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收购-木箱长转让
很多被饲养的蛇类都可以适应摄食已的或曾经冷藏后再化冻的动物,这样的做法对于蛇来说是安全的,因为这样可以让蛇免于被活生的猎物伤害,例如:被老鼠咬。喂食后要避免捉起蛇,这样会让蛇感到有压力,从而呕吐。不要让作为食物的活生老鼠留在蛇的笼舍,如果在半个小时内你的蛇没有把老鼠吃下,请把老鼠拿走,因为老鼠可以对你蛇构成致命的伤害。决不要用曾经捉过老鼠或其他动物的手去触摸你的蛇,他可能会误会你的手是食物。
蜕皮:蜕皮的频率是根据蛇的生长速度和健康状况而定的,蜕皮有可能每3-6星期就发生一次。缅甸蟒在蜕皮期间会拒食。
培养你的蛇有良好的摄食习惯,当你的蛇的长度超过1.8米,你可以在喂食的时候先把他移到一个蛇箱里面,再投喂的老鼠,并让他发现自己的猎物,经过一段时间,你的蛇在笼舍里面不再期望得到食物了。这样就可以避免热心投喂的你被蛇误会为食物的事件了。
做一份关于摄食和健康情况的记录。也许在晚上和没有灯光的地方,你的蟒蛇更主动摄食,同时也许需要一个作为伏击猎物、供隐藏的盒子。并尝试投喂不同种类、不同大小的老鼠。如果你的蛇拒食,并开始消瘦,你最好和当地的爬虫兽医或有经验的爬虫饲养者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繁殖:在出生后的1.5-4年后,就会成为成熟的个体。雄性生长到2米-3米、雌性生长到2.5米或以上时就可以繁殖了。在人工饲养中,缅甸蟒的繁殖季节是每年的11月-3月,在这段时间他们回停止摄食。在繁殖之前,你必须确定你的蟒蛇是健康的,而且空间足够大;在发情季节,饲养者可以营造适合的环境来促使交配:把日照时间缩短至8-10小时,把晚间的温度下降到21℃以下,日间温度下降到26℃以下。把雌蛇、雄蛇养在一起。增加环境湿度、用喷壶喷出薄雾有可能可以促行交配。根据不同雌蛇体型的大小,所下的卵在20-80枚左右。孵卵期间,温度保持在31-32℃(最理想),根据温度,在55-70天之间孵化。
常见问题:
1)呼吸道感染。在鼻和口腔出现大量的黏液,并张开口呼吸。感染的原因主要是不恰当的环境:低温、空气干燥、脱水、压力和寄生虫。治疗方法:提高温度,达到32℃,同时消除对你的蛇的压力。如果情况持续,就要带他到兽医那里接受抗生素的治疗。
2)因为口腔的溃疡或者受到伤害而出现的口腔腐烂。治疗方法:把温度提高到32℃,用5%的双氧水清洁被感染的区域,剔出腐肉,每天涂上Betadine2X。如果情况持续,就需要寻找兽医的帮助。
3)在干燥环境下蜕皮引起的脱水。原因:不恰当的温度、疾病、压力。在蜕皮期间,让你的蛇呆在潮湿的地方,例如:盛了水的碟、湿毛巾。
4)热伤和腹部腐烂。原因:你的蛇直接与过高的热源和不卫生的环境接触。可用2)的治疗方法。治疗受伤的组织和修正不适当的环境。
5)体外寄生虫,例如扁虱。常常在捕于野生的蛇类身上发现,位于鳞片之间,吸取血液。治疗方法:涂抹凡士林,直到寄生虫在几天之内去,之后用手摘除。
6)体内寄生虫,尤其是捕于野生的个体。症状:消瘦、呕吐、拒食、少活动,把新鲜大便样本拿去兽医院检验,再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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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香港离岸价吗?
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以下为<2000通则>的解释,供参考。
简介
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以下为双方义务: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它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对FOB术语的解释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采用FCA术语更为适宜。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注意事项: (1)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海上遇险或者遭遇海盗,将与卖方无关,买方不应此理由拒绝支付货款,所以卖方可以建议买方为货物投保。 (2)FOB价格包含了国内的所有费用。如果是货物比较多或者利润比较高的话,国内的费用是可以不用考虑的。而如果货物比较少,就需要相应提高价格,因为单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单位成本主要包括:内陆运费(工厂到港口或者集装箱仓库)、装卸费(特别是一些不能机械装卸的货物)、拼箱杂费、码头费、报送费、报检费等。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00年通则》对FOB术语的解释相近。所以,《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如果只订为“FOB San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损坏。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FOB的变形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2000年通则》指出,《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对CFR术语的解释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这里所指的成本相当于FOB价,故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2000年通则》指出,CFR是全球广泛接受的“成本加运费”术语的惟一的标准代码,不应再使用C&F(或C and F,C+F)这种传统的术语。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CFR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使用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CFR的变形
按CFR术语成交,如货物是使用班轮运输,运费由CFR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大宗商品通常采用租船运输,如船方按不负担装卸费条件出租船舶,故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对CIF术语的解释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 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F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目的港。 C&F通常是指FOB+运费。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A卖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A3b)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B6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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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洱 茶 的 收 藏 鉴 别 知 识
普洱茶,有古董茶之称,当年的新茶反而不值钱。品质好的普洱茶,年代越久价格越高。六年前,云南西双版纳某厂出品的 7542号常规茶(干仓货),当时一饼(七两饼,350克)不过10元多,现在的市场批发价超过100元,而一家名厂在10年前出品的普洱茶,现在的市场价是原价的10倍。
在普洱茶的故乡西双版纳,一家历史久远的茶厂在 60周年时出品了一批精制茶饼,记者走了几家普洱茶店,老板们都说,这是收藏品,不卖。
不饮普洱茶的人投资普洱有一定难度,不懂茶一不小心就会上当。通常投资普洱茶的都是长年饮普洱茶的人。这些茶客通常都是自己饮用、送礼和转让三者并举的,很少有人单纯为了套利才投资,这种投资方式同西方人投资葡萄酒的方式差不多。
普洱茶是公认的一种有生命的茶。投资普洱茶多年的李老板说,新茶的价格一般很便宜而且透明,暴利是藏在旧茶里的。由于真正的旧茶价高,常年饮用花费不小,一些普通人为了能花少钱饮高价茶,就早早买了新茶存着,这也是近年来投资普洱茶的人多起来的原因之一。另外就是由于高品质的茶存放的年头越久,售价越高,市场上有些
“做旧茶”的*商,把10多元买回的新茶放在防空洞里洒上水,再吹干几个月,拿出来就当旧茶一饼100多元卖,赚取暴利,弄得市场上鱼龙混杂。这就是投资普洱茶的风险所在。
普洱茶第一谈
存茶莫性急
茶界有一句老话: “ 茶叶卖到老,名目认不了 ” 。中国到明朝时论茶的专著,成书就有 55 部之多,加上迄今衡量茶质高低仍未有统一的科学标准,只*经验、口感等评价茶质的细腻区别,真是谈何容易!普洱里有春水秋香、夏苦秋淡之说,大季的春茶就要比秋茶、夏茶售价高 30% 左右。另外,投资普洱茶不能性急,好的青饼,通常要存放十年,而好的熟饼,一般也要六七年 .
