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木托盘国家标准-熏蒸木托盘有效期
免熏蒸的托盘一般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都是加热加压做好的板做的,
什么叫熏蒸木箱
要做熏蒸 FUMIGATION
熏蒸(消毒)说明
1、木质包装熏蒸(消毒)的目的和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该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消毒)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消毒)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2、木质包装熏蒸(消毒)的范围
对中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物进行熏蒸(消毒)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消毒)证书。
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
3、熏蒸(消毒)程序
3.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消毒)证明书。
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消毒)须在当地工厂进行。
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
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
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
D工厂须提供熏蒸(消毒)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
F熏蒸(消毒)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消毒)证明书;
G付款给商检局。
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消毒)可委托船代办理。
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B由船代申请报检;
C熏蒸(消毒)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D付款给船代。
3.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消毒)证明书,熏蒸(消毒)可委托船代办理。
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2)由船代申请报检;
3)熏蒸(消毒)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4)付款给船代。
4、熏蒸(消毒)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消毒)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消毒)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引自百度百科
如何正确缮制检验,检疫证书
熏蒸木箱 所谓熏蒸木箱就是采用熏蒸木箱剂这类化合物在能密闭的场所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熏蒸木箱剂是指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使有害生物致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药剂。这种分子态的气体,能够渗透到被熏蒸木箱的物质中去,熏蒸木箱后通风散气,非常容易扩散出去。 现在的熏蒸木箱普遍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化学制剂法,二是热处理法。 熏蒸木箱的另一种用途,蒸汽熏蒸木箱 中药熏蒸木箱疗法是用中草药煎煮产生的药汽熏蒸木箱人体来治病或健身的一种外治方法。 它通过药汽的温热刺激使皮肤温度升高,皮肤毛细血管扩张,促进血液及淋巴液的循环,促进新陈代谢,使周围组织营养得以改善,同时又能刺激皮肤的神经末梢感受器,通过神经系统形成新的反射,从而破坏了原有的病理反射联系,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此疗法具有避免人体肝脏对药物的排泄解毒作用,使药的有效成份不受破坏;治疗时药物直接作用于患部;作为外治用药在临床上可忽略药物对人体的毒副作用等优点。 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理论用药适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疗效显著。 广泛应用于: 1、 风湿类疾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2、 骨伤类疾病:腰椎间盘脱出症、肩周炎、退行性骨关节病、各种急慢性软组织损伤。 3、 皮肤类疾病:银屑病、硬皮病、皮肤瘙痒症、脂溢性皮炎等。 4、 内科:感冒、咳嗽、高脂血症和高蛋白血症、糖尿病、失眠、神经官能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肠炎。 5、 妇科:痛经、闭经等。 熏蒸木箱疗法的十大功效: 疏通经络 可放松筋骨,打通人体经络,促进气血循环,对各种风痛有效。 净血排毒 可改善人体新陈代谢,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排除体内废物及肝肾毒素,对各种水肿有特效。 清毒杀菌 可深入皮下组织,杀菌消毒,清除污垢,帮助去皮,使肌肤美白。 清除疲劳 可使全身放松,缓解压力,心情愉快,恢复活力。 活化细胞 可使全身细胞活跃,有效改善体质,增强免疫能力。 强化机能 可刺激人体微循环系统,改善人体各种机能。 减肥瘦身 可帮助排汗,消除多余热量,燃烧多余脂肪,使身体苗条,凹凸有形。 美容除斑 可调节内分泌,预防妇科病,消除色斑。 改善睡眠 浴20分钟,相当于40分钟的剧烈运动,浴后可进入深度睡眠,醒后倍感轻松、精神。 预防冻疮 可改善四肢微循环,缓解手脚冰凉症状,预防治疗冻伤。 熏蒸木箱(消毒)说明 一、熏蒸木箱(消毒)程序 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木箱(消毒)证明书。 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木箱(消毒)须在当地工厂进行。 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 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 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 D工厂须提供熏蒸木箱(消毒)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 F熏蒸木箱(消毒)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木箱(消毒)证明书; G付款给商检局。 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木箱(消毒)可委托船代办理。 