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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熏蒸托盘 英文-熏蒸木托盘英文

实木熏蒸托盘 英文-熏蒸木托盘英文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 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第七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第八条 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7、附件8)。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第十条 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第十一条 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附件9)。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第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五条 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木质包装有其他特殊检疫要求的,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

剂量

(g/m3)

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

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附件2: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

一、标识式样:

I

P CN-000

P

C YY-ZZ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标识颜色应为黑色,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

四、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5.5cm、5×9cm及10×20cm,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质包装大小任选一种,特殊木质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

附件3:

申请编号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

加施资格申请考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申请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申请登记类别 □热处理 □熏蒸处理

企业情况(木质包装年生产数量、出口主要国家/地区、人员情况等)

热处理条件(设施、环境等)

熏蒸处理条件(设施、环境、除害处理队伍资格等)

防疫措施

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和防疫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责 电话

上述报告内容属实,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随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厂区平面图□除害处理设施情况□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资料□防疫、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其它

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初审意见(附考核报告)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一、热处理设施1.热处理库应保温、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供热、调湿、强制循环设备,如采用非湿热装置提供热源的,需安装加湿设备。2.配备木材中心温度检测仪或耐高温的干湿球温度检测仪,且具备自动打印、不可人为修改或数据实时传输功能。3.供热装置的选址与建造应符合环保、劳动、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要求。4.热处理库外具备一定面积的水泥地面周转场地。5.设备运行能达到附件1热处理技术指标要求。二、熏蒸处理条件及设施1.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或签约委托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2.熏蒸库应符合《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SN/T1143-2002)的要求,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低温下的加热设施,并配备相关熏蒸气体检测设备。3.具备相应的水泥硬化地面周转场地。4.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三、厂区环境与布局1.厂区道路及场地应平整、硬化,热处理库、熏蒸库、成品库及周围应为水泥地面。厂区内无杂草、积水,树皮等下脚料集中存放处理。2.热处理库、熏蒸库和成品库与原料存放场所、加工车间及办公、生活区域有效隔离。成品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疫设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3.配备相应的灭虫药械,定期进行灭虫防疫并做好记录。四、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1.建立职责明确的防疫管理小组,成员由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除害处理技术人员等组成。防疫小组成员应熟悉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协管员,应掌握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及除害处理效果验收标准,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监管工作。协管员应为防疫管理小组成员。3.主要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除害处理技术及操作人员应掌握除害处理操作规程。五、防疫、质量管理体系1.明确生产质量方针和目标,将除害处理质量纳入质量管理目标。2.制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料采购台帐,注明来源、材种、数量等。3.制定木质包装检疫及除害处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自检和除害处理效果检查,并做好记录。4.制定标识加施管理及成品库防疫管理要求,并做好进、出库、销售记录,保证有效追溯产品流向。5.制定环境防疫控制要求,定期做好下脚料处理、环境防疫并做好记录。6.建立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授予标识加施资格。标识为: 认可类型: □热处理 □熏蒸处理认可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考核告知书 检审告〔 〕 号企业名称:住址或地址:经过我局考核,你单位: 不符合申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相关要求,考核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申请材料退给你们。特此通知。本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附件7: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规格/数量

木材最大厚度 处理库号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木材中心温度达到 ℃时间:干球温度到达 ℃时间:相对湿度为 %热处理起始时间:热处理结束时间: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附温度检测自动打印记录。 2.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8: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处理体积

药剂种类 剂 量

温 度 时 间

浓度检测值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熏蒸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熏蒸处理负责人(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9: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使用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货物名称 拟输往国家/地区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企业,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

请问集装箱为什么要用木质底板?集装箱对底板有什么要求?

清关需要哪些文件?

