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包装要求-出口木包装箱的材质和标准
出口木板包装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结构,出口木包装箱必须是经过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方式后的原木锯成的木板。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
出境木制包装要求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9号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上述处理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授权的有资质的企业施行。
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和标识要求。
出口伊拉克包装木箱的标准有木材材质、尺寸规格、包装材料、标识标志。
1、木材材质:包装木箱应采用防腐处理过的实木或人造板材等材质,符合国际贸易标准ISPM15要求。
2、尺寸规格:包装木箱应根据所装货物的尺寸和重量等要素,进行科学设计和规划,确保木箱尺寸合适、重量适中、结构牢固。
3、包装材料:包装木箱应选用耐用、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的包装材料,如泡沫塑料、气泡膜、海绵等。
4、标识标志:包装木箱应在外部明显位置上标注货物名称、毛重、净重、包装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托运人名称和地址、目的地等信息,并贴上相应的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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