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出口一定要打木箱吗-设备出口一定要打木箱吗为什么
把国际货物码到托盘上然后进行打包带缠膜的一种劳动过程。
1、物流中的打托盘是为便于装卸搬运、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装箱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而将一定数量零散的货物打成托盘的形式-即从散货变成托盘货的过程。托盘在实际中也经常被叫做卡板。
2、与集装箱(海运集装箱,和航空集装箱-ULD)类似,托盘也是一种集装设备。已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尤其是运输、仓储和流通领域。托盘被认为是20世纪物流业中的两大关键性创新之一(另一个关键性创新是集装箱,尤其是海运集装箱)。
3、托盘(pallet)通常和叉车(forklift),或手推平板车,或液压车(俗称地牛)配合使用,可以极大提高物流效率,并且减少货损货差,在物流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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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打托盘注意事项:
1、尽量不要超板,同时打满托盘,不浪费托盘空间。
2、根据箱型、包装和货物重量确定打托盘高度,通常不超过1.5米。
3、原则上不允许同一个托盘上放多票货;同一票货打成多个托盘的,各个托盘上的货物数量要一样(尾板除外)。
4、尽量将货物交错码放,要求重心平衡,同时酌情用草绳捆绑货物以免倾倒。
5、打托盘时,包装的唛头应朝外-保证能看得到,要求根据货物包装上的箭头指示摆放。
6、根据包装及货物的耐压程度决定是否叠板(即两个甚至多个装了货物的托盘叠起来)。
百度百科-外贸出口
百度百科-打托
出口设备到德国,海运对包装方面(木箱)有什么要求?
你们公司有出口权吗?如果有,并且贵司有单证工作人员的话就按以下操作 1.按交期订船,并且等有进仓通知之后把报关需要的单证资料寄给货运公司,让他们代理报关。需要是资料为:核销单,出口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一般贸易),报关时需要用的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发票箱单需要盖好公司的签名章或者公章。另寄4张空白盖章纸一起给货代。 2.找生产那个设备的工厂,让他们找报检员去报检。木箱不需要做报检,但是需要做熏蒸。具体的报检怎么报,要贵司和加工厂协商,问他们需要什么资料。一般报检的话就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可以,只要数量和发票,箱单上的一致就OK了),报检委托书。 3.等拿到商检,就传真给货代,再按照商检上的HS编码,单价,报关就OK了。外高桥的话先报关再进港,洋山港的话要先进港再报关。洋山港一般都是欧洲航线。这些问货代都可以知道的。 如果贵司没有进出口权利的话,就直接找个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理下就OK了。但是现在外管局有新规定,客人把钱打过来的话必须直接打到找的那家代理出口的公司名下,然后再经手转给贵司,不能直接把钱打到贵司名下。
出口,想把我的产品销往国外需要什么流程
出口的货物,包装都要符合中国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一般最起码的是货物如果有木质包装,一定要是符合商检局检验检疫标准的熏蒸或免熏蒸的木质。一般都要该有IPPC标志才可以出口。
如果要装集装箱的货物,最好是用木条将货物订成木条箱,或者用木托盘将货物固定。
如果是装散货船,最好用木板做成大木箱全封闭,比较保险。其中用木条固定或者用泡沫填充比较好。
出口大型机械设备如何包装?
产品出口需要的手续及详细流程如下:
一.客户询盘:
一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价:
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方式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三.订单/签约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六.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介绍信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七.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八.包装/刷口麦
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九.验货
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户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户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十.制备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十一.商检/报验:
办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在货物备齐以后,就应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准出口。
应注意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通知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十二.租船订仓和配载
1.如果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户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户。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5.查看船期表,填写出口货物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6.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十三.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十四.安排拖柜:
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十五.集中港区
洽妥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送到港区内的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便顺利装船作业。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保持密切联系.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对出口大宗货物,可联系港区提前发货。有船边现装条件的货物,也可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送港区船边现装,以节省进仓出仓手续和费用。对危险品、重大件、冷冻货或鲜活商品、散油等需特殊运输工具、起重设备和舱位的,应事先联系安排好调运、接卸、装船作业。发货前要按票核对货物品名、数量、标记、配载船名、装货单号等项,做到单、货相符和船、货相符。要注意发货质量,发现有包装破损或残损时,应由发货单位负责修理或调换。
十六.报检换单
