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的木托盘要求-出口美国木托盘要求
出口木托盘需要熏蒸处理后的证明,就是检验检疫合格的熏蒸证明,并且要看每个木托盘上的IPPC”熏蒸标志,一般要熏蒸的木托盘,都是采用松木板材做的,出口前都需要做熏蒸处理,把木板里的病虫害都杀,这样才能顺利出口国外,由于实木板材价格贵一些,再加上需要熏蒸处理,所以价格就贵一些,但实木托盘坚固耐用,承重量大,还可以重复循环使用,所以用来仓储还是挺不错的。
还有一种出口木托盘是胶合板托盘,又叫免熏蒸托盘,则不需要熏蒸处理证明,可以直接出口,因为胶合板本身就是人工压合而成的木板,已经经过高温热处理了,所以就不用再熏蒸了,经常用到的胶合板厚度为7~18mm的板材,而且胶合板托盘成本低,承重量大,价格便宜,所以也是很多做出口包装客户的不错选择。
无论出口到哪国,你的货物应该有相应的原产地证明书,海关发票,领事发票。既然你是木托盘,熏蒸证书相关的东西必不可少。
从国外直接进口的已经熏蒸过的木质托盘, 是否可以用于出口, 不需要熏蒸证书, (发海运,集装箱运输).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但以下材料除外: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各种森林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纷纷对进口木质包装制定和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检疫制度。1998年,美国政府以从中国进口的货物木质包装托盘中发现大量的光肩星天牛,担心因为本土没有天牛天敌会导致其大量蔓延为由,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实施强制检疫制度。2000年,芬兰、瑞典及法国从来自中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木质包装中发现了松材线虫,为此,欧洲林业委员会制定了对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置方案。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为使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或代理商应注意以下新的检验检疫要求:1.2005年3月1日出境的货物木质包装应按照新检验检疫规定执行,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具体时间见表1。
注:1.实施时间均为到港日期。2.巴西、瑞士、印度、斐济、斯理兰卡也已采纳ISPM15号国际标准,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3.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情况将随时补充。
2.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表示式样如下: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
3.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规定
海关规定,出口到欧美国家的木质栈板为了避免虫害,都需要有商检认证,也就是要有熏蒸证明。熏蒸后的栈板上面都有IPPC字样的标示,后续作出口的话,就不要熏蒸证书了!
如果没有熏蒸栈板,可以用塑胶栈板或纸质栈板代替使用的!
都需要的,不管是空运出口还是海运出口!
什么是免熏蒸木托盘
第一条 为做好对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工作,防止松材线虫等危险性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的1999年第23号公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胶合板、纤维板等人造板材除外。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针叶树是指其树叶为针状、鳞片状或线状的裸子植物,如松树、杉树等林木。第四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对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的抽查、检疫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按有关规定向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须提交以下证书或声明:
(一)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美国、日本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二)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三)未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凡未提供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有关声明的,不予受理报检。第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根据以下规定实施抽查和检疫:
(一)对于提供“无木质包装声明”的,实施抽查,抽查重点是那些通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
(二)对于提供“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的,实施检疫,检查木质包装种类和有无疫情。
(三)对于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实施抽查,查验是否有活的有害生物。第七条 需实施检疫或除害处理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将货物运往指定地点接受检疫或除害处理。需要实施检疫的货物,装载于集装箱内的,在检验检疫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开启箱门,以防有害昆虫传播、扩散。第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时,应核对货物的产地、包装物类型、数量、唛头等内容,核查木质包装的树种和是否带有树皮。重点检查木质包装上是否有松材线虫的为害状,是否有天牛、白蚁、蠹虫等钻蛀性害虫;对有松材线虫为害症状的木质包装应取样送实验室检验;对有昆虫危害状的木质包装应剖开检查。第九条 根据申报情况和检疫结果,检验检疫机构决定是否予以放行或实施检疫处理。
对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的木质包装,经抽查未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进行除害处理。
对出具“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的木质包装,经检疫未发现针叶树木质包装和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针叶树木质包装或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进行除害处理。
对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的货物,经抽查未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予以放行;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作销毁处理。第十条 凡不符合要求的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将货物的木质包装拆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无法拆除的,连同货物一起作除害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无法作除害处理的,随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第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现场检疫情况做好出口商信用记录,并对出口商信用记录作出评价,作为以后抽查验疫的依据。第十二条 对来自美国、日本的货物,不论是否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在入境口岸清关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申请转关运输或直通式转关运输的货物,货主或其代理人按规定向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验,凭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指运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第十三条 对途经港、澳或第三国(地区)中转、航空货运或通过携带、邮寄等方式进境的美国、日本货物木质包装的检验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木托盘有哪些规格尺寸?