1 、熟茶是哪一年发明生产技术的?
答:熟茶的工艺发明开始于 1973 年的勐海茶厂,可以说一点 73 年以前生产的普洱茶均是生茶, 73 年后才有熟茶的产生, 73 年是个分水岭。
2 、熟茶是怎样做的?
答“熟茶是通过“渥堆”的工艺:即是将晒青茶叶堆放在仓库中淋上一定量的水产生热量加速起陈化转变工程,使的茶叶的烈性的到快速转变,软化口感,能马上进行饮用的工艺。
3 、为何生茶才有较好的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
答:因为熟茶已经是人工控制转变了的茶,其口感变化不大,所以收藏价值就不大啦,随着时间的长久价格虽然会有点攀生但毕竟无法和老生茶比拟,因为好的生茶通过在优质的储藏环境下(干仓收藏,空气湿度合适等)所产生的茶气和茶质的变化很大(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樟香、兰香、荷香等最高境界的香气及化口生津顺吼的好的口感)
普洱茶第二谈
一般提到的普洱茶,指的是云南思茅、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等地所产的大叶种茶,经过加工进行后发酵的茶。以年代又区分为古茶、老茶、新茶等。古茶并非全部为古代遗留,而是泛指以百年野生乔木型古茶树为原料所制作,老茶则是以树龄三十年以上的乔木型茶树为主,新茶则大半采自人工种植的灌木型茶园。云南有丰富的茶树品种资源和茶树优良品种 。
据史志记载 , 云南从原茶 ( 俗称野生茶 ) 转移为家种已有 2100 多年的历史。迄今仍生长在云南勐海南糯山 800 余年的栽培型古茶树 , 勐海巴达 1700 多年的野生古茶树和临沧邦崴 1000 余年的野生型与栽培型之间的过渡型古茶树 ,
被誉为”世界三大古茶树王”。它们是茶树原产云南的活化石.
关于普洱茶,我只能帮你这些了!
虽然,我很喜欢普洱茶,自己也在喝,真的有减肥的功效哦!!不过,我没有你那么细心,只是超市里随便买的而已!而且,我不在南京,至于南京哪里有卖,就更不知道了!
不好意思了!!
空运货代的流程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海味干货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辅料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金属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白银制品批发;仓储代理服务;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佣金代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废旧有色金属购销(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物品,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3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铅合金、铅合金产品的销售;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有色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一类医疗器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电子元件,家用电器,木制品,竹制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及面辅料,鞋帽,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燃料油,石油制品,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设计,工艺品设计,珠宝饰品设计,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检测;水质、大气监测。
模板示例6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不锈钢、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研发;煤炭、炉料、矿产品、成套机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不含煤及石油制品)、钢材、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
模板示例9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不锈钢材料、有色金属材料、五金配件、水暖器材。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其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销售。
模板示例11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及配件、五金交电、音响设备、汽摩配件、泵阀管件、建材、装饰装修材料、机电设备、橡塑制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商务咨询,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机电产品、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电线电缆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及加工;有色金属、电线电缆、纸箱木箱加工;机械电子设备制造;化工产品研究及制造(危险化学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5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制品及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16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铜、氢氧化铜、硫酸铵、碳酸钙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铸造(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服务:金属材料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19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铜棒,铜铝铸件,铜、铝型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铝、镁、_、锰、合金镁锭加工、销售;铝镁废旧料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1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铝合金添加剂、铝合金辅助材料;销售:氢氧化铝、陶瓷、刚玉制品、耐火材料、金刚石制品、铸造设备、变形铝及铝合金锭。
模板示例22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无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五金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应在《市场名称登记证》有效的营业期限内经营)
模板示例23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贵、稀金属),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包装箱、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4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铝型材及制品、装饰材料生产、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品、不锈钢制品、水性涂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农副产品、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百货的销售;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五金,有色金属制造,机械维修(除特种设备),水电安装装璜,油漆保温,市政工程,五金机电,配件,建筑装璜材料,有色金属,摩托车,化纤,塑料制品,汽配,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压铸,机械制造(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7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压延及深加工制品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金属新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经销:钢材,铝制品,铁,有色金属,自行车及配件,洗护用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
模板示例29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委托代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的销售;矿物加工工程生产线设计及其配套选矿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委托代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池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委托代加工、回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矿产品及有色金属产品元素测试分析;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的采选冶工艺研究及设计;非金属新材料研究与技术开发及委托代加工。
模板示例30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钛、镍、钨、钽、铌、锆、钼、钴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深加工、精加工以及销售;金属标准件、非标件、有色金属设备、锅炉及压力设备的经营;换热器、耐腐蚀设备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经销: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二氧化硒、锌粉、硒粉、硫酸铜,凭粤佛安监管经(乙)字[2012]101092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稀土、矿产品、建筑材料、陶瓷制品、五金配件、卫生洁具、金属粉末涂料及原料、家用电器、厨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复印。(上述项目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有效许可文件或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2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零售
模板示例33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件、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
模板示例34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来料车床加工销售。
模板示例35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铜材,铝材,金属材料,绝缘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模板示例36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
