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包装规程最新-木箱包装规程
为了让对外贸易顺利的进行,现在对于外贸出口包装,都是统一要求木箱包装要求达到《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详细内容请看下面的分析吧。
木箱包装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1、对材质要求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2、工艺方面
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还有就是,厂家提醒:一般叉车的高度是200px,为了方便运输所以木箱包装底座的的高度要大于225px。板材的选用一定要根据货物的重量来,重的物品采用的板材一定要是加厚型的。机器设备木箱包装方法,一定要把机器放在木箱内部用木条固定好。
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不管是出口方还是对被出口方,都是有利而无利的。因此,在木箱包装方面是要做足其的具体要求的。
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资源收集技术规程
前言
本规程是依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关要求而编写的,仅适用于标本收集过程。本规程制定的目的是使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标本的收集工作程序规范化,从中获得更多地质及相关信息,确保所收集的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标本资源实物的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便向人们更全面地介绍我国可溶性盐类矿产资源现状,提高国情意识,同时也为研究、开发人员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促进科技创新。为此,提出标本收集、技术处理和综合汇总等3个规范性步骤作为标本收集技术规程。
本规程附录A—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地质博物馆。
本规程起草人:杨良锋,王月文。
本规程由国家岩矿化石标本资源共享平台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程制定了可溶性矿石矿物标本收集工作的程序和技术要求,是该类矿石矿物标本收集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T9649.9—2009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第9部分:结晶学及矿物学
DZ/T0212—2002 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袁见齐,朱上庆,翟裕生主编.矿床学.北京:地质出版社,1979
3 定义与种类
3.1 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定义
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是指能潮解或能溶解的盐类矿物。其硬度较低,多在摩氏硬度计3或3以下,并且受环境影响极大,如在阳光或强烈灯光照射下,在潮湿空气中,在水侵蚀与浸泡下,在与含酸或碱溶液相遇时,矿物会潮解、溶解、脱水与风化,从而使其化学成分与物理性质发生变化,以致形成另一种矿物。
3.2 可溶性盐类矿物种类
可溶性盐类矿物主要为卤化物(其中以氯化物占大多数),其次为硫酸盐、硝酸盐、硼酸盐和碳酸盐,此外还有极少量磷酸盐和砷酸盐等。据统计,其矿物总数不下200种,但其中能富集成工业矿石的矿物不多,目前在我国已发现矿床的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如表1所列有30多种。
表1 我国30多种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
表1(续)
本规程将以上述30多种工业矿石矿物作为重点对象,适当考虑稀有、罕见的可溶性岩类矿物。
3.3 可溶性盐类矿石的矿物稳定性
依据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的稳定性可将其分为三大类,以便对矿石矿物进行采集与处理。