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B由船代申请报检; C熏蒸木箱(消毒)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D付款给船代。 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木箱(消毒)证明书,熏蒸木箱(消毒)可委托船代办理。 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2)由船代申请报检; 3)熏蒸木箱(消毒)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4)付款给船代。 二、熏蒸木箱(消毒)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木箱(消毒)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木箱(消毒)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三、注意事项 1.有关熏蒸木箱(消毒)的信息需定期更新。 2.在知道货物的包装后,每次必须向船代询问是否需要熏蒸木箱(消毒),确认后方可定舱。 四、木质包装熏蒸木箱(消毒)的目的和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木箱(消毒)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木箱(消毒)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五、木质包装熏蒸木箱(消毒)的范围 对我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物进行熏蒸木箱(消毒)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木箱(消毒)证书。 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 六:熏蒸木箱(消毒)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使用药物为:溴甲烷、环氧乙烷 1、把要熏蒸木箱的货物堆码整齐,用苫布盖好,四边压实,使之密封,但要留出一角做投药口。 2、在苫布下、货物旁放一盆清水,把药投入水中 3、把预留的投药口压实,使需要熏蒸木箱的货物处于完全密封状态下保持24小时 4、打开苫布通风,待毒气散尽即可移动货物,大概18-24小时 5. 开出熏蒸木箱(消毒)证书。
如何预防木托盘发霉
近年来因各国日益关注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安全,对出入境的运输工具、人员和物品等都会根据本国法律、国际准则、合同或信用证提出依法检验、检疫后出证的具体要求,有资格签发这类证书的有政府检验机构(我国的AQSIQ等)、非官方检验机构(Au鄄thenticSurveyor、SwornMeasurer、瑞士的SGS、美国的UL等)、生产厂商、用货单位和进口商等;证书种类几十种,多用于履行合同、通关、索赔、仲裁和诉讼等;证书、印章、印制均统一,证书中使用术语的政治、技术和外语要求比其它单据高;证书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证书由报验人和检验检疫机构共同缮制完成。
一、证书的内容和缮制证书不同,内容有别,各种证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证书名称。检验、检疫证书因其证明内容有别、各国标准不一、货物差异、当事人要求不同等而名称各异。卫生证书(CertificateofSanitation)、消毒证书(CertificateofDisinfection)、熏蒸证书(CertificateofFumigation)、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Certificate)、动物检疫证书(VeterinaryCertificate)、未再加工证明(CertificateofNon-manipulation)和非木制包装证(Non-woodpackingcertificate)等近年中较多出现,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检验、检疫证明书的名称应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2.品名、数量、重量、包装种类及数量、口岸、运输工具、唛头等应与商业发票及提单上所描述的内容完全一致。报检时每份报检单只限一批货,但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只要运输工具、目的地、收发货人相同,且属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同一单申报和出证。
3.收货人一般填写“***”,也可填“Towhomitmayconcern”或“Toor鄄der”。
4.检验结果,此栏是检验证明书中最重要的一项,在此栏中记载报验货物经检验的状况,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要求的关键所在。
5.出证机关、地点:可由我国质检局/商会出具,亦可由外国公证行、公证人、鉴定人签发,如果信用证并未规定出证机关,则由出口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要求“CompetentAuthority”出证,一般由商检机构出具;如要求手签有关检验证,就不可以只加盖图章;加盖图章时,图章内的文字可以不是英文(这不构成不符);出证地点通常在装运口岸。
6.证书的日期:在提单之前或与之同日;个别商品(如食盐)由于要在装船后进行公估,出证日可晚于提单日;证书日也不可过分早于提单日(比如鲜活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周,超过这个期限必须重新检验);证书日若晚于提单日三天以上,容易遭开证行/人拒付,议付也会发生问题;有的证书必须在装运前出(如要求对运输货物容器的清洁状况进行检验);根据ISBP规定,分析证、检验证、装船前检验证上注明的日期可以晚于提单日期。
7.单证的份数:检验、检疫证份数通常一正三副,如合同或L/C要求两份正本,可以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重本”并在证书号前加注“D”。
二、缮制有关证书应注意的事项
1.各种单据应由相关部门有资格的人员如实填制。
2.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受理的报检单,检验证明应做到货证、事(货物的事实状态)证和证证(同一批货物各种证书之间)的“三相符”。
3.检验证书的更改除了在更正处加盖“变更已批准”章、签发人的小签外,还应加上“变更内容已经出单人授权”字样。
4.换证凭单和换证凭条。两者都是出境货物报检的凭证,适用于报检地与出境地不同的情况下向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正本《通关单》的情形。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一次报检,分批核销,后者一证一批;前者速度慢,后者快;前者换单时需提交正本,后者则不必。
5.代理报检和自理报检。自理报检就是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出口时进行报检,而代理报检是有关货代公司或报关公司接受企业委托代为办理报检业务的活动,两者都由持报检员证的注册报检员进行操作。对代理报检从业人员而言,处理的单据和经过的程序要求相对更高。