模板示例37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铜材、铝材、钢材、五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8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管、其它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的销售;铝合金气缸及油缸缸筒、活塞杆、液压件、模具、铝合金气缸管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脑、煤炭、稀土产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矿产品、钨及钨制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的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有效期至2019年6月23日),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烧碱、液氨、氮气、氩气、氦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批发(贸易无仓储)(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5月30日);信息咨询服务,装卸,仓储(危化品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复合材料、氩弧焊、小合夹具、真空抬包、抬包拖车、拉铸机、下料器、抬包加热器及各种非标金属设备加工。(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41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硫化钠、保险粉、碳化钙、双氧水、硝酸钠、高锰酸钾、氯酸钾、亚硝酸钠、氟硅酸钠、醋酸铅、对苯二胺、对苯二酚、硫酸铜、一氧化铅、氟化钠、氟化铵、氯化汞、氟硅酸、硫酸、盐酸、烧碱、氨基磺酸、硝酸、冰醋酸、磷酸、氢氟酸、氨水、乙二胺、水合肼、液氨、乙醇、二甲苯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5日);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有色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配件、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钢材,建材,耐火材料,地毯,电子产品,工艺品,机械设备,五金机电;铝制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44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材料(除金银)、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针纺织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百货;委托加工金属材料;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铸件制造;五金加工;绳网带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6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销售。
模板示例47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9月6日);网上提供金属材料、纺织原料(除专项规定)、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订货和销售及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纺织原料(除专项规定)、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批兼零;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五金、巴氏合金、机械配件销售。
模板示例49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压铸、模具加工;金属制品加工、机加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50
色金属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设备的制造、加工及销售;有色金属材料的销售(上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特大爆炸震惊 ***
航空货代操作步骤
货主订舱委托----确认运价---航空公司预定舱位---确认舱位--货物入库---货物过磅及和客户确认重量(以航空公司重量为准)----开航空运单---航空公司货物交接---航班跟踪(第一手知道货物出运与否)---收取客户运费(国内空运一般情况都是现结运费)----将提单给客户或者直接帮客户传真到对方收货人并告知对方具体的提货时间提货地点。
航空货运托运流程
一、运托运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安排货舱。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二、装货、装机。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三、签发运单。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发出装运通知。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 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考试大收集整理。
航空运输进出口手续办理
一.进口手续:
1.进出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中国民航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从民航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单"进行报关。
4.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情况时向民航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民航交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商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外索赔。
二.出口手续:
1.进出口公司将出口合同副本一份或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一份,寄送有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办理提货报关托运等工作。
2.货物备妥后,进出口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出有关出口单证。运输公司安排从仓库至民航营业处或机场的市内运输。
3.进出口公司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分运单或民航的运单办理结汇来源考试大网。
4.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少破损等事故,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由民航直接向进出口公司赔偿,属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责任的,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负责联系赔偿。
三.航空运单(AIRWAYBILL,简称AWB)
是承托运双方缔结的运输合同,也是货物收据,但它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能转让也不凭以提货。收货人提货凭航空公司发出的通知单。航空运单正本1式3份,分3种不同颜色:蓝色的交托运人,绿色的承运人留存,粉红色的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货人。副本至少六份,有需要还可增加份数,分别发给代理人,目的港,第一二三 承运人和用作提货收据。副本除提货收据为**,其余均为白色。
一般货物进出口程序
定义指一般贸易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
运作程序
1.货物称重1.调航空随机运单
2.预录报关单2.清关预入/商检
3.安、卫检3.报关
4.报关4.出税费单
5.入库5.交关税
6.装机6.验货
7.核销退税7.回关放行
空运物品进出口流程
进口
(1)代理预报
在国外发货前,由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其他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
(2)交接单、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运输工具及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货物卸下后,交货物存入航空公司或机场的监管仓库,进行进口货物舱单录入,将舱单上总运单号、收货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品名、航班号等信息通过电脑传输给海关留存,供报关用。同时根据运单上的收货人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
交接时做到单、单核对,即交接清单与总运单核对;单、货核对,即交接清单与货物核对。
(3)理货与仓储
理货:逐一核对每票件数,再次检查货物破损情况,确有接货时未发现的问题,可向民航提出交涉;按大货、小货、重货、轻货、单票货、混载货、危险品、贵重品、冷冻品、冷藏品、分别堆存、进仓;登记每票货储存区号,并输入电脑。
仓储:注意防雨、防潮;防重压;防变形;防温长变质;防暴晒;独立设危险品仓库。
(4)理单与到货通知
理单:集中托运,总运单项下拆单;分类理单、编号;编制种类单证。
到货通知:尽早、尽快、尽妥地通知货主到货情况。
正本运单处理:电脑打制海关监管进口货物入仓清单一式五份用于商检、卫检、动检各一份,海关二份。
(5)制单、报关
制单、报关、运输的形式:货代公司代办制单、报关、运输;货主自行办理制单、报关、运输;货代公司代办制单、报关,货主自办运输;货主自行办理制单、报关后,委托货代公司运输;货主自办制单,委托货代公司报关和办理运输。
进口制单:长期协作的货主单位,有进口批文、证明手册等放于货代处的,货物到达,发出到货通知后,即可制单、报关,通知货主运输或代办运输;部分进口货,因货主单位缺少有关批文、证明,亦可将运单及随机寄来单证、提货单以快递形式寄货主单位,由其备齐有关批文、证明后再决定制单,报关事宜;无需批文和证明的,可即行制单、报关,通知货主提货或代办运输;部分货主要求异地清关时,在符合海关规定的情况上,制作《转关运输申报单》办理转关手续,报送单上需由报关人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收货单位、经营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外汇来源、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品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转关运输申报单、内容少于报关单,亦需按要求详细填列。
进口报关:报关一切大致分为初审、审单、征税、验放四个主要环节。
报关期限与滞报金:进口货物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的14日内,超过这一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征收标准为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
开验工作的实施:客户自行报关的货物,一般由货主到货代监管仓库借出货物,由代理公司派人陪同货主一并协助海关开验。客户委托代理公司报关的,代理公司通知货主,由其派人前来或书面委托代办开验。开验后,代理公司须将已开验的货物封存,运回监管仓库储存。
(6)收费、发货
发货:办完报关、报检等手续后,货主须赁盖有海关放行章、动植物报验章、卫生检疫报验章的进口提货单到所属监管仓库付费提货。
收费:货代公司仓库在发放货物前,一般先将费用收妥。收费内容有:到付运费及垫付佣金;单证、报关费;仓储费;装卸、铲车费;航空公司到港仓储费;海关预录入、动植检,卫检报验等代收代付费;关税及垫付佣金。
(7)送货与转运
送货上门业务:主要指进口清关后货物直接运送至货主单位,运输工具一般为汽车。
转运业务:主要指将进口清关后货物转运至内地的货运代理公司,运输方式主要为飞机、汽车、火车、水运、邮政。
进口货物转关及监管运输:是指货物入境后不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而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前,货物一直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转关运输亦称监管运输,意谓此运输过程置于海关监管之中。
出口
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2.申报海关
(1)报关单据一般为: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有的商品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
(2)在海关验收完货物,在报关单上盖验收章后,缮制航空运单。
(3)将收货人提供的货物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要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订在运单后面。
(4)将制作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必须有分运单标签。
(5)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
(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齐交与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在交接单上签字。
(7)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
(1)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
(2)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
(3)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
(4)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
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注:此段接在"提单的种类"后!!!)
