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包装箱国标尺寸标准-木箱包装产品包装规范
为了便于大众识别,危险品包装物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国标《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对此作了明确的要求。
1.标记和标签
(1)标记危险货物的标记见表3-1。
表3-1 危险货物的标记
(2)标签危险货物的标签见表3-2。
表3-2 危险货物的标签
2.包装的代号
危险品包装级别的代号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见表3-3。
表3-3 危险品包装级别的代号
危险品包装容器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详见表3-4和表3-5。
表3-4 危险品包括形式的数字表示
表3-5 包装材质的字母表示
包装件的组合类型有单一包装、组合包装和复合包装三种,所以其表示方法也根据包装的组合类型而定。
单一包装的包装型号是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前者表示包装形式,后者表示包装材质。例:1A——钢桶包装;1B——铝桶包装;2C——木琵琶桶包装;4C——木箱包装。
组合包装的包装型号由若干组数码组成,从左至右分别表示外包装和内包装,多层包装以此类推。每组数码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顺序与单一包装相同。例:4C7P——外包装为木箱。
复合包装的包装型号是由一个表示复合包装的阿拉伯数字6和一组表示包装材质和包装形式的数码组成。这组符号为两个大写英文字母和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内包装的材质;第二个英文字母表示外包装的材质;最后一个(右边)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形式。例:6HA1——内包装为塑料容器,外包装为钢桶的复合包装。
我国法律对于食品包装有哪些具体规定?
瓦楞纸箱标准中的A、B、C、E为楞型,它只是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中的一个指标而已,产品是否是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还要看其它的指标情况.
瓦楞纸板的楞型结构及尺寸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其瓦楞形状均为UV型。
表2
楞型 楞高(mm) 楞数(个300mm)
A 4.5-5.0 34±2
C 3.5-4.0 28±2
B 2.5-3.0 50±2
E 1.1-2.0 96±4
请问集装箱为什么要用木质底板?集装箱对底板有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包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地球资源,有利于人体健康、造福子孙后代、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绿色
包装工程”的实施,以至达到消除包装废弃物,特别是“白色污染”造成的危害,进而给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自我生存空
是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条款,特制定《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阐明了包装术语与包装的分类,规定了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
则、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和运输、回收复用品种、复用办法、复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奖惩原则、附则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既适用于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资源的回收利用与管理,也适用于其它包装资源的回收
利用与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参照和引用了国家相关部分标准。
第二章 包装术语及分类
第五条 包装:本《办法》主要指回收复用的纸、木、塑料、金属、玻璃为原材料制作的各种包装容器及辅肋材料。
第六条 综合利用:指利用破损的包装和包装在加工改制后的边脚余料制成多种辅助包装材料或其它产品。
第七条 循环再生:指用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和加工改制后的下脚料为原料或掺与原料制成纸浆、
纤维板、可降解塑料、金属锭和玻璃等再生包装材料。 第八条 包装回收利用管理:指对包装回收利用及包装废弃物
处理全过程的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 回交单位:指提供回收包装的单位。
第十条 复用单位:指利用复用包装的单位。
第十一条 包装回收复用经营单位:指从事包装回收复用的组织、管理、加工、经销等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 包
装废弃物:指已经使用过的包装而不能再进行利用的包装物。
第十三条 包装废弃物处理:指包装废弃物在最终处理之前的中间处理(即再生利用、改制包装原材料的其它产品)、
以及包装废弃物焚烧和填埋的最终处理。
第十四条 有害包装废弃物:指能产生对人体、牲畜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及其它生物污染作用的包装废弃物。
第十五条 纸包装:指用纸或纸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各类纸包装或马铃薯浆模塑包装。 第十六条 本包装:指用
木材或胶合板、纤维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七条 塑料包装:指可降解塑料和非降解塑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八条 金属包装:指用钢、铁、铝及其它金属或合金材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九条 玻璃包装:指以玻璃为原料制成的包装。
第二十条 专用包装:指一种或一系列专供某种或某类商品使用的包装:如食品、药品等专用包装等。 第二十一条 危
险品包装:指盛装具有放射性、毒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感染性及其它对人体、动植物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特性物
资的包装物。
第二十二条 非专用包装:指除专用包装外,能广泛使用的包装。
第二十三条 回收包装:指能回收再利用的包装。
第二十四条 复用包装:指回交给使用单位再次使用的包装,包括不加整理即可使用的包装、修复包装和改制包装。
第二十五条 修复包装:指经过修补加工方可使用的包装。
第二十六条 改制包装:指以回收的包装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作的包装。
