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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验收报告怎么写-木托盘的验收标准有哪些

木托盘验收报告怎么写-木托盘的验收标准有哪些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 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第七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第八条 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7、附件8)。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第十条 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第十一条 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附件9)。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第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五条 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木质包装有其他特殊检疫要求的,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

剂量

(g/m3)

最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

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附件2: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

一、标识式样:

I

P CN-000

P

C YY-ZZ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标识颜色应为黑色,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

四、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5.5cm、5×9cm及10×20cm,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质包装大小任选一种,特殊木质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

附件3:

申请编号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

加施资格申请考核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申请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申请登记类别 □热处理 □熏蒸处理

企业情况(木质包装年生产数量、出口主要国家/地区、人员情况等)

热处理条件(设施、环境等)

熏蒸处理条件(设施、环境、除害处理队伍资格等)

防疫措施

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和防疫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责 电话

上述报告内容属实,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随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厂区平面图□除害处理设施情况□除害处理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资料□防疫、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其它

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初审意见(附考核报告)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直属检验检疫局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一、热处理设施1.热处理库应保温、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供热、调湿、强制循环设备,如采用非湿热装置提供热源的,需安装加湿设备。2.配备木材中心温度检测仪或耐高温的干湿球温度检测仪,且具备自动打印、不可人为修改或数据实时传输功能。3.供热装置的选址与建造应符合环保、劳动、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要求。4.热处理库外具备一定面积的水泥地面周转场地。5.设备运行能达到附件1热处理技术指标要求。二、熏蒸处理条件及设施1.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或签约委托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2.熏蒸库应符合《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SN/T1143-2002)的要求,密闭性能良好,具备低温下的加热设施,并配备相关熏蒸气体检测设备。3.具备相应的水泥硬化地面周转场地。4.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三、厂区环境与布局1.厂区道路及场地应平整、硬化,热处理库、熏蒸库、成品库及周围应为水泥地面。厂区内无杂草、积水,树皮等下脚料集中存放处理。2.热处理库、熏蒸库和成品库与原料存放场所、加工车间及办公、生活区域有效隔离。成品库应配备必要的防疫设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3.配备相应的灭虫药械,定期进行灭虫防疫并做好记录。四、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1.建立职责明确的防疫管理小组,成员由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除害处理技术人员等组成。防疫小组成员应熟悉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协管员,应掌握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及除害处理效果验收标准,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监管工作。协管员应为防疫管理小组成员。3.主要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除害处理技术及操作人员应掌握除害处理操作规程。五、防疫、质量管理体系1.明确生产质量方针和目标,将除害处理质量纳入质量管理目标。2.制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料采购台帐,注明来源、材种、数量等。3.制定木质包装检疫及除害处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自检和除害处理效果检查,并做好记录。4.制定标识加施管理及成品库防疫管理要求,并做好进、出库、销售记录,保证有效追溯产品流向。5.制定环境防疫控制要求,定期做好下脚料处理、环境防疫并做好记录。6.建立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授予标识加施资格。标识为: 认可类型: □热处理 □熏蒸处理认可编号: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考核告知书 检审告〔 〕 号企业名称:住址或地址:经过我局考核,你单位: 不符合申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相关要求,考核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你单位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资格申请材料退给你们。特此通知。本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附件7: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规格/数量

木材最大厚度 处理库号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木材中心温度达到 ℃时间:干球温度到达 ℃时间:相对湿度为 %热处理起始时间:热处理结束时间: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附温度检测自动打印记录。 2.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8: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 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生产批次 生产编号

处理日期 处理体积

药剂种类 剂 量

温 度 时 间

浓度检测值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16小时

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熏蒸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 熏蒸处理负责人(签名):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结果评定:该批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 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附件9: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使用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货物名称 拟输往国家/地区

包装种类 数量/规格

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企业,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

库管员的岗位职责

土壤的平整实际上是土壤的修复。它通常用于底层翻新,地板采暖和其他土壤处理之前放置。适当调整地板高度的差异使地板和加热更柔和,效果更好,可以直接分离。作为一种土壤装饰。以下是室内水泥地面的施工过程和室内水泥地面的验收标准。

室内水泥地面施工工艺。

平整时,室内水泥地面应首先清洁表面碎屑,这不会影响整平层的厚度。对于局部区域,可以正确切割。

室内水泥地面第二步是喷水和湿,使用基层和找平层的组合,并将肋和蛋糕的高度固定:根据1.5米的灰饼,通过刮平整砂浆,根据流动方向,肋条必须在1.5米的距离处断裂。设置20?*?20mm分度接头大于6m。

第三步是放置水泥砂浆,根据网格安装灰烬并将其压平。您可以使用刮刀用刮刀刮擦板坯。找到斜坡后,使用木托盘将其平整。?

