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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木箱的密度一般是多少-出口木箱重量计算公式是什么

出口木箱的密度一般是多少-出口木箱重量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国外费用主要有:

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适用范围广。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二、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拼箱费(如果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6.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三、国外费用主要有:

1.外运费(自出口国内陆启运地至国外目的地的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1、FOB: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2、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3、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5、CPT: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6、CIP: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7、EXW: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8、FAS: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eliv

9、DAT: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10、DAP: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

出口贸易包装单位不同的时候,包装方式可以选填:其他方式;包装件数:以最大外包装单位计数,其他内容填制可以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装箱单应明确每次出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箱数、净重、毛重、包装尺寸、体积、粕号、唛头。

(1)品名、规格和数量的确定很简单,如果出货无异常则按订单数量确定即可;如果出货数量与订单数量不同,则按当日实际能出货的品名数量确定。

(2)箱数的确定根据当时订购合同规定的某种产品每箱的装箱数量而定,若客户没给出则技工厂常规的装箱数量而定。例如,布匹10 000码,客户规定每400码装一箱,那么箱数即为25箱。

(3)毛、净重的计算。净重是指菜一产品的实际重量,毛重是指产品重量加上包装后的重量。出货的装箱单上显示的净重一般是指一个外箱里所装产品的合格重量;毛重是指所装发产品的净重加上纸箱的重量。可以看出,要确认装箱单上的净重,只要把外箱里装的产品的重量称一下即可,而计算毛重只需在净重的基础上加上一个纸箱重量。

把每项产品的毛重相加即得出整批货的总毛重。特别注意的是在称重量时,千万要准确,毛、净重的准确与否涉及报关出口的顺利与否。因为海关为防止走私或其他非法出口对毛、净重要求很严,对每种货柜出口时的毛、净重的误差规定有一个范围。如果若报关重量与报关时实际称出来的重量相差较大,货物就有可能被海关扣押。

(4)包装尺寸的确认与体积的计算*装箱单上的包装尺寸一般来说是指出口外箱的尺寸,也就是出口纸箱的长×宽×高。为了准确地计算体积,包装尺寸一定要难确,要量纸箱的外尺寸。有了包装尺寸,要计算每项货物的体积就简单了,只需按外箱的长×宽×高×箱数计算即可。然后再把每一项体积相加即得出整批货的总体积。

(5)箱号的编排。大多数情况下箱号的编排是由工厂自己决定,有时客户也会提出要求。客户提出要求时按客户的要求编排即可;若内工厂自己决定,最好分品种、分规格技一定顺序排列后再编排箱号。例如,一批货中有天花灯、走线灯,而天花灯中又分几种规格,走线灯也分几种规格,为方便客户识别,最好先装天花灯或走线灯,而不是一会装天花灯,一会装走线灯,一会又装天花灯。

〔6)唛头(出口外箱上的印刷标记,有正唛与侧唛之分)的印制。出口货物的咳头多数都由客户提供,装箱单上的唛头只须照订单打印就行。当然也不是技实际外箱上的印刷打印,如果一批货有几个唛头,那么必须注明哪些箱用哪个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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