第一类是极不稳定的,在空气中能自行潮解或吸(失)水变为另一种形态或成分的矿物。如无水芒硝和泻利盐吸收水分后成为粉末状芒硝和六水泻盐;芒硝和硼砂在空气中易失水分,成为白色粉末状无水芒硝和三方硼砂。至于钠硝石、钾铁盐、石盐、钾石盐、钾镁盐、硼砂、水绿矾和胆矾及其他矾类矿物等在空气中易潮解体积变小,其形态或晶形均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第二类是不稳定的,常态下将在其表面形成一层薄膜,但仍保持原来的晶形与组分,受潮湿后形态会发生变化,然而一旦遇水就很快溶解,如白钠镁矾、钾镁矾、碳钾钠镁矾、钎铁矾、光卤石、无水钾镁矾、天然碱等,其表面常有一层白色薄膜,容易脱落,并且溶解度较大,每升水可溶解200~2000g。
第三类是次稳定的,在常态下能保持原状,溶于水比较缓慢或微溶于水,如石膏、硬石膏、钾芒硝、钙芒硝、钾盐镁矾等;但是在热水或含酸、碱溶液中则很快溶解,并出现另一种矿物,如氯碳钠镁石溶于水中生成菱镁矿,钠硼解石溶于硫酸中生成石膏与芒硝沉淀等。
3.4 收集及收集方式
收集是指根据不同的目的,通过各种方式将分散在不同地方、不同单位、不同人拥有的可溶性矿石类标本聚拢和集合在同一个地方的过程。常用的标本收集方式有采集、购置、征集、交换、捐赠、汇交、调拨和接收等,其中以野外采集为主,其次是购置。
本技术规程主要针对采集这一方式。
4 标本收集原则
4.1 收集对象
1)种类齐全:参照世界上可溶性矿石矿物种类,根据单位所保管总数中的矿石矿物种类,提出收集规划、计划、方向、目标等,尽量使所有重要的类别和品种都有相应的标本。
2)形态多样:指应收集与标准矿物形态不同、晶形完美程度高、形态特异性强的标本,使所收集的矿石矿物标本千姿百态。
3)特色标本:在收集标本的同时,要注重收集与众不同的标本,如与标准矿物颜色不同,或具有荧光性,以及有特殊物理性质的标本。
4)国内产地要齐全:要收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标本,从省、区、县、镇、村级到矿区,要特别注意采集典型地区的标本。
5)要注重世界性的标本收集工作:面向世界各地,不但要求种类齐全,所收集标本的产地也要广泛。
4.2 收集原则
收集标本前要进行全面的调研,对所需要的标本列出清单,要有针对性地收集,以便在收藏(典藏)和陈列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的成套标本。
1)代表性:标本要具有代表性,能代表所在类别中的矿石矿物应有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用途。
2)系统化:标本要系列化,按矿石矿物中的种类,收集标本时要注意成套矿种,形成系统化的标本。
3)准确性:标本信息要可靠,要有确定的名称、层位、时代及相关的数据等,应有野外编号。
4)严把质量关:对所收集的标本要进行全面的论证,即论证其在科学研究、收藏、陈列展出、地质史研究中所具有的价值和经济价值等,所测试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和可靠。
5 标本收集
5.1 采集标本的工具
1)记录工具: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形图(1∶5万或1∶1万)、地质罗盘、皮尺、卷尺、野外记录本、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标本编号油漆、碳素墨水笔、油性彩色记号笔、胶布、野外标签。
2)采集工具:手套、安全帽、登山鞋、绳子、锤子、凿子、铁锹。
3)鉴定工具:小刀、放大镜、稀释酸、伽马仪等。
4)包装工具:塑料袋、胶带、磨砂口玻璃瓶、蜡、软纸、海绵、棉花、干燥剂、标本盒、箱子、锯末、粗铁丝等。
5.2 选择采集的标本和地点
1)选好采集标本的矿区、层位、时代、品位、成因等,按矿石的矿化程度(蚀变)确定坐标点,以便采集系统化的标本。
2)采集标本时要确定是不是所需要的标本,要有针对性地采集,选择能代表矿区标准矿石矿物的标本,或选择品位高、晶形完好、块度大、具收藏、陈列展出和有研究价值的标本。
5.3 采集标本的技术要求
1)采集标本一般最好两人以上,挖掘前需有手套、安全帽、登山鞋、绳子等防护用品来确保人员免受伤害。
2)可溶性矿石矿物硬度低,通常在摩氏硬度计3及以下,采集标本时要选在距所要采集的标本远一些的地方进行挖掘,防止在挖掘时因震动而使标的物遭受损坏,要尽量保持其原来面目,保证标本的质量,但是要按开采标准采集,以保护矿区周围环境。
3)采集时要用铲子轻轻地挖,或用钎子慢慢地剔,用力的大小要根据标本的不同而定,总之要保护标本面不受磨损或碎裂。
4)标本挖完后用软纸或棉花包好,把标本从矿体或围岩中轻轻取下。
5)标本采完后要及时编号,先用白漆涂或胶布贴在标本不显处,用黑色碳素写上阿拉伯数字;剖面编号用红漆写罗马数字。
6)矿物的命名,在野外用肉眼并配合简单的工具,对可溶性盐类矿物及共生矿石矿物定名,然后填写野外标签(见附录A)。
7)用软纸包裹标本和野外标签,用透明密封胶封存,再装入塑料袋或标本盒中。
8)标本采完后,对露头进行编号并进行描述。测剖面的产状和走向,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取点定位,用摄像机或相机拍摄采样点;画剖面图和素描图,并在图上标示采集标本的位置,在野外记录本中对其作详细的描述和有关的记录。
