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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箱外包装标识大小规定是什么-木箱外包装标识大小规定

木箱外包装标识大小规定是什么-木箱外包装标识大小规定

木箱标志第一项是:木箱标志的颜色,深木箱标志颜色应为黑色,如果包装箱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木箱标识的底色,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标识。

木箱标志的使用方法:A、标志的打印: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标识)。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标识)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标识)名称可省略。

B、标志的数目和位置:所有包装箱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

C、易碎物品应标在木箱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向上标志与易碎物品相同的位置上。

D、标志应标在木箱的两个相对面上,还有一种是四个侧面全部标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E、标志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箱的两个相对立侧面上。

海军木箱标识标准是什么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

一、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四、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六、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七、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九、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十、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出囗货物木包装比较大数量也多。唛头可以用A4纸打印后塑封塑料膜,然后钉在木箱上吗?海关,商检等方面有

海军木箱标识标准如下:

1、包装标志:军用木箱必须标识包装标志,标示出货号、名称、数量、重量、运输方式、目的地、制作单位等信息,有利于军方统计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2、材料和制作工艺:军用木箱的材料和制作工艺必须符合标准规定,以保证其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

3、安全性能:为了确保军用木箱的安全性能,军方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相关测试,包括抗震、抗压、抗湿等测试。符合要求的木箱才能得到军方的认可和使用。

木箱左上角标志向上易碎防雨怎么排序

使用A4纸打印唛头并塑封塑料膜然后钉在木箱上通常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规定。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唛头信息:唛头应清晰、详细地显示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目的港、品名、数量、发货人和收货人等。这些信息需要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海关和商检人员能够识别货物并处理相关事宜。

2. 纸张和打印质量:唛头必须使用高质量的纸张和打印设备,以确保清晰度和持久性。如果使用普通A4纸,可能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因此建议使用专门的唛头纸张和专业的打印设备。

3. 海关和商检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唛头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进出口贸易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特定的格式、语言和标识符才能通过海关和商检。因此,您需要了解目的地的具体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 塑料膜和粘贴方式:在选择适当的塑料膜和粘贴方式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塑料膜需要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和防潮性,以确保唛头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或脱落;粘贴方式需要简单、可靠,并能够在不同天气条件下保持牢固。

5. 额外要求: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进口货物的包装有特殊要求,包括唛头、标签、标记和标识符等。在出口前,您需要了解这些要求并确保您的货物符合当地的规定。

总之,为了确保货物顺利通过海关和商检,建议您与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易碎物品应标在木箱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向上标志与易碎物品相同的位置上来进行排序。

怕潮湿的物品应加施“小雨伞”防潮标志,标志的打印: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标识)。

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标识)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标识)名称可省略。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所有木包装箱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

标志“由此吊起”至少贴在木包装箱的两个相对应侧面上,标识位置一定要准确。

木包装箱装入货物后,要清晰标志出货物的“重心”而不是木箱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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