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单位木箱英文-木箱包装 英文
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1、物资成本。
2、加工费。
3、应负担的运费。
4、支付的税费。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扩展资料
凡属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 ,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凡属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 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
凡属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 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
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另一种 性能和用途的物资,以满足经营的需要,例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发往外单位加工的物资,虽暂时离开企业,但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百度百科-加工物资成本
单位发了一箱苹果,我想知道苹果的保险期是多久
防火玻璃分为灌浆防火与单片防火通过检测需要以下的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玻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船舶用防火玻璃,其他用途的防火玻璃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16 外径千分尺
GB 3385 船用舷窗和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非破坏性强度试验 冲压法
GB 4871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3 汽车安全玻璃耐辐照、高温、潮湿和耐燃烧试验方法
GB 9963 钢化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1946 船用钢化玻璃
GB 12513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JB 503 飞机夹层玻璃通用试验方法
3 术语
防火玻璃:在规定的耐火试验中能够保持其完整性和隔热性的特种玻璃。
4 分类
4.1 防火玻璃按用途分类
a. A类:建筑用防火玻璃及其他防火玻璃。
b. B类:船用防火玻璃,包括舷窗防火玻璃和矩形窗防火玻璃,外
表面玻璃板是钢化安全玻璃,内表面玻璃板材料类型可任意选择。
4.2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等级
4.2.1 A类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4.2.2 B类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为:B-0级、B-15级。
4.3 标记示例
一块厚度为15mm,耐火性能为乙级的A类防火玻璃的标记如下:
15A-乙 GB 15763-1995
一块厚度为19mm,耐火性能为B-15级的B类防火玻璃标记如下:
19B-15GB 15763-1995
5 技术要求
5.1 制造防火玻璃可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浮法玻璃、钢化玻璃作原片,原片玻璃应各自符合GB4871、GB1614、GB9963的规定。
5.2 尺寸及允许偏差
5.2.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 mm
玻璃的总厚度
长度或宽度L
L≤1200 1200<L<2400
5≤δ<11 ±2 ±3
11≤δ<17 ±3 ±4
17≤δ≤24 ±4 ±5
δ>24 ±5 ±6
表2 A类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 mm
玻璃的总厚度
δ 允许偏差
5≤δ<11
±1
11≤δ<17
±1
17≤δ≤24
±1.3
δ>24
±1.5
5.2.2 B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5.2.2.1B类防火玻璃的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外表面玻璃板的厚度应不低于GB11946中相对于该类型和公称尺寸的矩形窗或舷窗所给出的厚度的最小值。
5.2.2.2 B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11946中第4章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缺 陷
名 称
甲级 乙级 丙级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气泡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0.5~1mm的气泡3个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1~2mm的气泡6个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0.5~1mm的气泡2个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1~2mm的气泡4个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0.5~1mm的气泡1个
直径300mm 圆内允许长1~2mm的气泡3个
胶合层杂质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2mm以下的杂质4个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3mm以下的杂质5个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2mm以下的杂质3个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3mm以下的杂质4个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2mm以下的杂质4个
直径500mm 圆内允许长3mm以下的杂质3个
裂痕 不允许存在
爆边 每平方米允许有长度不超过2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一半的爆边
4个
6个
4个
6个
4个
6个
叠差 不得影响使用,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磨伤
脱胶
5.3.2 B类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乙级优等品的规定,边部状况应符合GB11946中第5.2条的规定。
5.4 耐火性能
5.4.1 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必须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min
耐火等级 耐火性能
甲级≥ 72
乙级≥ 54
丙级≥ 36
5.4.2 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耐火等级 耐火性能
B-0级 经过30min试验后,火焰不穿透
B-15级 经过30min试验后,火焰不穿透。此外,在15min内,背火面玻璃的平均温度升高不超过起始139℃,玻璃外表面的任何地方,温度升高也不得超过起始温度225℃
5.5 弯曲度
5.5.1 A类防火玻璃的弯曲度不可超过0.3%。
5.5.2 B类防火玻璃的弯曲度不可超过0.2%。
5.6 光学性能
5.6.1 A类防火玻璃透光度必须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玻璃的总厚度δ 透光长,%
5≤δ<11 ≥75
11≤δ<17 ≥70
17≤δ≤24 ≥65
δ>24 ≥60
5.6.2 B类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和光学角位移
除用在驾驶室和观察室的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和光学角位称符合GB 11946中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外,其他部位用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应符合5.6.1的规定。
5.7 耐热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的外观质量、光学性能均符合5.3条和5.6条的规定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
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回试验3块新试样,3块符合规定时为合格。
5.8 耐寒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的外观质量、光学性能均符合5.3条和5.6条的规定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
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回试验3块新试样,3块符合规定时为合格。
5.9 耐辐照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均符合下述规定时为合格,1块符合时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回试验3块新试样,3块均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试验后试样均不可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同时防火玻璃的透光度的相对减少率应不大于10%,见下式:
a-b
------ ×100%≤10%
a
式中:a——紫外线照射前的透光度;
b——紫外线照射后的透光度。
5.10 力学性能
5.10.1 A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取6块试样进行试验,5块或5块以上符合下述a、b规定的任一条件时为合格,3块或3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格。
当4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试验6块新试样,6块均符合时为合格。
a. 玻璃没有破坏。
