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包装熏蒸-出口木箱熏蒸标识要求
1. 一般在WTO架购下的成员国目前都已针对木托盘或表面未经加工的木制产品进口前要求必需先做好IPPC 的ISPM#15 的熏蒸杀毒要求。
2. 出口商必需于出口前向经IPPC认证的杀毒公司办理熏蒸杀毒,经过认证厂商杀毒后厂商会在相关木托盘上烙印IPPC的计算机编号,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到IPPC网站上供各国海关查询。
3. 一般有经烙印计算机编号的木托盘是不需再请厂商出具证明,除非是您的产品外观不适合作相关烙印;那出口商就必需事前请认证的杀毒厂商出具证明,收货人需于货物清关时出具该证明供海关查询。
木箱厂怎样获得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首先IPPC标识在国际业务中,国际上是通用的标识,凡是销往国外的木质物品都是必须加盖IPPC标识,即使是免熏蒸托盘或者木箱也是需要加盖的,这样不光对产品出口有保障,也保护了出口国家的森林资源。加盖IPPC章前提都是要经过熏蒸热处理消毒的,之所以消毒处理是为了防止有害生物进入,采取的强制措施。所以免熏蒸托盘或木箱订购到正规有出口标识加施企业选购,买的放心,出口也放心。
木制包装的进出口货物为什么要熏蒸?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
一、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四、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六、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七、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九、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十、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木箱上有熏蒸标识是否可以出口
一、为什么要熏蒸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二、要求熏蒸(消毒)的木质包装的种类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原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
三、熏蒸方式有哪些?
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的一般采用:溴甲烷、环氧乙烷。
四、要求强制熏蒸的国家?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
备注:欧盟25个成员国是: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 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 (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欧美,澳洲的一定要的。另温馨提醒:去这三个地方的木质包装一定要经加工后的木质,一定不能带有树皮之类的。
木制包装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强制要求做熏蒸。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即商检出具的正规证书)。
1、不管木箱上是否有熏蒸标识,都不影响出口报关的,出口报关对货物或其包装是否熏蒸没有强制
2、熏蒸是为看客人目的港清关服务的。一般木箱上有熏蒸标识代表该木箱已经做过熏蒸,目的港清关不用在做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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