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包装箱制造厂怎么转型成品的-木包装箱制造厂怎么转型成品
木箱厂家:上海亮立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亮立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木包装箱为核心,为企业提供专业包装解决方案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产品及服务包括卡扣式快速木包装箱、传统实木包装产品、包装设计、包装附件、供应链优化等。
作为中国包装行业的领导企业、卡扣式木包装箱发明单位、中国最先实施木箱循环商业应用的企业之一,为包装技术协会会员单位并拥有多项专利,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TA等认证。上海亮立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包装机械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建筑装潢材料、泡沫制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塑料制品的销售,木箱、纸箱包装。
包装箱的木头可以做家具么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
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的工艺过程、生产组织,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计算的方法也不--样。不同成本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本计算对象不同。二 是成本计算期不同。三是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的分配情况不同。常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1.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 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 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2.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如重型机床、船舶、精密仪器和专用设备等。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个生产周期(即从投产到完工的整个时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产成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牛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3.分步法。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适用于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机械、纺织、造纸等。分步法由于生产的数量大,在某一时间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产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产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计算成本,并且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纸箱厂倒闭的多吗
可以的,木材包装在包装方面的用量仅次于纸包装容器,而发展中国家的木包装箱用量又比发达国家大得多,因此,木箱包装容器在包装容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出口包装箱的优缺点
随着快递和物流市场的发展,我们会有一个印象,纸箱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大量的纸箱自然就会有很大的市场需求,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个市场前景非常值得期待。但是,现实是纸箱厂频频关停倒闭,并没有外界看到的那么好。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房租上涨、税率改革、人工成本升高、市场行情下滑,环保政策越来越严也是纸厂很难继续下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2018年,纸箱行业喊衰一片。身居其中的纸箱厂老板们,经历着行业的兴衰,见证了资本的撤离,体味着被各种问题缠绕而导致半夜失眠的痛苦。他们不停地负债,不停增加资产,真正拥有的现金永远紧张而拮据。那么,为什么纸箱厂不好做,频频倒闭呢?纸箱市场竞争激烈,产能过剩,所以很多纸箱厂家频频以价格战争夺市场,在纸箱行业10%的利润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低利润率使得越来越多的厂家离开,倒闭。原材料价格极不稳定、环保整顿日益严峻、大型企业不断往下游延伸?不少中小型企业因此关门停产。更严重的是,市场需求下滑、同行竞争激烈、客户较为强势,利润越来越低。纸箱厂主要用户是服装、工艺品、食品等等行业,这些行业当前普遍经营不理想,而且形成了拖欠货款的习惯,这对于很多纸箱厂来说无形之间加大了资金周转压力。