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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箱包装国标要求是什么-木箱包装国标要求

木箱包装国标要求是什么-木箱包装国标要求

纯度是氮气的一个重要技术参数,按国标氮气的纯度分为工业用氮气、纯氮和高纯氮三级,它们的纯度分别为99.5%(O2≤0.5%),99.99%(O2≤0.01%)和99.999%(O2≤0.001%)。

氮气占大气总量的78.08%(体积分数),是空气的主要成份之一。在标准大气压下,氮气冷却至-195.8℃时,变成无色的液体,冷却至-209.8℃时,液态氮变成雪状的固体。

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常温下很难跟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以常被用来制作防腐剂。但在高温、高能量条件下可与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用来制取对人类有用的新物质。

扩展资料: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05

UN编号:1066

包装标志:不燃气体

包装类别:O53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氮气

免熏蒸木箱的熏蒸类型

文物包装运输规范是国标《文物运输包装规范(GB/T 23862-2009)》。

1、文物的唯一性和不能再生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特殊价值。对于需要提取、使用的文物,原则规定:必须是健康的(无腐蚀、无霉菌、无破损、无掉色等);对已受损的文物,相当脆弱的文物,应当拒绝提用,更不能转移出馆外;

2、对于准备将馆藏文物提出参加的陈列展出(包括其它方式的展示)的场所,必须保证文物所需的最佳适宜环境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可能会对展出文物造成损害的,应拒绝提出文物参展;

3、文物不同于其它物品,为防失窃,防破坏等,负责运输的部门一定要是国家正规的,专业化的运输机构。选择的运输(交通)工具,要考虑文物的特征和安全性,不适宜的,不能强行使用运输文物。更不能在没用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运送文物。

4、大件木器的包装要考虑器物的边、角、腿和一些即刻,楼空等处的保护。应先用一些软的材料,将这些部位包,捆,固定和填充好,再对整体进行固定,填充牢固。

5、文物的外包装箱要求结构合理,坚固耐用,拆御方便,整齐简洁,适于长途运输。

单块钢化玻璃面积最大不能超过多少平方?

1,平免熏蒸木箱(composite material box):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材料经过一定的处理产生化学变化得到的材料为原材料加工制造的免熏蒸木箱。

主要参数:长/ 宽/ 高/ 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 额定载荷 / 最大堆码层数/挠曲度/ 表面防滑系数。

2,柱式免熏蒸木箱(Post boxs )柱式免熏蒸木箱是在平免熏蒸木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在不压货物的情况下可进行码垛(一般为四层)。多用于包装物料、棒料管材等的集装。

柱式免熏蒸木箱,还可以为可移动的货架、货位;不用时,还可叠套存放,节约空间。近年来,在国外推广迅速。

3,箱式免熏蒸木箱(Box boxs )适用范围:箱式免熏蒸木箱是在平免熏蒸木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用于散件或散状物料的集装,金属箱式免熏蒸木箱还用于热加工车间集装热料。一般下部可叉装,上部可吊装,并可进行码垛(一般为四层)。

主要参数:外形尺寸 长X宽X高 mm

4,轮式免熏蒸木箱

5,特种专用免熏蒸木箱免熏蒸木箱及木箱在物流作业及集合包装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也是当今社会生产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性能良好,使用稳定的免熏蒸木箱是企业生产非常重要的依托。免熏蒸木箱在应用过程中,所经受到的静

态和动态冲击对于免熏蒸木箱结构的影响,依据GB/T 4996或ISO 8611(木免熏蒸木箱)进行相关试验,纸基免熏蒸木箱和其它类型的免熏蒸木箱,都有相关国标或国际标准对其进行考核,测试结果将为企业生产与物流提供可靠有效的保障。目前国内免熏蒸木箱检测机构有TTS一通检测及天津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只有该两个实验室有能力进行免熏蒸木箱的相关测试。

6、滑板免熏蒸木箱(slip sheet):在一个或多个边上设有翼板的平板。用于搬运、存储或运输单元载荷形式的货物或产品的底板。

主要参数:长/ 宽/ 高/ 长宽高误差/对角线误差/ 额定载荷 / 最大堆码层数/挠曲度/ 表面防滑系数。

分类:单翼滑板 one-tab slip sheet 一边设翼板的滑板。

对边双翼滑板 two-tab slip sheet-opposite 两条对边设翼板的滑板。

临边双翼滑板two-tab slip sheet-adjacent 两条相邻边设翼板的滑板。

三翼滑板 three-tab slip sheet 在三个相邻边设翼板的滑板。

四翼滑板 four-tab slip sheet 在四个边设翼板的滑板。

二、在计算机中,免熏蒸木箱往往指程序的右下角的一小块,即“通知区域”,起到通知\提醒\备忘\警告等作用,使用户可以进行相应的快捷操作。

食品行业选厂房对周边环境有什么要求?如环保等等

单块钢化玻璃面积最大不能超过2.5㎡,否则有破裂危险。钢化玻璃将普通退火玻璃先切割成要求尺寸,然后加热到接近的软化点,再进行快速均匀的冷却而得到。钢化处理后玻璃表面形成均匀压应力,而内部则形成张应力,使玻璃的性能得以大幅度提高,抗拉度是后者的3倍以上,抗冲击力是后者的5倍以上。

也正是这个特点,应力特征成为鉴别真假钢化玻璃的重要标志,那就是钢化玻璃可以透过偏振光片在玻璃的边部看到彩色条纹,而在玻璃的面层观察,可以看到黑白相间的斑点。偏振光片可以在照相机镜头或者眼镜中找到,观察时注意光源的调整,这样更容易观察。