9)整理装箱:回到营地,核对所采集的标本及记录的准确性,在条件许可时,可用笔记本电脑进行资料简单处理;准备运输所需的箱子,并在箱子里放入锯末、海绵、泡沫塑料等,然后把包裹好的标本放入木箱中钉好。
10)标本装箱运输:标本装入木箱后要用粗铁丝打紧,箱子四个角要用铁板钉紧以免在运输中碰坏;在标本箱中显著的位置上,用红色油漆标上“小心轻放”、“防止受潮”和“不要倾斜”等字样,以防运输过程中破损。
5.4 其他收集方式收集标本的技术要求
1)在收集标本的同时,应收集填写与标本有关的详细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测试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对于没有原始记录的标本(日后可补收集的除外)原则上不予以收集。
2)根据收集方式的不同,收集相关的证明文件。购置的(见附录B)需填写具结书(见附录E),征集、交换、汇交、调拨和接收的需填写荣誉证书(见附录G),捐赠标本(见附录C)需填写捐赠契约(见附录F)。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标本收集野外标签
表A.1 标本收集野外标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购买标本标签
表B.1 购买标本标签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赠送标本标签
表C.1 赠送标本标签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矿石标本拟入藏品评鉴报告
表D.1 矿石标本拟入藏品评鉴报告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矿石标本购置具结书
表E.1 矿石标本购置具结书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矿石标本捐赠契约
表F.1 矿石标本捐赠契约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矿石标本的荣誉证书
表G.1 矿石标本的荣誉证书
前言
为了确保所收集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资源实物的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特制定《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资源的收集技术规程》,对该类标本资源的展示教育、科普科研、实物资源共享、数字化博物馆和开发利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因其形成于还原环境,在地表条件下极容易发生氧化、光化学反应,对这些标本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应按照一定的技术规程进行,否则不但对标本造成损坏,而且对环境和收集人员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对该类标本进行系统研究,本规程主要包括收集方式(采集、购置、交换、赠送等)、所使用的器具、包装材质、运输以及相关信息,而且在操作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标本资源收集标准。
本技术规程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岩矿化石标本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技术规程编写指南,以“硫化物标本”、“收集技术规程”为关键词,对国内外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调研和查询,并制定了工作程序和方案。在调研分析基础上,按GB/T1.2—2000等标准,确定编制原则和编写要求。
本规程附录A—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地质博物馆。
本规程起草人:吕林素,王月文,杨良锋,章西焕,笪沪增。
本规程由国家岩矿化石标本资源共享平台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收集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的收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T9649.9—2009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第9部分:结晶学及矿物学
费尔斯曼著.趣味矿物学.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