(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ORDEROF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ORDEROF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
(TOORDEROFXXBANK)。
(3)被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OF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OF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OF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X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OFRECEIPT),"交货地"(PLACEOF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VESSEL,VOY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OF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ANDKINDOF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S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12)运费和费用(FREIGHTAND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PREPAID)或到付(FREIGHT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FOB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13)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AGENTFORTHECARRIER:XXX"等。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SET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提单还是结汇的必需单据,特别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时,银行要求所提供的单证必须一致,因此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装期前装上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利用"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在全式(LONG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1)定义条款(DEFINITIONCLAUSE)--主要对"承运人","托运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OFLIABILLITY)--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AND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方负责。
(5)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ANDOTHERCHARGES)--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到付的应在交货时一并支付。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失时,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物及单证行使留置权。
(6)自由转船条款(TRANSHIPMENTCLAUSE)--承运人虽签发了直达提单,但由于客观需要仍可自由转船,并不须经托运人的同意。转船费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而承运人的责任也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段运输。
(7)错误申报(INACCURACYINPARTICULARSFURNISHEDBYSHIPPER)--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和目的港查核托运任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承运人可收取运费罚款。
(8)承运人责任限额(LIMITOFLIABI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所负的赔偿限额,即每一件或每计算单位货物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若干金额。
(9)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G.A.)--规定若发生共同海损,按照什么规则理算。国际上一般采用1974年越克-安特卫普规则理算。在我国,一些提单常规定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
(10)美国条款(AMERICANCLAUSE)--规定来往美国港口的货物运输只能适用美国1936年海上货运法(CARRIAGEOFGOODBYSEAACT。1936)运费按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的费率本执行,如提单条款与上述法则有抵触时,则以美国法为准。此条款也称"地区条款"(LOCALCLAUSE)。
(11)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ONDECKCARGO,LIVEANIMALSANDPLANTS)--对这三种货物的接受,搬运,运输,保管和卸货规定,由托运人和托运人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空运走货的常见的几项注意事项
一、几种特殊物品的运输:
1.活体动植物(或动植物制品)----需动植物检疫站颁发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注:南航急件仓不收活体动植物,应交至货台,由南航开单。
2.品----需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发的麻醉品运输凭证。
3.音像制品----需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的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证明。
4.罐装液体、粉状物品----需出产厂家的物品性质证明。
5.海鲜----不同地方需要不同的海鲜包装箱。南航和白云机场分别要用其指定的专用箱,单用泡沫箱不能装机,需外加纸箱并打包带。
6.玻璃必须订封闭木箱,打三角架。
7.----爆炸品(如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压气体(如煤气)、易燃易爆液体或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乒乓球)、毒品和感染性物品(如白粉)、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如硫酸)、磁性物品、麻醉物品、电池等;
二.走货物品的体积、重量要求:
1.最小体积:长+宽+高≥40cm 最小边≥5cm(新闻稿件类货物除外)
解决方法:A加纤袋 B发快件
最大体积:依据舱门尺寸而定 如B737—0.86*1.21(m),B757---1.41*1.12(m)
客机载运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cm)
货机载运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cm)
2.重量:客机载运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货机载运每件一般不超过250KG