6. CISS和CRF。CISS(全面进口监管计划)是40多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对进口商品的特殊要求,为使我国商品能顺利进入这些国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分别与COTECNA、OMIC、BV、ITS、SGS和INTERTEK等检验机构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由上述代理机构进行货物装船前品质检验、数量/重量检验、包装检验、监视装载检验和价格比较等,并出具清洁报告书(CRF)。CCIC是CISS业务在国内的总代理,实践中应由哪个国际公证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有关单位可直接与当地CCIC联系。
7. Notarize、Legalized、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和Visa的区别。Notarize指的是由第三方公证人证实的“公证”;Legalized(认证)指有关文件由进口国驻出口国使、领馆或相关协会进行确认;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证实)可由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进行;Visa(签证)则一定由官方批准。出口商对上述要求的处理应尽早入手,避免被动。
8. “商检软条款”是信用证中软条款最为集中的项目。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进口商开列“商检软条款”并非完全不合理,对含有这类条款的信用证应一分为二,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区别对待,不能一概拒绝;对列有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人签发检验证书且其签字与银行留存签字样本一致条款的信用证一律不接受,对不能或很难办到的商检条款应及时接洽客人通过开证行改证,不宜接受只凭客人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报告正本作为议付单据,安排客人检验必须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以便及早拿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检验证书。
9. 无木质包装声明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自1998年底起,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对木质包装的货物,要求必需进行检疫、熏蒸处理并提供相应证明。熏蒸(Heat treatment/ Fumigation)、木质包装(Wood Packing Material)、无实心原木(No Solid Wood)等词汇频现相关证书中;对已熏蒸过的木质包装,应加贴“Passed Treatment”标签,所有标签应置于木质包装的醒目、表露部位,并确保牢固。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不属于木制包装。
10. 出口特定产品应满足检验标志、标识和标签等的要求。比如出口到日本的纺织品有如下功能性标志认证:“Q”标记认证(是日本的优质产品标志)、“HEMP”标记认证(日本麻纺织协会规定的麻标记认证协会标准)、检针标志认证、SIF标记认证、Oko-tex Standard 100标签认证等;许多进口国还要求纺织品出口商应提供所出口的纺织品的AZO Free Cerfiticate (不含偶氮证明)。
三、 实例分析
1. Preshipment inspection for quantity,quality,description,classification and price should be carried out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for issuance of a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CRF). The fin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 shall be endorsed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with number and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CRF which must accompany shipping documents.
由Cotecna公司对货物数量、质量、货描、类别和价格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清洁报告单一份,所提交的发票和装箱单应显示清洁报告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并由Cotecna公司背书,一并随装运单据向银行提交。
2. Engineer S.K.Biswas or any of his nominated technical person will do a quality inspection of the products,so the exporter should inform the importer 15 days piror to the completion of production. 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ued by the above named person,or his nominee must accompany the original documents.
为了使工程师S.K.Biswas或其指定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出口商应在产品完成前15天通知进口商,由上述人员或其指定人出具的检验证应随正本单据向银行提交。
3. Cle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stamped and signed by the authorised signatures of DC applicant(Whose signatures and any seal or chop required by the issuing bank's mandate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cord held in DC issuing bank's file and will only be verified by the office of the DC issuing bank at the time of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certifying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inspected and accepted and showing the ‘total number of inspection'.