玻璃中有结石、杂质,气泡:玻璃中有杂质是钢化玻璃的薄弱点,也是应力集中处。特别是结石若处在钢化玻璃的张应力区是导致炸裂的重要因素。

结石存在于玻璃中,与玻璃体有着不同的膨胀系数。玻璃钢化后结石周围裂纹区域的应力集中成倍地增加。当结石膨胀系数小于玻璃,结石周围的切向应力处于受拉状态。伴随结石而存在的裂纹扩展极易发生。

扩展资料

钢化玻璃注意事项:

1、包装:

产品应用集装箱或木箱包装。每块玻璃应用塑料袋或纸包装,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玻璃厚度、等级、厂名或商标"等字样。

3、运输:

产品所用各种类型的运输车辆、搬运规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时,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应与输送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等措施。

钢化玻璃国标

读者在读到本文题目时也许会感到陌生和新鲜,但耐心阅读本文后,你会发现自己在业务活动中已经常接触,或者你自己正在从事题目中所涉及的领域,只不过没有把二者进行有机的联系。笔者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和题目中的两个领域有较多的业务联系和实际工作体会,深感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与环保机械行业相互交融的领域越来越广泛。有的领域我们行业本身正在开展业务,有的领域处于两个行业的结合部,或是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的延伸,机械行业过去由于受计划经济条件下行业条块分割的影响,造成企业与技术及市场的脱节,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国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的大好形势下,鼓励有能力的行业和有实力的企业都要积极参与环保产业的开拓和发展。

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在为市场服务中,涉及到众多领域的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开发,有必要作为系统工程来考虑,实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广泛合作,有利于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一、我国环保产业和环保设备的概况及发展趋势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全社 会的普遍关注。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生活和健康产生巨大的危害,而且环境恶化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以人为中心的环境质量,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形成人类共同追求的绿色环保产业浪潮。在这一形势下,环保机械工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而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我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已把环保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之一。随着我国环境立法工作的加快和环境执法监督的加强,将为环保机械工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环境保护白皮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根据21世纪议程确定的环保目标,到2010年,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也将从总体上得到改善。但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总的污染物生成量也会增大。到201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4.56亿,届时,全国生活用煤、SO

2和烟尘排放量将分别比1990年增长164.7%,169.5%和180%;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分别增长311%和109.7%。为达到我国提出的防治目标,到2010年,工农业烟尘和废气处理率要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要达到30%,工农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70%,工农业废物和粉煤灰利用率要分别达到70%和50%。为实现上述目标,从1996年到2000年预计国家的环保投资额将达到3800亿元,加之利用外资200亿元,总额可达4000亿元。按照环保设备占环保投资总量的40%计算,在1996年~2000年间,中国环保产业大约需提供1600亿元的环保技术设备,预测2000年至2010年,我国污染防治投资将为16230~18730亿元,相应对环保机械产品的需求总量则为4869~5619亿元才能满足国内环保市场的需求。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实行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也从单纯的末端管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移。大力推动清洁生产、清洁消费等新观念的普及和运用,指导环保企业更多地关注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工艺、产品的重新设计。同时要着重发展回收、回用、循环、再生、无害化、减废等技术、设备和工艺。

我国对环保产业的界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是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

我国环保产业由七大领域组成,即:环保产品生产、环保产品营销、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境保护咨询服务、环保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与再生利用、生态恢复与生态农业。

其中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服务三部分是环保产业的主体部分,而环保机械工业又是环保产业的支柱行业,是促进我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的主力军。按1997年环保产业的统计,环保机械工业产值占环保产业生产总值的40%。环保机械行业服务的主要领域是:水及水污染处理、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大气污染控制、消除噪音、环境事故处理或清理活动、环境评价与监测、环境服务、能源和城市环境美化等。

我国环保机械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环保机械产品3000多个品种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于型号规格不统一而造成实际性能相近,结构雷同的同类产品。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品种比国外先进国家落后20年。

从目前国内环保市场的组织和企业行为来看,尚没有形成一个功能齐全、完备、配制有效的信息网络。市场主体之间信息渠道不畅,企业在技术和市场之间无法实现快速有效的转换和供给。研究与生产各自为政,低水平产品重复多,科研成果积压,产学研严重脱节。

目前全国2400多个环保机械生产企业中,1000人以上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连同500人以上的企业约占总数的8%,集体、个体企业占全行业企业的78%;按产值分,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3.2%,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95%。总体看,我国环保机械工业企业规模较小,远不能满足我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的需求。

二、包装机械和食品机械行业与环保产业密切相关

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是为包装工业、食品工业、农、林、牧、副、渔业提供装备和技术的新兴行业。改革开放以来,食品工业产值已跃升为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首,包装工业也进入第14位,大农业的发展始终处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广阔的市场机遇促进了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的迅速发展。在为包装工业、食品工业、农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领域提供装备和技术服务中,与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连系日益广泛和密切。在很多包装和食品机械工程成套项目或服务领域中,环保治理的设备和技术被作为系统工程考虑。如禽畜屠宰和肉食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玉米淀粉和薯类淀粉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啤酒、白酒、酒精厂的污水处理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造纸厂的黑液处理技术和设备;农产品加工中产生大量废弃物(如:渣、壳、梗、杆、汁、液等)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等。与其他行业相比,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与环保密切相关的领域更加广泛,有些领域既属于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又客观服务于环保企业,具有自身的特点,需要全行业给予高度的重视。

为保护生态环境,近几年国家新制定出170项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颁布了500多项地方性环保法规。国家环保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正在实施,并已逐步取得成效。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府部门环境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包装工业、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行业中的生产企业将面临污染达标排放的巨大压力。

