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包装厂-滨州木包装箱
山东蓝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2015-05-26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东首。
山东蓝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626334224186Q,企业法人王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东蓝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母婴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家具、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包装材料、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环保产品、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五金工具、石材、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陶瓷制品、耐火材料及制品、化妆品、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制品除外)、棉花、皮棉、棉纱、玻璃工艺品、木材、木制品、摄影摄像器材、自行车、工程机械;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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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食品检验检疫考什么专业知识啊
不同的局 肯定考的不一样 ,我们局好想 是不考专业知识的 ,没有用。
强烈建议关注一下新的食品安全法. 最好找本释义来看看关于进出口的那7条检验检疫局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大致分为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三大类。卫生检疫主要涉及卫生学、卫生防疫学、流行病学、病媒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等学科领域;动植物检疫主要涉及植物学、植物保护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林学、农学、动物学、动物生理学、生物学、海洋生物学、动物解剖学、畜牧学、兽医学等学科领域;商品检验主要根据各机构所管理的商品品种而定,比如机电设备需要机械电子类专业,钢材需要金属材料专业,食品需要食品类专业,矿产需要无机化学类专业,成品油需要有机化学类专业,粮油饲料需要农学、粮食学、化学、农业化学等等。
此外,还有一些岗位需要船舶学、法学、管理学、外语等学科。至于说需要准备什么,那么第一步就是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招考职位,第二步是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第三步准备社会关系,第四步准备面试。
报考职位需要看公务员考试网及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的招录信息;公务员考试需要购买考试教材来复习,并多做几套以往的试卷题,。
2. 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
进口商品检验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检验机构报验。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进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
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列入此制度目录内的商品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制品、废纺织品等5类。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76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质量许可证书。动植物检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
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含转动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申办《动物过境许可证》。
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属于国家公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简称“名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属于“名录”之外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
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应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消毒处理。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定。
对装运供应香港、澳门地区的动物的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消毒。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进口食品(包括饮料、酒类、糖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监督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按食品危险性等级分类进行管理。
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一切出口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习惯加入药物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禽畜屠宰及贮存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然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的,分别核发注册证书或登记证。
未取得注册证书或登记证的,一律不得加工、生产或贮存出口食品;对需要向国外申请注册、认可的,须取得有关进口国批准或认可的,也不得向该国出口食品。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盛装出口商品。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衽危包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生产单位须向检验。
3. 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
进口商品检验 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检验机构报验。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进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
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列入此制度目录内的商品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制品、废纺织品等5类。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76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质量许可证书。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
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含转动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申办《动物过境许可证》。
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属于国家公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简称“名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属于“名录”之外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
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应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消毒处理。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定。
对装运供应香港、澳门地区的动物的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消毒。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进口食品(包括饮料、酒类、糖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监督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按食品危险性等级分类进行管理。
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一切出口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习惯加入药物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禽畜屠宰及贮存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然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的,分别核发注册证书或登记证。
未取得注册证书或登记证的,一律不得加工、生产或贮存出口食品;对需要向国外申请注册、认可的,须取得有关进口国批准或认可的,也不得向该国出口食品。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盛装出口商品。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衽危包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生产单位须向检。
4. 食品检验必须知道的专业知识
食品检验分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国家单位比较多
其中理化检验就是用化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每个食品所检验的项目,依据的标准不同,具体检验过程中要根据标准来,标准不断的在更新
而微生物就少点,一般有常进行检验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包括沙门、志贺、金**葡萄球菌等等
还有是每三年一次的资质认证,单位的老人应该都知道,得后天学
私企食品单位
理化和微生物都很单一了,只做你们厂子生产的东西就可以
还有在企业里叫QS认证,也挺麻烦,得后天学习
这差不多就是干食品检验的人应该了解的
希望能帮到你
5. 关于卫生食品健康的知识
1、认识食物中毒特征。
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 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2、提高自我救护意识 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报告老师。 3、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液洗手 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 ,不吃变质剩饭菜 ,少吃、不吃冷饮,少吃、不吃零食 不要长期吃辛辣食品,不要随便吃野果,吃水果后不要急于喝饮料特别是水。
剧烈运动后不要急于吃食品喝水。 不到无证摊点购买油炸、烟熏食品。
千万不要去无照经营摊点饭店购买食品或者就餐。 谨慎选购包装食品,认真查看包装标识 ,查看基本标识,厂家厂址、电话、生产日期是否标示清楚、合格 ,查看市场准入标志(QS)。
简介市场准入标志QS:为了保护人们饮食卫生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自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出厂食品,经过强制检验合格后,加贴市场准入标志,方便选购。2002年起,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2003年下半年,对方便面、膨化食品、罐头、冷饮等10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
6. 检验检疫局是干什么的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1998年在机构改革中组建。
在关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规定:①将原由卫生部承担的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②将原由农业部承担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③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承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组建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研究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2)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7711第二十五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8)负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和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10)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7. 我想知道检验检疫局具体是做什么的
我们滨州检疫局的工作内容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滨州市行政区域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定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234303731其它工作。
8. 进口肉类产品国内收货人检验检疫知识答卷一、填空:1、申请办理检
一、填空: 1、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2、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时,必须审核许可证的申请单位与检验检疫证书上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签约方是否一致(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不一致的不得受理报检。
3、允许进口牛肉及牛副产品的国家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请任意列举三个国家) 4、允许进口鸡肉及鸡副产品的国家包括:阿根廷、巴西、法国(请任意列举三个国家) 5、允许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丹麦(请任意列举三个国家) 6、直属局对辖区内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资格认定,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 7、进口肉类申请单位申请时需随附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确认的与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签订的存储协议。
8、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申请表的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上报总局。 9、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肉类、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含罐头)。
10、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国外加工企业生产的肉类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11、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后就近进入指定的注册冷库或加工单位的存储冷库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允许加工、销售和使用。 12、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所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并对审批数量进行核销。
对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 *** 官方检验检疫证书或者检验检疫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无有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13、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进境肉类产品不得卸离运输工具。
14、经香港中转进口的肉类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经质检总局授权的中检香港公司申请中转预检。 15、检验检疫机构须按规定对进境肉类产品实施口岸查验和防疫消毒处理,确保进境肉类产品符合“三原”(原柜、原封识、原证书)。
16、检验检疫机构现场查验有关单证,检查集装箱封识是否完好。 开柜后查看货物的堆放是否整齐,是否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以及是否有其它不合理堆放的情形。
核对货柜的柜号、封识号、货物的品名、数(重)量、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名称或代号、包装规格、唛头、输出国检疫印章及检疫证书号等是否与单证相符,所注的输往目的地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超出保质期,有无“不适合人类食用”的表述等。 符合要求的对集装箱加施检疫封识,调入指定存放冷库或加工单位进行检验检疫。
17、进口经营单位夹带、瞒报,非法输入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注销其报批和报检资格并按照商检法第三十五条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予以处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交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问答 1、进口肉类的包装要求。
外包装必须清洁、坚固、干燥、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 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2、进口肉类的感官检验。 按规定随机抽取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
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灶等疾病的病变。
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3、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检疫许可证》? (一)变更进境检疫物的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 4、在什么情况下,《检疫许可证》失效、废止或者终止使用? (一)超过有效期的自行失效; (二)在许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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