第三章 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原则
第二十七条 节约原则
1、各商品经营单位在销售商品后腾空或闲散的各类包装,凡能回收利用的应尽量回收利用,确定不宜继续利用时方予
废弃或作最终处理。
2、包装回收应及时,并安排一定的人员和场地进行收集、整理、送交等工作。开启包装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坏包装。
3、回收包装应遵循“先复用,后回炉”和“可回炉,不废弃”以及以“原物复用为主,加工改制为辅”的原则,尽量
使回收包装略经改制修复就能使用。
4、专用包装应坚持对口定点回收,非专用包装按合理运输渠道和经济区域就近回收。 5、使用包装的单位除军工
、军需、出口、供应外轮的商品以及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外,都要贯彻“先旧后新”的原则,在保证产品安全的前提
下应优先使用复用包装。
6、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为保护商品在进行适度包装的同时,应尽量减少各种包装物或各种包装容器的体积与重量,
以节约使用包装原材料。
第二十八条 安全原则。
1、复用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的技术标准和本《办法》的要求,保证商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复用食品包装和药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药品法》和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3、危险品包装的回收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包装和有害固体废物管理的有关标准及规定。同时,对危险品包装应
实行定向定点回收复用,未经无害处理前,不得包装其它物品,不得同普通包装混杂或出售。
4、回收复用一般包装和回收复用危险品包装的收集,堆放、运输及储存应严格分离进行。
5、危险品包装确有其回收复用价值时,应经无害处理、经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方能按一般包装物使用。危险品
包装的危险标志在确定期无害之前,不得去除和更改。
6、凡是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期限的包装,禁止回收复用。
7、包装回收利用和包装废物处理还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公共卫生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
8、商品销售者不得销售或随商品免费赠送无回收标志的塑料包装或容器,不得销售或随商品免费赠送厚度低于0.01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第二十九条 防假冒原则。
1、申请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或具有驰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包装容器,只能由商品的原生产厂家回收和复用。其它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回收复用。
2、同类通用和异厂代用的复用包装,必须将原包装标志及商标全部清除,并重新覆盖复用单位的产品标志和商标,严
防假冒行为。
3、回收比较完好的包装应严加控制和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将其用来包装假冒伪劣商品,违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
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条 经营原则。
1、包装回收利用应遵循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无偿回收与有偿回收相结合的原则。
2、包装回收利用的经营原则是“有利两头,兼顾中间”,“两头”指回交单位和复用单位,“中间”指包装回收利用
经营单位。
3、包装回收利用经营单位应做好服务工作,在回收、加工、使用、结算等方面都要方便回交单位和复用单位。
第四章 包装资源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及运输
第三十一条 回收渠道。
1、充分发挥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外贸、轻工、化工、医药以及一切从事商品经营各部门、各单位主渠道的作用
,鼓励在销售商品时,对具有一定价值,又有可能回收的各类包装,应做到尽量回收。 2、组织专业机构(即包装资
源回收公司)和专业队伍进行回收。
3、推选垃圾分类,组织城镇居委会、环卫清洁队和销售摊贩进行回收。
4、发挥个体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作用进行回收。
第三十二条 回收办法。
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不同办法回收。
1、门市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设立回收门市部进行回收。
2、上门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定时定点到各回交单位进行回收。
3、流动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不定期到各个地段进行回收。
4、委托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代收。
5、柜台回收:即零售,批发商场(店)在出售商品时折价向顾客回收。
6、对口回收:大宗专用包装由进货单位或用户直接把包装回交给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
7、周转回收:即各生产厂家、商品经营部门内部使用的包装周转箱(桶),采取一定的制度或经济手段组织定向周转
回收。
8、定点回收:即在城镇居民区、街道、工厂、学校、机关、部队、医院、群众团体、写字楼、公园、剧院、车站、码
头等公共场所设置不同型号、不同类别的“生态箱”、“生态桶”或“生态袋”,由专门的回收单位负责按纸、木、金属
容器、玻璃、塑料分类进行定时、定点、定专人回收。
9、押金回收:凡应回收的包装资源,各商品经营单位在出售商品时,可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保障如数回收。
10、奖励回收:各单位、各部门、各机关团体内部均可采取提成奖励的办法,激励有效回收。
第三十三条 回收分级原则。
1、一级回收包装:即不加修整或稍加修整即可原物复用的包装。
2、二级回收包装:即有些破损,但经过修补加工可达到原物复用的包装。
3、三级回收包装:即破损较多,无原物复用价值,但可作为改制原材料或其它用途的包装。
4、等外包装:即只能作回炉料处理的包装。
第三十四条 回收包装资源的储存和运输。
1、对回收来的包装资源应作好储存、清洗、分类、整理打包等工序;避免雨淋、曝晒、受潮、虫蛀和污染。
2、危险品包装应单独储存和运输。