进货时需要提前付款,卖货时却总是面对欠账,纸企从银行贷款付息来经营,最后却无息赊给了顾客、熟人,有的欠账甚至几都要不回来,一个产品卖出去,扣除送货、后期的持续服务,看似赚了不少,扣去这些支出后还能剩下多少?环保高压下,一些中小造纸厂倒闭关停,这使得纸箱的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涨,但是纸箱厂又无法传导给下游厂家,导致纸箱厂家越来越不好做。成功召开之后,国家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度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导致我国的环保政策更趋严格。蓝天保卫战、各省市颁布限产、停产方案,对纸品包装产业链的影响较大。关停不合格打包站、纸厂,成立执法队伍现场调查、严惩违规企业等现象都表明了政府势要将环保进行到底的决心。各大企业势必要投资一部分成本在环保设备上,大企业资金雄厚,小企业实力薄弱,行业洗牌进程加快。
工人工资上涨,纸箱厂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很多小型纸箱厂没能力上大型的纸箱设备,转型困难。以上这些都只是纸箱厂不好做,频倒闭的一部分原因,因此对于想要进入这一行业的人们来说需要慎重。众所周知,海外一部分发达国家有丰富的垃圾分类经验,美废日废欧废含有较多的木纤维,相较于国内粗糙的回收体系和回收废纸,更能保证再生纸的韧劲。因此,在我国大型纸厂原料多依赖进口。市场短暂性恐慌早期政策刚出来的时候,在大型纸厂没有互相形成默契前,很多小纸厂先发制人,为了抢货拍板提价,也算是人为性的带来一波“恐慌”。
一时间,各地疯狂提价,一周累计1000元/吨以上的不在少数。而纸板厂、纸箱厂也习惯了这种模式,心态逐步恢复理智,追涨杀跌的行为有着明显的减少,大多数企业都不再抱着投机心理,而是按需采购,合理采购,在一定程度上为产业链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总而言之,无论市场如何波动,“一直涨”或者“一直跌”的极端现象都很难长期存在。虽然目前国家政策、环保行动、市场短暂性恐慌等客观因素在影响价格变化,但同时也会受到市场需求的制约。
有人问,既然纸箱包装行业生意现在这么难做,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企业还在坚持?一些纸箱厂老板这样回答:开了十多年的生意,即便有千般万般的不如意,真要放弃时谈何容易,坚持是因为这么多下来还有很多信任、支持我们的老顾客,如果不做了谁还为他们服务?所以,虽然现在生意已经不怎么赚钱,但即便做的再累,我都会坚持下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纸箱行业这几里已鲜有新人进入了,现在剩下的都是在市场中摸爬滚打了几、几十的公司,刚入行时的辉煌时代,所有人都想在这个领域里捞一把金,然而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当生意已不再赚钱,又有多少人愿意为之坚持。
开一个工厂或者公司需要两三时间的沉淀,因为前期客户信任度低,生意少,为了吸引顾客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赔钱赚吆喝"。大到生产、采购、跟单,小到送货、售后,包括公司里日常的琐碎杂事,什么都要自己操心,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固定作息时间,有时候顾客一个电话不管多晚都要解决。
不仅要常守公司无法享乐,还要常常面对销售淡季的焦虑不安,出货期的步步紧逼,可以说做这盘生意的付出和回报已经不成正比,当然这个行业不乏仅开业一年半载就撑不下去的。其实各行各业做生意者也大抵都是如此,生意有淡季旺季,人有走运背运,起起伏伏,只要遵纪守法,看清市场形势,因势利导,相信,纸业的前景还是非常广阔的。
包装木箱的价格怎么计算
出口包装箱是用各类木制余料经高温高压压制处理而成,木箱具有高抗压、高承重性能,同时避免了传统木箱的木结、虫蛀、色差、湿度高等缺点。
出口包装箱(出口木包装箱,出口木箱)具有防水性能好,生产工艺简单,成本较低,出口免熏蒸等优点,也是替代普通木箱的最佳选择,使用适应性强。完成符合包装箱出口标准。
出口包装箱中又分免熏蒸包装箱和熏蒸包装箱:
免熏蒸包装箱又可以根据上海御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材料分为主要3种;
1、木免熏蒸木箱(wood box):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免熏蒸木箱。是现在使用最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表面防滑系数优点:精确度高、不易变形,用高强度螺钉加固,不会起钉,牢固性好。
2、 竹免熏蒸木箱(bambooboxs):以天然竹(绿色新材料,与环保概念一脉相传;防水、防霉、防虫)为原材料经过加工制作的免熏蒸木箱。是未来免熏蒸木箱的发展趋势,是最能代替木材的材料;因其比强度高,故其性价比非常高。同时也是一中免熏蒸的材料,出口不受ISPM15的限制。 价格低廉。缺点;外观整洁度有待提高,边角易出现毛刺;对于我们这个人口森林占有率如此低的国家来说,竹免熏蒸木箱代替木免熏蒸木箱绝对是利国利民。
3、 塑料免熏蒸木箱(plastic box):以工业塑料为原材料制造的免熏蒸木箱。比木制免熏蒸木箱贵点,载重也较小,但是随着塑料免熏蒸木箱制造工艺的进步,一些高载重的塑料免熏蒸木箱已经出现,正在慢慢的取代木质免熏蒸木箱。塑料免熏蒸木箱与木免熏蒸木箱相比具有质轻、平稳、美观、整体性好、无钉无刺、无味无毒、耐酸 、耐碱、耐腐蚀、易冲洗消毒、不腐烂、不助燃、无静电火花、可回收等优点,使用寿命是木免熏蒸木箱 的5-7倍;是现代化运输、包装、仓储的重要工具,是国际上规定的用于食品、水产品、医药、化学品等行业储存必备器材。金属免熏蒸木箱(metal box ):以钢、铝合金、不锈钢等材料为原材料加工制造的免熏蒸木箱。
出口物品的木质包装箱有哪些要求?