潘兆橹.结晶学及矿物学(下册).北京:地质出版社,1993
台湾自然科学博物馆典藏管理组.台湾自然科学博物馆收藏管理作业准则 (修订版).200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a.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sulphides and allied minerals):指金属元素与硫(S)、硒(Se)、碲(Te)、砷(As)、锑(Sb)和铋(Bi)的天然化合物,包括硫化物、硒化物、碲化物、砷化物、锑化物和铋化物,其中以硫化物为主。另外,还可分为简单硫化物、复硫化物和硫盐。
b.收集(collection):指根据不同的目的,通过各种方式将分散在不同地方、不同单位、不同人拥有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聚拢和集合在同一个地方的过程。常用的标本收集方式有采集、购置、征集、交换、捐赠、汇交、调拨或转移、接收等,其中以野外采集为主,其次是购置。
c.采集(gathering):指根据具体目的,有针对性地派专业人员到有代表性的矿区、矿点,收集有代表性的和典型性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的过程。
d.购置(purchase):指向个人、单位或公司购买有收藏价值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的过程。
e.征集(recruit):指通过发函、发信、电话等方式,与产出地有关部门或个人征集所需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及征集标本的过程。
f.交换(exchange):指在掌握资源拥有方持有资源保存单位需要标本的前提下,两交换单位事先协定并立下交换同意书,本着互惠或双赢的原则进行等价值的交换,达到相互支持、调剂余缺、互通有无的目的。
g.捐赠(donation):指个人、单位或团体将其拥有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无偿地捐献给资源保存单位的行为。
h.汇交(hand-in):指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下级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将研究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汇交博物馆或研究院所或学校的过程。
i.调拨或转移(transfer):指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实质管理权与责任由一个政府机构让与另一个机构的方式,或在同一机构的不同单位之间转换。上级主管部门对国内同类博物馆之间进行调配,即是对国家的博物馆藏品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j.接收(take-over):指国家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将从国内外接受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礼品转交给国家级保存单位进行保存的行为过程。
k.手标本(specimen like hand-size):指拳头大小、用手拿着观察比较方便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
4 收集目的和技术要求
4.1 收集目的
收集标本的目的要求是达到品种齐全,所收集的标本应具有科研价值、收藏价值、观赏价值、经济价值和文物价值。根据标本收集目的的不同,对标本的要求也不同。收集的标本必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4.2 陈列、收藏、观赏标本的技术要求
用作陈列展览、收藏、观赏的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晶体标本最好个体大、晶形完整而精美。因其性脆、易受损,在收集采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这类矿物的晶形及晶面和自然形态。
4.3 生产、教学标本的技术要求
用于生产、教学的手标本,应保持自然形态,具有新鲜面,特征明显,规格一般为3cm×6cm×9cm,对于珍贵的晶体可到2cm×4cm×8cm。
4.4 科研标本的技术要求
a.矿物手标本的初步研究:野外要对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矿物的形态、大小、颜色、光泽、密度和硬度作肉眼鉴定,对矿物的地质产状(共生、伴生)情况要仔细观察;需作晶体测量的标本,要求晶体晶形、晶面完好,采集时应特别小心保护晶体的面、棱、角不被破坏;标本采集的数量和大小一般不限,但至少要留有可用于核实和再测试的标本量,提供实物共享,同时所采集的标本能显示比较明显的形态特征;必要时可拍照留存。