b. 如果玻璃破坏,钢球不可穿透试样。
5.10.2 B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压性能
此项性能仅对B类防火玻璃的外表面钢化玻璃进行检验。
随机抽取在相同工艺条件下生产,相同尺寸和厚度的4块玻璃进行试验,每块玻璃试验后不破碎为合格,多于1块的玻璃破碎为不合格。
当1块玻璃在试验中破坏时,再追加试验4块新试样,4块均不破碎为合格。
6 检验方法
6.1 尺寸及厚度的测量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厚度用符合GB1216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四边中点,结果以四点平均值表示,数值精确到0.1mm。
6.2 外观质量
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玻璃的正面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
6.3 耐火性能
按GB 12513镶在构件上进行耐火试验。
6.4 弯曲度
将玻璃垂直立放,把钢板尺的直线边紧贴试样,用塞尺测定玻璃与钢板尺之间的最大缝隙,此值与边长之比的百分率即为该玻璃的弯曲度。
6.5 光学性能
按GJB 503的第10章进行检验,也可采用等效的设备进行检验。
6.6 耐热性能
6.6.1 采用尺寸为300mm×300mm的试样。试验前,试样应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检查外观质量并详细记录缺陷情况。
6.6.2 将试样放入恒温箱,并使箱内温度升至50℃,保持6h后取出。
6.6.3 将取出的试样,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检查其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6.7 耐寒性能
6.7.1 采用尺寸为300mm×300mm的试样。试验前,试样应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检查外观质量并详细记录缺陷情况。
6.7.2 将试样放入低温箱,并使箱内温度升至-20℃,保持6h后取出。
6.7.3 将取出的试样,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检查其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aa
6.8 耐辐照性能
按GB5137.3方法进行检验。
6.9 A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6.9.1 采用610mm×610mm的试样,试验前在23±5℃的室内保持4h, 取出后立即进行试验。
6.9.2 将试样放在图1所示的框架上,当防火玻璃所用原片玻璃厚度不同时,应将薄的一面朝向冲击体。
6.9.3 采用质量为1040g±10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置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高度的位置,从静止的状态不加外力自由下落在试样中心点25mm以内,观察其破坏的状态,一块试样只能冲击一次。
6.10 B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压性能
按GB3385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7.1.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但耐辐照性能可根据产品用途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 抽样方案
7.2.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按表7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7 表7 块
批量范围 抽样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1 2
26~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7.2.2 B类防火玻璃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11946中7.2条的规定。
7.2.3 对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产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和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
7.3 判定规则
若A类防火玻璃产品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的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7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不合格。
若B类防火玻璃产品尺寸偏差、外观捏或弯曲度的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GB11946中7.2条表11中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不合格。
防火玻璃的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每块产品的右下角必须有不易擦掉的标志、生产厂名或商标。
8.1.2 包装标志
每个包装箱上应标明箱内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耐火等级、数量、收货单位、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并贴上(或写上)符合GB191的“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的标志。
8.2 包装
8.2.1 产品应用木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玻璃应垂直立放在箱内,每块玻璃应用塑料布或纸包裹,玻璃与包装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
8.2.2 包装箱内应放有合格证和装箱单,装箱单上应表明产品种类、规格、数量和装箱日期。
8.3 运输
运输时,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应与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垂直存放在干燥的室内。
硫酸单位存在哪些危险源,应如何控制风险
苹果的保存期要根据温度而定。
延长保鲜期的方法:准备一轻便、洁净、无味、无病虫的木箱或纸箱,把经过挑选的苹果,用纸包整齐地码放在箱内。为防止果箱磨破苹果,应在箱底及四周垫些纸或草;包苹果的纸要用柔且薄的白纸,纸的大小以能包住苹果为宜。普通的长方形木箱一般用直行和对角线的码放方式,桶、缸、篮子多用同心圆排列的码放方式。码放的苹果要梗、萼相对,以免被剌伤。青香蕉、红星、红玉等圆形苹果要横放,扁形的国光苹果应立放;苹果与苹果之间可放一些碎布或草,避免苹果在箱内滚动。最后将包装好的箱子放置温度在0℃~1℃的地方。
钢化玻璃怎么检测啊?有比较简单的方法吗?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操作处置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缓慢加入碱液-石灰水中,并不断搅拌,反应停止后,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 ■运输注意相关 ◆危险货物编号: 81007 ◆UN编号: 1830 ◆包装类别: O51 ◆包装方法: 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非罐装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钨金的价格及计算单位
说实话,钢化玻璃具体的检测方法项目挺多的,整体写起来还挺多,粘贴个《钢化玻璃》质量标准给你吧,里面有详细的检测方法。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
标准编号:GB15763.2-2005
前 言
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防火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
——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
——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
——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
——修改了抽样规则;
——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 、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GB 9963-88《钢化玻璃》、GB/T 9963-1998 《钢化玻璃》;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 定义及分类
3.1 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 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名称 技术要求 实验方法
尺寸及外观要求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1 6.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 6.2
外观质量 5.3 6.3
弯曲度4 5.4 6.4
安全性能要求 弯曲度 5.5 6.5
碎片状态 5.6 6.6
霰弹袋冲击性能 5.7 6.7
一般性能要求 表面应力 5.8 6.8
耐热冲击性能 5.9 6.9
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1
-2 ±3 ±4 ±5
8,10,12 +2
-3
15 ±4 ±4
19 ±5 ±5 ±6 ±7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3.0 ±4.0 ±5.0
8,10,12 ±4.0 ±5.0 ±6.0
15,19 ±5.0 ±6.0 ±7.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 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 允许偏差
4≤D≤50 ±1.0
250<D≤100 ±2.0
