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托盘检验标准表格-木托盘质量标准有哪些
热处理木托盘与熏蒸木托盘是一个道理,都是要经过处理才能出口到国外的木托盘,下面简单的介绍下,主要讲解IPPC标识的意义;(一)热处理/熏蒸木托盘定义
一、IPPC 热处理(熏蒸)木托盘:是出口包装专用木托盘,必须由商检提供木托盘热处理(熏蒸)加施"IPPC"标识,
并可根据需要提供检验检疫证书、热处理(熏蒸)消毒证书。
二、IPPC标识定义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
15号出版物《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Guidelines for Regulating Wood Packing Material in International Trade
),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即为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措施标准。IPPC标识用以识别符合 IPPC标准的木质包装,表示该目标装已经经过
IPPC检疫标准处理。
三、 IPPC 标识的意义
木质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的目的是确保全球农业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和扩散,
促进有害生物控制措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为区域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提供了一个国际合作、协调一致和技术交流的框架和论坛。
由于认识到 IPPC在植物卫生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WTO/SPS协议规定 IPPC 为影响贸易的植物卫生国际标准 (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
ISPMs)的制定机构,并在植物卫生领域起着重要的协调一致的作用。 我国从2006年起执行这一国际标准,1月1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现在,入境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或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可能连同货物被责令退运出境。
四、IPPC标识图解 标识式样如图,至少包括4个方面的信息:
免熏蒸的托盘一般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都是加热加压做好的板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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