接地室内水泥地面的标准。

1.检查室内的水泥地面水泥砂浆和基层的表层是否牢固,不能清空。

2,水泥砂浆表层应压实压制,不得有裂缝,剥落,砂等缺陷。

3,土壤似乎没有洪水现象。

4,测量表面的平整度,偏差不能超过4毫米。

5.去除水泥地面底漆上的灰尘,然后用10%苛性钠水溶液刷底漆油,并用水冲洗漂白剂。

6,投入水泥钱,涂一层水泥泥。

7.涂漆完成后,可铺设水泥砂浆,砂浆均匀分布在灰饼中。以上就是室内水泥地面的施工过程和室内水泥地面的验收标准。

小编的总结:我们介绍了一下土壤找平砂浆的施工工艺和土壤找平砂浆的验收标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怎么样做好一个仓库管理员

1、负责现场材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及回收等工作。

2、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收料、发料准确及时。

3、收料必须严格执行“三验制”,即验数量、验质量、验规格品种。

4、材料堆放应合理规范并做好库存材料的标识工作。

5、建立收、发料材料登记台帐,做好材料报耗表及财务报表等,做到帐、物、卡相符,并按规定定期上报。

扩展资料

库管员有权拒绝无申请计划的材料入库。做好定期库存盘点,做好帐册、单据的目清日结。严格按照领料单数量发料,杜绝随意性。

对水泥等有时效的材料应做到先进后出防止材料失效变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及时督促剩余材料的回收,防止造成浪费。遵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仓库物料及设施的安全;服从领导和安排,遵守仓库各项规章制度。

如何做好一个仓管?

仓库管理员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对仓库物品的管理发挥好仓库的功能。岗位职责包括: 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工作,做到帐帐相符。 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熟悉相应物资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仓库管理员管理流程:

制表登记; 分类建帐; 型号不同; 单独码放; 进货需签认; 出库有凭据; 缺货及时申报; 每月进行盘库; 设计几种表格; 建立相应制度。如果仓库条件允许, 可以把仓库分成几个区域 (或库位), 每个区域建一本帐 (用活页帐本,以便续页,但每页帐页都要有页码)。每种配件必有单独帐页。

入库流程:

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账(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会做账。入库单至少需经手人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

出库流程:

同样由仓库保管员填制领料单,由领料人、仓库保管员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样一式三联,交财会、领料人和仓库留底并做账。 这样,财会和仓库的记账依据是相同的,月末对账才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仓库管理员具体职责

1. 收货流程

1.1. 正常产品收货 1.1.1 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 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主 管和物流经理等候处理,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 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 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 ,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主管及生管,以便 及时通知客户。 1.1.4 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大风,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 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产品码放示意图 1.1.5 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主管。 1.1.6 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1.1.7 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 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 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输公司或司机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 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 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 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编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 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 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 1.2.5 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2. 发货流程

2.1.1 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 2.1.2 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 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2.1.3 仓管严格依据发货单发货,如发现发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发 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1.4 仓管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 装车。 2.1.5 仓管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编号、数量、状态等。 2.1.6 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3. 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 入库产品需挂好库存卡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 所有货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木托盘上。货物必须保持清 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废代, 胶带等。 3.1.3 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2. 盘点流程 3.2.1 所有的货物每半年必须大盘一次。对A类货物须每月盘一次。B类三个月盘一次,C类半年一次。 3.2.2 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 3.2.3 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 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 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 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 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仓库日常运作审计表 检查内容 1、 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2、 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 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 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 度够否) 5、 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 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 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8、 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9、 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10、 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 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11、 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 12、 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13、 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14、 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15、 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16、 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17、 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8、 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19、 仓库是否完全按“发货单”备货发货。 20、 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21、 同一客户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产品 必 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22、 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按批号分拣情况;如 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如何正确缮制检验,检疫证书