应用环境无害化技术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污染,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必将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并成为他们现实的选择。而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在市场开拓中,已经自觉和不自觉地进入环保领域,在为全社会造福的绿色环境、绿色包装、绿色食品的浪潮中,把绿色环保设备和技术作为系统工程给予高度的重视,将成为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同时也一再强调,在西部地区开发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长远考虑造福于子孙后代。在开发西部的战略中,食品工业、包装工业、农、林、牧、副、渔业将会得到迅速发展,也必然会给环保技术和设备带来市场机遇。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在进军西部大开发市场的同时要开拓环保技术和设备市场,与西部地区人民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全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开拓环保设备和技术市场的探讨

为说明问题,现介绍和分析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中的几个领域,而这几个领域又正是目前我国环保产业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从中可以看出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开拓环保设备和技术市场的重要性。

1.酒精糟生产全干燥蛋白饲料成套设备

酒精糟生产全干燥蛋白饲料成套设备已列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第55项。主要指标和技术要求为:水耗<20t/t饲料,蒸汽单耗<2.2t/t饲料,电耗<118kwh/t饲料,饲料中蛋白含量>27%,饲料含水率<10%。

酒精厂产生的废糟液的处理是个老问题。长期以来被列为酿酒工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的重点。目前全国酒精厂有800余家,其中对废糟液进行不同程度处理的厂家约占50%。但真正达标的厂家比例不大。另外全国制糖厂(5000吨以上)能生产糖类酒精的企业约有200家。目前,糖类酒精废糟液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基本没有得到解决。

酒精糟全干蛋白饲料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酒精行业已开展了很长时间,但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始终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与国外设备技术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酒精糟全干蛋白饲料的生产工艺主要是:

糟液脱水→干燥→包装

脱水液→浓缩

其中脱水的糟液的含水率达到60%左右为好,再经干燥,可以大大节约能源消耗。目前糟液的脱水设备国内外生产线都采用卧式离心机,离心机转鼓的转速可高达4000转?分以上。我国在高转速固液分离的卧式离心机方面的研制和生产已进行了较长时间,由于加工精度、材料的材质、热处理、基础元器件(轴承、密封件等)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致使卧式离心机的可靠性、稳定性、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成为制约酒精糟全干饲料生产的瓶颈。

另外酒糟脱水液的浓缩设备也非常重要,国外生产采用五效以上的浓缩蒸发器,利用干燥机的余热对脱水液进行浓缩蒸发,浓缩液再回添到干燥机中的酒糟里,可大大提高饲料的蛋白含量,又充分利用了干燥机的余热能源。目前国内已能生产多效浓缩蒸发器,但热效率、技术性能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国内干燥机的研制和生产,经有关院所和企业的努力,基本上可以满足生产的要求。酒精糟全干蛋白饲料的生产成套设备关键在三大主机:卧式离心机、干燥机和多效浓缩蒸发器,只要我们有关的企业和院所加大产品的开发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就会使酒精糟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状况彻底改观。

另外,我国的白酒生产企业大大小小约有4万家,大中型的企业近1000家,年产白酒540万吨,同时也产生大量的固态废糟。我国啤酒生产企业约800家,年产啤酒约2000万吨,产生的啤酒糟约占啤酒产量的1?4,同样都面临着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白酒糟、啤酒糟与酒精糟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各有区别,同样需要全行业认真对待。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和院所在这两个领域的开发研制、生产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取得一些可喜的成果,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设备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强市场的开拓。

2.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我国水环境污染状况相当严重,全国七大江河水系普遍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普遍超标,各大淡水湖也污染严重。总氮、总磷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平均值超标2.73倍和8.22倍。水环境严重污染造成水资源紧缺的矛盾,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巨大威胁。

全国食品企业有27,000家,包装企业16,000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乡及乡以上)17万家。其中一部分企业是用水和排放污水的大户,如啤酒厂、禽畜屠宰和肉食加工厂、淀粉厂等。在食品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的污水中,中、高浓度有机废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机废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蛋白质、脂肪、纤维、碳水化合物及矿物质等。这些营养丰富的废水直接排放,会使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大大降低,造成水体变臭、腐化、严重缺氧,影响水生系统,最终污染人类生活环境。

由于食品企业、包装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量大面广,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较快,所占比例较大,随意排污情况严重。1995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2.6亿吨,乡镇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已占据了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物的46.1%(COD),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不容忽视。

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已列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第16项,有效地解决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

3.草浆造纸黑液治理技术和设备

全国造纸企业有6000家,由于我国森林资源匮乏,在造纸原料中草浆等非木材纤维纸浆比重约占50%。随着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禁止滥砍滥伐,实施封山育林的政策后,草浆等非木材纤维纸浆的比重还会增加。造纸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主要原因是众多的中,小草浆厂未得到有效治理所致。1994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16亿吨,其中造纸工业排放废水21.8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0%,居第三位。废水中化学耗氧量248.7万吨,占总耗量的36.5%,居第一位。全国碱法生产纸浆年耗用烧碱约180万吨,回收碱36万吨,回收率只有20%,大量废水排入江河,造成严重污染,给社会和生存环境带来严重危害。在最近召开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上,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已把草浆造纸黑液治理技术和设备列为急需发展项目。

4.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10年,我国包装工业产值将达到4500亿元,包装制品达4750吨。随着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数量巨大的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大量的包装废弃物(盒、碗、袋、瓶、罐等)占据了本已紧张的土地资源并使农作物减产。据统计,在我国,每亩土地残留塑料制品3.9公斤,致使玉米减产11~12%,大麦减产9—10%,水稻减产8—14%,大豆减产5.5—9%,蔬菜减产14.5—59.2%。同时,大量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率低,废弃物回收再生率低使我国的资源紧张状况愈加严峻。

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在世界范围掀起了一场以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中心的绿色浪潮,向环境和资源破坏宣战。我国包装界于1993年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对包装废弃物的污染治理。采用环保的喻意,统称为绿色包装。其内涵是(1)实行包装减量化,即包装在满足保护、方便、销售等功能的条件下,材料用量尽量少;

