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箱重量一般多重合适-出口木箱重量一般多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76.87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676.76
:621.798
Corrugated box for export products GB5033-85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以下简称瓦楞纸箱)。
1 种类
按照瓦楞纸箱的包装容量及所使用瓦楞纸板的种类,将瓦楞纸箱分为表1的8种。
种 类
最大总容量
kg
最大尺寸
(长、宽、高之和)
mm
极限偏差
单瓦楞箱第1 种 10 1000
单瓦楞箱第2 种 20 1400
+4
-3
单瓦楞箱第3 种 30 1750
单瓦楞箱第4 种 40 2000
+5
-3
双瓦楞箱第1 种 20 1400
+4
-3
双瓦楞箱第2 种 30 1750
双瓦楞箱第3 种 40 2000
双瓦楞箱第4 种 50 2500
+5
-3
2 技术要求
2.1 材料
2.1.1 加工瓦楞纸箱使用GB5034-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中规定的瓦楞纸板。
2.1.2 钉合瓦楞纸箱使用16-18 号带有镀层的金属扁丝,金属扁丝不许有龟裂或使用上的缺点。
2.1.3 粘合瓦楞纸箱使用聚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
2.2 质量
2.2.1 箱体方正,表面洁净,不许有明显的外观不良和其他使用上的缺点。
2.2.2 瓦楞纸箱的搭接宽度不小于30mm。纸箱钉合采用斜钉或横钉。箱钉排列整齐,距离均匀。双钉钉距不大于
75mm,单钉钉距不大于55mm,头、尾钉距离压痕中线不大于20mm,箱钉必须完全钉在接头上。
2.2.3 瓦楞纸箱的承压能力要符合产品及运输环节的要求。
2.3 瓦楞纸箱成形后,瓦楞纸板的厚度不小于GB5034-85 所规定的相应楞型高度的下限数值。
3 结构、尺寸
3.1 瓦楞纸箱的结构以“对口盖箱”为基本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瓦楞纸箱。
3.2 瓦楞纸箱的规格尺寸要符合GB4892-85《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的要求。
4 验收规则
4.1 瓦楞纸箱应成批交货。生产厂保证出厂的瓦楞纸箱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出具合格证。
4.2 需货方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当发现基本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对不合格的指标进行复查。
4.3 若内尺寸、厚度及耐破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水分有一项不符合村标准时,或其他指标不符合
本标准的纸箱数多于10%时,则该批纸箱为不合格品。
5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5.1 纸箱贮运标志按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执行,危险品标志按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的规定执行。
5.2 生产厂应根据用户要求对瓦楞纸箱进行包装。
5.3 保证瓦楞纸箱在运输过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暴晒和污染的影响。装卸时不得从高处扔下,不得使用有损产品质
量的工具。
5.4 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须有良好的苫、垫防护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及天津分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人玉、郭连壁、宫应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UDC 676-76
:621-798
Corrugated fibre board for export products GB 5034-85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的瓦楞纸板(以下简称瓦楞纸板)。
1 术语
1.1 瓦楞纸板
由箱板纸和通过瓦楞辊加工成波形的瓦楞纸粘合而成的板状物.
