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木箱包装要求-出口用木箱包装有什么要求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的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海运危险货物共分为9?类。
九大危险品分类等级及其标识
对有毒商品的包装要明显的标明有毒标志。防毒的主要措施是包装严密不漏、不透气。例如重铬酸钾(红矾钾)为红色带透明结晶,有毒,应用坚固附桶包装,桶口要严密不漏,制桶的铁板厚度不能小于1.2毫米。
对有机农药一类的商品,应装入沥青麻袋,缝口严密不漏。如用塑料袋或沥青纸袋包装的,外面应再用麻袋或布袋包装。用作杀鼠剂的磷化锌有剧毒,应用塑料袋严封后再装人木箱中,箱内用两层牛皮纸、防潮纸或塑料薄膜衬垫,使其与外界隔绝。
对有腐蚀性的商品,要注意商品和包装容器的材质发生化学变化。金属类的包装容器,要在容器壁涂上涂料,防止腐蚀性商品对容器的腐蚀。例如包装合成脂肪酸的铁桶内壁要涂有耐酸保护层,防止铁桶被商品腐蚀,从而商品也随之变质。再如**是无机酸性腐蚀物品,有剧毒,能腐蚀玻璃,不能用玻璃瓶做包装容器,应装入金属桶或塑料桶,然而再装入木箱。甲酸易挥发,其气体有腐蚀性,应装人良好的耐酸坛、玻璃瓶或塑料桶中,严密封口,再装入坚固的木箱或金属桶中。
对黄磷等易自燃商品的包装,宜将其装入壁厚不少于1毫米的铁桶中,捅内壁须涂耐酸保护层,桶内盛水,并使水面浸没商品,桶口严密封闭,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再如通水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碳化钙,遇水即分解并产生易燃乙炔气,对其应用坚固的铁桶包装,桶内充入氮气。如果桶内不充氮气,则应装置放气活塞。
对于易燃、易爆商品,例如有强烈氧化性的,遇有微量不纯物或受热即急剧分解引起爆炸的产品。防爆炸包装的有效方法是采用塑料桶包装,然后将塑料桶装入铁桶或木箱中,每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并应有自动放气的安全阀,当桶内达到一定气体压力时,能自动放气。
危险品国际运输集装箱外部粘贴要求:
1、危标材质要求:杆胶材质,要求在海水中浸泡三个月仍清晰可辨。
2、危标大小尺寸要求:孙于250MM*250MM ;要有虚线外缘线,外缘虚线距离内缘实线不小于12.5MM ; UN号码贴在危标上面的,颜色要与危标形成鲜明的反差; UN号码高度不小于65MM。UN号码也可以贴在单独的橘色长方形方框中,然后再将方框贴到集装箱四周,橘色方框长度不小于300MM ,高度不小于120MM ,边线黑色部分不小于10MM。
3、危标粘贴位置要求:集装箱四周都要粘贴危标和UN号码。如果是TANK罐式集装箱,要在至少两侧粘贴PSN号码, PSN号码的高度不小于65MM。
4、如果有副危的话,要在主危的左 下方或者右下方紧邻位置粘贴副危危标。
5、如果集装箱里面都是限量申报货物的话,集装箱四周不需要粘贴危标,只要粘贴限量申报标志就可以
扩展资料:
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
1、包装形式:限量危险货物一般须采用组合包装,首先要把危险货物放入内包装,然后把内包装再放在合适的外包装里。
2、包件重量:一般来说单个包件(暨外包装附加内包装及危险货物)的总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特殊情况下,如果内包装采用玻璃瓶、陶瓷、陶器或塑料等易于破碎或穿孔的材料,单个包件的总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
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
限量运输的通用准则:
危险货物归类为限量货物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于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标志和限量危险货物单证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危险货物必须是包装类Ⅱ或Ⅲ;
2、包装类Ⅰ的危险货物不得限量(包括免除);
3、必须利用组合包装(内包装置于外包装之内);