(2)包装应易于重复利用或易于回收再生即通过生产再生制品、焚烧利用热能、堆肥化改善土地等措施,达到再利用目的;

(3)包装废弃物可以降解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改善土地的目的。这三点涵义即是国际环保包装组织推行绿色包装的3RID原则。

为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资源,世界各国除遵循绿色包装3RID原则开展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外,还在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都较高,如纸包装的回收率:美国47.8%;日本为37.1%;塑料包装的回收率:西欧、日本、美国分别为15%、5%、10%;玻璃包装的回收率:西欧国家平均为30.5%,日本为49%。我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取得较大进步,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目前,纸包装回收率为20.4%,塑料包装回收率为10%左右,玻璃瓶回收率为20%左右。国家主管部门在“九五”末期对发展绿色包装提出了一些具体目标:包装制品废弃物总回收利用率要达到43%,其中,纸包装回收利用率达40%,塑料包装达20%,玻璃包装达50%,金属包装达到60%。

根据上述目标可以看出,我国在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方面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绿色包装的革命,不仅对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将有全新的改革,而且涉及到包装材料可回收再利用、安全性、保健性、材料的标准、包装的转换、再制造等诸方面,都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5.蜂窝复合板生产技术与设备

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包装材料和制品,采用新型包装材料取代木质包装和塑料包装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蜂窝复合板可以节省材料,具有刚性好、强度高、防潮、隔热、可回收、成本低等优点,成为“以纸代木”和“以纸代塑”的理想替代品。欧美国家最早用于航空材料领域,而后转向民用,并在包装业、建材业、装饰业、家具制造业等领域广泛使用。在欧美国家,其生产技术和设备日臻完善,可满足不同领域不同的需要。

我国蜂窝复合板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制已有近10年的历史。但发展一直较缓慢。1998年国内发生了两件大事给蜂窝复合板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一是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和松辽流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教育了人们,森林过度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的后果是多么严重。决定禁止砍伐森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使包装行业本已材料紧缺的状况更显严峻;二是1998年以来,美国和欧共体一些国家以保护本国森林资源免遭“天牛”破坏为由,先后通知我方,禁止或限制中国木制包装产品入境,给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上述两件大事给国民经济各行各业都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首当其冲的是包装行业和外贸出口企业,人们在寻求新的包装材料,使沉寂多年的蜂窝复合板重新受到青睐。其生产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迅速发展,国内已有数家企业生产的蜂窝纸板生产线投入市场,给包装业带来了一些欣喜。但是,目前国产蜂窝纸板生产设备除自身的生产性能,技术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外,用于加工成板制品的配套设备还有较大的缺口,或者说基本处于空白,客观影响了蜂窝板的推广应用。

近悉,昆明烟机总公司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研制蜂窝板生产成套设备,其生产速度可达40米?分;纸板幅宽达1600mm;纸板厚度:6mm~100mm,并在上胶、粘合剂配方、防水及阻燃涂料等方面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其制品的配套设备也在开发中。该公司在设备和技术上的突破将会大大带动我国蜂窝复合板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发展,为我国绿色包装材料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由于蜂窝纸板具有其它材料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而备受包装业等相关产业的青睐。最近,国家经贸委在转发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包装改进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出口机电产品木箱包装质量差,要加速蜂窝纸板的开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取代部分木质包装”。国家经贸委资源司综合利用与环保处编制的《中国绿色包装工业发展对策与规划研究》(草案)中已明确把蜂窝纸板包装箱列入推广发展计划,并指出:“这种新型的蜂窝纸板箱将成为我国出口商品的理想包装,它的推广应用将为我国降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破损率,提高包装产品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并规定在2000年底达到并形成工业化生产水平。

这些都为新结构蜂窝纸板材料生产和应用并达到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和可喜的机遇以上仅仅是五个重点领域的简单介绍和分析,可以看出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众多领域与环保产业的密切关系及自身的特点。此外,行业在水质净化技术与设备;清洁生产、清洁工艺技术与设备;空气净化技术与设备;农副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除推动行业自身发展外,也为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总之,我们要打破行业条块分割的思想束缚,转变观念,认清形势,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中开拓环保设备和技术市场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四、联合起来,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科技进步

在包装和食品机械行业中,很多企业和科研院所都有环保治理方面的产品或科研课题。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环保设备和科研领域,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或科研院所都做出了很突出的业绩。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入,在政企脱钩以后,企业完全进入市场行为,在新形势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如何保生存求发展,寻找市场商机和切入点,是大家所共同关心的问题。仅靠一两个企业是不行的,必须联合起来,共求发展。

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考虑一部分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建议,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总公司在原有业务领域的基础上,把从事环保设备生产和技术开发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集中起来,成立“绿色环保设备发展研究中心”,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环保产业的科技进步,会受到广大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欢迎。而且环保领域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在资金投入上列入国家计划,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会有较多的商机。成立“绿色环保设备发展研究中心”,为我国环保产业迅

防辐射铅衣 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

标准编号:GB15763.2-2005

前 言

GB 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防火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

本部分为GB 157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条款,其它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

本部分与GB/T 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为强制性标准,GB/T 9963-1998为推荐性标准;

——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 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

——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 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

——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

——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

——修改了抽样规则;

——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 、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GB 9963-88《钢化玻璃》、GB/T 9963-1998 《钢化玻璃》;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 定义及分类

3.1 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 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名称 技术要求 实验方法

尺寸及外观要求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1 6.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 6.2