b.岩矿切片:要求在野外仔细观察、记录和描述所研究的各种岩石和矿石的类型,鉴定组成矿物的名称、结构、构造、矿物共生组合、世代、蚀变特征以及岩浆侵入期次和矿化期次;对于岩石(矿石)类型复杂、矿物组合变化大的矿体,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剖面,进行系统采样和编录,便于研究其时空变化规律;所采集的标本大小、数量以满足上述要求为准;若需采集反映成岩成矿动力学构造特征的标本,应采集定向标本,采集的定向标本应注明产状及标明其空间位置。
c.矿物化学成分研究:为了解地质体的时间变化规律,采集的分析样品应按不同矿体、不同矿物组合类型分别采样;在同一矿体内应沿矿物成分变化最大方向采集,同种矿物应将其不同的物性特征矿物分别进行采样;选取的分析样品应与光片或薄片鉴定标本相对应;对单矿物样品质量的要求,可根据所需分析的矿物在地质体中的含量分布不同,一般采集10~20kg,经室内分选加工后应满足要求;化学全分析的单矿物样质量不小于1g,元素定量半定量分析(等离子吸收光谱、原子吸收光谱、极谱等分析)单矿物样质量介于10~50mg之间,电子探针成分分析可在光片或光薄片上进行测定。
d.矿物密度与硬度的测试:矿物密度测试,不同方法要求的单矿物样品量有所不同,比重瓶法要求单矿物样品量为5g;重液法要求有一定的粒度(肉眼可见),几粒单矿物即可;扭力天平法要求单矿物在10mg以上;显微比重法要求单矿物在10mg左右;显微硬度测定可直接在光片上进行,无需单独挑选单矿物样品。
e.晶体结构测试:X射线粉晶物相样品测试要求单矿物质量不少于200mg;X射线单晶结构分析应选择若干个无双晶、无其他矿物包裹体、无明显裂纹或无明显晶体缺陷,且外形尽可能完整,粒径一般为0.1~1mm的单晶;含重原子成分的矿物单晶最佳粒径为0.1~0.2mm。
f.同位素测试:在野外首先应对不同岩石的侵入期次、矿石的矿化期次分别采样;采集的样品要求新鲜、未经蚀变,采集样品质量应在1kg左右。
g.其他分析方法:包裹体研究应采集含有固态、液态、气态包裹体的标本;红外吸收光谱分析要求单矿物样品2~5mg;透射电镜分析用光薄片即可进行测试;拉曼光谱分析要求为1μm以上大小的颗粒或粉末。
4.5 一些特殊要求
由于此类矿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或有毒元素,在采集时及采集完毕后应注意健康安全。采集时应尽量避免与其直接接触,应将其密封于一定的采集容器内;超大块体标本(如晶簇、晶洞等)的采集,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其完整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超小标本,需借助高倍放大镜、显微镜观察采集。
5 收集员及收集负责人
5.1 收集员
收集员由收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要求熟悉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矿物的特性,并具有室内和野外采集标本经验,协助收集负责人搞好这类标本的收集工作。
5.2 收集负责人
由收集标本的单位指定专业技术骨干担任。主要负责对收集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检查,以及标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管理、应用、建档,还有表格的填报、收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和收集资料上报。
6 野外采集的工作流程与操作方法
6.1 野外采集的工作流程
踩点→办理采集许可证→确定产出特征(晶洞、地下、地表)→确定采集方案(选择采集工具、确定采集方式)→采取大标本或小标本。
6.2 野外采集前的准备
a.野外采集地区路况及环境因子的收集:对采集目标地(不同地区、不同季节)进行情况摸底,确定野外路线,包括地理情况(地形、地势、山脉、河流、地质等信息可通过地图获得)、气候情况(可由电视、广播、中央气象台网址查询)、交通路况、危害事项的调查与防范(应尽量避开雨季采集,避免山体滑坡、塌方及泥石流的危害)。
b.办理采集许可证:到相关部门申办入山许可证、入矿山或矿井许可证、入国家地质公园或博物馆标本采集调查许可证、标本采集证及办理保险事宜。
c.收集有关的文献资料: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晶体的生长条件、分布、有关采集地区的研究论文及报告,这些资料事先应广泛搜集,以便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获得更理想的成果。
d.行装:行前须检查装备,包括标本采集工具、标本编号工具、标本包装材料和野外搬运工具等,一切准备就绪,方可成行。