三.本地箱板常用规格:
1.PIP板:2.24*3.18(m)
P8P板:2.44*3.18(m)
ACE箱:容积4.13m 箱门1.45*1.5(m)
DPE箱:容积3.4m 箱门1.0*1.35(m)
2.几种常见机型的货舱门尺寸表
几种常见机型的货舱门尺寸数据(单位:厘米)
打包机的技术参数
巨响震天
矿药厂神秘爆炸
惨案惊动了 *** 。 *** “保密局长”毛人凤幸灾乐祸
大玩黑色幽默;苏联专家画地为牢
令案情错综复杂。众神探明察秋毫
真相终于大白。
1950年6月14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 *** 怀仁堂隆重开幕。
下午4时整
主席 *** 与副主席、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等人
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上主席台。秘书长李 *** 宣布会议开始。 *** 主席作了讲话之后是政协委员发言。就在一位来自西南地区民主党派人士发言结束
旁边坐着的站起来和他握手的时候
突然 *** 外东侧远地传来两声巨响。
如同一阵疾风刮过
春水般平静的会场泛起了层层涟漪。安静了片刻
*** 朝全场扫视了一眼
微微一笑
道:“请同志们继续发言。”
则飞快地在一张纸上写下一行字
递给一位工作人员。10分钟后
工作人员同样以纸条形式向作了汇报:5点20分
辅华合记矿药厂发生大爆炸
伤亡情况及爆炸原因不详;公安、消防人员已迅速赶到
正在现场抢救。
此后50多年里
这次爆炸案已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所发生的最严重的爆炸事件和火灾事件之一。就在那两声传进 *** 怀仁堂的巨响之后
辅华合记矿药厂的上空冒出了滚滚黑烟
直冲云霄。据目击者事后叙述
现场一片废墟
大火在熊熊燃烧
浓烟中隐约可见被炸得东倒西歪的电线杆、树杈和残垣断壁上挂着的难者的破碎肢体
地上、墙上溅洒着伤者的鲜血
真是惨不忍睹。
经6个消防中队及其他人员整整10个小时的奋力战斗
爆炸引起的大火
于次日凌晨才全部被扑灭。据资料记载
这次爆炸造成的损失极大
有39人(其中市民32人、辅华合记矿药厂职工7人)亡
406人受伤;全部倒塌的房屋有497间
部分倒塌的有1928间。
当晚
公安部长罗瑞卿和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市长立即指示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查明爆炸原因
如确系敌特分子破坏
必须迅即立案侦查
缉拿严惩。
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指示
立即部署
于次日抽调侦察员17人组成了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后的第一件事
就是对爆炸原因作一个分析鉴定。一位名叫马特维也夫的苏联爆破专家被邀到辅华合记矿药厂踏勘现场。
辅华合记矿药厂是一私人老板与华北陆军第208师合办的一家专门生产矿用炸药、的工厂。6月15日下午
马特维也夫勘查了两个多小时
认为两声巨响是两次小的爆炸所发出的
爆炸的位置分别是成品炸药包装点和包装点。这两处都属于该厂的成品车间
位置相距大约30米。勘查发现
1号现场的地下有一个长7米、宽3至4米、深约1米的大坑;2号现场的地下有一个更大更深的坑。那都是爆炸发生后留下的。
马特维也夫向厂方了解了爆炸发生时这两个点的产品存放量
据此对爆炸破坏力作了精确的测算
最后得出结论
是包装点最先发生爆炸
由此引发了成品炸药包装点的爆炸。
当天下午
专案组举行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马特维也夫为侦察员分析了爆炸现场的情况
并对几种可能出现的引爆方式进行了讲解。马特维也夫肯定地说
这起爆炸案是有人蓄意破坏。他强调
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种引爆方式
一是定时炸弹
二是白磷、黄磷等磷类化学物被人为点燃或者自燃。
专案组接受了苏联专家的建议
将爆炸现场的残留物提取后急送清华大学进行成分分析。与此同时
专案组紧锣密鼓地在爆炸发生前进出成品车间的人员身上寻找线索。
幸好该厂根据军方的建议
已于5个月前开始实行生产区域进出登记制度
各个生产车间都设立了门卫
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向门卫登记进出时间。成品车间的门卫室与两处爆炸点正好是角
那位门卫只是耳朵受了点伤。值得庆幸的是
他在爆炸发生后逃离现场时及时带走了那本登记本。
不久
清华大学的化学专家拿出了爆炸现场取证物的分析结果:2号现场除了本身的金属成分外
并无其他金属物检出;1号现场也没有金属物检出。这就是说
爆炸并不是定时炸弹引起的。
专案组据此分析
明火引爆(指直接以火柴、打火机等明火点燃炸药而引发的爆炸)的可能性几近于零
这样就只剩磷类化学物自燃引爆的可能性了。考虑到现场的作业环境
估计放置磷类化学物的时间离爆炸时间不会很长
否则容易被发现。所以
专案组决定先把后勤人员排除在嫌疑者之外。其他人员
则列出一份名单
然后分别进行调查。
方案确定后
专案组全体出动
分头去多家医院访问了那些轻重伤员。6月17日下午
排查工作完成了
经专案组分析鉴别
初步确定了3名嫌疑人。
肖定天
该厂工人。6月14日那天
他中午没有吃饭
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另外
他在早上上班进车间前进行例行的交留危险品(即把火柴、打火机、香烟、钥匙、小刀
以及银圆等金属物品锁进各人固定的箱子)时
磨磨蹭蹭地故意落在后头。当天下午上班时
自3时半后已无人看见他在干什么。爆炸发生后
他瘸着一条烧伤的腿离开了现场
上了前来抢救的汽车
迅速离去。
郑新民
华北第208师技术员。6月14日那天
从来不在下午3时以后进车间的他一反常态
在4时许进了车间。据当时在2号现场的工人反映
说看见他在那里转悠
不时和装箱的工人说笑。他离开后不久
就发生了爆炸。
丁松林
在辅华合记矿药厂的成品车间靠搬木箱谋生。他是成品车间除门卫以外唯一一位没有受伤的幸运者。丁松林的工作位置在2号现场
按理应该是九一生
这就很奇怪了!
专案组决定
立即传讯肖定天、郑新民、丁松林!
6月18日下午
肖定天独自一人来到了东郊公安局。他一身西装革履的打扮
并且是坐着洋车来的
手里还提着一个包。他的这副装束和派头
把那几个从山沟沟里来的侦查员愣神了半晌。
讯问开始。侦查员问:“肖定天
知道为什么叫你到分局来吗?”
肖定天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望着侦查员镇定地回答:“知道!准是怀疑我搞了爆炸案。”
“这么说
你是做贼心虚了?”
肖定天对答如流:“不是做贼心虚
是怕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先把我逮起来再说。”
“你看我们是这样的人吗?”
肖定天笑了:“那就好
我可以告诉你们
我与爆炸案件是绝对无关的!”
说到这份儿上
干脆就开门见山了
侦查员要他回答几个疑点。肖定天神态自若
一一道来:“那天我没吃午饭
因为我在闹肚子
上班进车间时放东西磨蹭
我是在查看挂表
怀疑是丢了。后来到医院包扎伤口后赶紧回家去看了
见怀表没丢
心里就踏实了。”
“那天下午3时半以后
你在哪里?”
肖定天想了想:“我去医务室了
一直到5时过后才回车间
刚回去就发生爆炸了。如果我晚点回去就好了。”
侦查员马上找到破绽:“门卫那里怎么没有你那次进出成品车间的记录?”
据肖定天解释
那天他离开车间时
门卫不在岗位上
他就出来了。回去时
倒是见到了门卫
但听他说了先前出来时没见着之事
就叫他不必登记了。
肖定天说得轻松
倒把侦查员弄得紧张兮兮的:如果门卫真是这样工作的
那是否还有其他漏洞?
紧接着就开展调查。先查医务室
一问
肖定天所说的都是事实。这样
初步可以排除肖定天的疑点了。随后
和肖定天一样
对丁松林和郑新民的讯问也未查出任何疑点。
6月23日
爆炸案发生后的第10天
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讯侦查技术人员截获了一条台湾“国防部”保密局的密电
破译出的电文如下:“609”祝贺你组实施之北平爆炸行动成功
局座奉总统之命已令予以嘉奖
不日将有特使赴平。
这份密电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
有关领导下令立即进行侦查。次日
电讯侦查人员再次截获一份密电
是针对爆炸的技术问题对“609”进行“指导”的
据称这是美国专家的意见。这份密电长达3654字
其中列举的技术数据、伤亡损失等情况
都是当时没有公开披露过的。这初步证实了专案组在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上的判断:此次爆炸确系特务所为!
