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托盘检验标准国标-木托盘检验标准法律法规有哪些
十、我国为什么要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制定《出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方法》?
目前,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欧盟等国均已根据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制定本国的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并于2004年起陆续开始实施。为确保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检验规定,同时为履行WTO成员国的义务,有必要采纳国际标准,并对我国现行的出境木质包装检疫规定进行修订。
十一、是否所有出境木质包装均须采纳国际标准?
不是。输入国家或地区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按其规定的除害处理方法实施除害处理,并在每件包装上加施标识。输入国家或地区没有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二、哪些国家或地区提出采纳国际标准?
WTO鼓励各成员国采纳国际标准,但是各个国家或地区采纳国际标准时间不同,国家检疫总局将及时公布采纳国际标准的输入国家或地区的名单和实施时间。目前,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新西兰、韩国、欧盟、澳大利亚、瑞士、南非、菲律宾、印度等均已相继采纳国际标准,部分国家已经进入过渡期或完全实施阶段。
十三、由谁在出境木质包装上加施标识?
标识是IPPC确认的表明木质包装经过有效除害处理的符号,只有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生产企业才有资格使用标识。
十四、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如何取得标识使用资格?
需使用标识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常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
十五、何为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
标识加施企业是具备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能力和相应的防疫能力,并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后取得标识使用资格的特定木质包装生产企业。
十六、标识加施企业可以随意加施标识吗?
不行。标识加施企业应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实施检疫,并对除害处理过程实施监督。除害处理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其加施标识。
十七、标识加施企业如何加施标识?
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标识加施企业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后,按规定的式样将标识刷(印/烙)在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在每件木质包装的两个相对面,标识颜色为黑色。企业可在标识上增加其它与木质包装相关的信息。
十八、出口商从哪里购买具有标识的木质包装?
出口商应从取得标识使用资格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购买,检验检疫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取得标识使用资格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名单。
十九、出口商使用具备合格标识的木质包装,还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吗?
对输入国为已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出口商不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但应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对输入国未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并需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和熏蒸消毒证书的,出口商仍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二十、使用含有标识的木质包装是否需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对输入国为已采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不再需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输入国未采纳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并需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十一、对需要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可否在出境口岸实施除害处理?
否。木质包装最好在木质包装的原产地实施除害处理。因为货物在出境口岸实施除害处理后需掏箱才能加施标识。
二十二、我国出境木质包装标识有什么特别规定?
标识中含有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2位数代码和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该组合代表每个标识加施企业的唯一代码。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企业可以在标识中增加其它必要的信息,如生产流水号、防伪标识等。
二十三、对标识加施企业有何监督管理措施?
标识加施企业应保证除害处理质量并正确加施标识。出现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隐患的,检验检疫机构将责令其整改,如果由此导致货物在国外重新处理、销毁或退货,以及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取消标识使用资格,并予公布。
二十四、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将如何处罚?
标识是IPPC注册的用于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的特定标志,我国已向IPPC秘书处申请并获准使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疫标识。伪造、变造、盗用标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十五、《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自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木托盘验收标准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首先,生产实木托盘的厂家需要具备相关资质,这个资质是由商检局批准的。有资质的木质包装厂家肯定有自己的熏蒸库房,实木托盘在这种库房里按规定进行熏蒸处理的。其次,熏蒸处理完成后,就可以向商检局(CIQ)申请出具《熏蒸证明》。这时需要购买托盘的买主提供相关资料——这些资料是商检局规定的,一般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采购单、报检委托书等。拿着这些资料去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开具熏蒸证明
进口货物随货带来的木条托盘,在进入我国港口卸货后,木托托盘怎么处理?由什么部门监管?有相关法规吗?
一、外观验收标准:1、托盘选材为多层木质胶合薰蒸材质;2、托盘平铺板表面平整,无影响使用的裂纹和变形,所有材质不应有腐烂、虫蛀等缺陷;3、所有木料的加工要方正,无斜边;4、托盘用的铁钉要牢固垂直钉入支撑木内,托盘结构牢固;5、托盘四角垫板连接处不少于4根铁钉,内侧垫板连接处不少于3根铁订;6、托盘不得出现少钉、歪钉、斜钉,钉尖、钉头不得外露;二、尺寸验收标准:1、普通托盘平面尺寸:900*900mm、960*960mm、1100*1100mm、1140*1140mm、1200*1200mm、1300*1300mm,公差±3mm;2、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90*90mm,公差±2mm;720*720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50*90,公差±2mm3、托盘平铺板厚度15mm,公差±1mm,加厚平铺板厚度20mm,公差±1mm;4、特殊规格托盘尺寸:720*720mm,公差为:-20——0mm,托盘下的支撑木内侧间距>570mm;5、托盘底部的垫木条厚度>10mm;6、固定用铁钉子的长度>6cm。三、检验流程:1、托盘进厂由质检部负责抽样检验,按照每车每种各随即抽取10只托盘来进行外观和尺寸的验收,当抽检合格率合格率>95%,由仓库接收;合格率≤85%时则视为该批托盘不合格,仓库不予接收;2、当检验85<合格率<95%,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作让步接收处理,但托盘结算价格应予下浮;3、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托盘,应予以剔除,按照实际数量退回仓库,由采购部退给供应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木托盘gb/t15234-94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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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中进入我国港口,如果货物中带有木质托盘, 且经过国外熏蒸处理,进口由国家检验检疫局监管检查处理(即口岸所在商检局)。
首先兄弟你需要先了解进口流程,报检(查验)-报关-交税(查验)--放行。这里面第一个流程商检局检验就是针对进口需要商检产品或产品本身带木托盘产品进行检验检疫,至于为何原因为木制托盘也属木质产品,防止国外昆虫虫卵对本国生物照成无天敌危害(比如最早美国木材夹带白蛾虫卵)给中国祸害不浅。
进口到港口后,提前找到清关代理公司,如果产品含托盘提供面熏蒸证明书盖章。由代理递交商检局报检走正常流程即可,一般2-3天。
如果进口期间瞒报木质托盘货物(且代理不知情),商检局一旦查验或者从进口箱单中发现有托盘未申报免熏蒸申明的,商检局有权查验货物买方承担因此产生风险并付全责。
以上为正规进口,有问题继续问欢迎。我一直在进口带木托盘的产品上面实属于真实进口方式及流程。
我公司进口商品涉及木托盘,请问如何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GB/T 15234-94 塑料平托盘。国家标准,现行版本。规定了塑料平托盘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等基本要求。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料,能两向或四向进叉载荷P为1000kg的单面、双面使用的塑料平托盘。
答复: 您好!由于世界各国对木质包装的要求都很严格,一般都要求出口前要作熏蒸处理,以防止有害的虫子和微生物的带入。所以贵公司的包装材料在入关时需要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测。您需向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关的合同、信用证、箱单、发票、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性声明和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进出口木制品专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等单证。检验检疫局会根据企业类别、产品特性和检验监管重点,对产品采取抽批检验或逐批检验。用户应以实际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为准, 对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用户本人承担.满意度:答复者: admin20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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