这是软条款,是说由申请人出具清洁验货报告并签章(该签章须与在开证行预留的签章一致并在交单时经开证行证实其真实性),验货报告证明货物业已验收且标明验货的次数。对这样的规定应予以修改或拒绝。
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此先解释一下它会发霉的一些原因:
1、木材本身就是一个微生物附着的温床,木纤维里含有蛋白质、淀粉、油类、纤维素等等。
2、夏季温度高,霉菌繁殖速度快,所以冬天发霉情况少。
3、木材本身湿度,木材在干燥的情况较少发霉,湿度大时容易发霉。
4、周围环境湿度,环境潮湿,适合霉菌生长。
5、周围空气流动性,密闭的环境更厌氧菌快速繁殖更容易导致发霉,空气流通好的话会好点。
目前业内主要的处理方式:
1、烘干:此方法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但是成本价格昂贵,并且容易导致木材出现裂纹,但特殊的用途比如密封包装,仓库湿度大,出口时在海上湿热环境等等情况下就不管用了。空气干燥(自然晾干)成本低,但是耗时长。
2、熏蒸:此方法主要是针对出口的木质包装进行杀虫,而且有效期比较短。很多误以为是防霉,其实它对霉菌的防治一点效果都没有的。
3、热处理:要有专门的设备,而且处理成本高,可以降低木材中水份含量,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4、防腐:此方法主要是针对室外应用的景观木或者家具木处理,常用的药水为ACQ和CCA等,采用真空高压的方式把药水打到木材里边,一般渗透比较厚,主要是防虫杀细菌等等,但其对霉菌效果不怎么好,往往看到景观木发霉的到处都是。
5、防霉:使用专业的木材防霉剂对其处理,可以采用快速浸泡或者喷刷等方式处理,但是防霉剂的成本价格很高,并且对操作人员以及工作环境容易造成伤害和污染。
6、防潮剂:现在国际上通用放置集装箱干燥剂(货柜干燥剂)来防止受潮,为防止潮气渗入,可以用吸湿最强的氯化钙干燥剂,放在集装箱内,其次装箱前检查集装箱是否用水冲洗过,采取了干燥处理没有。
出口包装木箱标准具体有哪些要求?
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
扩展资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有关法定要求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第二章 备案内容与程序
第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
第七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三)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加工环节等信息、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五)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六)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之日起5日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为便利企业出口,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分支机构受理备案申请并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第九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文件审核。
需要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的,延长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从事评审的人员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或者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一)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的;
(二)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
(三)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
(四)根据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和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
国家认监委制定、调整并公布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
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有效的第三方认证等符合性评定结果可以被采用。
第十一条 评审组应当在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评审工作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提交直属检验检疫机构。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符合备案要求的,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统一汇总公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二条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4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至少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提出延续备案申请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换发《备案证明》。
第十三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编号规则对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编号管理。
第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重新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认监委对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
第十七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制定相应备案监管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报国家认监委。
对仅通过文件审核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结合出口食品的抽检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八条 出口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档案,及时汇总信息并纳入企业信誉记录,审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有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情况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
第二十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因分析和整改计划。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注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经复查不符合延续备案要求的;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2年内未出口食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使用《备案证明》,并予以公布:
(一)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存在隐患,不能确保其产品安全卫生的;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的产品因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的;
(三)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时发现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
(四)不能持续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
(五)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或者重新备案事项的。
第二十三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二)不能持续符合我国食品有关法定要求和进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证明》的;
(四)向检验检疫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五)出租、出借、转让、倒卖、涂改《备案证明》的;
(六)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
(七)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
因前款第(三)项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因其他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第二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国家认监委和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国外卫生注册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备案证明》,依据我国和进口国有关要求,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对外推荐。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第二十八条 供港澳食品、边境小额和互市贸易出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19日公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
熏蒸证明是什么
出口包装分三种:胶合木箱包装,是指通过加工压缩合成的一种材料,此材料只用于5吨以下设备,用此材料制作的包装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出口;实木木箱:是指采用原木木方和木板制作的木箱,一般用于5吨以上设备,实木的抗压力和承载力要大于胶合木箱20%,但是原木制作的木箱需要熏蒸处理,熏蒸公司开具检疫证明。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铁皮包装:是指特大型的包装,用实木包装已满足不了设备的承载力,此种包装方式不需要熏蒸,可直接出口。木质包装熏蒸的范围:对我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 熏蒸程序: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证明书.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须在当地工厂进行。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工厂须提供熏蒸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熏蒸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付款给商检局。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船代申请报检;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付款给船代。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证明书,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船代申请报检;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付款给船代。熏蒸的一些要求: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请问伊朗进口货物胶合板木箱需要熏蒸证书吗?