3、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与非降解塑料包装制品也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4、运输回收包装的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五章 包装资源回收复用品种与复用办法及复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五条 回收和复用包装的品种。
1、纸包装:即瓦楞纸箱、硬纸板箱、纸夹板、各类纸袋、各类纸盒、纸浆模塑制品、蜂窝纸板制品、纸托盘等。
2、木包装:即普通木箱、框架木箱、胶合板箱(桶)、纤维板箱、运输包装木制托盘等。
3、塑料包装: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废弃塑料制品强制回收利用目录的要求,凡列入回
收目录的塑料包装或容器可回收利用;未列入回收目录的则禁止回收利用,均按包装废弃物的办法处理。
4、金属包装:即薄钢板桶、镀锌铁桶、铝桶、铁塑复合桶等。
5、玻璃包装:即各类玻璃酒瓶、饮料瓶、罐头瓶、医药瓶等。
第三十六条 包装复用的办法。
1、原厂复用,即把完整无损或虽有破损,但经过修整能够重新使用的包装,供给原商品生产厂家使用。
2、同类通用,即对统一规格尺寸的包装,在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家通用。
3、异厂代用:即将原厂家暂不用的回收包装,通过试装、套装,改作异厂使用。
4、改制包装,即将破损较多,或找到原物复用销路的包装作原材料,按使用单位要求的规格尺寸重新制作包装。
5、改制其它产品,即利用回收包装作原材料改制其它产品,使之废物利用,一物多用,变废为宝。同时,还可从回收
的相关废弃塑料中重新提炼柴油和汽油或其它有用物质,让其重归大自然。
6、原制品再生,即利用回收包装作原材料生产同类或不同规格的包装产品。
7、能量回收,即将包装废弃物在焚化处理时所产生的热能加以充分利用。
第三十七条 复用包装的技术要求。
1、复用纸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原箱复用的瓦楞纸箱应符合国标GB6544三类纸箱的规定,材质和粘合度应符合国标GB6543的规定。
②修复纸箱
应保持箱身坚硬、干燥、不潮不霉,箱身无腰折,箱角无塌陷、箱身和盖底均完整无缺,不脱钉、不缺层、不脱层。纸箱
内外清洁、无污染、箱外标志齐全清晰。
③改制纸箱的箱型、尺寸偏差、箱体质量、箱面印刷、接头钉(粘)合、压痕质量、摇盖质量等均要求符合国标
GB6543的规定,有关类别的项目应不低于三类纸箱的规定。
④修复、改制纸箱的含水率达到14±4%范围,其表面防潮处理根据供需双方协定进行。
⑤修复、改制纸箱的抗压强度、耐冲击强度、堆码强度等机械性技术要求,以及在具体产品使用瓦楞纸箱时,按其相
关标准或技术的规定执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2、复用木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木箱、框架木箱应分别符合国标GB7284和GB12464二等木箱的规定。修整和加工改制时应剔除其中不合格的
材料。
②修复木箱箱板、其箱板材质应符合国标GB12464二等木箱的要求,允许采用挖、补、拼等方法剔除不合格材料。箱身
、箱盖、附件应完好无缺,箱框钉合牢固,木箱内外清洁、无污染,标志齐全清晰。 ③改制木箱的箱型、尺寸偏差、
拼合、钉接、拼板、箱带、箱柄提带、加固、花格箱的板料间距等技术条件,以及框架木箱应符合国标GB7284的规定,其
它木箱应符合国标GB12464的规定。
④复用木箱的含水率和机械性能(项目与纸箱相同),在具体产品使用木箱的标准或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执行,或由供
需双方商定。
⑤回收复用胶合纸箱(桶)、纤维板箱(桶)本身的材质应符合国标GB738、GB1349、GB1923等的规定方能复用。修复
和改制胶合板箱(桶)、纤维板箱(桶)的技术要求,在具体产品使用这类包装时,按其相关的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规定执
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复用塑料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塑料包装本身必须符合国标GB5737-5739、GB8946、GB8947、GB10454、GB10806的规定,钙塑瓦楞箱应符合
国标GB6890规定。
②复用各种塑料桶、箱必须完整无损,内外清洁、标志齐全清晰。
③复用塑料闭口桶,其桶盖等附件应齐全无损,密封性好。
④复用各种塑料食品包装,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其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标GB9681-9693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⑤国家规定已列入可回收复用目录的塑料包装,生产者应按照国标GB/T16288-1996的规定在所生产的塑料包装制品上
标上应回收的标志,可降解塑料包装标上“可降解”的标志。
4、复用金属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闭口钢桶应符合国标GB2001的技术要求。其它金属桶本身必须符合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方能复用。
②复用的金属桶必须经过整形、除锈、清洗、脱漆、涂布等加工程序,使之整旧如新,无凹瘪、漆膜起皱等缺陷。桶
内洁净、无锈、无渣和无其它杂质。
③复用金属桶口的配件应装配齐全,密封性好。
④复用金属桶必须不渗不漏,不渗漏检验气压和水压试验符合国标GB325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5、复用玻璃包
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应符合国标GB4544-1996、GB2638、GB2639及GB6552等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规
定有使用期限的受压玻璃容器,超过使用期限的不能回收,只能作废弃玻璃原材料处理。
②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要求必须新配置完整、密封性强的瓶盖、瓶塞等附件。
③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处理,其卫生条件必须达到相关产品包装卫生条件要求。
6、复用和综合利用其它包装产品的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第三十八条 复用包装的试验方法。
1、复用包装根据包装种类及需要,应进行原材料性能试验,如有必要可进行包装强度试验。
2、复用包装其空包装抗压强度按国标GB4857.3的规定执行。
3、复用包装共空包装抗压强度按国标GB4857.4的规定执行。
4、复用包装耐冲击强度强度按国标GB4857.5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复用包装检验规则。
1、复用包装以相同规格、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的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在交货时按本《办法》和订货合同的规
定进行验收检查。
2、复用包装随机抽样每批次500只以上,不少于10只,101-499只不少于5只,100只以下的小批量产品不得少于2只。