1.2 单瓦楞纸板
由两层箱板纸和一层瓦楞纸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1。
1.3 双瓦楞纸板
由两层箱板纸、两层瓦楞纸和一层夹芯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2。
出口木箱的介绍
木制包装箱按结构可分为以下类别:
1.1. 普通木箱:用箱板、箱档等构析制成的木箱。普通木箱,其内装物质量限于200㎏以下。它由侧面,端面,底及盖构成。先将端面装在侧面上,然后将底和盖装在侧面与端面上而成。
1.2. 滑木箱:采用滑木结构的底盘,侧面和端面采用箱板、箱档制成的木箱。滑木箱属于中型木箱,其内装物质量限于200-1500㎏,外尺寸长,宽,高之和限于7m,宽,高在1.5m以下,主要用于机械产品的包装,也可用于小件货物的集装。普通木箱主要以端面和侧面为基础来承载,而滑木箱主要是以底座为基础的木箱,它比普通木箱能承受更大的载荷。因此适合作为中型产品的外包装用木箱。滑木箱(B型箱)。滑木箱由底座,侧面,端面及顶盖构成。先将侧面和端面安装在底座上,然后将顶盖装在侧面和端面上而成。适用于大型机械、机电产品或重型设备和生产流水线的包装运输。
1.3框架木箱:侧面和端面采用框架式结构的箱档秘箱板结合,底盘采用滑木结构制成的木箱。、框架木箱是大型木箱,它的内装物最大重量和最大外尺寸是根据通常的运输条件确定的。一般来说,框架箱木的外长在12m以下,外宽在3.5m以下,外高在3.5m以下,其内装物重量在500-20000kg以内。这种木箱主要用来包装大型的机械产品,也可以用来集装小件货物。框架木箱也是由底座,侧面,端面及顶盖构成。它们在结构上的区别是:框架木箱的箱板为立板:框架木箱箱板在外,骨架全都布置在箱内;框架木箱组装时先将两个侧面安装在底座和两个侧面上,最后装订顶盖;两者都是以底座为基础来载重的,但框架木箱比滑木箱在端面和侧面上还多出框架结构,正是由于这些框架结构,使框架木箱比滑木箱所能承受载荷要大得多。框架木箱按结构可分为Ⅰ类(内框架木箱):框架构件在箱板的内侧,适用于一般内装物;Ⅱ类(外框架木箱):框架结构在箱板的外侧,适用于在长度方向上为整体,并且有足够刚性的内装物。其设计的基本规定考虑的是通常预想到的运输、装卸及保管等流通条件。是一款可反复循环使用的新型包装,适用于紧固件、金属球、冲压件等不规则产品的包装,是出口到欧洲的产品包装的不二选择。
1.4 封闭木箱:箱面用木板等钉合或制成的封闭状态木箱。
1.5 花格箱:箱面用木板条等钉合制成的栅栏状木箱。适用于较大塑料件、布匹或汽车玻璃等产品的国内运输包装。
1.6. 钢丝捆扎箱:用钢丝将箱板连接组成各箱面,并用箱档加固制成的木箱。
1.7. 胶合板箱:胶合板箱:用木材作箱档,用胶合板作箱面制成的木箱。胶合板箱由于装箱的灵活性、对装载物的适应性和重复使用性,被运用于机械、化工、电子、五金以及其他领域。含有箱板和固紧连接件,并且箱板通过固紧连接件构成相邻箱板相互垂直的包装箱,在每一个箱板外表面四周边缘分别固定有一定数量的钢卡钉连,适用于一般普通商品的包装运输,单箱装载总质量一般建议不超过2吨。接件,相邻箱板上的钢卡钉连接件分别穿过位于该相邻箱板垂直交接处的角钢形连接件上设有的长条孔,并且其端部反向折弯固定,使相邻箱板垂直固定连接,并构成包装箱。
1.8. 竹胶合板箱:用木材作框架或箱档,用竹胶合板或木胶合板作箱面制成的木箱。
1.9 木框架瓦楞纸箱:结构采用木质,箱面采用瓦楞纸板制成的复合木纸箱。
1.0.1 可拆卸木箱:可拆卸木箱的介绍:围板箱包括托盘、箱体、箱盖,通过叠装方式并由一段以上的围板组成;围板由四片或六片木板和合页组成;合页固接于相邻的两片木板的角部,页体下部具有向下延伸并向外弯的合页脚,合页脚内侧套接于托盘的角部外侧或下一段围板转角处的合页上部外侧。
1.0.2 可拆卸钢边箱:钢边箱采用镀锌钢带并结合舌型锁扣的特殊结构,将六个胶合板面板组合而成,可折叠、可拆装的胶合板包装箱,连接件为可冲压级冷轧镀锌钢带及舌型扣件,采用的板材是人工复合而成的多层胶合板,以确保包装箱品质坚固耐用,全程保护箱内货物安全。
1.0.3围板箱:由托盘、箱体、箱盖,通过叠装方式并由一段以上的围板组成木箱叫做围板箱。
出口包装木箱的分类有哪些,出口木箱在包装时
以出口为目的木制包装箱,通常分为熏蒸和免熏蒸两种类型。其中以实木为材料的需要经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认证的熏蒸处理才能出口;而以OSB板、胶合板等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的材料则不需要熏蒸,可免熏蒸直接出口。
出口包装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装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种类
1 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检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 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通常指熏蒸处理,或者经过热处理,然后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检验通过,允许出口。并且不同的国家对包装木箱的要求也有差异。
材质要求/出口包装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要达到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目前,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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