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箱包装标准-出口木箱包装商检号
法定计量单位是不合单价同行的(除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成交计量单位相同)
报关应该是这样的造型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
单位
总价
币值
征免
1
XXXXXXXX
XXXXXXX
9套
XXX(XXX)
XX
XXXXX
XXX
XX
XX规格
72件
你的
发票
上可以体现1套=8件这样(比如1set@8pcs),箱单也要注明36木箱是怎么装9套货物的(比如2pcs
packing
1case)
只要如实申报,货物正确,你是72件
成交计量单位是与单价和总价同行的,你的大包装是木箱,36个木箱,与商检通关单是相符的(也必须和通关单上包装相同)
其次表体部分“套”是你的成交计量单位,你是9套,你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件”;后面的
包装种类:填木箱
报关单表体部分:填
9套
72件
PS首先表头部分的件数是你货物大包装的件数,也就是标记唛码及备注下方的
数量及单位:填36报关单表头部分,也就是标记唛码及备注上方的
件数
什么是出口免熏蒸木箱?海关需要商检吗?
使用A4纸打印唛头并塑封塑料膜然后钉在木箱上通常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规定。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唛头信息:唛头应清晰、详细地显示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目的港、品名、数量、发货人和收货人等。这些信息需要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海关和商检人员能够识别货物并处理相关事宜。
2. 纸张和打印质量:唛头必须使用高质量的纸张和打印设备,以确保清晰度和持久性。如果使用普通A4纸,可能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因此建议使用专门的唛头纸张和专业的打印设备。
3. 海关和商检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唛头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是涉及到进出口贸易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特定的格式、语言和标识符才能通过海关和商检。因此,您需要了解目的地的具体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 塑料膜和粘贴方式:在选择适当的塑料膜和粘贴方式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塑料膜需要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和防潮性,以确保唛头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或脱落;粘贴方式需要简单、可靠,并能够在不同天气条件下保持牢固。
5. 额外要求: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对进口货物的包装有特殊要求,包括唛头、标签、标记和标识符等。在出口前,您需要了解这些要求并确保您的货物符合当地的规定。
总之,为了确保货物顺利通过海关和商检,建议您与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什么是商检?需要怎么办理?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
出口免熏蒸木箱是指复合板木箱或者带熏蒸章的木箱。
这种包装出口是不需要商检的,进口的时候需要写免熏蒸保函。也是不需要商检的作为包装。
除非你单独出口或者进口这种木箱要看监管条件了。
危险品出口怎么操作
什么是商检?
商检 :简单说来就是商品检验。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当然有时候内贸异地交易也有可能用到,不过少一点。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买家凭借你出具的商检单可以了解到货物的品质是否与其需求的一致。有时会列为议付单据之一。
实行商检的机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国内最权威、最大的检验机构。一般中国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行商品检验。国际上最公立的商检机构是瑞士的SGS,在中国主要城市也设有办事处。
费用方面是根据申报商检的货物价值来收取的。一般在货值的千分之二左右。定价依据是用于出口报关的发票上显示的货值。
需要商检的货物:可以分为几类:
1)客户需要商检的。客户为保证自己受到的货和合同订立的一致,会要求你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
2)中国需要法检货物。出口货物有些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作商检。
3)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进口国可能对某些中国出口的货物规定必须检验。检验可能可以在中国出口时进行,也可能要在进口地进行。 广州商检代理,广州报关,进出口报关,代理报关,商检,产地证,代办纸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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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出口木箱的优势有哪些?
一、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海运托书;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
二、提供申报资料,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三、报关,必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核销单;
2、?发票;
3、?装箱单;
4、?报关委托单;
5、?出口报关单;?
6、?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四、装箱进港,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
装箱分两种方式:
1、?货主自行送货至危险品仓库内装,货主需在船开前3天内把货物送到货代公司指定的危险品仓库;
2、?到工厂装箱,货主需提前准备好货物,货物装箱后一定要在集装箱的四周贴上大危标,如果所装的货物一旦泻漏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话,还需要贴上海洋污染标记,同时拍照取证。
五、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
扩展资料:
危险品出口注意事项
1、小货最好装在铝箔袋里,一是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另一个是在安检的时候可以有效的提高通关率。而对于液体类产品,瓶口用化工胶带封好,贴上向上标签,以防液体滴漏,并放进纸箱,避免货物的损失和伤害。
2、易碎品,在包装上面要特别注意,为了货物的安全和方便运输,可以用汽泡膜和泡沫等给箱子填充满,以免货物的随着运输工具而造成的货物损害;
3、对于一般大件货物操作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我们要以货物的安全、方便运输及灵活的装卸搬运为原则,尽可能的将单件重量控制在45kg以内,达到便捷操作,当然需要木箱为主,其他材料为辅。
4、单件重量过大的货物,要以木箱为包装,并做成托盘形式的包装,这样就可以让叉车的装卸。防止货物运输过程中收到挤压而造成的损失。
百度百科-出口危险品申报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进出口使用的免检木箱是不采用原木作为材料,利用废弃的旧木箱、旧木板、旧木托盘等废弃的木材料通过捣碎、高温、高压成木箱板材、做出来的木箱美观、耐用、无毒、无虫。因此,其的优势体现在哪里呢
包装形象大大改观,产品和公司形象大幅度提升。免检木箱是国际国内统一认可的高档包装产品。安全性能更加稳固,免检木箱的原理是箱体整体受力,避免了漏钉、露钉、少钉、工艺粗糙、灰尘,、雨淋、结构处理不当。运输途中箱体碰撞造成的散架等问题。免检木箱不需要经过任何处理就可以出口到全球各地。大大减少客户的管理成本费用,材料消耗属于规范性用材。免检木箱可以直接用来当做出口木箱,利用废旧的木料制作各种木箱包装,废物利用,达到免检作用。 这几点就是免检木箱的优势所在。免检木箱的做法是符合当下的环境提产要求,从企业方面来看,能够降低出口的成本。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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