3、本《办法》规定复用包装如果有2项(引用相关标准中的每个单项视为一项)抽样时不相符,则加倍抽样复验,复
验仍有2项不合格时,本批复用包装产品则定为不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 复用包装的包装方式和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其储存方式与第三十四条相同。
第六章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原则。
1、为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全国各大中城市凡有条件的均应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及相关企业。
2、在对一般包装废弃物处理时,应按其性质分离、分类管理,坚持贯彻节约资源的原则,尽可能综合利用或作回炉处
理,确实无法利用的方予最终处理。其最终处理必须交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实施。
3、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及时,并符合我国乃至国际环保的有关规定。
4、包装废弃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理,应将有害包装废弃物和无害包装废弃物加以分离,并分别严格按各自的技术要求
进行处理。
5、包装废弃物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应针对废弃物各自不同性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或其它危害。
第四十二条 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技术要求。
1、无毒害的包装废弃物可采取焚烧的办法处理,在焚烧时应防止污染环境、散发恶臭,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在焚烧时
产生的热能。
2、附着有爆炸污染的包装废弃物应在消除爆炸物后方能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3、有害包装废弃物在堆积、运输和处理时应有明显标志。
4、盛装过农药或其它毒害品的包装废弃物在未作无害处理的条件下,只能作填埋处置。这类包装废弃物在填埋时,应
注意含水率必须≤85%,填埋场地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面水和地下水,同时还必须当时盖上,不得污染环境、
散发恶臭及产生生物污染。此外,填埋的场地与设施应报经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批准。
5、包装废弃物的堆积、运输和处理应用专用场地和设施,防止雨淋、潮湿、霉变、渗漏、飞扬、外泄及产生恶臭和污
染。
第七章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三条 不论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研制开发出有利回收利用的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产品,除了
他们应该享有的专利权外,建议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组织还应给予其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理过程中,也不论单位或个人,对于保护环境、消除污染、节约资源、
有利于人体健康以及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包装工程”的实施而作出突出贡献者,建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应给予相应和税收优惠政策与资金方面的扶持。
第四十五条 对宣传报导的推广新型包装科研成果和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先进经验,各级新闻媒体应适当少收或免收其广
告宣传费用,以示扶持和鼓励。
第四十六条 凡不注重研究开发包装新材料和包装新产品、不注重包装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不注重环境保护的包装
生产企业(含相关科研院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组织,应加强对其宏观管理,或让其关停并转,或调整
其产品结构,有的还应依据其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污染的程度与情节轻重施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并予及时曝光,以从根
本上保证资源的有效节约和杜绝废弃包装污染源的产生。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并承担对本《办法》的解释权。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负责起草,并在中国包协、中国包装总公司授权
下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各极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包装部门、包装行业组织以及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应根据本《办
法》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尽快制定出各自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各地区或各专业委员会原所制定的有关地方性包装
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规则,如同本《办法》相抵触时,应以执行本《办法》为准。与此同时,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建立
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在资金上的适当支持,以加强对包装资源回收利用、加工改制及包装废弃物处理与环境的保护。
纸箱是按照什么进行分类的呢?
因为货物放在托盘上装入集装箱,为防止托盘在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一般用铁钉将托盘钉在地板上,如果用其他材料,如钢板等无法钉入钉子。
木地板的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层数,材质等都有标准的,木地板还必须经过药物熏蒸等处理,符合卫生局标准。
集装箱,英文名container。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因此集装箱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能够让一个载重几十吨的庞然大物实现标准化,并且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这的确堪称人类有史以来创造的伟大奇迹之一。
什么是法兰?
