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木托盘是免熏蒸托盘-再生木托和天然木托的区别
复合托盘即是常说的复合板托盘,根据柯瑞德货架总结,复合板是用各类废弃物经高温高压,压制而成。是再生环保材料,具有高抗压,承重性能好的优点。用这种材料作成的托盘,避免了传统木托盘的木结,虫蛀,色差,湿度高等缺点,同时省去了木托盘需熏蒸、热处理的麻烦。免熏蒸托盘适合各类货物的运输,尤其是出口高档产品、包装重货如化工,金属类、电子类等产品的成批运输。防水性能好,生产工艺简单,也是替代木托盘的最佳选择。
免熏蒸木托盘能直接出口吗?
是的!一定要熏蒸后才能用于进出口使用。
请参照: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
如果没有IPPC标示,到时候有可能会被当地海关要求退货的!!
外贸木托盘需要什么手续过关
木托盘是要熏蒸才能出口的。还有熏蒸后要在有效时间里有出货,北方天津、大连一般以21天为有效时间,南方时间更短有些地区仅18天。免熏蒸托盘是可以直接出口,本公司的卖的产品是免熏蒸模压托盘,是可以直接出口,免检免熏蒸、符合ROHS标准。
托盘的种类
出口木托盘需要熏蒸处理后的证明,就是检验检疫合格的熏蒸证明,并且要看每个产品上的IPPC”熏蒸标识,一般要熏蒸的木托盘,都是采用松木板材做的,出口前都需要做熏蒸处理,把木板里的虫害都杀掉,这样才能顺利出口国外,由于实木板材价格贵一些,再加上需要熏蒸处理,所以价格就贵一些,但实木产品坚固好用,承重量大,还可以重复循环使用,所以用来仓储还是挺不错的。
还有一种出口木托盘。
是胶合板托盘,又叫免熏蒸托盘,则不需要熏蒸处理证明,可以直接出口,因为胶合板本身就是人工压合而成的木板,已经经过高温热处理了,所以就不用再熏蒸了,经常用到的胶合板厚度为7~18mm的板材,而且胶合板托盘成本低,承重量大,价格便宜,所以也是很多做出口包装客户的不错选择。
海关检查免熏蒸托盘需要哪些资料
据我所知,有木托盘、竹托盘、多层板托盘、塑料托盘、钢托盘、纸托盘、塑木托盘、模压托盘等等,各种材质的托盘的优缺点如下,你可以按你的要求选:
木托盘
优点:
1、价格相对便宜
2、维修比较简单
缺点:
1、不防火、不防水、易受潮、易生虫、易腐烂
2、一次性出口包装材料时,须进行熏蒸或热处理,增加额外费用,延长通关时间
3、制作木托盘需砍伐大量森林,与环保主题背道而驰
竹托盘
优点:
1、免熏蒸
2、可回收,易维修
3、产品价格的竞争力很强
4、防水、防霉、防虫
5、绿色建材,与环保理念一脉相承
6、强度和承载力明显高于木托盘
7、可按使用要求灵活制作各种规格和尺寸的托盘
缺点:
1、外观整洁度有待提高
2、边角易出现毛刺
多层板托盘
优点:
1、免熏蒸
2、外观整洁
缺点:
1、承载力低
2、不防火、不防水
3、生产制作过程中大量用胶,无法出口到对甲醛排放要求严格的市场
塑料托盘
优点:
1、免熏蒸
2、外观整洁,易清洗,易消毒
3、使用寿命是木托盘的5-7倍
4、可回收并重新利用
5、无钉无刺、无毒无味、耐酸、耐碱、耐腐蚀、不腐烂、不助燃、无静电火花
缺点:
1、成本高
2、强度低,抗冲性能差
3、在结构和尺寸上有很大的局限性,产品规格的灵活度不高
4、由聚氯乙稀制作而成,如含有再生颗粒可能含有毒素,出口单位一般不会使用
5、对使用环境的温度有一定的要求(零下25℃至40℃)
纸托盘
优点:
外观平整
1、自重较轻
2、免熏蒸
缺点:
1、承载力太低
2、不防水,不防火,易吸潮,不能在仓库中长期使用
钢托盘
优点:
1、免熏蒸
2、结构坚固,承载力高,抗冲击力强
缺点:
1、自重大
2、易生锈、易腐蚀
3、价格昂贵,只能在特定行业中使用
塑木托盘
优点:
1、免熏蒸
2、整体美观,易清洗
3、强度高、抗酸碱、耐腐蚀、不受潮、不霉变、防虫抗菌
4、可回收并重新利用
缺点:
1、价格较高,适用的客户群有限
免熏蒸的托盘一般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都是加热加压做好的板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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