外观质量 5.3 6.3

弯曲度4 5.4 6.4

安全性能要求 弯曲度 5.5 6.5

碎片状态 5.6 6.6

霰弹袋冲击性能 5.7 6.7

一般性能要求 表面应力 5.8 6.8

耐热冲击性能 5.9 6.9

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1

-2 ±3 ±4 ±5

8,10,12 +2

-3

15 ±4 ±4

19 ±5 ±5 ±6 ±7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3.0 ±4.0 ±5.0

8,10,12 ±4.0 ±5.0 ±6.0

15,19 ±5.0 ±6.0 ±7.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 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 允许偏差

4≤D≤50 ±1.0

250<D≤100 ±2.0

D>100 供需双方商定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5.2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6

19 ±1.0

>19 供需双方商定

5.2.2 对于表5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5.4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5.5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 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个

划伤 宽度在0.1mm 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1mm

长≤100mm

4条

夹钳印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1. 边部变形

2. 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3. 夹钳印

图5夹钳印示意图

5.6 碎片状态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7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少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3 30

4~12 40

≥15 30

曲面钢化玻璃 ≥4 30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5.8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6.2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6.3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GB 11614方法进行。

6.4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mm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6所示。

6.5抗冲击性试验

6.5.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 mm(-0mm,+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A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6.5.3使用直径为 63.5 mm(质量约 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 mm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 25 mm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

6.6.2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试验步骤

6.6.3.1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6.6.3.3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s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1. 弓形变形

2. 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 波形变形;

4. 300mm

图6 弓形和波形弯曲度示意图

6.6.3.4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80mm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mm范围内的部分。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50mm×50mm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6.7 散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6.7.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0mm,+5mm)×864mm(-0mm,+5mm)的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

6.7.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B的规定。

6.7.3试验步骤

6.7.3.1 用直径 3 mm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面小于 13 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 50 mm以内。

6.7.3.2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 300 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 750 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6.7.3.3 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 1200 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6.7.3.4 下落高度为300mm,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6.8表面应力测量

6.8.1 试样以制品为试样,按GB/T 1814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8.2 测量点的规定

如图7所示,在距长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这4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图7测量点示意图

图8测量点示意图

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mm时,见图8,则在距短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这两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

6.8.3 测量结果

测量结果为各测量点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6.9 耐热冲击性能将300mm×300mm的钢化玻璃试样置于200℃±2℃的烘箱中,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min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7 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的安全性能要求为必检项目,其余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1.2出厂检验厚度及其偏差、外观质量、尺寸及其偏差、弯曲度。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组批抽样方法

7.2.1产品的尺寸和偏差、外观质量、弯曲度按表8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8 抽样表 (单位为片)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8 2 1 2

9~15 3 1 2

16~25 5 1 2

26~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501~1000 80 14 15

7.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 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8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8.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标志或字样。

8.3 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倒,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我国法律对于食品包装有哪些具体规定?

国家最新X射线防护服的标准-国标gb16757-2016对防辐射铅衣做了以下规定:

一、射线防护服当量的型号

射线防护服分型如下:

正面:

I (轻型)0.25

mmPb<><0.35>

II(中型)0.35

mmPb<><0.5>

III(重型)0.5

mmPb<><1.0>

IV(超重型)Pb>1.0

mmPb。

背面:

最高为0.25

mmPb

甲状腺、乳腺和生殖系统等的防护材料铅当量应达到0.5

mmPb。

二、射线防护服覆盖范围

1、防护围裙和防护大衣前片的防护材料应能覆盖身体从颈部至膝部的前面部分,包括整个胸部和肩部。

2、每一个肩部防护材料的宽度应不小于110

mm,并且肩片应延伸到肩的背部至少150mm处。

三、射线防护服内外面材料

防护服的内外面覆盖材料应是不含铅及其他有害物质的织物,避免使用者直接与含铅防护材料接触。

四、射线防护服存放

X射线防护服使用后应挂在远离热源处,并避开强光,不得压成褶和损伤。所以各位同仁们,用完记得一定要挂起来,不要乱丢乱叠,造成损伤害的是自己。

五、射线防护服的标签说明

防护服上应有牢固固定的标签,标签上应清晰地、永久性地标记以下信息:

1、产品名称、规格及等级;

2、制造商名称、地址;

3、产品执行标准号和年号;

4、生产日期;

5、防X射线性能。

六、射线防护服使用时间

X射线防护服正常使用期限:室外现场使用3-4年,室内使用4-5年,经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随时判废。

扩展资料:

国家最新X射线防护服的标准-国标gb16757-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6-2-24发布,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了GB16757-1997号文件中对防护服的要求。

与1997年版本相比,它做了以下方面进行了改变:

1、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2、修改了防护材料铅当量的等级;

3、修改了防护材料物理性能指标;

4、修改了检验规则的内容;

5、修改了防护服标识的内容及标示方法;?

6、修改了防护服产品应提供的相关信息;

7、增加了防护材料的耐臭氧性能;

8、增加了内外面覆盖材料的要求;增加了接缝强力的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X射线防护服

无公害茄子产品包装有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包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地球资源,有利于人体健康、造福子孙后代、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绿色

包装工程”的实施,以至达到消除包装废弃物,特别是“白色污染”造成的危害,进而给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自我生存空

是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条款,特制定《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阐明了包装术语与包装的分类,规定了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

则、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和运输、回收复用品种、复用办法、复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奖惩原则、附则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既适用于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资源的回收利用与管理,也适用于其它包装资源的回收

利用与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参照和引用了国家相关部分标准。

第二章 包装术语及分类

第五条 包装:本《办法》主要指回收复用的纸、木、塑料、金属、玻璃为原材料制作的各种包装容器及辅肋材料。

第六条 综合利用:指利用破损的包装和包装在加工改制后的边脚余料制成多种辅助包装材料或其它产品。

第七条 循环再生:指用纸、木、塑料、金属、玻璃等包装废弃物和加工改制后的下脚料为原料或掺与原料制成纸浆、

纤维板、可降解塑料、金属锭和玻璃等再生包装材料。 第八条 包装回收利用管理:指对包装回收利用及包装废弃物

处理全过程的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 回交单位:指提供回收包装的单位。

第十条 复用单位:指利用复用包装的单位。

第十一条 包装回收复用经营单位:指从事包装回收复用的组织、管理、加工、经销等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 包

