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托盘国家标准规范-出口木托盘尺寸标准
我国塑料托盘的标准尺寸为1200mm*1000mm(优先)和1100mm1000mm两种;而一般欧标塑料托盘的尺寸为1200mm*800mm;像1200mm*1000mm这样的塑料托盘尺寸也常常被用于德国、荷兰、芬兰等国家。
常见的托盘尺寸有1米*1米、1.1米*1.1米、1.2米*0.8米、1.2米*1米、1.2米*1.1米、1.2米*1.2米、1.3米*1.1米、1.4米*1.2米、1.5米*1.3米、1.6米*1.4米等规格。
常见推盘材质
一、木托盘
木托盘是以天然木材为原料制造的托盘。是现在使用较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托盘的种类主要有木质的,塑料的,金属等材料。木质是现在使用较广的,因为其价格便宜、结实。
二、塑料托盘
塑料托盘是一种与叉车、货架等物流设备配套使用的物流单元。可用来存放、装载、搬运货物,是现代化物流仓储中必不可少的物流设备之一。
塑料托盘的出现是适应环保需要,使用塑料托盘代替木托盘可减少对森林破坏的较佳产品,塑料托盘以其防腐蚀、防潮湿、防锈蚀、抗虫蛀、不发霉等特点受到食品、医药行业的青睐和追捧。此外,塑料托盘的承载性能高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化工、轻纺、制造业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三、金属托盘
金属托盘根据国际标准的标准尺寸系列设计,具有标准化和通用化,适用于不同国家各种联运方式,尤其是它克服了非金属材料易受潮变质变形的弱点,适用于出口产品的空运及远洋运输,电子、食品、医药、化工产品的仓储与运输。托盘(又称栈板)在现代仓储、运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材质一般分为木质、塑胶、纸质、金属、胶合板等。
四、钢托盘
钢托盘(钢制托盘)是传统木托盘、塑料托盘的理想换代产品,适合叉车作业,存取货物方便,其采用镀锌钢板或烤漆钢板而成的,环保,可以回收再利用,资源不浪费。特别是用于出口时,不需要熏蒸、高温消毒或者防腐处理。
我国对进出口商品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要求有哪些?
木托盘(熏蒸木托盘)尺寸
上铺板/底铺板:?
常规长度:800mm,1000mm,1100mm,1200mm?
常规宽度:80mm,90mm,100mm,120mm,150mm?
常规厚度:15mm,18mm,20mm,25mm
横档/支撑梁:?35*85mm,38*88mm,40*90mm,40*95mm,50*90mm,50*100mm
脚墩/垫块:?80*80*80mm,90*90*90mm,100*100*100mm
木托盘国家标准gb/t15234-94 是什么意思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但以下材料除外: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各种森林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纷纷对进口木质包装制定和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检疫制度。1998年,美国政府以从中国进口的货物木质包装托盘中发现大量的光肩星天牛,担心因为本土没有天牛天敌会导致其大量蔓延为由,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实施强制检疫制度。2000年,芬兰、瑞典及法国从来自中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木质包装中发现了松材线虫,为此,欧洲林业委员会制定了对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置方案。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为使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或代理商应注意以下新的检验检疫要求:1.2005年3月1日出境的货物木质包装应按照新检验检疫规定执行,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具体时间见表1。 注:1.实施时间均为到港日期。2.巴西、瑞士、印度、斐济、斯理兰卡也已采纳ISPM15号国际标准,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3.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情况将随时补充。 2.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表示式样如下: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 3.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 4.标识加施企业应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除害处理工作。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进行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5.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除害处理结束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 6.标识加施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7.标识加施企业应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 8.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上述新的检验检疫规定与现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管理规定的不同点是: 1.适用范围扩大:现行管理规定仅针对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巴西等对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有严格检疫要求的国家或地区。新规定则针对所有国家或地区,所有出境木质包装均应按要求实施检疫处理。 2.出境模式变化:现行管理模式是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在出口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除害合格的出具相关证书。新规定则要求出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只要从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认可)购买,出境不再需要再报检,但需要特殊证书要求的国家或地区除外。 广大外贸公司及相关企业,一方面应尽快熟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疫政策的变化,使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应以此为契机,尽量选用可替代木质包装的其他包装材料,加快开发木质包装材料的替代产品,如高强度工程塑料、各种钢结构包装材料等,这样既减少了林木资源的消耗,又不会遭遇各种检疫要求的限制。国外已有一些公司开发成功了重量轻、强度高、耐水性好、密封性强、缓冲效果好的包装新材料。
托盘的标准尺寸是多大
GB/T 15234-1994 塑料平托盘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平托盘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料,能两向或四向进叉载荷P为1 000kg的单面、双面使用的塑料平托盘。
木托盘有哪些规格尺寸?