纸箱和纸盒的种类繁多、型式多样,分类方式也有很多种。纸箱的分类最常见的分类是按照纸板的瓦楞楞形来区分的。瓦楞纸板的楞型主要分为四种:A楞、B楞、C楞和E楞。一般而言,用於外包装的纸箱主要采用A、B、C楞型纸板;中包装采用B、E楞型;小包装则多使用E楞纸板。在生产和制造瓦楞纸箱时,一般按纸箱的箱型来进行区分。瓦楞纸箱的箱型结构,在国际上普遍采用由欧洲瓦楞纸箱制造商联合会(FEFCO)和瑞士纸板协会(ASSCO)联合制定的国际纸箱箱型标准。这一标准经国际瓦楞纸板协会批准在国际间通用。按照国际纸箱箱型标准,纸箱结构可分为基础型和组合型两大类。基础型即基本箱型,在标准中有图例可查,一般用四位数字表示,前两位表示箱型种类,後两位表示同一箱型种类中不同的纸箱式样。例如:02表示开槽型纸箱;03表示套合型纸箱等。而组合型是基础型的组合,即由两种以上的基本箱型所组成,用多组四位数字或代号来表示。例如,一个纸箱的上摇盖可以用0204型,下摇盖用0215型。中国的国家标准GB6543-86参考国际箱型标准系列规定了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的基本箱型,其箱型代号如下表。不过,上个世纪80年代後期,随着流通渠道和巿场销售形式的变化,涌现出了一批结构新颖的非标准瓦楞纸箱,并且,伴随着每一种新结构的诞生,几乎都有一套与之相对应的全自动包装系统或包装设备问世,极大地丰富了纸箱的应用巿场。这些新型非标准纸箱主要包括包卷式纸箱、分离式纸箱、三角柱型纸箱和大型纸箱等。纸盒的分类同纸箱相比,纸盒的样式更为复杂多样。虽然可以按照用材和使用目的及用途进行分类,但最常用的方法却是按照纸盒的加工方式来进行区分的。
国标《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规定了危险品包装的哪几种试验方法?
法兰(Flange)又叫法兰盘或突缘。法兰是使管子与管子相互连接的零件,连接于管端。法兰连接或法兰接头,是指由法兰、垫片及螺栓三者相互连接作为一组组合密封结构的可折连接,管道法兰系指管道装置中配管用的法兰,用在设备上系指设备的进出口法兰。法兰上有孔眼,螺栓使两法兰紧连。法兰间用衬垫密封。法兰分螺纹连接(丝接)法兰和焊接法兰。 惟事美法兰
编辑本段连接
法兰连接(flange,joint)由一对法兰、一个垫片及若干个螺栓螺母组成。垫片放在两法兰密封面之间,拧紧螺母后,垫片表面上的比压达到一定数值后产生变形,并填满密封面上凹凸不平处,使联接严密不漏。法兰连接是一种可拆连接。按所连接的部件可分为容器法兰及管法;按结构型式分,有整体法兰、活套法兰和螺纹法兰。常见的整体法兰有平焊法兰及对焊法兰。平焊法兰的刚性较差,适用于压力p≤4MPa的场合;对焊法兰又称高颈法兰,刚性较大,适用于压力温度较高的场合。法兰密封面的型式有三种:平面型密封面,适用于压力不高、介质无毒的场合;凹凸密封面,适用于压力稍高的场合;榫槽密封面,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及压力较高的场合。 对焊法兰
垫片是一种能产生塑性变形、并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制成的圆环。大多数垫片是从非金属板裁下来的,或由专业工厂按规定尺寸制作,其材料为石棉橡胶板、石棉板、聚乙烯板等;也有用薄金属板(白铁皮、不锈钢)将石棉等非金属材料包裹起来制成的金属包垫片;还有一种用薄钢带与石棉带一起绕制而成的缠绕式垫片。普通橡胶垫片适用于温度低于120℃的场合;石棉橡胶垫片适用于对水蒸气温度低于450℃,对油类温度低于350℃,压力低于5MPa的场合,对于一般的腐蚀性介质,最常用的是耐酸石棉板。在高压设备及管道中,采用铜、铝、10号钢、不锈钢制成的透镜型或其他形状的金属垫片。高压垫片与密封面的接触宽度非常窄(线接触),密封面与垫片的加工光洁度较高。 低压小直径有丝接法兰,高压和低压大直径都是使用焊接法兰,不同压力的法兰盘的厚度和连接螺栓直径和数量是不同的。
编辑本段标准体系
1、 DIN标准 1) 常用压力等级:PN6,PN10,PN16,PN25,PN40,PN64,PN100,PN160,PN250 2) 法兰密封面: raised face DIN2526C 突面法兰 grooued acc. DIN2512N 榫槽面 2、 ANSI标准 1) 常用压力等级:CL150,CL300,CL600,CL900,CL1500 2) 法兰密封面:ANSI B 16.5 RF flanges 突面法兰 3、 JIS标准:不常用 1) 常用压力等级:10K,20K
编辑本段种类
异径法兰