——标本采集工具:地质罗盘、高度计、全球定位系统(GPS)、地质锤、10倍放大镜、一套各式各样的凿子、电钻、野外记录簿。
——标本编号工具:白油漆(涂漆编号)、胶布(贴胶布编号)、号牌笔 (在油漆或胶布上写编号)或油性笔(在标本不显眼的地方直接写编号)、标签纸。
——标本包装材料:不同规格的小盒子、样品袋或采集袋(小帆布口袋)、样品箱或木箱(箱子的质量不要超过15kg,而且要牢固)、铁皮条、木板、钉子、铁丝、玻璃小瓶(主要用于易潮解、易氧化的矿物标本,应事先贴好胶布)、海绵、泡沫塑料、棉花、锯末、刨花及包装纸(吸水纸或报纸,主要避免矿物原始晶体受到损坏,亦可作为细小完整晶体的包装用)。
——野外搬运工具:轮胎、撬棍、倒链、地质包。
——其他相关工具:手电筒或电瓶灯、彩色铅笔、卷尺、小锯、小刀、照相机、摄像机、望远镜、地图或电子地图、参考图鉴、带有绢制夹袋的背包、图囊、笔记本电脑。
6.3 采集步骤
6.3.1 采集部位
样品具代表性,新鲜的、未风化的样品。标本采集要有备份。
6.3.2 采集方式
根据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的性质以及采集目的确定标本的采集方式。对于晶体,最好用手工敲打;对于大的晶簇,可用电钻凿基岩取下;除此之外,采用爆破可提高效率;对于珍稀的矿物小晶体,可用一套各式各样的凿子采集。
6.3.3 野外安全
在热带雨林、矿井,需注意人体安全(目标物对人体不要有影响)。
6.3.4 晶体标本的采集
对于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既有单矿物晶体及其组成的晶簇标本,又有由这类单矿物晶体与其共生矿物或伴生矿物晶体组成的标本。这类矿物多产于晶洞中,采集时,进入晶洞,观察晶体所赋存基岩的岩性和坚硬程度。根据晶洞大小、洞中晶体分布情况、基岩岩性、裂隙发育情况及洞口大小,确定采集大、小标本的方式。
对于晶体分布较密集而完整、基岩较坚硬且裂隙不发育的晶洞,有条件采取大标本时,尽可能采取有气势、造型好的大标本。若晶体赋存于洞底且呈立体分布,采集时,从根部用电钻或錾子取下,尽量保持三面晶体完好。若晶体呈平面分布,采集时,从裂纹以外或无晶体或晶体较差的地方下钻,清除待取标本四周的无用部分,根据标本的大小和基岩的坚硬程度确定待取标本的厚度,通常为50~60cm,然后用电钻或錾子从待取标本两侧或上下对打,估计快打通时,再用钢钎撬下来即可。若晶体赋存于侧壁,在用电钻或錾子快打通时,必须在靠近晶体的地上用轮胎垫在下层,其上再铺上棉被或海绵,然后用钢钎撬下来。若晶体赋存于洞顶,在用电钻或錾子快打通时,必须在地上垫多层轮胎,其上再铺多床棉被或海绵,再用钢钎小心撬下来。
对于晶体分布密集而完整、基岩坚硬但裂隙发育,晶体分布密集而完整、基岩疏松,晶体零星分布的晶洞,只能采取小标本,尽量保持晶体的完整性。所取标本厚度通常为10cm左右。对于晶体较完美的较小晶洞,则可将整个晶洞取下作为一件标本。采取时,将晶洞外壁的围岩剥离,取下后再修整。
6.4 采集后的整理与初步鉴定
6.4.1 整理标本
整理采集标本时,应对已采集的矿物标本进行编号,可用油性笔在标本不显眼处直接写编号,也可先涂漆(或贴胶布),再用不易掉色的蓝、黑色笔编号;小标本装入玻璃瓶,在玻璃瓶上贴胶布编号,然后填写标签。将编好号的矿物标本放入样品袋中,同时在野外记录簿上作相应的记录。
6.4.2 野外修整
对野外采集到的标本首先进行现场修整或初步处理(清除浮土、有条件就冲洗),使采集的标本具有比较规则的扁的平行六面体的形状,最小尺寸不小于6cm×9cm,若是形成大量堆积的矿物,就应该不小于9cm×12cm,但也不能将所有标本都修成大小形状完全相同。
6.4.3 选择容器
选择临时存放标本的器具(晶体类、非晶体类、共生矿物、单矿物、单晶体)及填充物(棉纸、锯末、干草等)。对于贵重、易碎的矿物小晶体和散粒矿物可装入玻璃小瓶中;对于单个小晶体、散碎小粒矿物可以装入标有号码的小帆布袋中;对于单个小晶体,可用包装纸分开包好。必须尽可能避免将样品装在大而重的箱子里。
6.4.4 初步鉴定
对野外采集的标本整理后,进行初步鉴定,确定大类名称,描述简单特征及可能的利用价值。
6.5 野外记录
6.5.1 记录用具
野外记录簿(野簿)、记录笔、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
6.5.2 记录内容
记录野外观察到的一切地质现象。对所采集标本的原生埋藏状态、地质环境以及标本本身进行文字描述、素描、现场照相、录像、野外编号和贴标签。任何标本采集后,采集人员应该对所采集到的每块标本都有观察记录,包括这种矿物发现得多与少、赋存于何种岩石或矿石中、所采标本发现于原生岩石还是砾石或冲积物中。记于野簿上的原始采样记录的各项内容包括顺序号、标本编号、野外定名、采集日期、采集人姓名、采集地点、标本规格、标本数量、标本类型、标本简单描述、产出环境(地质产状、地层或成矿时代)。
6.5.3 记录方法
所有标本均应进行统一的连续编号。标本的原始记录应在现场进行,并与素描图及野外记录簿上相符合。如在几个分区进行采样时,各分区编号应事先由采样负责人规定分组号。对组合标本等,均应预先留出适当的号码,不得与其他分析标本编号重复。各种标本采集完成后,均应登记在有关的取样登记簿内。如果若干人在同一矿区内同时采样,则可分别编临时号(最好冠以字头以免重复),经采样人检查验收其标本及全部原始记录后,将临时编号改为统一的连续固定编号,一并登记在有关标本登记簿内。
