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木箱包装对木箱有要求吗-出口木箱的要求
胶合板属于合成包装材,一般作为出口包装品不受限制。木箱一般是原木木板制成,绝大多数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要求其要经过药物熏蒸热处理,熏蒸后的木箱要盖上熏蒸热处理标示。熏蒸是用化学药剂将原木里的虫子杀,热处理是高温高湿将虫子杀。热处理还可以将木材的含水率降下来,熏蒸不行。
出口木箱有哪些具体要求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目前大部分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木材资源不受破坏,对进口的木箱做了严格的要求,货物运输中所使用的木箱需要熏蒸,熏蒸是指在能密闭的场所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
出口以下几个国家的时候使用的木箱是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才可以,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等,所以要将货物运往这些国家的朋友,所使用的木箱一定要经过熏蒸,千万不要有侥幸的心理,否则自己的货物就不能顺利出口了。
包装出口用什么木箱
安捷包装总结了包装木箱出口的一般的要求及规范,如下:
包装木箱要达到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材质要求: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2)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目前,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具体要求如下:
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检疫要求
出口木箱在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的,须提供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在中国出境前未能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的,该批货物木质包装也可以在输入国口岸的检疫部门监督下,拆除木包装进行处理,或连同货物一并处理。因此,这类货物木质包装在出口前是否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处理由出口企业自行决定。
美国、加拿大、巴西的检疫要求
1、出口木箱使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在中国出境前经检疫处理,并取得中国官方出具的《熏蒸/消毒证书》,方可入境;否则,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
2、出口木箱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无木质包装证明或在装箱单、提单、发票上注明该批货物无木质包装声明,便可入境。
欧盟的检疫要求
1、1999年6月10日起实施的紧急法令(简称1号法令):“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由于该法令未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因此,只要出口企业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上述标准,便可直接出口。但是,在入境时被输入国检疫部门抽查发现所使用的木质包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为了出口木箱在输入国顺利通关,出口企业认为所使用的木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出口包装木箱的出口包装木箱种类
免检板材制成的木箱、熏蒸处理过的实木木箱。
1、免检板材制成的木箱:采用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或胶合板制作,具有较好的耐用性和抗压性。
2、熏蒸处理过的实木木箱:经过熏蒸杀毒处理,符合出口要求,适用于出口到欧洲等地区的货物。
1 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检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 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通常指熏蒸处理,或者经过热处理,然后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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