4、内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5、外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6、对于在指定的海运集装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险货物的总量没有上限;
7、标记和标志的要求与“普通”危险货物的标志标记不同;
8、限量运输的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隔离要求的相容货物并且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时,可以在同一外包装内运输;
9、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属于不相容的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在进行限量运输且有不同的外包装时可以在同一海运集装箱内运输。
进出口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有可能你在某个工厂拿货,但是他们的货以前从未出口过,那么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了解本文的知识了。 港口规定
沙特阿拉伯港务局规定,所有运往该国港埠的建材类海运包装,凡装集装箱的,必须先组装托盘,以适应堆高机装卸,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吨。
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托盘形式,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
沙特阿拉伯港口规定,凡运往该港的袋装货物,每袋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否则不提供仓储便利,除非这些袋装货物附有托盘或具有可供机械提货和卸货的悬吊装置。 禁用标志图案
阿拉伯国家规定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六角星图案,因为六角星与以色列国家旗中的图案相似,阿拉伯国家对有六角星图案的东西非常反感和忌讳。
德国对进口商品的包装禁用类似纳粹和军团符号标志。
利比亚对进口商品的包装禁止使用猪的图案和女性人体图案。 对容器结构的规定
美国食品药物局规定,所有医疗健身及美容药品都要具备能防止掺假、掺毒等防污能力的包装。
美国环境保护局规定,为了防止儿童误服药品、化工品,凡属于防毒包装条例和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管辖的产品,必须使用保护儿童安全盖。
美国加利福尼亚、弗吉尼亚等11个州以及欧洲共同体负责环境和消费部门规定,可拉离的拉环式易拉罐,也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已趋于研制不能拉离的掀扭式、胶带式易拉罐。
欧洲共同体规定,接触食物的氯乙烯容器及材料,其氯乙烯单位的最大容器规定为每公斤1毫克成品含量,转移到食品中的最大值是每公斤0.01毫克。
根据美国药物调查局调查,在人体吸收的全部铅中,有14%来自马口铁罐焊锡料,因此,要求今后5年内焊缝含铅量减少50%。我国香港卫生条例规定,固体食物的最高铅含量不得超过6ppm(6%),液体食物含铅量不得超过1ppm。 使用文种的规定
加拿大政府规定进口商品必须英法文对照。
销往香港的食品标签,必须用中文,但食品名称及成分,须同时用英文注明。
希腊政府正式公布,凡出口到希腊的产品包装上必须要用希腊文字写明公司名称,代理商名称及产品质量、数量等项目。
销往法国的产品装箱单及商业发票须用法文,包括标志说明,不以法文书写的应附译文。
销往阿拉伯地区的食品、饮料,必须用阿拉伯文说明。 禁用的包装材料
美国规定,为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禁止使用稻草做包装材料,如被海关发现,必须当场销毁,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新西兰农业检疫所规定,进口商品包装严禁使用以下材料:干草、稻草、麦草、谷壳或糠、生苔物、土壤、泥灰、用过的旧麻袋及其他材料。
菲律宾卫生部和海关规定,凡进口的货物禁止用麻袋和麻袋制品及稻草、草席等材料包装。
澳大利亚防疫局规定,凡用木箱包装(包括托盘木料)的货物进口时,均需提供熏蒸证明。
请问出口俄罗斯的全胶合板木箱,必须要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吗?