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使用化学药剂熏蒸处理木质包装,虽可杀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天牛,但不能完全杀松材线虫。而热处理则既可杀媒介天牛,也可全部杀灭松材线虫。)熏蒸是用化学药剂将原木里的虫子杀,热处理是高温高湿将虫子杀。热处理还可以将木材的含水率降下来,熏蒸不行。很多国际知名公司(MOTO)也明确规定不允许用熏蒸处理。此证明书证明进口的新鲜园艺产品或装运用的实木包装材料已经过检疫处理,没有受活虫蛀蚀。此证明书由受聘的检验机构签发并须经渔农处签署核证。 熏蒸说明一、木质包装熏蒸的目的和意义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二、木质包装熏蒸的范围对我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三、熏蒸程序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证明书。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须在当地工厂进行。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D工厂须提供熏蒸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F熏蒸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G付款给商检局。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B由船代申请报检;C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D付款给船代。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证明书,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2)由船代申请报检;3)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4)付款给船代。四、熏蒸的一些要求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2.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3.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五、注意事项1.有关熏蒸的信息需定期更新,相关的信息可以在站上查找。2.在知道货物的包装后,每次必须向船代询问是否需要熏蒸,确认后方可定舱。扩展阅读篇用文字记载一个星期来的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文字记录。它有别于“流水账”,日记,在于流水账是有什么就记录什么,不需要作任何修饰和认识的升华,而且内容不限,一周之内可以记录您每一天的任何事情。而周记就是:每周一次,并且对自己的生活学认识有一定的升华。 周记是对个人和某个团体一周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所惑、所获的记录。还可以写一件在这一周里让你有所感触的事。编辑本段作用从学生角度来说,周记用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并通过周记的形式而置一些跟教育主题有关的主题作文,提高学生的认识,从而在全班范围内形成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并为主题班会准备材料,提高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 从老师的角度来说,周记用来回顾一周的得失,提出经验教训,让班主任对班上情况有一个更加详细和全面的了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老师除了用来了解同学一周发生的事情外,还用来锻炼同学的文章水平,使同学文章水平得以提高。编辑本段格式周记的题目(写作范围:读后感;见闻;趣事;数学周记......)1.记事2.自评(优,缺)3.解决措施4.下周计划5.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其实周记并没有一种标准的格式,只需要同学们每周把自己的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经历的东西记下来,形成的文字片断或一篇文章,一周写一则就可以了。编辑本段怎么写周记不少同学又开始问了,周记怎么写?小学初中周记开头怎么写?如果是一个片断,将事情写清、将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完整就行了,当然,时间充裕,你可以将前因后果,你的想法补充完整,形成一篇文章。不论无论,周记没有什么特殊规定的格式,跟我们平时说话写文章一样,要求就是条理清楚地说清一件事、一个想法。周记的关键是要真,真事、真情、真想,不要虚构。用力表达你正经历的、正思考的事,对提高你的写作能力是有帮助的,不要当作负担,也不要觉得有任何压力,因为真的,只要排列一下就行了。同时,周记交给老师后,也可让老师来了解你的生活、你的想法,或许对你有帮助。去年也谈过周记怎么写,转到下面,大家再看看。老师布置了周记作业,怎么写呢?许多同学发了愁。其实周记也好,日记也好,都是要写一段时间内印象最深的事。周记就是本星期内的事。回想一下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在学习上有什么问题,班级里有什么新鲜事,和朋友老师间关系如何,这些都可以写,和日记相比周记可以写的内容更多了,需要突出一两个重点。如果大脑里立刻就想起一二件事情,记忆深刻,那么恭喜,你就有材料了,将它们的前因后果,事情经过,个人感想写清楚吧。有人会问:不好意思,一想到过去的几天,我印象里只记得吃了一次大餐,或者只记得被老师骂了一顿,或者跟同学闹别扭心里不爽,这些都没有重要意义,怎么能写呢?告诉你,既然你想到了,就说明是值得写的。有意义的事情,不一定非得是意义重大,思想崇高,自己的生活琐事,也是值得一写的,只要你写出你的感受。我们每天的日子不都是这些细小的沙子一样的事情组成的吗?这些沙子,串起了我们的欢笑,串起了我们的忧愁,串起了我们的无聊,引领着我们一天天,不知不觉地在长大。更有一些同学说,这个周最无味,什么也没有发生,没什么可写的。再想想,再想想,多个心眼,仔细观察,你会找到的。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
是的,伊朗进口货物胶合板木箱是需要熏蒸证书的。
薰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是用于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
? 出口熏蒸一般都与木质有关,主要是为了防止有害昆虫的跨国蔓延。出口北美、欧盟、澳洲、日本的,原木制品、原木质包装、盘景花卉都需要熏蒸和出证。由于木类制品或者包装有很多分类,有的必须熏蒸,有的只需做热处理。详细情况,在出货前咨询一下目的地客户即可。基本上来说,凡是与中国国界不相连的国家都需要熏蒸,比如欧洲国家,南北美洲国家,亚洲非与中国相连国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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