结果发现,是渔民在搬运水产品时不小心夹带了泥沙等杂质。但宁波的水产品出口却因此受累,1―2月份,全市水产品的出口下跌二成多,其中出口欧盟市场下跌了97%以上。

其实,中国出口商品此次已非第一次遭到国外“绿色壁垒”的伏击。1998年9月,美国突然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必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证书,证明木质包装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处理,违规货物将整批禁止入境,这使我国1/3以上的对美出口受到影响。

第二年,欧盟也仿效美国的做法,宣布对从中国离境产品的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新的检疫标准,以防止带有天牛虫的木质包装箱进入欧洲。据当时的估算,仅欧盟的这一决定就至少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这次木质包装事件对我国外贸行业所造成的震撼相信至今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这也是我国出口受“绿色壁垒”影响较明显、且范围较广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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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网店运输商品的包装主要有哪些类型?

中国十大板材品牌排行榜是:朗生、兔宝宝、莫干山、千年舟、圣象、方圆、联丰、康辉、扬子、大王椰。都是经过市场验证的板材。

以上板材品牌最硬的实力就是能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身,拥有自主的生产工厂、供应链体系、和全国主要城市销售渠道,同时在市场上有很高的占有率和美誉度。

简单介绍下10大板材品牌:

1、朗生

隶属于深圳朗生整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朗生在板材方面的特色是4s定制体系,从表层花色、肌理触感、核心基材、尺寸规格等方面进行定制生产。

同时朗生已成功实现从板材生产到整装材料定制的转型,以板材为基础,实现地板、墙板、门、商用家具的同色同肌理不同基材应用。朗生板强大的调色定制能力,能让很多设计效果完美落地,深受消费者和设计师喜欢。

朗生在全国50多个城市设立朗生城市运营服务中心,服务于市场。30万m”的供应链生产基地,能够生产木质板材类、塑化类、五金类、新型环保基材等产品。

2、兔宝宝

德华兔宝宝家居公司于2009年成立,主要生产健康定制家居类产品, 公司产品在环保、质量、工艺等方面均走在家居行业前列,从“E1级”到“E0级”再到“ENF级”。

现已拥有兔宝宝健康家居四大基材: 实木颗粒板、实木多层板、衫木芯板、顺芯板以及多个产品系列,在全国各地设有3000多家门店。

3、莫干山

莫干山地板创建于2002年,通过二十余载的发展历程,从单一的生产实木多层地板到地板全系列的研发,开辟了实木地板、强化地板、拼花地板等百余种系列产品。

公司现有现代化生产厂房二万多平方米。

4、千年舟

千年舟集团是一家以多品类中高端板材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致力于向终端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高品质的装饰板材及其配套产品。并积极向下游定制家居、装配式建筑木质构件等业务延伸。

5、圣象

圣象是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地板品牌,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上海。

圣象集团及其股东拥有遍布世界的速生林基地和世界一流的生产研发基地,包括7家年产能200万立方米的基材工厂,10家年产能5200万的地板以及配件工厂,年产能70万套的圣象木门工厂和年产能2万套的圣象衣柜制造基地。

6、方圆

方圆地板成立于1993年,现拥有2大生产基地。

旗下经营形成了实木、实木复合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全桦新材料地板、木结构房屋等系列产品、四十个主流系列的千余款产品,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不同风格家装的需求。

7、联丰

苏州联丰木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联丰地板,始创于1985年,是中国首批专业从事木地板、木门等木制产品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

目前联丰地板形成了以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位一体的地板产品线为主导,木门、木墙板、木制工艺品等木制产品多元发展的格局,经销网络遍布全国600多个城市,标准化旗舰店、专卖店数量达1000多家

8、康辉

康辉地板隶属于浙江康辉木业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湖州南浔,是中国木地板之都的创始企业之一。

康辉木地板目前产品涵盖实木、实木复合、强化地板,以及木门、韩式地暖等多个产品品类。拥有三大生产基地,6个专业产品生产链的专业化木制品企业。

9、扬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创新层企业。

拥有4大生产基地,工厂总占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扬子地板在国内已建成一千多家零售专卖店,覆盖国内大部分城市,并与多家大型房企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

10、大王椰

大王椰地板隶属于杭州大王椰智环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全国拥有1000余家大王椰品牌专卖店,为消费者提供包括,高端定务,板材(数码影像板,免漆板、细木工板、饰面板、集成材、板、石膏板等)、五金、地板、移门四大系列的装饰材料及其配套产品。

大王椰地板截止2016年9月,大王椰集团建立集全国销售与配送服务为一体化服务网络,成立华东、华中、西南、新疆、西北、山东、华北等八大运营中心,为30余个省、市地区高效输送大王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出口物品的木质包装箱有哪些要求?