仓库管理员需要做到:

1、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和仓库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仓库日常收、发、存管理工作,努力达成帐、卡、单、物一致,使在库原材料和成品处于良好的品质状态。

3、对照生产领料出库单,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料。

4、按照采购入库通知单的数量进行收料

5、物料进入仓库管理,库位的筹划与正确合理的摆放。

6、仓库的安全工作和原材料及成品保管工作。

7、每日原材料明细账目的登记和对车间入库成品进行点数。

8、负责盘点库存原材料和成品。

10、现场“7S”(7S管理)

11、接受并完成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7S管理:

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ing)。

1S-整理(Seiri):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2S-整顿(Seiton):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3S-清扫(Seiso):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4S-清洁(Seikeetsu):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5S-素养(Shitsuke):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6S-安全(Safety):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7S-节约(Saving):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实施7S,能为我们的公司带来巨大的好处,可以改善企业的品质,提高生产力,降低成本,确保准时交货,同时还能确保安全生产并能保持并不断增强员工们高昂的士气。

近年来因各国日益关注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安全,对出入境的运输工具、人员和物品等都会根据本国法律、国际准则、合同或信用证提出依法检验、检疫后出证的具体要求,有资格签发这类证书的有政府检验机构(我国的AQSIQ等)、非官方检验机构(Au鄄thenticSurveyor、SwornMeasurer、瑞士的SGS、美国的UL等)、生产厂商、用货单位和进口商等;证书种类几十种,多用于履行合同、通关、索赔、仲裁和诉讼等;证书、印章、印制均统一,证书中使用术语的政治、技术和外语要求比其它单据高;证书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证书由报验人和检验检疫机构共同缮制完成。

一、证书的内容和缮制证书不同,内容有别,各种证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证书名称。检验、检疫证书因其证明内容有别、各国标准不一、货物差异、当事人要求不同等而名称各异。卫生证书(CertificateofSanitation)、消毒证书(CertificateofDisinfection)、熏蒸证书(CertificateofFumigation)、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Certificate)、动物检疫证书(VeterinaryCertificate)、未再加工证明(CertificateofNon-manipulation)和非木制包装证(Non-woodpackingcertificate)等近年中较多出现,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检验、检疫证明书的名称应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2.品名、数量、重量、包装种类及数量、口岸、运输工具、唛头等应与商业发票及提单上所描述的内容完全一致。报检时每份报检单只限一批货,但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只要运输工具、目的地、收发货人相同,且属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同一单申报和出证。

3.收货人一般填写“***”,也可填“Towhomitmayconcern”或“Toor鄄der”。

4.检验结果,此栏是检验证明书中最重要的一项,在此栏中记载报验货物经检验的状况,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要求的关键所在。

5.出证机关、地点:可由我国质检局/商会出具,亦可由外国公证行、公证人、鉴定人签发,如果信用证并未规定出证机关,则由出口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要求“CompetentAuthority”出证,一般由商检机构出具;如要求手签有关检验证,就不可以只加盖图章;加盖图章时,图章内的文字可以不是英文(这不构成不符);出证地点通常在装运口岸。

6.证书的日期:在提单之前或与之同日;个别商品(如食盐)由于要在装船后进行公估,出证日可晚于提单日;证书日也不可过分早于提单日(比如鲜活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周,超过这个期限必须重新检验);证书日若晚于提单日三天以上,容易遭开证行/人拒付,议付也会发生问题;有的证书必须在装运前出(如要求对运输货物容器的清洁状况进行检验);根据ISBP规定,分析证、检验证、装船前检验证上注明的日期可以晚于提单日期。

7.单证的份数:检验、检疫证份数通常一正三副,如合同或L/C要求两份正本,可以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重本”并在证书号前加注“D”。

二、缮制有关证书应注意的事项

1.各种单据应由相关部门有资格的人员如实填制。

2.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受理的报检单,检验证明应做到货证、事(货物的事实状态)证和证证(同一批货物各种证书之间)的“三相符”。