填写标签(格式见附录A),应在每个标本袋内放入样品标签,在标签上应记载与野外记录本上完全一致的地质体名称;采样的课题或项目的编号及名称,标本的临时编号及固定编号;采样的位置各项,装标本袋的号数及其总数。除标本袋内有标签外,袋外也应注明以下内容:标本号码,采集日期,采集人姓名,装该样品的总袋数(分母)及本样品袋的号数(分子)。
每件标本的价值与记录做得好与坏密切相关。标本若没有标签则变得没有价值。采集者必须在采集当时立刻做好记录而不能事后凭记忆来修正或补记,否则记录不完全甚至会错,这是许多标本记录最大的缺点。记录一定要注意做好,要做得精确而清楚,标本才有研究价值、收藏价值或展览价值。采集回来后,必须立刻整理记录,改正收集工作中的种种缺点,供日后使用。野外记录最好使用防水野簿。
6.6 标本的包装运输
6.6.1 野外包装
样品采集后,应在现场编号(用涂漆或贴胶布等方法)、登记、填写标签等,尤其需在记录本中注明标本号码、采集地点、野外定名等。标签和标本应一同包装,最后在包装纸上按同一顺序编号,分类装箱。对于特殊的或易碎的标本,应用软纸或铁皮筒等包装;对于易脱水、易氧化或易潮解的样品,可密封(或蜡封)包装。标本箱内应附样品清单。
所有的样品无论大小都必须仔细包装,而且要一个标本包成一个纸包。脆的或易碎的细枝状晶体,最好先用薄绵纸包好,然后再裹上几层棉花、很细的刨花或锯末。最后将这些用纸包好的标本一个个紧挨着装在箱子里,相互间不要留空隙。每个标本都要贴标签,但不要直接贴在标本上。在木箱下面垫上棉纸或草纸或报纸或袋装锯末,然后放标本,将标本周围用填充物填塞,随后在晶体的空隙部位填充物质,如洗衣粉等,以便保护晶体,最后在标本上盖上棉纸、草纸或报纸,封箱或钉箱。样品装箱时,无论如何不要填塞干草、刨花或叶秆,因为这些东西会因颤动而磨碎,从而导致标本互相碰撞。
6.6.2 标本搬运
对于60~70kg以下的标本,如交通不便,可用背篓背出矿坑或背下山。对于几百千克的标本,可钉一块牢固的木板,将标本用铁丝或结实的麻绳固定于木板上,选择一条相对平坦的路,偶遇大石块,可用木棒或钢钎垫一下,或用轮胎辅助,像水中的木筏一样运到山下。对于1000kg以上的标本,可用倒链、钢钎、轮胎辅助运往山下。最后用集装箱通过铁路、公路、航运运抵目的地(注:对性脆晶簇标本和稀少珍贵标本装入箱内后应随身携带)。
6.6.3 标本寄送
寄运标本时,必须复写一式两份的装箱清单,内容同编录内容一致。该装箱清单一份自存,另一份随标本装箱。应特别注意:标本必须涂漆编号;标本必须填写标签,连同标签一起包装,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一些易潮解、易氧化的特殊标本,可用塑料袋等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箱(或袋)上详细注明。长途寄运时,必须装入木箱,箱板适中,毛重不超过30kg。木箱必须用干草、刨花等填满填实,用钉子钉牢,最好还用铁丝等将木箱十字捆绑一下,且标本箱也应编号。
7 其他收集方式的操作方法
在购置、征集、交换、捐赠、汇交、调拨或转移和接收标本的同时,应向对方索取该标本的相关地质资料,包括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矿物的名称、产地(尽可能详细)、产状、共生与伴生矿物、成因等详细资料。对于可供陈列用的精美标本或晶形完好的教学标本,应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如产出多少、晶体的大小、有否不同的晶形和颜色及标本提供者的****。下面重点制订购置、交换和捐赠三种收集方式的技术操作规程。
7.1 购置标本的操作方法
7.1.1 购置前的审查
包括双方的立场及状况、卖方的声誉、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资料证明标本的合法性。会请三位专家评估,综合初步评估结果确定是否购买。若购买,填写拟入藏品评鉴报告(见附录B),并说明购买动机;提供待购标本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照片、单价及总价等。
7.1.2 总价较低标本的请购流程
a.对于总价较低,如3000元以下的标本,收集负责人将7.1.1中的资料向单位主管领导请示或报批,通知藏品保管部和财务处。
b.办理采购程序:卖方若为公司,需提供发票、公司抬头、地址、银行汇款账号;卖方若为个人,需提供发票或收据、具结书(见附录C)、身份证复印件。
c.收集负责人进行标本清点与验收,到藏品保管部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到财务处负责办理付款手续,按国家规定500元以上(含500元)由财务处记入固定资产。
d.将购买案所有的签呈、文稿、资料一份交藏品保管部存档。
7.1.3 总价较高标本的请购流程