包装条款是主要贸易条件之一,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按照各国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对包装条款一经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内容量、包装的文字说明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任何一点都不能忽视,尤其是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的文字说明,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因为这三项而引起纷争、索赔,甚至取消合同。实际上,只要严格按照合同及国际惯例进行包装,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
1、包装方式
(1)箱(Case)。凡价值较高,容易受损的货物一般用箱装。箱可以分为木箱、夹板箱和钙塑箱,以供具有不同特点的商品选择使用。为解决木材资源和便于处理废弃包装物,目前趋向以纸箱取代木箱,有些贵重商品目前仍在使用金属箱。箱内一般衬用防潮纸或塑料薄膜,有时则衬用锌箔或锡箔;箱外通常包有打包铁皮或捆有塑料带。
(2)包(Bale)。凡可紧压且品质不受损害的货物可采用包的方式,常见的包装材料有棉布或麻布,也可以机压打包。包外用铁皮打包或塑料带扎紧。
(3)桶(Drum;Barrel)。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货物可用桶装。制桶的材料与箱的材料类似,有木材、夹板、纸板、铁皮、塑料等。
(4)袋(Bag)。一些农产品和化学原料常用袋装。袋的制作材料通常是棉制、麻制的物质。有时也用纸制和塑料的材料。为加强包装牢度,经常采用纸塑复合、多层塑料复合和编织袋。
(5)集装箱(container)。目前,不少商品可直接装入集装箱进行运输,例如:机器设备。
此外,还有篓、坛、罐等包装方式。
2、包装的材料
包装材料是指制造货物的包装所使用的原材料,它既包括制造运输包装也包括制造销售包装的材料。
根据材料,包装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玻璃制品包装和陶瓷包装等。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条件都要求不同的包装,在选择包装材料时,除了要使其能满足货物的通常要求,还应该考虑到进口国对包装材料的特殊要求。例如,美国规定,为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禁止使用稻草作包装材料,如被海关发现,必须当场销毁,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订立条款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方面,同时应该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材料来包装。
3、包装的内容量
包装的内容量是指每一个包件内所装货物的数量。如有数量搭配、颜色搭配和尺寸搭配等还必须在包装条款中写明。
4、包装的文字说明
通常,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都会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运输标志及其它文字的内容和使用的语种。
在外包装上会使用运输标志,只要使用约定的标志即可,如:唛头、指示性和警告性的标志等。
对销售包装来说,文字说明的要求较高。内容上要符合规定,语种也不能用错。例如,在文字内容上,日本政府规定,凡销往日本的药品,必须说明成分,服用方法以及功能,否则海关就有权扣留,不能进口;在语种的要求上,很多国家也有特别的规定,例如,加拿大政府规定,进口商品说明必须英法文对照;运往法国的产品的装箱单及商业发票必须用法文。
5、包装费用的负担
明确买方所需特殊包装的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一般的运输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之内,对于买方要求特殊包装的,超出的包装费用应由买方负责,如果合同中不作明确规定,容易引起争议。在进口合同中,特别是对包装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包装条款必须订明费用由谁负担。
出口托盘限高多少
您好,根据问题首先需要确认您的包装木箱用来存放的哪类产品?
比如食品类,那么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CU?TR?005/2011“关于包装的安全性”测试项目:
1.机械强度
2有害物质检测
3.符合微生物污染标准
4.耐高温测试
5.坚固性测试
只有通过了解存放产品类别才能通过法规005确认如何对包装箱进行认证。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EAC符合性声明。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存放放射性物品或医用产品的包装箱需要申请办理GOSTR强制性认证。
海运钢包和木箱混装风险
木箱不能大于集装箱的尺寸。
按规格尺寸分:到2009年,国际上通常使用的货柜(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2009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扩展资料: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百度百科-出口贸易
从出厂到客户的海运过程
海运钢包和木箱混装的风险主要是货物的互相影响以及安全问题。对于木箱来说,其在容易受潮、变形、开裂等问题,可能导致货物变形、损坏甚至漏失。而对于钢包来说,其具有较强的抗压性和防水性能,但在运输过程中摩擦、刮蹭等问题比较严重,也容易对木箱产生影响。建议在混装时,应选择相似的货物和不同包装方式的进行分组,比如将同种类良品货物装进同种类型的集装箱内,则能保证其质量以及防止互相磕碰、压迫等问题。同时在包装方面,应注重防潮、防撞、防震的设计,以减少风险的可能。
出口货物流程
为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七、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按规格尺寸分: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近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八、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2)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九、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十、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在中国,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常用的出口单据和凭证***
(一)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
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
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 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
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
其余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旦暴露,后果严重。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
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简称发票。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
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 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
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
绝不能有丝毫差异。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
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 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六)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在我国, 这类证明一般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
也可区分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 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七)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单(Weight Memo) 包装单和重量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主要用于工业品,对每件包装内的货物名称、规格、花色等逐一作详细说明,
以便进口地的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重量单多用于以重量计价的初级产品, 载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还分别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净重,其作用与包装单相同。
(八)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 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成员国等19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向这些国家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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