装废弃物:指已经使用过的包装而不能再进行利用的包装物。

第十三条 包装废弃物处理:指包装废弃物在最终处理之前的中间处理(即再生利用、改制包装原材料的其它产品)、

以及包装废弃物焚烧和填埋的最终处理。

第十四条 有害包装废弃物:指能产生对人体、牲畜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及其它生物污染作用的包装废弃物。

第十五条 纸包装:指用纸或纸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各类纸包装或马铃薯浆模塑包装。 第十六条 本包装:指用

木材或胶合板、纤维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七条 塑料包装:指可降解塑料和非降解塑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八条 金属包装:指用钢、铁、铝及其它金属或合金材料制成的包装。

第十九条 玻璃包装:指以玻璃为原料制成的包装。

第二十条 专用包装:指一种或一系列专供某种或某类商品使用的包装:如食品、药品等专用包装等。 第二十一条 危

险品包装:指盛装具有放射性、毒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感染性及其它对人体、动植物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特性物

资的包装物。

第二十二条 非专用包装:指除专用包装外,能广泛使用的包装。

第二十三条 回收包装:指能回收再利用的包装。

第二十四条 复用包装:指回交给使用单位再次使用的包装,包括不加整理即可使用的包装、修复包装和改制包装。

第二十五条 修复包装:指经过修补加工方可使用的包装。

第二十六条 改制包装:指以回收的包装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作的包装。

第三章 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原则

第二十七条 节约原则

1、各商品经营单位在销售商品后腾空或闲散的各类包装,凡能回收利用的应尽量回收利用,确定不宜继续利用时方予

废弃或作最终处理。

2、包装回收应及时,并安排一定的人员和场地进行收集、整理、送交等工作。开启包装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坏包装。

3、回收包装应遵循“先复用,后回炉”和“可回炉,不废弃”以及以“原物复用为主,加工改制为辅”的原则,尽量

使回收包装略经改制修复就能使用。

4、专用包装应坚持对口定点回收,非专用包装按合理运输渠道和经济区域就近回收。 5、使用包装的单位除军工

、军需、出口、供应外轮的商品以及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外,都要贯彻“先旧后新”的原则,在保证产品安全的前提

下应优先使用复用包装。

6、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为保护商品在进行适度包装的同时,应尽量减少各种包装物或各种包装容器的体积与重量,

以节约使用包装原材料。

第二十八条 安全原则。

1、复用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的技术标准和本《办法》的要求,保证商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复用食品包装和药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药品法》和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3、危险品包装的回收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包装和有害固体废物管理的有关标准及规定。同时,对危险品包装应

实行定向定点回收复用,未经无害处理前,不得包装其它物品,不得同普通包装混杂或出售。

4、回收复用一般包装和回收复用危险品包装的收集,堆放、运输及储存应严格分离进行。

5、危险品包装确有其回收复用价值时,应经无害处理、经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方能按一般包装物使用。危险品

包装的危险标志在确定期无害之前,不得去除和更改。

6、凡是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期限的包装,禁止回收复用。

7、包装回收利用和包装废物处理还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公共卫生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

8、商品销售者不得销售或随商品免费赠送无回收标志的塑料包装或容器,不得销售或随商品免费赠送厚度低于0.01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第二十九条 防假冒原则。

1、申请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或具有驰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包装容器,只能由商品的原生产厂家回收和复用。其它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回收复用。

2、同类通用和异厂代用的复用包装,必须将原包装标志及商标全部清除,并重新覆盖复用单位的产品标志和商标,严

防假冒行为。

3、回收比较完好的包装应严加控制和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将其用来包装假冒伪劣商品,违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

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条 经营原则。

1、包装回收利用应遵循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无偿回收与有偿回收相结合的原则。

2、包装回收利用的经营原则是“有利两头,兼顾中间”,“两头”指回交单位和复用单位,“中间”指包装回收利用

经营单位。

3、包装回收利用经营单位应做好服务工作,在回收、加工、使用、结算等方面都要方便回交单位和复用单位。

第四章 包装资源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及运输

第三十一条 回收渠道。

1、充分发挥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外贸、轻工、化工、医药以及一切从事商品经营各部门、各单位主渠道的作用

,鼓励在销售商品时,对具有一定价值,又有可能回收的各类包装,应做到尽量回收。 2、组织专业机构(即包装资

源回收公司)和专业队伍进行回收。

3、推选垃圾分类,组织城镇居委会、环卫清洁队和销售摊贩进行回收。

4、发挥个体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作用进行回收。

第三十二条 回收办法。

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不同办法回收。

1、门市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设立回收门市部进行回收。

2、上门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定时定点到各回交单位进行回收。

3、流动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不定期到各个地段进行回收。

4、委托回收:即包装经营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代收。

5、柜台回收:即零售,批发商场(店)在出售商品时折价向顾客回收。

6、对口回收:大宗专用包装由进货单位或用户直接把包装回交给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

7、周转回收:即各生产厂家、商品经营部门内部使用的包装周转箱(桶),采取一定的制度或经济手段组织定向周转

回收。

8、定点回收:即在城镇居民区、街道、工厂、学校、机关、部队、医院、群众团体、写字楼、公园、剧院、车站、码

头等公共场所设置不同型号、不同类别的“生态箱”、“生态桶”或“生态袋”,由专门的回收单位负责按纸、木、金属

容器、玻璃、塑料分类进行定时、定点、定专人回收。

9、押金回收:凡应回收的包装资源,各商品经营单位在出售商品时,可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保障如数回收。

