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厂是做什么的呀工作-木箱厂是做什么的呀
1、上海继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木箱、托盘、免熏蒸木箱、真空铝箔包装。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许村路1753号。
2、东莞市布伦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木箱包装,深圳木箱包装公司,东莞木箱包装公司,广州木箱包装公司,惠州木箱包装公司,出口木箱包装。
地址:深圳东莞广州惠州四大工厂连锁服务。
3、北京振彩运输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木箱包装,交通运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29号院1号楼五楼512室。
4、广州鹏展木制品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打木箱木架包装,家具包装。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北8号。
5、上海昌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木箱;托盘;木料;栈板。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新建路94号5幢102室。
鞍山市立山区永诚包装用木箱加工厂怎么样?
木箱相关的产业主要是胶合板生产及锯木厂,最大最广的应该是胶合板行业。木材包装用处很多设备,仪器,工艺品等等很多都用木材包装。托盘的需求量远远大过木箱。木料加工的相关产业就比较少,主要是木材加工设备的生产厂家。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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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永诚包装用木箱加工厂是2013-05-08在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鞍山市立山区沙河镇大红旗村。
鞍山市立山区永诚包装用木箱加工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304068324554E,企业法人刘瑞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鞍山市立山区永诚包装用木箱加工厂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包装用木箱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653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3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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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樟木箱厂家哪个好
苏州浩利来木业包装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苏州浩利来木业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木制品包装设计、开发及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坐落在美丽的浒关镇大新工业园运新路8号,厂房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拥有专业设计开发人员,经验丰富的安装技术队伍和先进机器设备。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各种机器设备和电子精密仪器及五金机电等产品的外包装箱制作(包括出口和国内周转型各种大中小型机器设备的包装)?可根据不同产品形状,设计出符合其产品包装最佳方式,异形产品。?
二、企业宗旨:?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三、生产经营范围:?
1、免熏蒸木箱、免熏蒸托盘?
免熏蒸包装产品的特点是不需要繁琐的商检及熏蒸手续,可以直接通关出口,而且与其它同类产品相比具有:坚固结实、承重力强、外形美观、价格便宜等优势!是目前出口包装物的最佳选择!?
使用范围:国内、国外。?
2、实木木箱、实木托盘?
实木包装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木质包装。特点:坚固耐用,可循环利用。?
使用范围:国内。?
3、可拆卸式木箱?
可拆卸式木箱特点:方便拆装、便于回收,库存空间占有率小。?
使用范围:国内、国外。
木箱厂怎样办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
东阳市横店富逸雕工艺品(樟木箱)有限公司和东阳市城东靓香木工艺品厂。
1、东阳市横店富逸雕工艺品(樟木箱)有限公司,工厂成立于2001年,占地面积3000平方,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聘请了木雕界的翘楚木雕工艺大师为设计师,年轻时尚设计师,有多年工作经验丰富且技艺精湛的老师傅,是好的厂家。
2、东阳市城东靓香木工艺品厂,工厂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是一家专业生产雕刻木制工艺摆件、樟木箱等产品的工厂,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东阳市城东靓香木工艺品厂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
一、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四、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六、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七、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九、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十、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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