3.检验证书的更改除了在更正处加盖“变更已批准”章、签发人的小签外,还应加上“变更内容已经出单人授权”字样。

4.换证凭单和换证凭条。两者都是出境货物报检的凭证,适用于报检地与出境地不同的情况下向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正本《通关单》的情形。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一次报检,分批核销,后者一证一批;前者速度慢,后者快;前者换单时需提交正本,后者则不必。

5.代理报检和自理报检。自理报检就是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出口时进行报检,而代理报检是有关货代公司或报关公司接受企业委托代为办理报检业务的活动,两者都由持报检员证的注册报检员进行操作。对代理报检从业人员而言,处理的单据和经过的程序要求相对更高。

6. CISS和CRF。CISS(全面进口监管计划)是40多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对进口商品的特殊要求,为使我国商品能顺利进入这些国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分别与COTECNA、OMIC、BV、ITS、SGS和INTERTEK等检验机构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由上述代理机构进行货物装船前品质检验、数量/重量检验、包装检验、监视装载检验和价格比较等,并出具清洁报告书(CRF)。CCIC是CISS业务在国内的总代理,实践中应由哪个国际公证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有关单位可直接与当地CCIC联系。

7. Notarize、Legalized、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和Visa的区别。Notarize指的是由第三方公证人证实的“公证”;Legalized(认证)指有关文件由进口国驻出口国使、领馆或相关协会进行确认;Authenticate/validate/verify/certify(证实)可由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进行;Visa(签证)则一定由官方批准。出口商对上述要求的处理应尽早入手,避免被动。

8. “商检软条款”是信用证中软条款最为集中的项目。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进口商开列“商检软条款”并非完全不合理,对含有这类条款的信用证应一分为二,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区别对待,不能一概拒绝;对列有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人签发检验证书且其签字与银行留存签字样本一致条款的信用证一律不接受,对不能或很难办到的商检条款应及时接洽客人通过开证行改证,不宜接受只凭客人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报告正本作为议付单据,安排客人检验必须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以便及早拿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检验证书。

9. 无木质包装声明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自1998年底起,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对木质包装的货物,要求必需进行检疫、熏蒸处理并提供相应证明。熏蒸(Heat treatment/ Fumigation)、木质包装(Wood Packing Material)、无实心原木(No Solid Wood)等词汇频现相关证书中;对已熏蒸过的木质包装,应加贴“Passed Treatment”标签,所有标签应置于木质包装的醒目、表露部位,并确保牢固。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不属于木制包装。

10. 出口特定产品应满足检验标志、标识和标签等的要求。比如出口到日本的纺织品有如下功能性标志认证:“Q”标记认证(是日本的优质产品标志)、“HEMP”标记认证(日本麻纺织协会规定的麻标记认证协会标准)、检针标志认证、SIF标记认证、Oko-tex Standard 100标签认证等;许多进口国还要求纺织品出口商应提供所出口的纺织品的AZO Free Cerfiticate (不含偶氮证明)。

三、 实例分析

1. Preshipment inspection for quantity,quality,description,classification and price should be carried out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for issuance of a Clean Report Of Findings (CRF). The fin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 shall be endorsed by Cotecna Inspection SA with number and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CRF which must accompany shipping documents.

由Cotecna公司对货物数量、质量、货描、类别和价格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清洁报告单一份,所提交的发票和装箱单应显示清洁报告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并由Cotecna公司背书,一并随装运单据向银行提交。

2. Engineer S.K.Biswas or any of his nominated technical person will do a quality inspection of the products,so the exporter should inform the importer 15 days piror to the completion of production. 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ued by the above named person,or his nominee must accompany the original documents.

为了使工程师S.K.Biswas或其指定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出口商应在产品完成前15天通知进口商,由上述人员或其指定人出具的检验证应随正本单据向银行提交。

3. Cle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stamped and signed by the authorised signatures of DC applicant(Whose signatures and any seal or chop required by the issuing bank's mandate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cord held in DC issuing bank's file and will only be verified by the office of the DC issuing bank at the time of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certifying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inspected and accepted and showing the ‘total number of inspection'.

这是软条款,是说由申请人出具清洁验货报告并签章(该签章须与在开证行预留的签章一致并在交单时经开证行证实其真实性),验货报告证明货物业已验收且标明验货的次数。对这样的规定应予以修改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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