10、奖励回收:各单位、各部门、各机关团体内部均可采取提成奖励的办法,激励有效回收。

第三十三条 回收分级原则。

1、一级回收包装:即不加修整或稍加修整即可原物复用的包装。

2、二级回收包装:即有些破损,但经过修补加工可达到原物复用的包装。

3、三级回收包装:即破损较多,无原物复用价值,但可作为改制原材料或其它用途的包装。

4、等外包装:即只能作回炉料处理的包装。

第三十四条 回收包装资源的储存和运输。

1、对回收来的包装资源应作好储存、清洗、分类、整理打包等工序;避免雨淋、曝晒、受潮、虫蛀和污染。

2、危险品包装应单独储存和运输。

3、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与非降解塑料包装制品也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4、运输回收包装的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五章 包装资源回收复用品种与复用办法及复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五条 回收和复用包装的品种。

1、纸包装:即瓦楞纸箱、硬纸板箱、纸夹板、各类纸袋、各类纸盒、纸浆模塑制品、蜂窝纸板制品、纸托盘等。

2、木包装:即普通木箱、框架木箱、胶合板箱(桶)、纤维板箱、运输包装木制托盘等。

3、塑料包装: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废弃塑料制品强制回收利用目录的要求,凡列入回

收目录的塑料包装或容器可回收利用;未列入回收目录的则禁止回收利用,均按包装废弃物的办法处理。

4、金属包装:即薄钢板桶、镀锌铁桶、铝桶、铁塑复合桶等。

5、玻璃包装:即各类玻璃酒瓶、饮料瓶、罐头瓶、医药瓶等。

第三十六条 包装复用的办法。

1、原厂复用,即把完整无损或虽有破损,但经过修整能够重新使用的包装,供给原商品生产厂家使用。

2、同类通用,即对统一规格尺寸的包装,在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家通用。

3、异厂代用:即将原厂家暂不用的回收包装,通过试装、套装,改作异厂使用。

4、改制包装,即将破损较多,或找到原物复用销路的包装作原材料,按使用单位要求的规格尺寸重新制作包装。

5、改制其它产品,即利用回收包装作原材料改制其它产品,使之废物利用,一物多用,变废为宝。同时,还可从回收

的相关废弃塑料中重新提炼柴油和汽油或其它有用物质,让其重归大自然。

6、原制品再生,即利用回收包装作原材料生产同类或不同规格的包装产品。

7、能量回收,即将包装废弃物在焚化处理时所产生的热能加以充分利用。

第三十七条 复用包装的技术要求。

1、复用纸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原箱复用的瓦楞纸箱应符合国标GB6544三类纸箱的规定,材质和粘合度应符合国标GB6543的规定。

②修复纸箱

应保持箱身坚硬、干燥、不潮不霉,箱身无腰折,箱角无塌陷、箱身和盖底均完整无缺,不脱钉、不缺层、不脱层。纸箱

内外清洁、无污染、箱外标志齐全清晰。

③改制纸箱的箱型、尺寸偏差、箱体质量、箱面印刷、接头钉(粘)合、压痕质量、摇盖质量等均要求符合国标

GB6543的规定,有关类别的项目应不低于三类纸箱的规定。

④修复、改制纸箱的含水率达到14±4%范围,其表面防潮处理根据供需双方协定进行。

⑤修复、改制纸箱的抗压强度、耐冲击强度、堆码强度等机械性技术要求,以及在具体产品使用瓦楞纸箱时,按其相

关标准或技术的规定执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2、复用木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木箱、框架木箱应分别符合国标GB7284和GB12464二等木箱的规定。修整和加工改制时应剔除其中不合格的

材料。

②修复木箱箱板、其箱板材质应符合国标GB12464二等木箱的要求,允许采用挖、补、拼等方法剔除不合格材料。箱身

、箱盖、附件应完好无缺,箱框钉合牢固,木箱内外清洁、无污染,标志齐全清晰。 ③改制木箱的箱型、尺寸偏差、

拼合、钉接、拼板、箱带、箱柄提带、加固、花格箱的板料间距等技术条件,以及框架木箱应符合国标GB7284的规定,其

它木箱应符合国标GB12464的规定。

④复用木箱的含水率和机械性能(项目与纸箱相同),在具体产品使用木箱的标准或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执行,或由供

需双方商定。

⑤回收复用胶合纸箱(桶)、纤维板箱(桶)本身的材质应符合国标GB738、GB1349、GB1923等的规定方能复用。修复

和改制胶合板箱(桶)、纤维板箱(桶)的技术要求,在具体产品使用这类包装时,按其相关的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规定执

行,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复用塑料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塑料包装本身必须符合国标GB5737-5739、GB8946、GB8947、GB10454、GB10806的规定,钙塑瓦楞箱应符合

国标GB6890规定。

②复用各种塑料桶、箱必须完整无损,内外清洁、标志齐全清晰。

③复用塑料闭口桶,其桶盖等附件应齐全无损,密封性好。

④复用各种塑料食品包装,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其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标GB9681-9693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⑤国家规定已列入可回收复用目录的塑料包装,生产者应按照国标GB/T16288-1996的规定在所生产的塑料包装制品上

标上应回收的标志,可降解塑料包装标上“可降解”的标志。

4、复用金属包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闭口钢桶应符合国标GB2001的技术要求。其它金属桶本身必须符合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方能复用。

②复用的金属桶必须经过整形、除锈、清洗、脱漆、涂布等加工程序,使之整旧如新,无凹瘪、漆膜起皱等缺陷。桶

内洁净、无锈、无渣和无其它杂质。

③复用金属桶口的配件应装配齐全,密封性好。

④复用金属桶必须不渗不漏,不渗漏检验气压和水压试验符合国标GB325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5、复用玻璃包