清关需要的文件一般包括发票、箱单、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提/运单,报关单草单,如果是空运进口,委托报关行调单的话,还需要提供《调单介绍信》。这是针对一般货物(没有监管条件)的货物而言的。这些文件准备好了都给报关行就行。

如果有是有监管条件的货物,比如食品进口,还需要事先进行食品中文标签备案、收发货人备案,食品一般也是法检货物,还需要准备《代理报检委托书》、报检发票和箱单,到检验检疫局做商检,拿到《入境货物通关单》之后,才可以报关。如果是电子产品,还需要做3C认证;如果是需要许可证才能进口的货物还需要事先申请《进口许可证》。如果有其他监管条件,就要申办相关的证明文件。

进口清关需要什么资料?

清单如下: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

委托人处盖公章,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

第三联留底 委托方(右上,左下)盖公章,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发票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

正面收货人处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加盖公章,国外背书

7 原产地复印件

饥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证明覆印件(如果是木托盘)

如果涉及到许可证,商检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到国内清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什么手续吗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

国内清关也是需要资料的

也需要办理进口的手续

如果你是个人准备箱单发票按私人物品进口 如果是贸易进口要准备进口贸易资质 箱单发票合同 报关委托 报检 申报要素等

怎么办理清关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清单如下: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

委托人处盖公章,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

第三联留底 委托方(右上,左下)盖公章,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发票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

正面收货人处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加盖公章,国外背书7 原产地复印件

8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证明覆印件(如果是木托盘)

如果涉及到许可证,商检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需要提供哪些清关文件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

具体的品名是什么进口到哪个口岸?

整柜还是散货?

正常需要的事提单提货单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有些特殊产品还需要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等具体看HS 编码

做外贸的给国外客户寄清关文件需要哪些?

一般的正本文件有发票,箱单,提单和分析检验单,部分国家的特殊要求可能有产地证,有时需要将发票做认证.建议在发运前和客户确认好单据要求

什么是清关手续?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如何选择进口清关

对于进口货物来说,目前国家 海关 认可的除临时入境之外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贸易报关进口,另一种就是以快件的方式进口,就这两种进口形式来说,都具有各自的优势.

一般贸易报关所具备的优势是可以大批量的进口所需物资,并且会提供 海关 所征收的所有税金和相关的费用.其所提供的税金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起到抵税,退税的作用.但是一般贸易进口的局限也是很大的.其一:对于 散货 和比较急需要用到的货物而言,一般贸易不能够体现它所具备的优势.因为首先它所需的清关时间比较慢(一般贸易进口要求各项单证,批文必须齐全,办理的时间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其次:它要求进口货物必须单独使用拖车单独报关入口,这样就会造成进口货物的成本的提高和时间拖延.一般贸易 多适用于:生产原料,机械生产流水线,等大宗高价值货物.

就快件进口来说.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可以不需要 货主 提供货物的单证及相关证明.其次由于它要求的资料仅仅是货物的商业 发票 和 装箱单 --因此快件进口所需时间和速度都比较快,从接到货物到进口清关至内地一般在一到两天之内.如果遇到货物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批申报进口,故大批货物的进口也可以采取快件进口方式操作!快件进口多适用于:IC,通讯产品,酒类,化妆品,珍品皮具,小吨位机器等.

而涉及到进口的费用来说,一般贸易进口明显高于快件进口的.因为它要求征收的所有费用和税金都是针对于单票货物来进行的,不过由于它能提供所对应的 发票 和税金证明.顾及到有这方面需要的公司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快件进口的缺点是不能够向顾客单独开具海关所征收的各种发票,因为它在进口的过程中是整个一批货物所产生的进口 关税 和进口增价税:并且这部分税金在进口时由所委托的 物流 公司当中抵扣掉了.但是如有对票据方面的需要.也可通过其它途径办理.也是完全合法的.由于快件进口所花费的时间物来说.目和费用都比一般贸易低很多.所以有很多的客户多选折这类的进口方式.

就以上内容来看.快件进口相对于一般贸易进口很明显的优势在于:快件进口所花费的时间少,速度快,手续简便.绝对是优于一般贸易进口的.