什么是免熏蒸木托盘?出口免熏蒸木托盘的要求?
免熏蒸木托盘最早起源于70年代的欧洲,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环保意识比较超前,比如现在已经很流行使用的模压托盘,无须检验,免熏蒸,无虫害,可直接出口。
未经处理的木质因可能会藏有昆虫及虫卵,传入有害生物的风险较高,会打破输入国的生态平衡,导致生物入侵,可能对农业和森林资源产生严重危害。USDA颁布了降低木质包装传入有害生物风险的准则。由于木质包装经常重复利用,真实来源很难确定,因此其处理状况很难确定。
因此,美国农业部采纳了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临时植物委员会于2002年3月15日通过的木质包装国际标准。通过采纳该国际标准,美国政府与其他已经采用ISPM15或正准备采用该国际标准的国家协调了贸易要求。为了规范进入北美地区的木质包装,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北将于2005年9月16日起实施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5号标准。进境木质包装将按照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署的操作指南和程序实施检疫。为避免货物木质包装在美国港口因违反规定而被推迟或拒绝入境,进口商应该确认所有的木质包装已根据ISPM15和APHIS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加施标记。
宜昌宇皇木业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免熏蒸木托盘加工厂家,主要经营产品有:免熏蒸木托盘、木质托盘、包装箱、建筑木方、柑橘隔板、香樟木板材、白杨木原木及各种锯材、板材、枕木大方等。
宜昌宇皇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湖北省枝江市顾家店省道9公里处,华中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畅通!宇皇木业也能依靠便利条件更好的发展!
宜昌宇皇木业集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设备先进,实力雄厚,工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我们自产自销,在业内拥有最优惠的价格优势。主要销售各种规格的白杨木、柳木、柏木、香樟木、松木、杉木、楠木、花梨木等原木、锯材、板材,还可以按规格定制加工生产各种建筑木方、木托盘、木包装、出口免熏蒸木托盘、木箱、木制品等。该产品采用优质硬木材料,确保木托盘品质,外型光洁、平整美观、经久坚固耐用,木托盘使用周期长,安全稳定,具有承载量大,成本低,无蛀虫等特点。
免熏蒸木托盘适用范围:物流、机械电子等行业,我们的产品外形美观,质量可靠,并且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交货及时讲究信誉。有生产和经济上的实力。
宇皇木业是一支拥有丰富专业经验,多年从事制造业的高素质团队。本公司的员工是板箱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为制造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为多年从事制造业管理、咨询的高级管理人员。
宜昌宇皇木业成立以来,一直遵循质量让顾客满意,争创一流服务的原则,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完善配套设施,产品品种经过不断优化,深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宇皇木业有多年木制包装生产经验,完整的销售服务网络。
宜昌宇皇木业将一如既往以质量求生存,努力奋斗,用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和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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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阮修万 (先生)
公司网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
在托盘尺寸国际标准化方面,早在1947年瑞典就率先推出了托盘标准,196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ISO/R198托盘标准,建议采用0.8m×1.2m、0.8m×1m、1m×1.2m 3种尺寸;1963年颁布ISO/R329托盘标准,增加了1.2m×1.6m、1.2m×1.8m两种尺寸;1971年又颁布了ISO/TC51托盘标准,增加了0.8m×1.1m、0.9m×1.1m、1.1m×1.1m 3种尺寸,后来,ISO/TC51又决定取消ISO/R198和ISO/329,建议由0.8m×1.2m、1m×1.2m、1.016m×1.219m 3种尺寸替代。截止1997年,1.140m×1.140m、0.8m×1.2m、1m×1.2m、1.1m×1.1m、1.016m×1.219m、1.140m×1.140m尺寸均被国际准标化组织(ISO)所认可。关于托盘的国际标准,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还在讨论修改之中。
由于托盘的尺寸涉及的面太广,关联因素太复杂,做到真正的一致和统一实在不容易,必须有一个过程。目前自然形成了三大地区核心尺寸。美国的国家标准托盘尺寸为:1.219m×1.016m(48×40英寸),周边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为:1m×1m,澳大利亚为:1.165m×1.165m和1.1m×1.1m。欧洲国家采用0.8m×1.2m尺寸的较多,而德国、英国和荷兰都采用0.8m×1.2m和1m×1.2m两种尺寸,北欧各国拥有0.8m×1.2m的统一型托盘。亚洲国家,以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为核心,采用1.1m×1.1m的尺寸的比例较大,普及率在逐年升高,并逐渐影响我国,出现应用范围扩大整个亚洲之势。