D>100 供需双方商定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5.2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6
19 ±1.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2.2 对于表5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5.4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5.5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 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个
划伤 宽度在0.1mm 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1mm
长≤100mm
4条
夹钳印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1. 边部变形
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3. 夹钳印
图5夹钳印示意图
5.6 碎片状态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7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少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3 30
4~12 40
≥15 30
曲面钢化玻璃 ≥4 30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5.8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6.2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6.3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GB 11614方法进行。
6.4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mm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6所示。
6.5抗冲击性试验
6.5.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 mm(-0mm,+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A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6.5.3使用直径为 63.5 mm(质量约 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 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 25 mm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
6.6.2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试验步骤
6.6.3.1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6.6.3.3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s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1. 弓形变形
2. 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 波形变形;
4. 300mm
图6 弓形和波形弯曲度示意图
6.6.3.4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80mm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mm范围内的部分。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50mm×50mm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6.7 散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6.7.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0mm,+5mm)×864mm(-0mm,+5mm)的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
6.7.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B的规定。
6.7.3试验步骤
6.7.3.1 用直径 3 mm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面小于 13 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 50 mm以内。
6.7.3.2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 300 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 750 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6.7.3.3 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 1200 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6.7.3.4 下落高度为300mm,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6.8表面应力测量
6.8.1 试样以制品为试样,按GB/T 1814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8.2 测量点的规定
如图7所示,在距长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这4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图7测量点示意图
图8测量点示意图
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mm时,见图8,则在距短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这两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
6.8.3 测量结果
测量结果为各测量点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6.9 耐热冲击性能将300mm×300mm的钢化玻璃试样置于200℃±2℃的烘箱中,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min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7 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的安全性能要求为必检项目,其余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1.2出厂检验厚度及其偏差、外观质量、尺寸及其偏差、弯曲度。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组批抽样方法
7.2.1产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按表8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8 抽样表 (单位为片)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8 2 1 2
9~15 3 1 2
16~25 5 1 2
26~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501~1000 80 14 15
7.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 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8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8.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标志或字样。
8.3 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倒,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钨金(英文TungstenAlloys;简称W—Alloys)
(一)产品说明:
钨金是世界上少有的一种有色矿产品,年产量很低,用途非常广泛,主要用于铸造配料用原料。钨金来源于一种白色砂型矿体,矿线特别微小,经过采掘、研磨、水重选、提炼等多道工艺,得到品位达到95%以上的钨矿粉,再经过高温电炉提炼成型生产出的成品才是钨金。钨金的熔点:3500℃。目前钨矿主要分布在中国和俄罗斯,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钨金出口国。通常钨金的纯度都应在99.95%以上,而且必须出具权威机构的检验分析测试报告,例如: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报告。
(二)产品用途:
1、加工用车刀刀头、照明器材用钨丝及各种导热体
2、制造高级汽车的曲轴、缸筒的配料,铸造各种耐热钢材的配料
3、广泛用于、火炮、火箭、卫星、飞机、舰船的制造
(三)产品规格:
通常分为:12mm×12mm×300mm,10mm×10mm×360mm的条状形态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钨金条。每根大约1Kg,一般分为小包装和大包装。小包装通常采用硬纸盒或者塑料盒包装,每盒以公斤计大概是8根一盒。大包装采用木箱单位以十公斤计通常为6至8盒为一箱。
(四)产品价格
目前市场上成交量偏少,价格不一加上钨金本身的价格很贵所以市场上的价格很难统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钨金的价格主要是以纯度来区分,而且由于用途的原因更多的拥有者是以黄金储备的方式来使用,一般人都把钨金作为有形资产来转让抵押等。目前市场上卖的最多的是以下几个纯度的钨金:
纯度:99.95%价格:2—3万/公斤
纯度:99.96%价格:4—5万/公斤
纯度:99.97%价格:10万左右/公斤
纯度:99.99%价格:17万左右/公斤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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