网店运输商品的包装主要类型:

绝大多数商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运输包装,按其包装方式,可分成单件包装和集合包装。

单件包装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比如常用的有箱、包、桶、袋、篓、罐等。

集合包装是在单件包装的基础上,把若干单件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适应 港口 机械化作业的要求。集合包装能更好地保护商品,提高装卸效率,节省运输费用。

比如常见的集合包装方式有托盘、集装袋和集装箱。

扩展资料:

在制定商品的运输包装时,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包装必须适应不同商品的不同特性。每种商品都有自己的特性,例如食品怕潮湿,玻璃制品容易破碎,流体货物容易渗漏和流失等,这就要求运输包装相应具有防潮、防震、防漏、防锈和防毒等良好的性能。

2、包装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不同运输方式对运输包装的要求也不同。例如,海运包装要求牢固,并具有防止挤压和碰撞的功能;铁路运输包装,要求具有不怕震动的功能;航空运输包装,要求轻便而且体积不宜过大。

3、包装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特殊要求。各国法律对运输包装会有一些不同的规定。例如,美国政府宣布,从1998年12月17日起,凡未经处理的中国木制包装箱和木制托架,一律不准入境,以免因带进天牛(即一种甲虫)而危害美国。

4、包装应便于运输和识别。运输包装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经过装卸、搬运、储存、保管、清点和查验,为了便于这些环节的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包装的设计要合理,包装上的各种标示要符合规范,应努力实现商品运输包装的标准化。

5、包装应考虑尽量节省包装费用。运输包装成本的高低和运输包装重量与体积的大小,都直接关系到费用开支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选用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设计和打包时,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应注重合理和节约。

太行元木板材和佳力板材哪个好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 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第七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第八条 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7、附件8)。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第十条 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第十一条 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附件9)。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第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五条 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木质包装有其他特殊检疫要求的,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

剂量

(g/m3)

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

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附件2: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

一、标识式样:

I

P CN-000

P

C YY-ZZ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标识颜色应为黑色,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

四、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5.5cm、5×9cm及10×20cm,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质包装大小任选一种,特殊木质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

附件3:

申请编号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

加施资格申请考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申请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申请登记类别 □热处理 □熏蒸处理

企业情况(木质包装年生产数量、出口主要国家/地区、人员情况等)

热处理条件(设施、环境等)

熏蒸处理条件(设施、环境、除害处理队伍资格等)

防疫措施

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和防疫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责 电话

上述报告内容属实,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随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厂区平面图□除害处理设施情况□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资料□防疫、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其它

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初审意见(附考核报告)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一、热处理设施1.热处理库应保温、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供热、调湿、强制循环设备,如采用非湿热装置提供热源的,需安装加湿设备。2.配备木材中心温度检测仪或耐高温的干湿球温度检测仪,且具备自动打印、不可人为修改或数据实时传输功能。3.供热装置的选址与建造应符合环保、劳动、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要求。4.热处理库外具备一定面积的水泥地面周转场地。5.设备运行能达到附件1热处理技术指标要求。二、熏蒸处理条件及设施1.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或签约委托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2.熏蒸库应符合《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SN/T1143-2002)的要求,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低温下的加热设施,并配备相关熏蒸气体检测设备。3.具备相应的水泥硬化地面周转场地。4.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三、厂区环境与布局1.厂区道路及场地应平整、硬化,热处理库、熏蒸库、成品库及周围应为水泥地面。厂区内无杂草、积水,树皮等下脚料集中存放处理。2.热处理库、熏蒸库和成品库与原料存放场所、加工车间及办公、生活区域有效隔离。成品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疫设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3.配备相应的灭虫药械,定期进行灭虫防疫并做好记录。四、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1.建立职责明确的防疫管理小组,成员由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除害处理技术人员等组成。防疫小组成员应熟悉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协管员,应掌握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及除害处理效果验收标准,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监管工作。协管员应为防疫管理小组成员。3.主要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除害处理技术及操作人员应掌握除害处理操作规程。五、防疫、质量管理体系1.明确生产质量方针和目标,将除害处理质量纳入质量管理目标。2.制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料采购台帐,注明来源、材种、数量等。3.制定木质包装检疫及除害处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自检和除害处理效果检查,并做好记录。4.制定标识加施管理及成品库防疫管理要求,并做好进、出库、销售记录,保证有效追溯产品流向。5.制定环境防疫控制要求,定期做好下脚料处理、环境防疫并做好记录。6.建立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授予标识加施资格。标识为: 认可类型: □热处理 □熏蒸处理认可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考核告知书 检审告〔 〕 号企业名称:住址或地址:经过我局考核,你单位: 不符合申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相关要求,考核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申请材料退给你们。特此通知。本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附件7: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规格/数量

