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实木楼梯

木托盘的国家标准是什么呢-木托盘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木托盘的国家标准是什么呢-木托盘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中国的托盘标准选的是1000x1200和1100x1100这两种规格。

ISO 6780《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将6种托盘的规格并列成为全球通用的国际标准。分别是:1200 mm×1000mm、1200mm ×800mm、1219mm×1016mm、1140 mm×1140 mm、1100 mm×1100 mm和1067 mm×1067mm。

托盘是使静态货物转变为动态货物的媒介物,一种载货平台,而且是活动的平台,或者说是可移动的地面。即使放在地面上失去灵活性的货物,一经装上托盘便立即获得了活动性,成为灵活的流动货物,因为装在托盘上的货物,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可以转入运动的准备状态中。

扩展资料

托盘上的共享经济

2009年的一场金融危机,让欧美不少公司游走在破产边缘。中包精力的母公司模塑集团看准时机收购了两家美国公司,其中一家就是专门生产制造塑料托盘的公司,而当时的初衷只是为了拓展母公司的注塑业务。

不过,很快他们就对这看似不起眼儿的托盘产生了注塑之外的兴趣。“收购的这家企业生产的托盘都提供给一家托盘租赁公司,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国外的托盘保有量这么大,而且都是以租赁为主。”何正惠惊奇发现。

在国内,托盘仅被视作运输货品的“外包装”,作用无足轻重; 但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天频繁流转在各行业供应链上的托盘,宛如一条神奇的纽带将供应链上下游连成一串,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小小的托盘,在共享租赁模式下轻而易举地展示着其撬动供应链优化的神奇魔力。

百度百科-托盘

托盘的标准尺寸是多大

GB/T 15234-1994 塑料平托盘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平托盘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料,能两向或四向进叉载荷P为1 000kg的单面、双面使用的塑料平托盘。

《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

目前托盘尺寸分为1200mm与1100mm两大尺寸系列。1200mm ×1000mm托盘在全球应用最广,在中国也得到最广泛的应用。

欧洲国家标准托盘的尺寸为1200mm*800mm两种尺寸,美国的国家标准托盘尺寸为1219mm*1016mm,其实这一规格与1200mm*1000mm相差不大,长宽相差都不到2mm。

在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台湾等地区,采用的是1100mm*1100mm的托盘尺寸的比例较多。大洋洲通用的是1067*1067标准的托盘。

托盘与存储的货架、搬运的产品、集装箱、运输车辆、卸货平台以及搬运设施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托盘的规格尺寸是考虑其他物流设备规格尺寸的基点。

例如,托盘横梁货架的横梁宽度尺寸最常见的有2300mm 和2700mm,前者承放两个1200mm×1000mm的托盘,后者承放三个1200mm×800mm的托盘。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要建立有效的托盘公用系统,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托盘,托盘标准化是托盘作业一贯化的前提。在选择托盘尺寸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要考虑运输工具和运输装备的规格尺寸:

合适的托盘尺寸应该符合运输工具的尺寸,可以充分利用运输工具的空间,提高装载率,降低运输费用,尤其要考虑海运集装箱和运输商用车的箱体内尺寸。

2.要考虑托盘装载货物的包装规格:

根据托盘装载货物的包装规格选择合适的托盘,尽量最大限度地利用托盘的表面积,控制所载货物的重心高度。托盘承载货物的合理的指标为:达到托盘80%的表面积利用率,所载货物的重心高度不应超过托盘宽度的三分之二。

3.要考虑托盘尺寸的通用性:

应该尽可能地选用国际标准的托盘规格,便于托盘的交换和使用。

扩展资料:

正是由于托盘的种类繁多,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和举足轻重的连带性,在装卸搬运、保管、运输和包装等各个物流环节的效率化中,都处于中心位置,具有很重要的衔接功能,所以,托盘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器具,但其规格尺寸,是包装尺寸、车厢尺寸、集装单元尺寸的核心。

只有以托盘尺寸为标准,决定包装、卡车车厢、火车车厢、集装箱箱体等配套规格尺寸和系列化规格标准,才最能体现装卸搬运、保管、运输和包装作业的合理性和效率性。除此之外,托盘的规格尺寸还涉及到集装单元货物尺寸。

集装单元货物尺寸又涉及到包装单元尺寸,卡车车厢、铁路货车车厢、仓库通道及货架尺寸,甚至关系到物流的基础设施,如火车站、港口、码头等货物装卸搬运场所的构造结构、装卸搬运机具的标准尺寸。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托盘的标准化,不单单是托盘租赁、托盘流通和循环使用的前提,也是实现装卸搬运、包装、运输和保管作业机械化、自动化的决定因素。

没有托盘规格尺寸的统一,没有以托盘为基础的相关设施、设备、装置、工具等的系列化标准,就只能做到局部物流的合理化,难以达到整体物流的合理化。正因为如此,统一托盘的规格标准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物流成本,就很自然地成为物流界的共同愿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托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公 告

2005年第11号

 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现将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以下除外:

 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木质材料以及厚度等于或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二、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检疫除害处理方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公布。

 三、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对未报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与港务、船代、海关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通过审核货物载货清单等信息对经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实施重点检疫。

 五、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单》并对木质包装实施检疫。未列入目录的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在海关放行后实施检疫。

 六、经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联系海关连同货物作退运处理,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需实施木质包装检疫的货物,未经检疫合格的,不得擅自使用。

 七、来自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八、本公告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的有关公告同时废止。正式实施前,已经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接受报检。

 特此公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