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货物-木箱货物名称怎么写
这个主要看你进口国的要求,有的国家目的港是不需要熏蒸即可通关,有的国家要求比较高,必须实地熏蒸,并且出熏蒸证明才可以通关的。
一. 关于木质产品出口要求:
1.为什么要熏蒸?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2.要求熏蒸(消毒)的木质包装的种类?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原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3.熏蒸方式有哪些?
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的一般采用:溴甲烷、环氧乙烷。
4.要求强制熏蒸的国家?
木制包装且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强制要求做熏蒸。
5.什么是IPPC标识?
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
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
二.关于木质包装的要求:
木制包装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不带树皮、不带泥土、湿度不超过20%、表面相对光滑、不可以是发黑发霉的木头,无明显虫孔等。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
各类货物的集装箱操作要求
集装箱标准化,不仅能提高集装箱作为共同运输单元在海、陆、空运输中的通用性和互换性,而且能够提高集装箱运输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那么各类货物的集装箱操作要求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一、纸箱货的装箱操作
1.纸箱装箱操作的注意事项 纸箱是集装箱货物中最常见的一种包装,一般用于包装比较精细的和质轻的货物。
(1)如集装箱内装的是统一尺寸的大型纸箱,会产生空隙。当空隙为10cm左右时,一般不需要对货物进行固定,但当空隙很大时,就需要按货物具体情况加以固定;
(2)如果不同尺寸的纸箱混装,应就纸箱大小合理搭配,做到紧密堆装;
(3)拼箱的纸箱货应进行隔票。隔票时可使用纸、网、胶合板、电货板等材料,也可以用粉笔、带子等作记号;
(4)纸箱货不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时,应注意纸箱的堆垛高度,以满足使集装箱底面占满的要求。
2.纸箱的'装载和固定操作
(1)装箱是要从箱里往外装,或从两侧往中间装;
(2)在横向产生250-300cm的空隙时,可以利用上层货物的重量把下层货物压住,最上层货物一定要塞满或加以固定;
(3)如所装的纸箱很重,在集装箱的中间层就需要适当的加以衬垫;
(4)箱门端留有较大的空隙时,需要利用方形木条来固定货物;
(5)装载小型纸箱货时,为了防止塌货,可采用纵横交叉的堆装法。
二、木箱货的装箱操作
木箱的种类繁多,尺寸和重量各异。木箱装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装载比较重的小型木箱时,可采用骑缝装载法,使上层的木箱压在下层两木箱的接缝上,最上一层必须加以固定或塞紧
(2)装载小型木箱时,如箱门端留有较大的空隙,则必须利用木板和木条加以固定或撑紧;
(3)重心较低的重、大木箱只能装一层且不能充分利用箱底面积时,应装在集装箱的中央,底部横向必须用方形木条加以固定;
(4)对于重心高的木箱,紧靠底部固定是不够的,还必须在上面用木条撑紧;
(5)装载特别重的大型木箱时,经常会形成集中负荷或偏心负荷,故必须有专用的固定设施,不让货物与集装箱前后端壁接触;
(6)装载框箱时,通常是使用钢带拉紧,或用具有弹性的尼龙带或布带来代替钢带。
三、货板货的装箱操作
货板上通常装载纸箱货和袋装货。纸箱货在上下层之间可用粘贴法固定。袋装货装板后要求袋子的尺寸与货板的尺寸一致,对于比较滑的袋装货也要用粘贴法固定。货板在装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货板的尺寸如在集装箱内横向只能装一块时,则货物必须放在集装箱的中央,并用纵向垫木等加以固定;
(2)装载两层以上的货物时,无论空隙在横向或纵向时,底部都应用档木固定,而上层货板货还需要用跨档木条塞紧;
(3)如货板数为奇数时,则应把最后一块货板放在中央,并用绳索通过系环拉紧;
(4)货板货装载框架集装箱时,必须使集装箱前后、左右的重量平衡。装货后应用带子把货物拉紧,货物或装完后集装箱上应加罩帆布或塑料薄膜;
(5)袋装的货板货应根据袋包的尺寸,将不同尺寸的货板搭配起来,以充分利用集装箱的容积。
四、捆包货的装箱操作
捆包货包括纸浆、板纸、羊毛、棉花、面布、其它棉织品、纺织品、纤维制品以及废旧物料等。其平均每件重量和容积常比纸箱货和小型木箱货大。一般捆包货都用杂货集装箱装载。捆包在装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1)捆包货一般可横向装载或竖向装载,此时可充分利用集装箱箱容;
(2)捆包或装载时一般都要用厚木板等进行衬垫;
(3)用粗布包装的捆包货,一般比较稳定而不需要加以固定。
五、袋装货的装箱操作
袋包装的种类有麻袋、布袋、塑料袋等,主要装载的货物有粮食、咖啡、可可、废料、水泥、粉状化学药品等。通常袋包装材料的抗潮、抗水湿能力较弱,故装箱完毕后,最好在货顶部铺设塑料等防水遮盖物。
袋装货在装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1)袋装货一般容易倒塌和滑动,可用粘贴剂粘固,或在袋装货中间插入衬垫板和防滑粗纸;
(2)袋包一般在中间呈鼓凸形,常用堆装方法有砌墙法和交叉法;
(3)为防止袋装货堆装过高而有塌货的危险,所以需要用系绑用具加以固定。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依照规定实施检疫。
自1998年底起,输往美国、加拿大、巴西、欧盟、澳大利亚的货物带有木质包装的,需进行检疫处理。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契、垫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二、报检要求与程序
(一)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
美国、加拿大从1998年12月17日起先后对从中国输往美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规定,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声明。
对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的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含途经香港转口美国的),出口企业在木质包装盛装货物前,持有关证单向当地检验检疫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美、加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
(二)对输往巴西的货物木质包装
巴西自2000年1月3日起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个国家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措施,要求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或其他巴方检疫机构认可的防虫处理,并提供国家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对输往巴西的带有木质包装的货物,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巴西检疫部门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验放货物,如不能提供检疫证书的,该批货物将在巴方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拆除木质包装作焚烧、熏蒸等除害处理,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三)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
欧盟2001年10月起对来自中国等多个国家的针叶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人欧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欧方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对输往欧盟的货物木质包装,在货物出口前,出口企业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以下办法办理:
1.对使用松材线虫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在出口前须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须有标记,在标记上注明处理方法、地点及实施处理的单位,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对使用松材线虫非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木质包装来自非疫区;
3.对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如出口企业提出要求或合同、信用证中有规定,需要检验检疫出具除害处理证书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考试大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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