我国的托盘规格目前比较混乱。机械工业系统使用JB3003-81规定的0.8m×1m、0.5m×08m的托盘,1982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T 2934-1996),将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平面尺寸规定为:0.8m×1.2m、1.2m×0.8m,1m×1.2m、1.2m×1m、1.219m×1.106m、1.106m×1.219m、1.140m×1.140m,共8种。此外,关于托盘标准,我国还有:GB/T 3716-2000托盘术语,GB/T 16470-1996托盘包装,GB/T 15234-1994塑料平托盘,GB/T 4996-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B/T 4995-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等国家标准。近年,我国已出现了1.1m×1.1m的托盘,这也是一种新趋势。
北京亚宝华荣木制品有限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木托盘行业的欣欣向荣,期待中国木托盘行业的标准化早日实现,以实现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为目标,北京亚宝华荣砥砺奋进,与各行业共同携手创新发展。完成木制托盘的标准化,有利于木托盘行业向机械化时代迈进!
出口美国,托盘报关需要熏蒸证明吗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依照规定实施检疫。
自1998年底起,输往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的货物带有木质包装的,需进行检疫处理。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契、垫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二、报检要求与程序
(一)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
美国、加拿大从1998年12月17日起先后对从中国输往美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规定,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声明。
对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的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含途经香港转口美国的),出口企业在木质包装盛装货物前,持有关证单向当地检验检疫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美、加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
(二)对输往巴西的货物木质包装
巴西自2000年1月3日起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个国家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措施,要求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或其他巴方检疫机构认可的防虫处理,并提供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对输往巴西的带有木质包装的货物,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巴西检疫部门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如不能提供检疫证书的,该批货物将在巴方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拆除木质包装作焚烧、熏蒸等除害处理,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三)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
欧盟2001年10月起对来自中国等多个国家的针叶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人欧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欧方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以下办法办理:
1.对使用松材线虫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在出口前须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须有标记,在标记上注明处理方法、地点及实施处理的单位,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对使用松材线虫非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木质包装来自非疫区;
3.对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如出口企业提出要求或合同、信用证中有规定,需要检验检疫出具除害处理证书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考试大我整理
产品用纸箱包装,下面打上托盘出口到美国,纸箱要出口证明吗,托盘需要处理这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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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最好用塑胶托盘或者纸箱出口
如果一定要用木托盘,用免熏蒸托盘带有IPPC 标识的
不一定要熏蒸证明但是建议别用木托盘 主要担心美国海关找麻烦
托盘可以用两种:一种非实木的,免熏蒸类的托盘。
一种是已做好熏蒸处理,并有熏蒸标识的实木托盘。 用实木托盘一定要仔细检查好是否合格。 如果实木托盘不合格,美国海关会强制退运的。
纸箱...“出口证明”不明白您指的什么, 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 纸箱是做为包装的话,不需要啥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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