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木托盘标记规范-熏蒸木托盘机构
1、热处理木托盘是否有尺寸或者厚度限制?
2、热处理的最高和最低温度分别是多少?以及是否会根据木板厚度变化而对温度有所要求?
3、热处理的时间是多长?
4、热处理过后的木托盘是否有使用有效期?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措施标准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剂量
(g/m3)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只要窑能装的下,一般是没有尺寸的要求的
有效期方面,因为热处理的标识上也没有注明热处理日期,应该是没有具体要求的,只要经过热处理的托盘贮存适当,再长时间也不会有问题的。
ippc标识熏蒸证书
木质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的目的是确保全球农业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和扩散,促进有害生物控制措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为区域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提供了一个国际合作、协调一致和技术交流的框架和论坛。由于认识到IPPC在植物卫生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WTO/SPS协议规定IPPC为影响贸易的植物卫生国际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ISPMs)的制定机构,并在植物卫生领域起着重要的协调一致的作用。
我国从2006年起执行这一国际标准,1月1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现在,入境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或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可能连同货物被责令退运出境。
法律分析:木制包装/木条/木托盘之类的熏蒸正常程序是必须要有IPPC章的。
熏蒸证书是起运港在做好实地熏蒸之后出的,由发货人负责。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不认可的话就必须在目的港重新做完熏蒸可以清关放行。
实木上如果有ippc标志,不需要国外出“熏蒸证明”,也不用ippc声明,在报检单上打上就可以,报检软件,一般都是报检行在报的时候才用的;如果没有ippc,入境时需要做熏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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