产品名称:异径法兰 产品属性:法特法兰门户产品之一,精良品 技术参数: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生产制造 产品规格 :DN15-DN300 产品包装 :木箱或者其它 产品颜色 :金属白色 法兰价格:电议或者面议 产品特点 :抗防腐。耐酸碱。使用寿命长等,价格计算合理,表面光滑,耐酸耐碱耐高温,价格计算合理,外形美观,质感性能强 生产工艺:专业整体锻打,锻压制造等 加工方式:高精度数控车床车削,普通车床精车,氩弧焊等加工 公称压力sch5s,sch10s,sch20s,sch30s,sch40s等 制造标准:国标,美标,俄标,日标等 材质:304.316.316L.0Cr18Ni9.321.202等 用途:广泛应用于水利,电力,电站,管道配件,工业,压力容器等 连接方式:法兰螺母,螺栓连接。
不锈钢法兰
品名:不锈钢法兰 规格: 1/2〃~240〃(10-6000) 压力等级:0.6Mpa ~32Mpa、150Lb ~2500Lb、PN0.25-PN42.0 材质:20# 、304、304L、321、316、316L、310S等各种材质 常用标准: 国标:GB/T9112-2000(GB9113·1-2000~GB9123?4-2000) 美标:ANSI B16.5 Class150、300、600、900、1500(WN、SO、BL、TH、LJ、SW) 日标:JIS 5K、10K、16K、20K(PL、SO、BL、WN、TH、SW) 德标:DIN2573、2572、2631、2576、2632、2633、2543、2634、2545(PL、SO、WN、BL、TH) 化工部标准:HG5010-52~HG5028-58、HGJ44-91~HGJ65-91、HG20592-97系列、HG20615-97系列 机械部标准:JB81-59~JB86-59、JB/T79-94~JB/T86-94、JB/T74-1994 压力容器标准:JB1157-82~JB1160-82、JB4700-2000~JB4707-2000 应用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石油、化工、造船、制药、治金、机械、冲压弯头食品等行业。
压力容器法兰
产品名称: 压力容器法兰 规 格: 产品备注: 压力容器法兰应用行业: 暖通 电力 楼宇供水 压力容器配件,压力管道配件。 产品类别: 法兰系列 所属品牌: 法特管件法兰门户产品 应用行业: 暖通 电力 楼宇供水 压力容器配件,压力管道配件。 应用技术参数 密封 公称压力 PN,MPa(bar 0.6 1.0 1.6 2.5 4.0 6.4 凹凸面(MFM) DN1300~3000 DN300~3000 DN400~2000 DN300~800 榫槽面(TG) DN1300~3000 DN300~3000 DN300~3000 DN300~800 全平面(FF DN300~3000 DN300~3000 DN300~3000 DN300~800
平焊法兰
平焊法兰
[1]产品名称: 平焊法兰 产品备注: 公司生产主要产品:有钢制管件,其中钢制管件包括:冲压弯头,压制弯头,对焊弯头,不锈钢弯头,碳钢弯头,耐磨弯头、弯管、三通、异径管、法兰等管道系列配件,产品材质分 产品类别: 法兰系列 产 品 说 明 公司生产主要产品:有钢制管件,其中钢制管件包括:孟村弯头、冲压弯头、对焊弯头、不锈钢弯头、碳钢弯头、耐磨弯头、弯管、三通、异径管、法兰等管道系列配件,产品材质分别有碳钢、不锈钢、合金钢及用户特殊要求的其他金属材料。管件产品共有1000多种规格、型号。
板式平焊法兰
平焊法兰适用于公称压力不超过2.5MPa的钢管道连接.平焊法兰的密封面可以制成光滑式,凹凸式和榫槽式三种.光滑式平焊法兰的应用量最大.多用于介质条件比较缓和的情况下,如低压非净化压缩空气、低压循环水。
带颈平焊法兰
带颈平焊法兰(HG20594、HG20616、GB/T9116),颈部高度较低,对法兰的刚度、承载能力有所提高。与对焊法兰相比,焊接工作量大,焊条耗量高,经不起高温高压及反复弯曲和温度波动,但现场安装较方便,可省略焊缝拍揉伤的工序,较受欢迎。
带颈对焊法兰
对焊法兰盘:颈法兰焊接通常称为“高枢纽”法兰。其目的是转移压力的管道,从而减少在法兰基高应力集中。颈法兰焊接是最好的设计对焊那些目前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结构性价值提供法兰。这是昂贵的,因为设计。 螺纹(螺纹)法兰:该螺纹法兰类似于滑动法兰,但孔的螺纹。其主要优点是它可以不焊接组装,在平凡的解释大气温度在低压服务的使用和极具爆炸性的地区,焊接创建一个危险。 滑在法兰盘:在滑动法兰具有较低的枢纽,因为管道进入单法兰焊接前。这是焊接的内部和外部提供足够的强度,防止泄漏。滑动的法兰,都是无聊稍大的外径管道的匹配。他们是优于颈法兰的焊接,由于初始成本较低,许多用户,但最后的安装费用大概不会比的,因为所增加的焊焊颈法兰少。 搭接法兰盘:在搭接法兰实际上是完全相同的滑动法兰,除非它在孔和法兰种族之间的一个半径。这是必要的半径有法兰容纳搭接存根结束。通常,搭接法兰和搭接存根月底交配一起将装配系统。 该插座焊法兰是一个类似的滑动法兰,除非它有一个孔和反孔尺寸。计数器孔稍啤酒比O.D.管道的匹配,使管道插入到法兰类似的滑动法兰。在较小的孔的直径是一样的ID相同管道的匹配。限制是内置的孔,作为一个专为管道肩套停留在底部。这消除了任何流量限制在使用插座焊法兰。