包装木箱的价格是按平方米算的,所以计算一下表面积,每平方米50~60元。但是底和边不同的计算价格一般是:总价=侧价格(侧面积*每平方价格)+底价格(底面积*每平方价格)。
包装木箱是将木材进行经过熏蒸和防蛀处理后组装起来的包装箱,广泛地用于危险品的包装。大多用于危险品的缓冲、隔热的外包装。由于木材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而且强度高、耐腐蚀、吸湿性能好,因此被广泛的用于包装行业,包装木箱就是最常见的一种木质包装容器。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 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第七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第八条 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7、附件8)。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第十条 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第十一条 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附件9)。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第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五条 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木质包装有其他特殊检疫要求的,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
剂量
(g/m3)
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
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附件2: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
一、标识式样:
I
P CN-000
P
C YY-ZZ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标识颜色应为黑色,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
四、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5.5cm、5×9cm及10×20cm,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质包装大小任选一种,特殊木质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
附件3:
申请编号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
加施资格申请考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申请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申请登记类别 □热处理 □熏蒸处理
企业情况(木质包装年生产数量、出口主要国家/地区、人员情况等)
热处理条件(设施、环境等)
熏蒸处理条件(设施、环境、除害处理队伍资格等)
防疫措施
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和防疫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责 电话
上述报告内容属实,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随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厂区平面图□除害处理设施情况□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资料□防疫、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其它
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初审意见(附考核报告)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一、热处理设施1.热处理库应保温、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供热、调湿、强制循环设备,如采用非湿热装置提供热源的,需安装加湿设备。2.配备木材中心温度检测仪或耐高温的干湿球温度检测仪,且具备自动打印、不可人为修改或数据实时传输功能。3.供热装置的选址与建造应符合环保、劳动、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要求。4.热处理库外具备一定面积的水泥地面周转场地。5.设备运行能达到附件1热处理技术指标要求。二、熏蒸处理条件及设施1.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或签约委托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2.熏蒸库应符合《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SN/T1143-2002)的要求,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低温下的加热设施,并配备相关熏蒸气体检测设备。3.具备相应的水泥硬化地面周转场地。4.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三、厂区环境与布局1.厂区道路及场地应平整、硬化,热处理库、熏蒸库、成品库及周围应为水泥地面。厂区内无杂草、积水,树皮等下脚料集中存放处理。2.热处理库、熏蒸库和成品库与原料存放场所、加工车间及办公、生活区域有效隔离。成品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疫设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3.配备相应的灭虫药械,定期进行灭虫防疫并做好记录。四、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1.建立职责明确的防疫管理小组,成员由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除害处理技术人员等组成。防疫小组成员应熟悉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协管员,应掌握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及除害处理效果验收标准,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监管工作。协管员应为防疫管理小组成员。3.主要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除害处理技术及操作人员应掌握除害处理操作规程。五、防疫、质量管理体系1.明确生产质量方针和目标,将除害处理质量纳入质量管理目标。2.制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料采购台帐,注明来源、材种、数量等。3.制定木质包装检疫及除害处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自检和除害处理效果检查,并做好记录。4.制定标识加施管理及成品库防疫管理要求,并做好进、出库、销售记录,保证有效追溯产品流向。5.制定环境防疫控制要求,定期做好下脚料处理、环境防疫并做好记录。6.建立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授予标识加施资格。标识为: 认可类型: □热处理 □熏蒸处理认可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考核告知书 检审告〔 〕 号企业名称:住址或地址:经过我局考核,你单位: 不符合申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相关要求,考核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申请材料退给你们。特此通知。本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附件7: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规格/数量
木材最大厚度 处理库号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木材中心温度达到 ℃时间:干球温度到达 ℃时间:相对湿度为 %热处理起始时间:热处理结束时间: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附温度检测自动打印记录。 2.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8: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处理体积
药剂种类 剂 量
温 度 时 间
浓度检测值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熏蒸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熏蒸处理负责人(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9: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使用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货物名称 拟输往国家/地区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企业,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