a.对于总价较高如3000元以上的标本,收集负责人将7.1.1中的资料交藏品保管部提请召开标本专家审议会,并由藏品保管部作会议记录,与会专家签字存档备查。
b.经标本专家审议会通过的“购买办法”向单位主管领导请示或报批,依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采购程序。
c.卖方若为公司,需提供发票、公司抬头、地址、银行汇款账号;卖方若为个人,需提供发票、具结书、身份证复印件。
d.收集负责人负责标本的清点与验收,到藏品保管部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负责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由财务处记入固定资产。
e.收集负责人申办入库登录手续时,应检附标本审议会议记录、请购签呈、估价单、议价单及验收单的复印件、收据、具结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将这些资料整理交藏品保管部存档。
f.凡符合本单位订列为珍贵标本条件之一者,依程序申报为珍贵标本。
7.2 交换标本的操作方法
7.2.1 标本交换的办法
由标本收集组提出,具体表明交换的目的及拟交换标本清单。交换办法经主管领导核定后,签会藏品保管部办理保险事宜,有关交换标本的寄送和联系交换单位等事宜由标本收集组负责。
7.2.2 交换开始与终结
两交换单位事先协定并立下交换意向书,交换标本的品种和“价值”则在交换进行之前即由有关专家认定和估算完成。当交换协定的最后一笔交换完成时即告结束。此一交换的终结作业可能是标本的出库或入库,也可能是出、入库同时进行。
7.2.3 交换记录
交换过程的记录由标本收集组和藏品保管部处理。出库标本,填写出库报告单;入库标本,填写入库报告单;出、入库同时进行时分别使用前述两种表格。标本收集组签章并交到藏品保管部。
7.2.4 编号
交换入库的标本办理入库登录,交换出库的标本办理出库和注销登记。藏品保管部根据交换办法处理的先后顺序将交换标本清单依次编号,由藏品保管部和标本收集组分别保存已编号的相关文件的正副本。
7.3 捐赠标本的操作方法
7.3.1 办理捐赠办法手续
由藏品保管部负责人申请入库登录号,填写入库登录单(两联,加注捐赠品的入库日期),办理入库登录及相关文件的存档,如标本审议会会议记录、拟入藏品评鉴报告。捐赠标本必须在接收一个月内完成入库作业和本单位接受捐赠的手续。
7.3.2 捐赠契约
标本收集负责人负责取得有捐赠者或捐赠单位代表签名的捐赠契约 (见附录D)。捐赠契约三联,第一联与入库登录单及捐赠标本清单存档于藏品保管部;第二联与入库登录单复印件交由标本收集负责人存档;第三联寄交捐赠者收存。
7.3.3 荣誉证书
捐赠经办人或标本收集负责人要求藏品保管部制作荣誉证书(见附录E)给捐赠者。
8 新矿物标本的收集
当新矿物发现者得知该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矿物被“国际新矿物与新矿物命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应立即将该新矿物标本交给国家级资源保存单位(如中国地质博物馆)收藏,后者有义务收藏和妥善保管新矿物标本,并出具该新矿物标本已被该馆收藏的证明或证书。收存单位应向发现者索取“国际新矿物与新矿物命名委员会”颁发的新矿物通知书及发表的新矿物文章。
9 收集工作总结
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收集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收集这类标本的依据和目的,地质分布、产状和产地,所收集标本的总体特征,研究价值、利用前景,收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收集工作总结应尽可能详细,以便作为原始资料,供日后研究、展览或撰写论文之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收集记录
表A.1 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标本收集记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标本拟入藏品评鉴报告
表B.1 标本拟入藏品评鉴报告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标本购置具结书
表C.1 标本购置具结书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标本捐赠契约
表D.1 标本捐赠契约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标本的荣誉证书
表E.1 标本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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