装的技术要求:

①回收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应符合国标GB4544-1996、GB2638、GB2639及GB6552等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规

定有使用期限的受压玻璃容器,超过使用期限的不能回收,只能作废弃玻璃原材料处理。

②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要求必须新配置完整、密封性强的瓶盖、瓶塞等附件。

③复用各种玻璃瓶(罐)包装容器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处理,其卫生条件必须达到相关产品包装卫生条件要求。

6、复用和综合利用其它包装产品的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第三十八条 复用包装的试验方法。

1、复用包装根据包装种类及需要,应进行原材料性能试验,如有必要可进行包装强度试验。

2、复用包装其空包装抗压强度按国标GB4857.3的规定执行。

3、复用包装共空包装抗压强度按国标GB4857.4的规定执行。

4、复用包装耐冲击强度强度按国标GB4857.5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复用包装检验规则。

1、复用包装以相同规格、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的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在交货时按本《办法》和订货合同的规

定进行验收检查。

2、复用包装随机抽样每批次500只以上,不少于10只,101-499只不少于5只,100只以下的小批量产品不得少于2只。

3、本《办法》规定复用包装如果有2项(引用相关标准中的每个单项视为一项)抽样时不相符,则加倍抽样复验,复

验仍有2项不合格时,本批复用包装产品则定为不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 复用包装的包装方式和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其储存方式与第三十四条相同。

第六章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原则。

1、为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全国各大中城市凡有条件的均应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及相关企业。

2、在对一般包装废弃物处理时,应按其性质分离、分类管理,坚持贯彻节约资源的原则,尽可能综合利用或作回炉处

理,确实无法利用的方予最终处理。其最终处理必须交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实施。

3、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及时,并符合我国乃至国际环保的有关规定。

4、包装废弃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理,应将有害包装废弃物和无害包装废弃物加以分离,并分别严格按各自的技术要求

进行处理。

5、包装废弃物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应针对废弃物各自不同性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或其它危害。

第四十二条 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技术要求。

1、无毒害的包装废弃物可采取焚烧的办法处理,在焚烧时应防止污染环境、散发恶臭,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在焚烧时

产生的热能。

2、附着有爆炸污染的包装废弃物应在消除爆炸物后方能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3、有害包装废弃物在堆积、运输和处理时应有明显标志。

4、盛装过农药或其它毒害品的包装废弃物在未作无害处理的条件下,只能作填埋处置。这类包装废弃物在填埋时,应

注意含水率必须≤85%,填埋场地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面水和地下水,同时还必须当时盖上,不得污染环境、

散发恶臭及产生生物污染。此外,填埋的场地与设施应报经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批准。

5、包装废弃物的堆积、运输和处理应用专用场地和设施,防止雨淋、潮湿、霉变、渗漏、飞扬、外泄及产生恶臭和污

染。

第七章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三条 不论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研制开发出有利回收利用的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产品,除了

他们应该享有的专利权外,建议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组织还应给予其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理过程中,也不论单位或个人,对于保护环境、消除污染、节约资源、

有利于人体健康以及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包装工程”的实施而作出突出贡献者,建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应给予相应和税收优惠政策与资金方面的扶持。

第四十五条 对宣传报导的推广新型包装科研成果和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先进经验,各级新闻媒体应适当少收或免收其广

告宣传费用,以示扶持和鼓励。

第四十六条 凡不注重研究开发包装新材料和包装新产品、不注重包装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不注重环境保护的包装

生产企业(含相关科研院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组织,应加强对其宏观管理,或让其关停并转,或调整

其产品结构,有的还应依据其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污染的程度与情节轻重施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并予及时曝光,以从根

本上保证资源的有效节约和杜绝废弃包装污染源的产生。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并承担对本《办法》的解释权。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负责起草,并在中国包协、中国包装总公司授权

下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各极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包装部门、包装行业组织以及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应根据本《办

法》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尽快制定出各自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各地区或各专业委员会原所制定的有关地方性包装

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规则,如同本《办法》相抵触时,应以执行本《办法》为准。与此同时,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建立

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在资金上的适当支持,以加强对包装资源回收利用、加工改制及包装废弃物处理与环境的保护。

包装的目的是使产品在这些环节中便于装卸和搬移,减少因相互摩擦、挤压与碰撞等造成的机械损伤,减少产品的水分蒸发,保持产品的新鲜度,提高产品的价值。为了保证茄子产品的清洁,无论是包装材料,还是作业过程,均需注意防止产品污染。

用于包装的容器(箱、筐等)应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部无尖突物,外部无钉刺;无虫蛀、腐朽、霉变现象。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国标GB/T8863中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重复利用的包装容器,要注意清洗容器上的污垢,防止大肠杆菌的繁殖。

包装分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种。用于茄子的运输包装的主要有竹筐、纸箱、木箱、塑料箱等。包装材料应耐水、耐高温、耐低温,并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在搬运中不至于变形和损坏。销售包装尽可能使用一次性材料,且无毒、卫生,能够再生利用。目前使用的主要有纸、泡沫塑料和塑料薄膜。茄子净菜上市小包装主要形式有托盘包装和收缩包装。托盘包装也叫泡罩包装,是将茄子等蔬菜整齐地放在塑料托盘上,以透明材料或其他薄膜封合。收缩包装是以收缩薄膜为材料进行产品包装,当加热时薄膜收缩紧贴产品,形成一层保护屏膜。收缩包装可单果粘着膜包装,也可将几个茄子放在一起进行包装。销售包装必须保证包装内产品的质量好、重量准确。

产品应按等级、规格分别包装。每批茄子的包装规格、单位净含量应一致。每个包装上均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经认可的无公害蔬菜标志、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产地、等级、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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