进口不同的货物应该选折不同的进口清关方式,客户在进口清关时一般关心的是货物进口所需时间,清关费用,货物的安全这几个问题.如能正确把握进口清关的途径.必将事半功倍.

进口清关流程

1.确认订单.合同.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最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最晚出运船期。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

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3.清关流程

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 M B/L船东提单)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

进口废纸清关需要哪些资料

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等一般报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进口企业国内收货人登记证,进口废纸许可证。现在国门利剑行动对于进口废料管理相当严格,要注意操作。

清关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要看你是什么货物,从哪个港口进,才能定。

一般的普货几天就出来,慢一点的一个星期,再复杂一点的货物,一个月差不多。

个人物品清关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物品出口清关,需货主提供的单证主要有:护照、目的地所在国的有效签证、出口货物清单(含货物名称、件数、重量、尺寸、货物价值)、代理报关委托书、货物托运(出)进口委托书。

特普沃德

有委托货代进口清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因为货物放在托盘上装入集装箱,为防止托盘在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一般用铁钉将托盘钉在地板上,如果用其他材料,如钢板等无法钉入钉子。

木地板的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层数,材质等都有标准的,木地板还必须经过药物熏蒸等处理,符合卫生局标准。

集装箱,英文名container。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因此集装箱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能够让一个载重几十吨的庞然大物实现标准化,并且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这的确堪称人类有史以来创造的伟大奇迹之一。

清关手续是什么意思

委托货代进口清关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委托人处盖公章,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第三联留底 委托方(右上,左下)盖公章,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发票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正面收货人处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加盖公章,国外背书。

7 、原产地复印件。

8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证明复印件(如果是木托盘)。

如果涉及到许可证,商检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清关资料可以盖中文章吗

问题一:什么是清关手续?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如何选择进口清关

对于进口货物来说,目前国家 海关 认可的除临时入境之外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贸易报关进口,另一种就是以快件的方式进口,就这两种进口形式来说,都具有各自的优势.

一般贸易报关所具备的优势是可以大批量的进口所需物资,并且会提供 海关 所征收的所有税金和相关的费用.其所提供的税金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起到抵税,退税的作用.但是一般贸易进口的局限也是很大的.其一:对于 散货 和比较急需要用到的货物而言,一般贸易不能够体现它所具备的优势.因为首先它所需的清关时间比较慢(一般贸易进口要求各项单证,批文必须齐全,办理的时间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其次:它要求进口货物必须单独使用拖车单独报关入口,这样就会造成进口货物的成本的提高和时间拖延.一般贸易 多适用于:生产原料,机械生产流水线,等大宗高价值货物.

就快件进口来说.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可以不需要 货主 提供货物的单证及相关证明.其次由于它要求的资料仅仅是货物的商业 发票 和 装箱单 --因此快件进口所需时间和速度都比较快,从接到货物到进口清关至内地一般在一到两天之内.如果遇到货物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批申报进口,故大批货物的进口也可以采取快件进口方式操作!快件进口多适用于:IC,通讯产品,酒类,化妆品,珍品皮具,小吨位机器等.

而涉及到进口的费用来说,一般贸易进口明显高于快件进口的.因为它要求征收的所有费用和税金都是针对于单票货物来进行的,不过由于它能提供所对应的 发票 和税金证明.顾及到有这方面需要的公司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快件进口的缺点是不能够向顾客单独开具海关所征收的各种发票,因为它在进口的过程中是整个一批货物所产生的进口 关税 和进口增价税:并且这部分税金在进口时由所委托的 物流 公司当中抵扣掉了.但是如有对票据方面的需要.也可通过其它途径办理.也是完全合法的.由于快件进口所花费的时间物来说.目和费用都比一般贸易低很多.所以有很多的客户多选折这类的进口方式.

就以上内容来看.快件进口相对于一般贸易进口很明显的优势在于:快件进口所花费的时间少,速度快,手续简便.绝对是优于一般贸易进口的.

进口不同的货物应该选折不同的进口清关方式,客户在进口清关时一般关心的是货物进口所需时间,清关费用,货物的安全这几个问题.如能正确把握进口清关的途径.必将事半功倍.