承插焊法兰
承插焊法兰
承插焊法兰(SW) Socket Welding Flange 密封面形式:突面(RF)、凹凸面(MFM)、榫槽面(TG)、环连接面(RJ) 材质:碳钢(Carbon Steel):ASTM A105,20#、Q235、16Mn、 ASTM A350 LF1, LF2 CL1/CL2, LF3 CL1/CL2、ASTM A694 F42, F46,F48, F50, F52, F56, F60, F65, F70; 不锈钢(Stainess Steel): ASTM A182 F304、304L、 F316、316L、1Cr18Ni9Ti、0Cr18Ni9Ti、321、18-8; 合金钢(Alloy Steel): ASTM A182 F1、 F5a、 F9、 F11、 F12、 F22、 F91、A182F12、A182F11、16MnR、Cr5Mo、12Cr1MoV、15CrMo、12Cr2Mo1、A335P22、St45.8/Ⅲ; 制造标准:ANSI B16.5、HG20619-1997、GB/T9117.1-2000—GB/T9117.4-200、HG20597-1997
螺纹法兰
螺纹法兰公称通径:DN8~DN50 工作压力:1.0~2.5(MPa) 板式螺纹法兰材料:不锈钢。 螺纹法兰用途:适用消防、煤气、冷热水、空调、空压管、油管、仪表、液压管等工业与民用管螺纹锁固密封等。
法兰盖
法兰盖,也称盲板法兰,是中间不带孔的法兰,供封住管道堵头用。密封面的形式种类较多,有平面、凸面、凹凸面、榫槽面、环连接面。 密封面:平面(FF)、突面(RF)、凹凸面(MFM)、榫槽面(TG)、环连接面(RJ) 生产材料:碳钢(Carbon Steel):ASTM A105,20#、Q235、16Mn、 ASTM A350 LF1, LF2 CL1/CL2, LF3 CL1/CL2、ASTM A694 F42, F46, F48, F50, F52, F56, F60, F65, F70; 不锈钢(Stainess Steel): ASTM A182 F304、304L、 F316、316L、1Cr18Ni9Ti、0Cr18Ni9Ti、321、18-8; 合金钢(Alloy Steel): ASTM A182 F1、 F5a、 F9、 F11、 F12、 F22、F91、A182F12、A182F11、16MnR、Cr5Mo、12Cr1MoV、15CrMo、12Cr2Mo1、A335P22、 St45.8/Ⅲ。
带颈对焊环松套法兰
松套法兰对焊环松套带颈法兰对焊环松套板式法兰平焊环松套板式法兰 板式翻过松套法兰 另外为了满足装置后锁紧的需要 , 有杆部有孔的 , 这些孔可以使螺栓受振动时不至松脱 . 有的法兰螺栓没螺纹的光杆要做细 , 叫细杆法兰螺栓 . 这种法兰螺栓有利于受变力的联结 . 钢结构上有专用的高强度螺栓 . 头部会做大些 . 尺寸也有变化热镀锌圆钢是使熔融金属与铁基体反应而产生合金层。
平焊环松套法兰
平焊环松套法兰盘是可以活动的法兰片,一般是配套在给排水配件上(伸缩节上最常见),厂家出厂时伸缩节两端就各有一片法兰,直接与工程中的管道、设备用螺栓连接。使用平焊环松套法兰盘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节省材料,其结构分成两部分,管子部分一头和管道接,一头做成翻边,法兰盘部分套在翻边上。法兰盘采用低等级的材料,而管子部分使用和管道一样的材料,达到节省材料的目的。 平焊环松套法兰: 1、节约成本。当管材材质特殊,价格昂贵时,焊接同样材质的法兰成本高。 2、不便于焊接或不便于加工或需要的强度大。如塑料管、玻璃钢管之类。 3、便于施工。如连接时法兰螺栓孔对应不便于找正或者防止日后更换设备法兰螺栓孔有变等。 平焊环松套法兰的缺点: 1、承受压力低。 2、焊环处强度低(特别是厚度3mm以下时) 平焊环松套法兰生产标准: 国标:GB/T9112-2000(GB9113·1-2000~GB9123?4-2000) 美标:ANSI B16.5 Class150、300、600、900、1500(WN、SO、BL、TH、LJ、SW) 日标:JIS 5K、10K、16K、20K(PL、SO、BL、WN、TH、SW) 德标:DIN2573、2572、2631、2576、2632、2633、2543、2634、2545(PL、SO、WN、BL、TH) 化工部标准:HG5010-52~HG5028-58、HGJ44-91~HGJ65-91、HG20592-97系列、HG20615-97系列 机械部标准:JB81-59~JB86-59、JB/T79-94~JB/T86-94、JB/T74-1994 压力容器标准:JB1157-82~JB1160-82、JB4700-2000~JB4707-2000 B16.47A/B B16.39 B16.48 环槽面法兰及法兰盖 大直径平板法兰 大直径高颈法兰 八字盲板 对焊环松套法兰 旋转法兰 锚固法兰 堆焊/覆焊法兰
编辑本段生产标准