十七.报关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卖方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的,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责任。货物装船后,出口方应及时地向国外方发出“装运通知”及相关证明,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 通知客户发货的细节,装船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号或合同号、信用证号、数量、总值、唛头、包装件数、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和预定到达日等。
二十一.支付运费
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衡量。凡需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发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二十二.收单 即获得运输文件:
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户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户,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根据装货的实际情况签发大副收据,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交原发货单位,出口企业可以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海运提单。
1.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2.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3.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二十三.制单结汇
交单指出口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出口结汇。 货物装运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缮制和备妥各种单据,包括汇票、出口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以及其它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所需结汇单证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
出口大型设备如何包装对大型机电设备的出口包装而言,由于产品本身的体积大、重量重,再加上要飘洋过海,运输距离长,仓储、转运、装卸、运输过程复杂,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力学负载,有可能损伤产品。由于在整个物流过程中气候变化异常,对内装物的影响也很大;所以,机电设备的运输出口包装比较复杂。
以一辆德国大型机车的出口包装为例,谈谈大型机电设备的出口包装工艺和其相关内容。一 .包装物及包装要求简介包装产品是一辆要从中国出口到南美洲国家的火车机车。
二.包装工艺与包装成型过程
2.1 包装成型将包装木箱的结构尺寸等根据设备进行设计,这里就会按设计要求选用对应的包装材料并完成单件加工;会针对机车包装,及时将底座用四根滑木、两根端木、两根长木和底板,分离式侧板端板中的立柱、斜撑、箱板等组件,顶盖所需横梁、连接梁、顶板等分别加工组装好,然后运往包装车间。由于机车特别重,起吊时仅靠滑木和端木组成的底座结构肯定难以承受,所以选择钢木组合结构。
所谓钢木组合结构就是在装卸时的起吊位置处横向设置两块125px厚的钢板,每块钢板的两端各焊接一块竖着的小块钢板,小块钢板上面带有穿钢索的起吊孔。两块横向钢板的中部根据机车的底部结构分别焊接几块支撑块。然后在两块钢板上分别固定四根长的滑木,其截面尺寸2O cm× 24 cm。在滑木两头分别用螺栓各固定一根端木,它的截面尺寸为10 cm × 2O cm。再在滑木上钉上宽10 cm、厚24 mm的木板作为底板。在底座的两长侧边沿上各固定一根长木,两根长木位于底板上,外侧和底板平齐,它们的长端止于端木内侧,正好和端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外框。
长木采用螺栓固定,上部不全使用普通螺母,而是间隔着用环形螺母,为要使用的安全带提供紧固的地方。同样道理,在端木的两个中间螺栓上也使用环形螺母。此后吊起底座,在滑木的下边按一定的间距横向钉上一些窄木板,其作用一是防止伸出滑木的螺栓头损坏船的甲板等,
二是使底座的整体强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接下来在两块横向钢板支撑块上各铺一块气泡塑料薄膜;再在整个底板上铺一层气相防锈薄膜;然后在钢板支撑机车处的防锈薄膜上,先铺一层气泡塑料薄膜,再在其上面放置一块胶合板,在胶合板上面放几小块防滑橡胶衬垫。
气相防锈薄膜是将一种特殊的固体材料混入塑料薄膜中,这种固体材料在储运过程中会释放出一种气体分子覆盖到金属表面,形成保护层,阻止氧气和水分与金属发生化学反应,保证机电设备不发生锈蚀。将它热封起来还可以阻隔水蒸气。两层气泡塑料薄膜可防止下面的钢架和上面的胶合板损伤气相防锈薄膜,影响密封防锈效果。胶合板可避免机车底部的金属和底座上的钢架硬碰硬,产生损伤或损坏防锈薄膜。而橡胶衬垫的作用是增大摩擦系数,防止机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滑动,损坏机车。在机车四周用安全带结合环形螺母将其固定到底座上,安全带承受的拉力为5O kN。
车厢内部易活动的附件如消防器等要固定起来,悬挂一定量的干燥剂袋,以防止机车箱内发生锈蚀。最后,把上部覆盖的气相防锈薄膜和下面所铺气相防锈薄膜热封封闭,就能起到更好的防锈效果。再将松散的气相防锈薄膜用胶带缠绕,尽量缩小其体积,防止其它装配附件划烂薄膜。机车的外包装采用封闭木箱。端板和侧板均采用较厚的窄木板为框木和胶合板钉合的混合结构。每个侧面由13块框木结构的胶合板组成。侧板的每个组件框木左右伸出,便于小块胶合板之间的连接,整个侧板从下往上只钉连到一半高度,便于最上边装顶盖。顶盖是将10 cm × 20 cm的四根长方木分别用螺栓联成两个带角的组合框木,然后把这两个框木摆在两侧,在上面分别钉上18根均匀分布的横梁,形成顶盖的框架结构。该框架的宽度就是顶盖的宽度,即横梁长度与长木宽度之和。
用吊车将顶盖框架和7块用作顶板的胶合板吊到机车顶部,并把顶盖框架和立柱钉为一体。接下来,先把侧板和端板上部剩余部分钉合,再将所有的顶板一起钉到顶盖框架上,将顶盖全部封合。至此,整个机车的包装箱已经成型。三. 木箱包装设计和验算设计木质包装箱时先要考虑强度问题。机车包装所用钢板需要承受整个包装箱的重量以及起吊时产生的冲击力,在此之前已由生产厂家按要求进行了计算与校核。对普通木制包装箱而言,它的计算和验算分为底座、端板、侧板和顶盖。底座最重要的是滑木。滑木的数量通常取决于包装箱的宽度。德国标准中规定,宽度100厘米以下用两根滑木,宽度超过180厘米就必须至少使用三根滑木,且每两根滑木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8O厘米。滑木和枕木的尺寸必须通过计算获得,即结合许用弯曲强度来验算所选截面尺寸是否足以承受起吊时外力的作用。德国经常对滑木的抗剪切强度和抗压强度进行验算。这是指当滑木下面受到吊链索向上的力的作用,而滑木上面受包装物通过枕木传递来的压力向下作用时滑木的受力情况。如果滑木的截面尺寸及强度不够的话,滑木就会损伤,从而影响整个包装箱的强度。计算结果不能超过许用压力强度,对松木而言许用经验值为0.2 kN/cm2。
同样,也可以验算端面和侧面在堆码时是否会发生折裂或压垮现象,以及顶盖在起吊时横向受链索挤压或堆码时的受压的情况。2.2 包装辅助工艺包装过程还包括以下的辅助工艺。首先在包装箱顶盖外表平铺一层防晒防雨的塑料薄膜,其边缘下垂覆盖端板和侧板上部约2O公分,并用特殊的小工具把塑料薄膜四周订在木箱的端板和侧板上。该薄膜的力学性能非常好,不易撕裂,能很好地起到防雨作用。
然后在包装箱的上棱和底棱起吊处分别钉上护铁,并标明由此起吊的标志。最后,在端板侧板喷印向上、怕湿、重心点、包装合同号等标志,并注明产品名称、包装尺寸、重量、运往目的地等。机车的出口运输包装便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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