目前托盘尺寸分为1200mm与1100mm两大尺寸系列。1200mm ×1000mm托盘在全球应用最广,在中国也得到最广泛的应用。
欧洲国家标准托盘的尺寸为1200mm*800mm两种尺寸,美国的国家标准托盘尺寸为1219mm*1016mm,其实这一规格与1200mm*1000mm相差不大,长宽相差都不到2mm。
在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台湾等地区,采用的是1100mm*1100mm的托盘尺寸的比例较多。大洋洲通用的是1067*1067标准的托盘。
托盘与存储的货架、搬运的产品、集装箱、运输车辆、卸货平台以及搬运设施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托盘的规格尺寸是考虑其他物流设备规格尺寸的基点。
例如,托盘横梁货架的横梁宽度尺寸最常见的有2300mm 和2700mm,前者承放两个1200mm×1000mm的托盘,后者承放三个1200mm×800mm的托盘。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要建立有效的托盘公用系统,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托盘,托盘标准化是托盘作业一贯化的前提。在选择托盘尺寸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要考虑运输工具和运输装备的规格尺寸:
合适的托盘尺寸应该符合运输工具的尺寸,可以充分利用运输工具的空间,提高装载率,降低运输费用,尤其要考虑海运集装箱和运输商用车的箱体内尺寸。
2.要考虑托盘装载货物的包装规格:
根据托盘装载货物的包装规格选择合适的托盘,尽量最大限度地利用托盘的表面积,控制所载货物的重心高度。托盘承载货物的合理的指标为:达到托盘80%的表面积利用率,所载货物的重心高度不应超过托盘宽度的三分之二。
3.要考虑托盘尺寸的通用性:
应该尽可能地选用国际标准的托盘规格,便于托盘的交换和使用。
扩展资料:
正是由于托盘的种类繁多,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和举足轻重的连带性,在装卸搬运、保管、运输和包装等各个物流环节的效率化中,都处于中心位置,具有很重要的衔接功能,所以,托盘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器具,但其规格尺寸,是包装尺寸、车厢尺寸、集装单元尺寸的核心。
只有以托盘尺寸为标准,决定包装、卡车车厢、火车车厢、集装箱箱体等配套规格尺寸和系列化规格标准,才最能体现装卸搬运、保管、运输和包装作业的合理性和效率性。除此之外,托盘的规格尺寸还涉及到集装单元货物尺寸。
集装单元货物尺寸又涉及到包装单元尺寸,卡车车厢、铁路货车车厢、仓库通道及货架尺寸,甚至关系到物流的基础设施,如火车站、港口、码头等货物装卸搬运场所的构造结构、装卸搬运机具的标准尺寸。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托盘的标准化,不单单是托盘租赁、托盘流通和循环使用的前提,也是实现装卸搬运、包装、运输和保管作业机械化、自动化的决定因素。
没有托盘规格尺寸的统一,没有以托盘为基础的相关设施、设备、装置、工具等的系列化标准,就只能做到局部物流的合理化,难以达到整体物流的合理化。正因为如此,统一托盘的规格标准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物流成本,就很自然地成为物流界的共同愿望。
参考资料:
在托盘尺寸国际标准化方面,早在1947年瑞典就率先推出了托盘标准,196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ISO/R198托盘标准,建议采用0.8m×1.2m、0.8m×1m、1m×1.2m 3种尺寸;1963年颁布ISO/R329托盘标准,增加了1.2m×1.6m、1.2m×1.8m两种尺寸;1971年又颁布了ISO/TC51托盘标准,增加了0.8m×1.1m、0.9m×1.1m、1.1m×1.1m 3种尺寸,后来,ISO/TC51又决定取消ISO/R198和ISO/329,建议由0.8m×1.2m、1m×1.2m、1.016m×1.219m 3种尺寸替代。截止1997年,1.140m×1.140m、0.8m×1.2m、1m×1.2m、1.1m×1.1m、1.016m×1.219m、1.140m×1.140m尺寸均被国际准标化组织(ISO)所认可。关于托盘的国际标准,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还在讨论修改之中。
由于托盘的尺寸涉及的面太广,关联因素太复杂,做到真正的一致和统一实在不容易,必须有一个过程。目前自然形成了三大地区核心尺寸。美国的国家标准托盘尺寸为:1.219m×1.016m(48×40英寸),周边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为:1m×1m,澳大利亚为:1.165m×1.165m和1.1m×1.1m。欧洲国家采用0.8m×1.2m尺寸的较多,而德国、英国和荷兰都采用0.8m×1.2m和1m×1.2m两种尺寸,北欧各国拥有0.8m×1.2m的统一型托盘。亚洲国家,以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为核心,采用1.1m×1.1m的尺寸的比例较大,普及率在逐年升高,并逐渐影响我国,出现应用范围扩大整个亚洲之势。
我国的托盘规格目前比较混乱。机械工业系统使用JB3003-81规定的0.8m×1m、0.5m×08m的托盘,1982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T 2934-1996),将联运通用平托盘的平面尺寸规定为:0.8m×1.2m、1.2m×0.8m,1m×1.2m、1.2m×1m、1.219m×1.106m、1.106m×1.219m、1.140m×1.140m,共8种。此外,关于托盘标准,我国还有:GB/T 3716-2000托盘术语,GB/T 16470-1996托盘包装,GB/T 15234-1994塑料平托盘,GB/T 4996-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B/T 4995-1996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等国家标准。近年,我国已出现了1.1m×1.1m的托盘,这也是一种新趋势。
北京亚宝华荣木制品有限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木托盘行业的欣欣向荣,期待中国木托盘行业的标准化早日实现,以实现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为目标,北京亚宝华荣砥砺奋进,与各行业共同携手创新发展。完成木制托盘的标准化,有利于木托盘行业向机械化时代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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