国标:GB/T9112-2000(GB9113·1-2000~GB9123?4-2000) 化工部标准:HG5010-52~HG5028-58、HGJ44-91~HGJ65-91、HG20592-97系列、HG20615-97系列 机械部标准:JB81-59~JB86-59、JB/T79-94~JB/T86-94、JB/T74-1994 压力容器标准:JB1157-82~JB1160-82、JB4700-2000~JB4707-2000 B16.47A/B B16.39 B16.48
编辑本段国际法兰标准体系
国际上管法兰标准主要有两个体系,即以德国DIN(包括原苏联)为代表的欧洲管法兰体系和以美国ANSI管法兰为代表的美洲管法兰体系。除此之外,还有日本JIS管法兰,但在石油化工装置中一般仅用于公用工程,而且在国际上影响较小。现将各国管法兰简介于下: 1,以德国及原苏联为代表的欧洲体系管法兰 2,美洲体系管法兰标准,以ANSI B16.5和ANSI B 16.47为代表 3,英国和法国管法兰标准,两国各有两套管法兰标准 综上所述,国际上通的管法兰标准可概括为两个不同的,且不能互换的管法兰体系:一个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管法兰体系;另一个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管法兰体系。 IOS7005-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2年颁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实际上是把美国和德国两套系列的管法兰合并而成的管法兰标准。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国标《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规定了危险品包装的4种试验方法: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液压试验。
1.堆码试验
堆码试验一般适应于桶类包装和箱类包装。试样数量为3个。试验方法是:在试样上面施加相当于在其上堆码3m高度(一般堆码的高度为3m,海运堆码高度为8m)同等货物的总重量,保持24h。对拟装液体的塑料包装,应当能承受≥40℃的条件下为期28天的堆码试验。经试验,包装没有严重破裂,装在其中的容器没有任何破裂和渗漏,而且包装本身没有强度降低或造成堆积不稳的任何变形等,即为试验合格。
2.跌落试验
跌落试验的目标应为坚硬、无弹性、平坦和水平的表面。试验时应当平落,重心垂直于撞击点上。试样的数量与跌落方位依包装类型的不同有不同的要求详见表3-10。
表3-10 危险品包装跌落试验的数量与方位
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依拟装物品的状态有所不同,同时液体物品又依物品的相对密度不同有不同的要求见表3-11。
表3-11 跌落试验的高度(单位:m)
注:①d为拟装物质的相对密度;
②跌落高度应按悬吊包装件最低点和冲击面之间的最近距离计算。
如果通过某包装(如塑料袋)实验,内装物仍保持完整无损,即使桶盖不再具有防漏能力,该包装应视为试验合格;对于盛装液体的包装,当内外压力达到平衡时,包装不漏为试验合格;对于袋类包装,其外层及外包装没有严重破裂,内装物没有损失才为试验合格。
3.气密试验
气密试验只适用于铁桶、铝桶、塑料桶和木琵琶桶。试样数量要求每个桶都要进行试验。试验要在第一次使用前和修复后的再次使用之前进行。试验方法是将被试验的包装浸入水中(浸水方法不能影响试验效果),并向包装内充灌气压;达到的压力标准不应当小于表3-12的要求。试验后不漏气即为合格。
表3-12 危险品包装气密性试验的气压标准
4.液压试验
液压试验一般适用于铁(钢)桶(罐)、铝桶、塑料桶和木琵琶桶。试样数量一般为3个。方法是将被试包装连续均匀地加压,在整个试验期间应当保持稳定。包装不得用机械支撑。如果采用机械支撑包装的方法时,不得影响试验效果。考虑到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最高温度,要求达到的试验压力应当不低于55℃时的总表压。(充满物质的蒸气压力加上惰性气体的压力)乘上安全系数1.5。对于总表压,应当在固体物质充装至其容积的95%,液体物质充装至其容积的98%和充灌温度为15℃时的最大限度充灌的基础上确定,但对于拟装Ⅰ类包装物品(一级危险品)的包装试验压力不应当低于250kPa;对拟装Ⅱ、Ⅲ类包装物质(二、三级危险品)包装的试验压力,不应当低于100kPa。试验压力的持续时间,根据包装材质的不同而定,对于塑料包装和内容器为塑料材质的复合包装为30min,其他材质的包装和复合包装为5min。在保压持续时间内不漏气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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