木材最大厚度 处理库号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木材中心温度达到 ℃时间:干球温度到达 ℃时间:相对湿度为 %热处理起始时间:热处理结束时间: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附温度检测自动打印记录。 2.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8: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处理体积

药剂种类 剂 量

温 度 时 间

浓度检测值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熏蒸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熏蒸处理负责人(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9: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使用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货物名称 拟输往国家/地区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企业,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

国外出口木箱的要求有哪些?

二者都属于品牌板材,质量应该都是挺好的,主要还是看自身的审美等需求。

太行元木板材:荣获“2021年度中国十大生态板材品牌”称号。太行木业是一家以木制品包装为主营业务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公司主要生产木托盘、木栈板、木包装箱、出口木箱、真空木包装箱、钢边箱、钢带箱、快装箱、围板箱、花格箱、纸箱等。

佳利板材:主要做颗粒板、密度板、刨花板、夹板、大芯板、指接板、防火板、生态板、免漆板、饰面板。佳利一直致力于装饰板材领域发展,在行业中率先推出“清醛负离子生态板”的等4大超环保专利产品,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每年将推出数十款代表板材及家居行业最新风尚和潮流的新品,以独特的市场定位和艺术风格。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

出口木箱包装是指要符合出口条件的包装箱,出口的木箱必须要经过国家的各种检验,才可以达到包装箱的达标标准,包装箱不能有任何的杂物盒未处理干净的虫子还有污点等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东西。如果原材料没有经过高温的处理,那包装箱很容易就寄居虫卵,这样会有损我国的产品质量保证,有损国家的信誉。而且出口包装箱一定要有保证产品放在里面的完整性,如果连这个都保证不了的话,那这个木箱连载国内使用都会被淘汰掉,因为谁都不会愿意买不安全的包装箱来破坏出口木箱包装现在的环保性也要求很高,所以一定要选最环保的方法来制作木箱,不要以为的追求最好的木质,一些普通的木质经过加工再加工也能成为上好的木质,只要你的制作方法合理,那就可以了,一般国家也都会支持再生原材料的,因为这样不但为国家减少了砍伐的现象,也为国家的废弃物做出了处理,这简直就是双利。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依照规定实施检疫。

 自1998年底起,输往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的货物带有木质包装的,需进行检疫处理。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契、垫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二、报检要求与程序

 (一)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

 美国、加拿大从1998年12月17日起先后对从中国输往美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规定,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声明。

 对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的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含途经香港转口美国的),出口企业在木质包装盛装货物前,持有关证单向当地检验检疫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美、加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

 (二)对输往巴西的货物木质包装

 巴西自2000年1月3日起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个国家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措施,要求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或其他巴方检疫机构认可的防虫处理,并提供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对输往巴西的带有木质包装的货物,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巴西检疫部门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如不能提供检疫证书的,该批货物将在巴方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拆除木质包装作焚烧、熏蒸等除害处理,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三)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

 欧盟2001年10月起对来自中国等多个国家的针叶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人欧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欧方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以下办法办理:

 1.对使用松材线虫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在出口前须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须有标记,在标记上注明处理方法、地点及实施处理的单位,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对使用松材线虫非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木质包装来自非疫区;

 3.对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如出口企业提出要求或合同、信用证中有规定,需要检验检疫出具除害处理证书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考试大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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