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抽调了8名侦查员另外成立了一个专案组
与原先的侦查专案组互通情况
密切配合。不过
案件是分开调查的。为了叙述的方便
我们把这个专案组称为“2号小组”。
2号小组中有一位密码专家
接手案子后
他立刻对两份密电进行研究
结果发现有些不对头。第一
当时台湾特务机关与潜伏在大陆的特务用电台联系时
一般都是两套密码轮流使用
即这次使用甲密码
下次使用乙密码。过一段时间
又把两套密码都换掉。另外
还有一套备用密码
用于紧急情况使用。而这两份密电
却一反常态违反了这一规则
两份密电使用的是同一套密码;第二
这两份密电使用的那套密码
破译难度极低
基本上是年初被侦破的一个敌电台所使用密码的翻版;第三
两套密码所用的电波频率是相同的
这也是敌特机关一般不用的
因为那样做很容易被我方侦听。
鉴于这三点
专家认为
密电有故意要让我方侦听、截获并破译出来的可能。他向专案组长谈了自己的看法
这会不会是敌人的故意行为
以迷惑我方?如果真是这样
这个案件可能另有隐情。
专案组认为
第二份密电中列出的数据没有公布过
知道的人很少
可以从这条线索查起。
调查是由两个专案组联手进行的。1号小组负责调查辅华合记矿药厂厂内的情况
2号小组负责调查厂外的情况。
l号小组分析了第二份密电中的数据
确认这是辅华合记矿药厂内部传出去的。该厂爆炸发生后
鉴于当时的形势
未把伤亡损失详情对外公布。只有辅华合记矿药厂的老板、华北和第208师的有关部门及公安、民政部门才知道
而且后面4个部门了解的情况都比较笼统
只有辅华合记矿药厂方才有最详细的数据。而密电中的数据非常详细
因此侦查员怀疑敌特是从辅华合记矿药厂方获得情况的。
侦查员找了辅华合记矿药厂的老板于某。据他说
爆炸发生后
他曾责令3名下属负责善后工作。调查出乎意料的顺利。3人之中的一位
即生产部经理金
在接受侦查员讯问时讲了一个情况:他的一位名叫查一峰的表弟曾在爆炸发生后找过他
并要去了一份当时刚整理出来的辅华合记矿药厂单方面的调查报告。查一峰说自己在天津的一家报社工作
准备就此事写一篇调查文章
需要了解一些数据。
经查
查一峰确实住在天津
但不是什么记者
而是一个曾经当过记者的商人
在石鼓胡同开有一家西药批发公司。一个商人要这份调查报告有何用途?查一峰的疑点陡然上升。
在天津市公安局的协助下
一张无形的网悄然撒开了。查一峰处于24小时的全天候监视之下。7月1日
警方截获了一封查一峰发往香港的信件
在里面发现了他从事特务活动的证据。当警方正在考虑应当采取何种行动时
一个在上海落网的台湾特务供出了天津的同伙查一峰。7月3日
查一峰被捕
当即被押解至北京。
没费什么周折
查一峰老老实实地供出了他向金 索要那份材料的原委
确系接受了台湾特务机关的密令指派。
那两份密电果然如密电专家所推测的
是敌特机关事后炮制的。这个结论在1953年得到证实。那年
台湾“国防部”保密局局长毛人凤着文提及此事
称此举是“和 *** 公安机关开了个玩笑”。
“密电案”侦破之后
专案组成员清醒了许多
一个新的思路逐渐形成……
1950年7月5日
2号小组被撤销
辅华合记矿药厂案件由原专案组继续侦查。专案组决定对爆炸现场重新进行勘验。7月6日参加勘验的3位专家
两位是华北的
一位是北京市公安局从上海请来的。3位专家勘查了还处于封闭状态的两处现场
随后又走访了该厂的一些职工
还进行了一次模拟试验。经过认真分析
最后得出了结论:是炸药包装点先发生爆炸
然后引发了包装点爆炸。这个结论正好与苏联专家马特维也夫的结论相反。
专案组根据这个结论调整了侦查思路
把侦查视线转移到了1号现场。
爆炸发生时
炸药包装点现场有3名工人
都已罹难。从门卫记录得知
这3人在早上进车间时已经交出了随身携带的。这样
如果是他们中的一个引发了爆炸的话
多半是身上还留有可以引发爆炸的物品。那么
他们那天上班时究竟带了什么物品?这是侦查员需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
侦查员走访了3位罹难者的家属。一位名叫刘古的罹难者妻子
回忆起丈夫那天上班时穿的是小舅子的一双底部有钉掌的皮鞋。侦查员马上想到
钉掌与地面摩擦时
有时会产生火花
会不会因此导致爆炸?
如果确是这双皮鞋引发爆炸的话
这双皮鞋应当已经随着主人粉身碎骨而消失了
现场应当找不到这双皮鞋了。幸亏爆炸发生后
公安人员到达得早
及时封锁了现场
火扑灭后
又把所有的物品收拢在一起
堆成了一座小山。现在
侦查员就在这座小山里翻检。两天后
小山被翻了个遍
侦查员意外地找到了一双底部带钉掌的皮鞋!
刘古的妻子一眼就认出这是丈夫出事那天穿走的鞋子。这是怎么回事?如果这双皮鞋是刘古的
肯定就没有穿进车间
那他那天穿什么鞋进车间的呢?再次访查得知
那天刘古进厂后发现自己穿错了鞋
便向一位家住附近的工人借了一双。这位工人也受了重伤
当时还躺在医院里。
刘古肇事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调查继续进行。其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罹难者范震光在那天进车间前交出违禁物时
有人听见他的口袋里发出过金属碰撞的“叮当”声响!