进口清关流程

1.确认订单.合同.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最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最晚出运船期。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

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3.清关流程

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 M B/L船东提单)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

问题二:清关派送是什么意思? 一、清关派送的意思是指清关+派送 。清关(Customs Clearance) 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二、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三、在完成清关手续后,代理提出货物派送到最终客户手里。

问题三:清关是指一定要交税吗 不一定的,清关可能不用交税,一个耳机除非海关查验估价很高,否则一般可以直接放行的,状态也会显示“已清关”。

问题四:办理清关服务是什么意思?还要缴海关税吗 清关是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的相关信息提供文件向海关申报,一般需要缴纳关税的

问题五:我的快递好几天了都显示是清关流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正常的,货物进口都要在海关申报,这是在走流程,一般快递公司会联系你提供清关资料,如果需要的话,着急可以问下快递公司,没看出来你用的是什么快递,国际快递方面随时知道在线回复

问题六:收货人选择自行完成清关手续是什么意思 最近发往加拿大亚马逊仓库的货物海关查的比较严 由于亚马逊仓库没有真实收货人需要找清关公司清关才有可能放行

看公司走货经验

看公司规模

问题七:怎么办理清关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清单如下: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

委托人处盖公章,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

第三联留底 委托方(右上,左下)盖公章,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发票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

正面收货人处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加盖公章,国外背书7 原产地复印件

8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证明复印件(如果是木托盘)

如果涉及到许可证,商检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问题八:请问什么是预清关,显示预清关流程已开始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是普通快件,需要向中国海关是申报甚至有可能要缴关税

问题九:关于清关流程 这个状态是啥意思 直接投递EMS回来国内,然后包清关包税包顺丰派送 威jo-jic

问题十:进口清关是什么意思 进口货物申报分清关,转关,区域通关。清关是口岸申报,口岸放行;转关是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是属地申报口岸放行。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国外葡萄酒进口来中国清关关税多少

**清关资料是可以盖中文公章的**,一般是在部分辅助清关资料上,如国内报关的单据。但如果是提交给外国客户的单据,必须使用英文的签字章,或者中英文的签字章。

建议和目的港货代/客户沟通确认,避免产生误解。

如何正确缮制检验,检疫证书

红酒进口关税:14%

进口增值税:17%

进口消费税:10%

进口红酒的流程和普通食品差不多。

进口资质方面:

国内收货人需要进出口权

海关注册登记

商检备案登记

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红酒国外除了常规单证需要提供:

原产地证

自由销售证明

成分分析

灌装日期证明

酒标彩色件和翻译件

有获奖标识的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如果是木托盘,木托盘需要有IPPC标识

Invoice

Packing List

葡萄红首次进口流程一般为:

国外发运--收发货人备案---到港后进口报检---出通关单进口报关---海关缴税放行---商检查验贴标签----抽检----提货(还不能销售)----抽检合格后标签备案出备案号----出国内卫生证书(可以销售)

怎么办理清关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近年来因各国日益关注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安全,对出入境的运输工具、人员和物品等都会根据本国法律、国际准则、合同或信用证提出依法检验、检疫后出证的具体要求,有资格签发这类证书的有政府检验机构(我国的AQSIQ等)、非官方检验机构(Au鄄thenticSurveyor、SwornMeasurer、瑞士的SGS、美国的UL等)、生产厂商、用货单位和进口商等;证书种类几十种,多用于履行合同、通关、索赔、仲裁和诉讼等;证书、印章、印制均统一,证书中使用术语的政治、技术和外语要求比其它单据高;证书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证书由报验人和检验检疫机构共同缮制完成。

