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木箱国标-胶合板木箱包装种类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
一、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四、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 (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 (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 (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六、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改建、扩建; (二)木质包装成品库改建、扩建; (三)企业迁址; (四)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未重新申请的,检验检疫机构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七、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经修理的木质包装应当重新验证并重新加施标识,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处理。
九、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十、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
机械产品出口(纸箱、木箱)包装的要求、标准
木制品国家标准
GB/T15036.2-2001 实木地板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18102-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QB/T1951.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2383-1998 餐桌餐椅
QB/T2384-1998 木制写字桌
QB/T2385-1998 家具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QB/T3658-1999 木家具公差与配合
QB/T3659-1999 木家具形状和位置公差
QB/T3660-1999 木衣箱
QB/T3913-1999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原GB3329-1982)
QB/T3916-1999 课桌椅(原GB10356-1989)
木包装容器
GB/T7284-1998 框架木箱
GB/T7285-1993 包装术语木容器
GB/T10819-1989 运输包装用木制底盘
GB/T12464-1990 普通木箱
GB/T13144-1991 包装容器竹胶合板箱
GB 190-85 危险货物木箱包装标志
GB 191-85 木箱包装储运图象标志
GB 6388-86 运输木箱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5892-86 对辐射能敏感的感光材料运输木箱包装图示标志
GB 4768-84 防霉木箱包装技术要求
GB 4879-85 防锈木箱包装
GB 5048-85 防潮木箱包装
GB 7350-87 防水木箱包装技术条件
GB 9174-88 一般货物运输木箱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8166-87 缓冲木箱包装设计方法
GB 4122--83 木箱包装通用术语
GB 5035--85 木箱包装机械术语
GBT 7285--93 木木箱包装容器术语
关于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
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出口包装箱,又名:出口木包装箱,出口木箱,胶合板箱,免熏蒸包装箱等,是指出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使用的包装容器。
出口包装箱用木材作箱档,用胶合板作箱面制成的木箱。胶合板箱由于装箱的灵活性、对装载物的适应性和重复使用性,被运用于机械、化工、电子、五金以及其他领域。含有箱板和固紧连接件,并且箱板通过固紧连接件构成相邻箱板相互垂直的包装箱,在每一个箱板外表面四周边缘分别固定有一定数量的钢卡钉连接件,相邻箱板上的钢卡钉连接件分别穿过位于该相邻箱板垂直交接处的角钢形连接件上设有的长条孔,并且其端部反向折弯固定,使相邻箱板垂直固定连接,并构成包装箱。
出口包装箱是用各类木制余料经高温高压压制处理而成,木箱具有高抗压、高承重性能,同时避免了传统木箱的木结、虫蛀、色差、湿度高等缺点。
出口包装箱(出口木包装箱,出口木箱)具有防水性能好,生产工艺简单,成本较低,出口免熏蒸等优点,也是替代普通木箱的最佳选择,使用适应性强。完成符合包装箱出口标准。
木箱包装有哪些法规规定
关于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扩展资料:
包装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所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达到上述目的在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营销型包装侧重策划策略,成为广义的包装。还可以将某人或者某种事物打扮好或尽力帮助他在某方面做到完美。
中国国家标准GB/T4122.1-1996中规定,包装的定义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贮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其他国家或组织对包装的含义有不同的表述和理解,但基本意思是一致的,都以包装功能和作用为其核心内容,一般有两重含义:
①关于盛装商品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品,即包装物;
②关于实施盛装和封缄、包扎等的技术活动。
参考资料:
出口包装木箱的分类有哪些,出口木箱在包装时
信得包装为您解答:各国根据自己的需要出台了不同的木箱包装法规,发达国家对包装材料的要求正在向节能低耗、防污染、防病虫害、高功能方向发展,可回收利用的生态包装材料是各国研制开发的重点。
例如意大利从1991年就开始禁止在其境内使用不能降解的某些塑料包装;德国政府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只准使用聚乙烯PE(即环保塑料)类可回收使用的包装材料;美国、新西兰、菲律宾等国禁止使用稻草做包装材料;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要求木制包装必须经过熏蒸、防腐等处理才能入境,或使用免检胶合板包装材料进行木箱包装,否则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关于木箱防潮,对入境的不合格防潮木箱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退回原产地;一种是要求生产企业做出整改,比如改变防潮木箱的用途,以出口免熏蒸木箱为例,如果增加一个“不能用于盛装食品”之类的标识,改作他用,也是允许的;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将不合格防潮木箱全部销毁。
出口包装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装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种类
1 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免检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2 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通常指熏蒸处理,或者经过热处理,然后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检验通过,允许出口。并且不同的国家对包装木箱的要求也有差异。
材质要求/出口包装木箱
出口包装木箱要达到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不允许有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钝棱等缺陷。
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
目前,对我国出口包装木箱要求进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书的输入国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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