金属碰撞声响?那会是什么?侦查员查阅了范震光那天的存物登记
他交出的物品是:火柴半盒、钥匙一串计5把、香烟一包14支。带在身上不肯交出的物品还会有什么?一般说来
就是银元了。
范震光当天究竟带没带银元进车间?侦查员再次走访百余人次
最后终于从一位身负重伤的老工人那里了解到实情:6月14日那天早上
他向范震光转让过4枚银元。他把银元交给范震光时
曾提醒他必须存在保险箱里
否则进车间可能不安全。范震光当时答应了
但没想到他最后居然没有存进保险箱。
专案组再次把专家请来
要求他们对银元是否会引燃炸药导致爆炸予以验证。专家找来银元
进行了多次模仿试验
结果表明银元碰撞时确实能引燃炸药。据此
推断出范震光在操作中
不慎将银元滑落到了正在装箱的炸药上
银元碰擦产生的火花引发了爆炸。
根据这个推断
侦查员在厂方的协助下
在现场附近清查出3枚已经炸得难辨形状的银元
另一枚已不知去向。
至此
专案组对这一案件做出了最终结论:这是一起由于操作不慎而引发的特大爆炸事故。
专案组成员历时一个半月辛苦办案
虽然没有揪出期望中的“大鱼”
但其公正细致的工作作风、专业地道的工作水准仍受到了党和 *** 的嘉奖。
爆炸 ***
电瓶车没打包能发物流吗
打包速度:1.5sea/strap
最小打包物:60mm
最大紧缩力:60Kgs
最大打包物:任意
打包PP带宽度:5mm-15mm
供给电源:220V(50/60Hz)
驱动马达:220V 220W
打包机体积:1490×570×530mm
打包机重量:80Kg
经典打包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其他的类型也和这些参数类似
适合常规物体捆包
电源,功率:380V/50HZ 750W/5A
打包速度:≤2.5秒/道
台面高度:750mm
框架尺寸:宽800mm* 高度根据需要定
捆扎形式:平行1~多道,方式有点动、手动、连打、球开关、脚踏开关
适用包带:厚(0.555~1.2)mm*宽(9~12)mm
电器配置:法国“TE”,日本”OMRON“,”ZIK“电器
适合常规物体捆包
电源,功率:380V,50Hz,750W,5A
打包速度:≤2.5秒/道
台面高度:750mm
框架尺寸:W(1070) x H(668)mm外部 W(800) x H(600)mm定制
适用包带:厚(0.55~1.2)mm*宽(9~15)mm
电器配置:LG“PLC”控制,法国“TE”,日本”OMRON“,”ZIK“电器
机器重量:240kg(毛重)/200kg(净重)
专业塑料机械的发展带动了打包机,自动打包机,捆扎机,自动捆扎机等捆扎机械的发展,钢带手动打包机是打包机新型先进的气动包装机械。主要用于钢铁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捆扎各种小规格的管材、板材、型材等产品的包装,还适于用木箱包装各种产品的捆扎 塑料机械工业的发展,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现有行业的基础实际,加强“三个关联”,就是将塑料机械与制造业高端相关联,向高效益产业求发展;与影响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需求相关联,凸现塑料机械在制造业中的重要母机地位;将塑料机械及所加工制品与可持续发展的国策相关联,通过塑料行业的覆盖面和巨大产量,实现塑料机械行业对于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能够做出的一系列重要贡献,体现本行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趋势。发展联系
根据行业现阶段状况,继续对企业以合资、合作、许可证转让等方式获得高新技术予以鼓励,但要防止外资借合资鲸吞内资企业的现象发生;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和产品的开发性投入,重点支持高效节能塑料注射成型机、打包机,缠绕机,真空包装机,塑料制品轻量化技术和装备,以及高效低污染塑料循环再利用等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鼓励企业申报各级企业技术中心,与科研单位合作组建塑机研发机构,积极利用政府创新资金,提高国内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只有这样,中国的机械行业才会更上一层楼!
技术参数:适合常规物体捆包
产品概念
全自动打包机控制系统由核心控制单元PLC和用于操作的人机界面组成,核心控制单元采用LG“PLC”控制,液压系统为加压打包机的核心部分,其工作的可靠性直接决定了打包机动作是否正常可靠,这其中油温控制就成为金属液压打包机液压控制部分的关键。对于机电一休化机械设备,自动化、智能化、单元化使得设计思考周全,其中就要考虑其重要部位。每一种产品的使用寿命都由一个核心部件决定的,而那个核心部件往往是最值钱的一个。例如打包机的核心部件为机芯;封箱机的核心部件是马达;收缩机的核心部件是炉道;缠绕机的生产已经模块化了,核心部件处于各个模块中。而真空包装机的核心部件是真空泵。这就足以看出包装机械生产的高技术要求。 1. 自动打包机采用了优质材料的导带轮有效地解决了普通塑料导带轮的磨损和PP带的卡带问题。
2. 采用了硬度为65的高强度刀片,大大提高了切带的能力和刀片的寿命
3. 采用了树脂脚轮,更加方便机械的移动,在长时间的负重下脚轮也不会变形
4. 采用铝合金材质框架,机体外壳采用了组合式的构成方式,纸箱打包机可根据包装物的大小决定弓架的大小。
5. 所有部件都采用了NC加工设备进行精密加工。自动打包机部件的耐固性和连接动作的一元化都得到良好的保障。更多打包机说明请看其它系列。 首先、按配件图示装上打包带卷,上紧受柄(在工具箱内)。
注意:1、高度170mm和190mm的带卷应分别按配图上紧。2、为防止卷带松散,装带前勿将包装纸及绳拆开,待放入带盘固定后拆除。其次、中台和低台型先拆下带盘三角托架上限位螺丝,将刹车杆扳正,再装回限位螺丝。然后将托架插入机架右侧槽内,并旋紧紧定螺丝,放上带盘。将带头穿过倒带轮A→倒带片→倒带轮B,直到看见带头穿出机器台板。
再次、打包机高台型打开左门,放入带盘,再打开右门,将带头穿过导带轮A→倒带轮B,再将带头穿过右门下孔,关上右门,再将带头穿过小架(四)→右门上孔→倒带轮C→倒带片→倒带轮D,直到看见带头穿出台板。第四、操作完成装带及穿带后,打包机打开机器前面板上“电源开关”,约一分钟后烫头温度即已达到工作要求,打开“电源开关”,捆包工作即可开始。
第五、为保障操作者安全,打包机机器一定要接上保护地线PE。如有漏电现象,务必检查电源插座是否接上保护底线,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六、温度不足应调整“温度控制器”(即机内烫头变压器上的旋钮),打包机右旋可使烫头温度升高,左旋可使温度降低。
第七、按捆包物体积大小调整前面板上“送带长度调节器”。每一格表示送带时间(秒)。切勿将之置于0,而送不出带子。
第八、临时带子送出不够长可按“手动出带”按钮而任意送带,手放即止。
第九、本机设置自动停止装置,停机时间可自行设定。最后、如果扎带端头不平整,可按“手动退带、切带”按钮进行腿带,手按即放且自动切断带子。需要注意:非技术人员除了本手册所指示调整部位,其它不得任意拆装或松动,打包机尤其是有红漆部位。
如何调整打包机呢?
