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包装标识规范要求有哪些-木箱包装标识规范要求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
一、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四、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六、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七、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九、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十、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木箱包装有哪些法规规定
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参考:
1、国外的来箱子一般都会是钉箱。
用钉密封的好处是方便集装箱海运堆码(一定的空间可以堆放更多的产品),搬运,也不容易破损,但一般不太好看,没有复杂的造型。并且,国外对于木箱的使用并非十分普及,需要一定档次和价位的酒才会用木箱。一是木材的成本,二是装箱的人工时间成本。
2、国内的一般都很花哨
而国内生产的箱子则各种工艺。但并不适合海运堆码,搬运。各种配件,提手,锁扣,这些都不适合正常的海运需要。而抽查盖的更容易丢酒。如下面图中的:
3、箱外产品条码信息
一般国内生产的包装是不会再贴上相关条码信息的,这种信息主要是对葡萄酒的识别。因为外箱上一般只印有酒庄名,但一个酒庄会生产多种葡萄酒。且箱子是要密封的,所以需要再进行相关标注,来区分不同的酒款,这时贴纸信息就很重要的。而国内生产的木箱就不会这么多事了。
4、熏蒸标识和其他标识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熏蒸(消毒)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国产的木箱不涉及到这个,所以基本不会有这个信息。
标识式样如上图,至少包括4个方面的信息:
左边IPPC字母和麦穗标志是国际植物保护组织的标志,用于按规定实施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的符号;
XX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2个字母国家编码(CL智利,FR法国);
000代表国家植保机构给予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独特登记号。
YY代表除害处理方法,如MB表示溴甲烷熏蒸处理,HT表示热处理;
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机构或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它信息。
标识必须加施于木质包装的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标识应清晰易辨、具永久性和不可改变性,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
出囗货物木包装比较大数量也多。唛头可以用A4纸打印后塑封塑料膜,然后钉在木箱上吗?海关,商检等方面有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各国根据自己的需要出台了不同的木箱包装法规,发达国家对包装材料的要求正在向节能低耗、防污染、防病虫害、高功能方向发展,可回收利用的生态包装材料是各国研制开发的重点。
例如意大利从1991年就开始禁止在其境内使用不能降解的某些塑料包装;德国政府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只准使用聚乙烯PE(即环保塑料)类可回收使用的包装材料;美国、新西兰、菲律宾等国禁止使用稻草做包装材料;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要求木制包装必须经过熏蒸、防腐等处理才能入境,或使用免检胶合板包装材料进行木箱包装,否则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关于木箱防潮,对入境的不合格防潮木箱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退回原产地;一种是要求生产企业做出整改,比如改变防潮木箱的用途,以出口免熏蒸木箱为例,如果增加一个“不能用于盛装食品”之类的标识,改作他用,也是允许的;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将不合格防潮木箱全部销毁。
多层板的木箱包装可以出口吗
使用A4纸打印唛头并塑封塑料膜然后钉在木箱上通常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规定。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唛头信息:唛头应清晰、详细地显示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目的港、品名、数量、发货人和收货人等。这些信息需要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海关和商检人员能够识别货物并处理相关事宜。
2. 纸张和打印质量:唛头必须使用高质量的纸张和打印设备,以确保清晰度和持久性。如果使用普通A4纸,可能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因此建议使用专门的唛头纸张和专业的打印设备。
3. 海关和商检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唛头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进出口贸易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特定的格式、语言和标识符才能通过海关和商检。因此,您需要了解目的地的具体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 塑料膜和粘贴方式:在选择适当的塑料膜和粘贴方式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塑料膜需要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和防潮性,以确保唛头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或脱落;粘贴方式需要简单、可靠,并能够在不同天气条件下保持牢固。
5. 额外要求: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进口货物的包装有特殊要求,包括唛头、标签、标记和标识符等。在出口前,您需要了解这些要求并确保您的货物符合当地的规定。
总之,为了确保货物顺利通过海关和商检,建议您与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国家强制规定包装盒内容信息有哪些?
可以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确保你的木质包装有IPPC标示,如果没有肯定出不了
IPPC简介如下: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 备注:欧盟25个成员国是: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 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 (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欧美,澳洲的一定要的。另温馨提醒:去这三个地方的木质包装一定要经加工后的木质,一定不能带有树皮之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扩展资料:
包装盒的主要特点:
1、商品包装具有从属性和商品性等两种特性。包装是其内装物的附属品;商品包装是附属于内装商品的特殊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又是实现内装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
2、四大要素
(1)包装材料:包装材料是包装的物质基础,是包装功能的物质承担者。
(2)包装技术:包装技术是实现包装保护功能、保证内装商品质量的关键。
(3)包装结构造型:包装结构造型是包装材料和包装技术的具体形式。
(4)表面装潢:表面装潢是通过画面和文字美化、宣传和介绍商品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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