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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美国的木箱有什么要求-出口美国木箱要求

出口美国的木箱有什么要求-出口美国木箱要求

对美国出口产品的木质包装处理要求很严格,费时费力又费钱,如果楼主认为处理费用大于换包装的费用,那么还是建议楼主不要用木质包装而改用其他材料的包装。因为木质包装处理是否符合美国的规定的最终认定,掌握在美国当局手里。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

1.出口包装的主要材料:木材、纸、塑料、金属、玻璃、陶瓷、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复合材料、缓冲材料.

2.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

3.部分国家或地区对货物包装的要求.

1)对木箱的要求

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必须出具“官方香薰证书”,木质包装一定要在出口前“香薰”(尼日尼亚、坦桑尼亚)

2)出口用草类包装材料包装的货物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包装将予以焚毁,费用由进口商支付;用旧编制材料制成的麻袋、打包麻袋作为包装的货物出口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不准用作包装材料进入。

出口木箱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依照规定实施检疫。

自1998年底起,输往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的货物带有木质包装的,需进行检疫处理。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契、垫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二、报检要求与程序

(一)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

美国、加拿大从1998年12月17日起先后对从中国输往美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规定,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声明。

对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的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含途经香港转口美国的),出口企业在木质包装盛装货物前,持有关证单向当地检验检疫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美、加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

(二)对输往巴西的货物木质包装

巴西自2000年1月3日起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个国家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措施,要求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或其他巴方检疫机构认可的防虫处理,并提供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对输往巴西的带有木质包装的货物,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巴西检疫部门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如不能提供检疫证书的,该批货物将在巴方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拆除木质包装作焚烧、熏蒸等除害处理,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三)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

欧盟2001年10月起对来自中国等多个国家的针叶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人欧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欧方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以下办法办理:

1.对使用松材线虫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在出口前须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须有标记,在标记上注明处理方法、地点及实施处理的单位,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对使用松材线虫非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木质包装来自非疫区;

3.对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如出口企业提出要求或合同、信用证中有规定,需要检验检疫出具除害处理证书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考试大我整理

美国快递的包装要求

安捷包装总结了包装木箱出口的一般的要求及规范,如下:

包装木箱要达到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材质要求: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2)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目前,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具体要求如下:

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检疫要求

出口木箱在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的,须提供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在中国出境前未能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的,该批货物木质包装也可以在输入国口岸的检疫部门监督下,拆除木包装进行处理,或连同货物一并处理。因此,这类货物木质包装在出口前是否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处理由出口企业自行决定。

美国、加拿大、巴西的检疫要求

1、出口木箱使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在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并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否则,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

2、出口木箱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无木质包装证明或在装箱单、提单、发票上注明该批货物无木质包装声明,便可入境。

欧盟的检疫要求

1、1999年6月10日起实施的紧急法令(简称1号法令):“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由于该法令未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因此,只要出口企业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上述标准,便可直接出口。但是,在入境时被输入国检疫部门抽查发现所使用的木质包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为了出口木箱在输入国顺利通关,出口企业认为所使用的木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出口木箱包装需要熏蒸吗

1、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2、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3、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4、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5、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6、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 1)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最好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最好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3)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在一包装箱内,轻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运。 *箱内最后要塞满填充物,要充实,可用卫生纸、纸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运挪动过程中箱内物品互相翻动、碰撞而受到损坏。 *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 *粉状货物。应保证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多层次包装、悬吊式包装、防倒置包装、玻璃器皿的包装。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目前大部分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木材资源不受破坏,对进口的木箱做了严格的要求,货物运输中所使用的木箱需要熏蒸,熏蒸是指在能密闭的场所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

出口以下几个国家的时候使用的木箱是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才可以,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等,所以要将货物运往这些国家的朋友,所使用的木箱一定要经过熏蒸,千万不要有侥幸的心理,否则自己的货物就不能顺利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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