1. 带子宽度及接合口调整当带子宽度不匀或更换另一种宽度的带子时,必须调整左、右插带槽太窄时,插带困难;太宽时,打包机捆包后带子接合处会搭接不齐。一般插带槽宽度应比带子宽度宽0.5-1毫米左右。
2、打包机烫头温度调整 烫头温度的高低对带子接头的质量很大影响。为使聚丙烯捆扎带接头粘牢,旋钮一般置于3-5档位置上。烫头温度是否合适,可检查烫头表面粘合情况。若烫头表面有白色痕迹,其温度已偏高;若烫头表面呈潮湿状,则温度不足。
3.打包机捆包物的捆扎松紧调整 打开台面板,用手将大罗母A上面内六角紧定螺钉松开,往顺时针方向为紧,反之为松。捆扎力适中后,将内六角紧定螺钉拧紧即可。
4.送带长度调整 送出带子的长度由前面板上送带长度调节器决定。如果带子太短,则容易将手捆住,这时,打包机可用手抓住带头沿送带方向将带子拉出。但需再重新调整送带长度,以保证下道捆扎的正常进行。打包机如果带子太长,则不易对准位置,打包机而且松下的带子容易绕在一起造成带子对不准或破裂。打包机的保养:1.随时保持机器内部干净、干燥。2.易在机器台板上放置潮湿或脏乱物件。3.电源线避免滚压,不用时应收卷。4.保持机器正常运作,选用正料捆扎带。打包机的日常维护需要做到以下六点:
(1)、一星期一次将机器内之带屑或脏物清除。
(2)、一个月一次将前节所提到之上滑板与中刀及前顶刀之清洁保养润滑做一次。
(3)、每三个月一次除将以上两个保养做过后,再将所有(轴、心)及轴承处加点润滑油。
(4)、每两年一次补充减速机轮箱内机油。
(5)、须注意几个零件不可加油:送退带滚轮。所有皮带。打滑片及周围。
(6)、每次加油时,不要加太多,以免微开关因浸油而产生故障。 20世纪60年代初期,随着聚丙烯材料的出现,国外成功研制了聚丙烯塑料带打包机,在许多领域,特别是轻工领域内逐渐代替钢带捆扎,使打包机得到迅速普及。
中国的自动打包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最初在书籍、报刊发行部门获得推广,这几年来发展异常迅速,已广泛应用于轻工、食品、外贸、百货、印刷、医药、化工、邮电、纺织等行业。
现阶段某些生产打包机的厂家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特点,在标准水平、设计制造技术和产品质量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比如永创机械的全自动无人化打包机,在质量上达到国外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可自动定位、捆扎、转位,以进行十字型、井字型等花样捆扎,采用微机控制,已实现无人操作的自动捆扎生产线。打包机的未来发展趋势在向全自动化、高级化和多样化等方面延伸。
打包机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研制用于各种用途的打包机,例如压缩打包机;研制代替钢带的重型带、聚酯带等;研制适应台式打包机的泡沫带、软带等。提高单机的自动化程度使包装件从输送装置送进后,打包机能自动定位、捆扎、转位,并以十字形、井字形等花样捆扎;采用微机控制以实现无人操作的自动捆扎生产线。国外的自动打包机已向40道/分钟至60道/分钟的目标发展;研制捆紧力克随机调节的打包机,提高自动打包机在带宽、捆包规格、工作台高度、捆扎能力等环节的适应性等。 1.请确认机器所使用的电源,勿插错电源.本机采用三相四线制. 花线为接地零线,作漏电保护。
2.操作时请勿将头手穿过带子的跑道。
3.请勿用手直接触摸加热片。
4.勿用水冲洗机器,工作场所潮湿时,操作人员请勿赤脚工作。
5.机器不使用时请将储带仓内的带子卷回带盘,以免下次使用时变形。
6.输带滚轮表面请勿粘油。
7.机器不用时切记拔掉电源。
8.勿随意更换机器上的零件。
9.主要零部件要经常用油润滑。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6篇
物流中货物容易损坏,所以必须打包。电瓶车需要用木箱打包。但您可以选择在家里打包,也可也选择由物流公司负责打包(需收取包装费)。
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引进来的外来词,源于日文资料中对"Logistics"一词的翻译“物流”。
中国的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采购、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物流 英文名称:logistics 定义: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
物流:以仓储为中心,促进生产与市场保持同步。
物流管理(Logistics 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相关信息进行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物流是一个控制原材料、制成品、产成品和信息的系统,从供应开始经各种中间环节的转让及拥有而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的实物运动,以此实现组织的明确目标。现代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服务业。世界现代物流业呈稳步增长态势,欧洲、美国、日本成为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重要物流基地。
中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物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物流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运行日益成熟和规范。
七大构成部分:物体的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配送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用户服务、需求预测、订单处理、配送、存货控制、运输、仓库管理、工厂和仓库的布局与选址、搬运装卸、采购、包装、情报信息。
1、运输
使用设施和工具,将物品从一个点向另一个点的物流活动。
2、库存
库存控制:对库存数量和结构进行控制分类和管理的物流作业活动。
3、包装
包装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面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4、搬运
搬运是在同一场所内,对物品进行水平移动为主的物流作业。搬运是为产品的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的作业。
5、流通加工
流通加工 (distribution processing)是物品在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分割、计量、分拣、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简单作业的总称。
6、信息管理
对于物流有关的计划、预测、动态信息及有关生产、市场、成本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使物流活动能有效、顺利进行。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就_________用户试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用于乙方试用_________天。
2.甲方可在试用期(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收取试用押金rmb_________元,甲方开出收据,于试用期结束,全部退还给乙方。
3.试用中,如有配件、包装、外壳的缺失或损坏,甲方应从乙方的押金中一律扣除相应钱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到期交还试用品时,甲方应予以当场测试完好后,方能全额退给押金。?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在试用前必须向甲方交付押金rmb_________元。
2.乙方在试用期内必须为甲方保管好_________产品本身,所有配件及包装。
3.在试用期间该产品因质量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使用或因此引起的其它硬件的.损坏,甲乙双方按普通用户_________服务协议及保修条列处理(详见附件)。
4.乙方应在试用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把试用品归还甲方,逾期试用品视同以_________元价格售出。?
三、试用开始时间从签署用户试用协议的第二天生效。如果_____的试用表现让乙方满意,需要购买该试用品:统一价格为____元。
四、双方以互相理解的基础签订此合约,在发生争议或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应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否则应根据对方的损失情况协商赔偿。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2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乙方在收到甲方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四条:双方在此声明,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下的车辆及随车工具、权属证书、有关证件及资料、缴税、费凭证已经全部交给买方。双方不再单独出具交接清单。乙方保证已经交付给甲方的该车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全部都是真实、有效的。
第五条:办理转户或者公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本合同签订后,因车辆在甲方管理之下,车辆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如果乙方因为车辆承担了责任,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
第八条:双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如果需要公证,则增加相应份数交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买卖 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甲方允诺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
第二条 试用期间以一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用如不合意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 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将机械退还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 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 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 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25hb,出厂编号:090819874,发动机号:490bpg0956888(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篇6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款
第二条 生产交货期限
卖方在收到甲方约定款项后 天内将货物生产完毕并将货物放置于 ,买方到该地点提货。 第三条 货物检验
买方提货时,应当在卖方工厂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应当场提出异议,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如买方提货时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货物符合约定。 第四条 包装:卖方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木箱包装,以适合货物储存、海运、陆运。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电汇方式将全部合同价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买方逾期付款,交货期相应顺延。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售后服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卖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 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 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解决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该会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并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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