一、证书的内容和缮制证书不同,内容有别,各种证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证书名称。检验、检疫证书因其证明内容有别、各国标准不一、货物差异、当事人要求不同等而名称各异。卫生证书(CertificateofSanitation)、消毒证书(CertificateofDisinfection)、熏蒸证书(CertificateofFumigation)、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Certificate)、动物检疫证书(VeterinaryCertificate)、未再加工证明(CertificateofNon-manipulation)和非木制包装证(Non-woodpackingcertificate)等近年中较多出现,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检验、检疫证明书的名称应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2.品名、数量、重量、包装种类及数量、口岸、运输工具、唛头等应与商业发票及提单上所描述的内容完全一致。报检时每份报检单只限一批货,但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只要运输工具、目的地、收发货人相同,且属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同一单申报和出证。

3.收货人一般填写“***”,也可填“Towhomitmayconcern”或“Toor鄄der”。

4.检验结果,此栏是检验证明书中最重要的一项,在此栏中记载报验货物经检验的状况,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要求的关键所在。

5.出证机关、地点:可由我国质检局/商会出具,亦可由外国公证行、公证人、鉴定人签发,如果信用证并未规定出证机关,则由出口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要求“CompetentAuthority”出证,一般由商检机构出具;如要求手签有关检验证,就不可以只加盖图章;加盖图章时,图章内的文字可以不是英文(这不构成不符);出证地点通常在装运口岸。

6.证书的日期:在提单之前或与之同日;个别商品(如食盐)由于要在装船后进行公估,出证日可晚于提单日;证书日也不可过分早于提单日(比如鲜活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周,超过这个期限必须重新检验);证书日若晚于提单日三天以上,容易遭开证行/人拒付,议付也会发生问题;有的证书必须在装运前出(如要求对运输货物容器的清洁状况进行检验);根据ISBP规定,分析证、检验证、装船前检验证上注明的日期可以晚于提单日期。

7.单证的份数:检验、检疫证份数通常一正三副,如合同或L/C要求两份正本,可以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重本”并在证书号前加注“D”。

二、缮制有关证书应注意的事项

1.各种单据应由相关部门有资格的人员如实填制。

2.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受理的报检单,检验证明应做到货证、事(货物的事实状态)证和证证(同一批货物各种证书之间)的“三相符”。

3.检验证书的更改除了在更正处加盖“变更已批准”章、签发人的小签外,还应加上“变更内容已经出单人授权”字样。

4.换证凭单和换证凭条。两者都是出境货物报检的凭证,适用于报检地与出境地不同的情况下向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正本《通关单》的情形。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一次报检,分批核销,后者一证一批;前者速度慢,后者快;前者换单时需提交正本,后者则不必。

5.代理报检和自理报检。自理报检就是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出口时进行报检,而代理报检是有关货代公司或报关公司接受企业委托代为办理报检业务的活动,两者都由持报检员证的注册报检员进行操作。对代理报检从业人员而言,处理的单据和经过的程序要求相对更高。

6. CISS和CRF。CISS(全面进口监管计划)是40多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对进口商品的特殊要求,为使我国商品能顺利进入这些国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分别与COTECNA、OMIC、BV、ITS、SGS和INTERTEK等检验机构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由上述代理机构进行货物装船前品质检验、数量/重量检验、包装检验、监视装载检验和价格比较等,并出具清洁报告书(CRF)。CCIC是CISS业务在国内的总代理,实践中应由哪个国际公证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有关单位可直接与当地CCIC联系。

7. Notarize、Legalized、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和Visa的区别。Notarize指的是由第三方公证人证实的“公证”;Legalized(认证)指有关文件由进口国驻出口国使、领馆或相关协会进行确认;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证实)可由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进行;Visa(签证)则一定由官方批准。出口商对上述要求的处理应尽早入手,避免被动。

8. “商检软条款”是信用证中软条款最为集中的项目。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进口商开列“商检软条款”并非完全不合理,对含有这类条款的信用证应一分为二,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区别对待,不能一概拒绝;对列有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人签发检验证书且其签字与银行留存签字样本一致条款的信用证一律不接受,对不能或很难办到的商检条款应及时接洽客人通过开证行改证,不宜接受只凭客人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报告正本作为议付单据,安排客人检验必须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以便及早拿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检验证书。

9. 无木质包装声明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自1998年底起,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对木质包装的货物,要求必需进行检疫、熏蒸处理并提供相应证明。熏蒸(Heat treatment/ Fumigation)、木质包装(Wood Packing Material)、无实心原木(No Solid Wood)等词汇频现相关证书中;对已熏蒸过的木质包装,应加贴“Passed Treatment”标签,所有标签应置于木质包装的醒目、表露部位,并确保牢固。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不属于木制包装。

10. 出口特定产品应满足检验标志、标识和标签等的要求。比如出口到日本的纺织品有如下功能性标志认证:“Q”标记认证(是日本的优质产品标志)、“HEMP”标记认证(日本麻纺织协会规定的麻标记认证协会标准)、检针标志认证、SIF标记认证、Oko-tex Standard 100标签认证等;许多进口国还要求纺织品出口商应提供所出口的纺织品的AZO Free Cerfiticate (不含偶氮证明)。

三、 实例分析

1. Preshipment inspection for quantity,quality,description,classification and price should be carried out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for issuance of a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CRF). The fin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 shall be endorsed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with number and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CRF which must accompany shipping documents.

由Cotecna公司对货物数量、质量、货描、类别和价格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清洁报告单一份,所提交的发票和装箱单应显示清洁报告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并由Cotecna公司背书,一并随装运单据向银行提交。

2. Engineer S.K.Biswas or any of his nominated technical person will do a quality inspection of the products,so the exporter should inform the importer 15 days piror to the completion of production. 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ued by the above named person,or his nominee must accompany the original documents.

为了使工程师S.K.Biswas或其指定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出口商应在产品完成前15天通知进口商,由上述人员或其指定人出具的检验证应随正本单据向银行提交。

3. Cle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stamped and signed by the authorised signatures of DC applicant(Whose signatures and any seal or chop required by the issuing bank's mandate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cord held in DC issuing bank's file and will only be verified by the office of the DC issuing bank at the time of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certifying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inspected and accepted and showing the ‘total number of inspection'.

这是软条款,是说由申请人出具清洁验货报告并签章(该签章须与在开证行预留的签章一致并在交单时经开证行证实其真实性),验货报告证明货物业已验收且标明验货的次数。对这样的规定应予以修改或拒绝。

换单 (去货代或船公司换D/O单,Delivery order 缩写, 提货单,主要用于清关和提货,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不能流通和转让)——海关电子申报——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提货

进口清关方式

进口清关方式一般有:快件和一般贸易两种方式。

一般贸易方式报关:

优势是可以进口大量的货物,需要缴纳税金和相关费用,可以享受抵税,退税。

劣势: 1. 耗时长。一般贸易进口要求各项单证,批文必须齐全,办理的时间会花费很长时间。

2. 必须使用拖车单独报关,增加了报关成本和延长了时间。

快件报关:

优势:

1. 时效快,清关时间短,尤其是对于急件非常实用。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快时,当天可以清关放行,慢的话,第二天清关放行

2. 办理手续简单。

劣势:只适合少量的产品进口,如:样品件。

1.国外供应商发货。

国外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发运至香港或者越南

2. 货物入仓。

货物到达香港/越南以后,货代公司安排上门提货,将货物运至货代香港/越南仓库;

3. 申报。

货物在香港/越南重新装柜以后,订舱然后开始向入境海关办理申报、查验、缴税等手续;

4. 到货。

货物完成所有通关手续并抵达广西或者广州仓库以后,通知客人验货付款; 进口时效和安全保障:香港—大陆快线只需3天左右搞定。

快件清关注意事项

1. 商品价值

超过单件的物品,从香港,澳门台湾寄出的,货值不能超过800元。从其他国家寄出的,或者不能超过1000元。单件物品,如果是货值超出规定限值,并查证是个人所用,并以个人进口物品处理。

2. 快件申报品名及价值

要根据物品品名,,价值实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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